第33章 蘭姨之謎
玩轉平行世界的娛樂圈 作者:一顆金瓜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得到了劉龍華的同意,趙贇就將電話給了蘭姨,蘭姨深吸一口氣,拿過電話說道:“喂,華仔,是我。”
就這短短幾個字,電話那頭的劉龍華就欣喜異常。
他又怎麽會聽不出這是蘭姨的電話,更讓他驚訝的是趙贇竟然還和蘭姨認識,而且兩人在晚飯的這個時間點在一起,也就說明兩人關係肯定也不一般。
“蘭姐,沒想到趙贇說的人竟然是你?你是怎麽會認識他的?最近過的好嗎?”
劉龍華的年紀還要比蘭姨小一歲,所以他一向是叫蘭姨姐的。
蘭姨聽到劉龍華的問話,和餐桌上的幾人打了個招唿,然後就到一旁和他聊了起來,其他人自然不會在意他們兩個老朋友聊天避著他們。
趙贇也確認他們的關係確實好,有這層關係,想必劉龍華以後和自己的關係也不會差,更何況兩人已經經過這次的邀歌事件,讓關係進了不少。
沒過多久,蘭姨就走了迴來,將電話遞還給趙贇,趙贇發現她的眼角隱隱還有些淚痕,就連吳歌和夏淼淼也發現了,隻是沒有人會不知輕重的去問。
“喂,趙贇,你的事蘭姐已經和我說了,以後就要麻煩你多照顧一下她了,說起來,她是真的苦命,她......算了,總之麻煩你了,謝謝!”
趙贇聽著劉龍華的話,就知道他是知道蘭姨往事的,隻是肯定有一些牽扯,不能隨便說出來,這一點,趙贇自然也想到了,娛樂圈就是這樣,有些時候有些事,都是身不由己,甚至是無法按照自己的想法發展。
趙贇聽了劉龍華的話,也走到了一旁,對著電話那頭說道:“你放心,華哥,我知道蘭姨的事情肯定是發生在港城,我也能大概猜到一些,不過你放心,等我有實力了,我會正大光明,風風光光的帶著蘭姨迴到港城,不管當年是誰傷害了她,我都會為她討迴一個公道!”
劉龍華聞言一驚,不知道趙贇哪來的勇氣,光憑他能寫幾首歌,唱幾首歌,又怎麽可能和那個人鬥?而且這還涉及到兩個家族的事情,要不是當年受到排擠,蘭姨又心如死灰,以她當年的人脈地位,也不是不能和他們鬥一鬥。
要知道蘭姨是孑然一身,沒有任何背景,而那個人現在已經是娛樂圈的大佬級別的存在,還有當年要打壓蘭姨的人,家族力量也不能小覷。
“趙贇,我相信你,但是在沒有絕對的實力之前,千萬不要亂來,也不要查當年的事情,不過我可以向你保證,隻要你有實力,我就會將當年的事情告訴你!”
劉龍華雖然不相信趙贇可以幫蘭姨出氣,但是還是沒有打擊他。
“那就多謝華哥,以後再想要什麽歌,可以直接找我,要是不好意思開口,讓蘭姨和我說也行!”
趙贇也知道之前的話題有些沉重,所以朝著劉龍華開起了玩笑。
“哈哈哈,放心,知道你和蘭姐的關係,以後我可不會客氣,這次趙梅收了我兩百萬,雖然這首歌確實值,但是能便宜點總歸也是好的。”
趙贇聽了劉龍華的話,也是哈哈大笑,然後就結束了這次通話。
吳歌看到趙贇能和天王級別的人物都談笑風生,眼神中充滿了羨慕,夏淼淼也對趙贇很佩服。
不過他們兩個一想到和趙贇關係這麽好,也就不再擔心,就看趙贇的為人處世,人品,能夠將這麽好的劇本給他們,還給他們寫歌,這種待遇可就隻有他們有。
但是一旁的蘭姨有些擔心,雖然知道劉龍華不會將自己的事情說出來,但是看到趙贇走到一旁私下說,就知道說的事肯定也與她有關。
“小贇......”
蘭姨剛喊出一個名字,趙贇就直接打斷:“蘭姨,沒事,華哥隻是說下次還要找我寫歌,還說讓我便宜點。”
蘭姨聞言,也不再多言,她也知道趙贇雖然看起來整日露個笑容,也很好說話,但是卻是一個重情義的人,要不然他也不會在自己出名,有能力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帶吳歌。
他和吳歌的事,蘭姨也早就打聽清楚了,而且蘭姨知道的,遠比趙贇想象的多,可以說他大學在魔都期間的事,蘭姨都已經摸清楚了,正是知道了他的人品,才會安心讓他住在自己家裏。
或許是因為剛剛發生的事,接下來大家都是一言不發吃完了飯,哪怕是吳琳琳也是一聲不響,乖巧的很。
等到吃完飯,趙贇就直接進了錄音房,把夏淼淼氣的不輕,她還想先去錄一下那首《一路生花》呢,在知道這首歌這麽好聽之後,她就已經有些迫不及待。
“淼淼,你不要胡鬧,小贇的事比你重要,我已經和郭存遠約好,後天就要去魔都電視台,所以今天肯定要先把歌創作出來,然後明天你們就得錄好,也算是談判的籌碼,隻有籌碼更多,我們才能爭取到更大的利益。”
夏淼淼聞言吐了吐舌頭,然後就去陪吳琳琳玩了,而吳歌接下來是要經常住到蘭姨家,所以吃完飯就迴家去整理一些換洗衣物帶過來。
而就在趙贇為幾首歌作曲的時候,趙梅已經將給劉龍華寫歌賺到的錢都打了過來,按照分成,趙贇又是入賬180萬。
趙梅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能打通,也隻好給他發了條信息。不過趙梅還是很開心的,別人寫歌,也就幾十萬,不過趙贇卻是首首過百萬,這錢賺的真是簡單。
也就一個多小時時間,趙贇將四首歌創作完畢,然後直接撥通了王英的電話。
王英看到趙贇的來電,瞬間就喜笑顏開,因為今天她把那首《匆匆那年》發布之後,又是大受好評,這樣一首不輸《紅豆》的歌曲,已經讓王英再次重迴巔峰。
而且也就在今天下午,她接到了芒果台,藍台,魔都台這三家的邀請,請她參加元宵晚會,就是要讓她唱《紅豆》和《匆匆那年》。
就這短短幾個字,電話那頭的劉龍華就欣喜異常。
他又怎麽會聽不出這是蘭姨的電話,更讓他驚訝的是趙贇竟然還和蘭姨認識,而且兩人在晚飯的這個時間點在一起,也就說明兩人關係肯定也不一般。
“蘭姐,沒想到趙贇說的人竟然是你?你是怎麽會認識他的?最近過的好嗎?”
劉龍華的年紀還要比蘭姨小一歲,所以他一向是叫蘭姨姐的。
蘭姨聽到劉龍華的問話,和餐桌上的幾人打了個招唿,然後就到一旁和他聊了起來,其他人自然不會在意他們兩個老朋友聊天避著他們。
趙贇也確認他們的關係確實好,有這層關係,想必劉龍華以後和自己的關係也不會差,更何況兩人已經經過這次的邀歌事件,讓關係進了不少。
沒過多久,蘭姨就走了迴來,將電話遞還給趙贇,趙贇發現她的眼角隱隱還有些淚痕,就連吳歌和夏淼淼也發現了,隻是沒有人會不知輕重的去問。
“喂,趙贇,你的事蘭姐已經和我說了,以後就要麻煩你多照顧一下她了,說起來,她是真的苦命,她......算了,總之麻煩你了,謝謝!”
趙贇聽著劉龍華的話,就知道他是知道蘭姨往事的,隻是肯定有一些牽扯,不能隨便說出來,這一點,趙贇自然也想到了,娛樂圈就是這樣,有些時候有些事,都是身不由己,甚至是無法按照自己的想法發展。
趙贇聽了劉龍華的話,也走到了一旁,對著電話那頭說道:“你放心,華哥,我知道蘭姨的事情肯定是發生在港城,我也能大概猜到一些,不過你放心,等我有實力了,我會正大光明,風風光光的帶著蘭姨迴到港城,不管當年是誰傷害了她,我都會為她討迴一個公道!”
劉龍華聞言一驚,不知道趙贇哪來的勇氣,光憑他能寫幾首歌,唱幾首歌,又怎麽可能和那個人鬥?而且這還涉及到兩個家族的事情,要不是當年受到排擠,蘭姨又心如死灰,以她當年的人脈地位,也不是不能和他們鬥一鬥。
要知道蘭姨是孑然一身,沒有任何背景,而那個人現在已經是娛樂圈的大佬級別的存在,還有當年要打壓蘭姨的人,家族力量也不能小覷。
“趙贇,我相信你,但是在沒有絕對的實力之前,千萬不要亂來,也不要查當年的事情,不過我可以向你保證,隻要你有實力,我就會將當年的事情告訴你!”
劉龍華雖然不相信趙贇可以幫蘭姨出氣,但是還是沒有打擊他。
“那就多謝華哥,以後再想要什麽歌,可以直接找我,要是不好意思開口,讓蘭姨和我說也行!”
趙贇也知道之前的話題有些沉重,所以朝著劉龍華開起了玩笑。
“哈哈哈,放心,知道你和蘭姐的關係,以後我可不會客氣,這次趙梅收了我兩百萬,雖然這首歌確實值,但是能便宜點總歸也是好的。”
趙贇聽了劉龍華的話,也是哈哈大笑,然後就結束了這次通話。
吳歌看到趙贇能和天王級別的人物都談笑風生,眼神中充滿了羨慕,夏淼淼也對趙贇很佩服。
不過他們兩個一想到和趙贇關係這麽好,也就不再擔心,就看趙贇的為人處世,人品,能夠將這麽好的劇本給他們,還給他們寫歌,這種待遇可就隻有他們有。
但是一旁的蘭姨有些擔心,雖然知道劉龍華不會將自己的事情說出來,但是看到趙贇走到一旁私下說,就知道說的事肯定也與她有關。
“小贇......”
蘭姨剛喊出一個名字,趙贇就直接打斷:“蘭姨,沒事,華哥隻是說下次還要找我寫歌,還說讓我便宜點。”
蘭姨聞言,也不再多言,她也知道趙贇雖然看起來整日露個笑容,也很好說話,但是卻是一個重情義的人,要不然他也不會在自己出名,有能力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帶吳歌。
他和吳歌的事,蘭姨也早就打聽清楚了,而且蘭姨知道的,遠比趙贇想象的多,可以說他大學在魔都期間的事,蘭姨都已經摸清楚了,正是知道了他的人品,才會安心讓他住在自己家裏。
或許是因為剛剛發生的事,接下來大家都是一言不發吃完了飯,哪怕是吳琳琳也是一聲不響,乖巧的很。
等到吃完飯,趙贇就直接進了錄音房,把夏淼淼氣的不輕,她還想先去錄一下那首《一路生花》呢,在知道這首歌這麽好聽之後,她就已經有些迫不及待。
“淼淼,你不要胡鬧,小贇的事比你重要,我已經和郭存遠約好,後天就要去魔都電視台,所以今天肯定要先把歌創作出來,然後明天你們就得錄好,也算是談判的籌碼,隻有籌碼更多,我們才能爭取到更大的利益。”
夏淼淼聞言吐了吐舌頭,然後就去陪吳琳琳玩了,而吳歌接下來是要經常住到蘭姨家,所以吃完飯就迴家去整理一些換洗衣物帶過來。
而就在趙贇為幾首歌作曲的時候,趙梅已經將給劉龍華寫歌賺到的錢都打了過來,按照分成,趙贇又是入賬180萬。
趙梅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能打通,也隻好給他發了條信息。不過趙梅還是很開心的,別人寫歌,也就幾十萬,不過趙贇卻是首首過百萬,這錢賺的真是簡單。
也就一個多小時時間,趙贇將四首歌創作完畢,然後直接撥通了王英的電話。
王英看到趙贇的來電,瞬間就喜笑顏開,因為今天她把那首《匆匆那年》發布之後,又是大受好評,這樣一首不輸《紅豆》的歌曲,已經讓王英再次重迴巔峰。
而且也就在今天下午,她接到了芒果台,藍台,魔都台這三家的邀請,請她參加元宵晚會,就是要讓她唱《紅豆》和《匆匆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