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兒殺了個舒爽,可是迴過頭一看,這些村民卻一個個嚇得不輕,緊緊的縮在角落,畏懼的看著他。


    樂明還以為是自己把他們嚇著了,露出一個自認為溫和的笑容,開口道:“別害怕,壞人已經被我殺死了”。


    哪知,這些村民依然畏畏縮縮的,其中一個村民大著膽子說道:“可是,他是魔教的人,又是替那個什麽‘白棋將軍’來挑女人的,你把他殺了,我們這些人還能活麽?”


    這村民的話,就好像一道驚雷一般在樂明的耳邊炸響,整個人瞬間就驚呆了,剛剛還洋洋得意,這一會兒便一身冷汗了。


    的確,他殺了人拍拍屁股就走了,但是這些村民怎麽辦?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以魔教的尿性,派人過來,把他們統統殺光估計也不是幹不出來。


    再看看眾村民的目光,在其中看不出一丁點獲救的喜悅,相反的,他們眼中全都是深深的絕望。


    甚至於,樂明明顯的感覺到,好多村民對他投來的目光不但不是感謝,反而是深深的怨恨。


    也是,我不管這閑事兒,不過是一家之災,我管了閑事兒,卻成了全村的災難。


    嗬嗬,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這就是傳說中的好心辦壞事兒吧。


    這可咋整?樂明心裏十分難受,胸口處好像堵了一塊大石一樣喘不上氣。


    默默的從身上掏出那包黃金,交到了他們手上,開口道“對不起,是我思慮不周了,我能做的也隻有這些了,拿著這些錢,去城裏討生活去吧”。


    這些村民沒想到峰迴路轉,居然還有金子拿,一時間對樂明的怨恨倒也消減了幾分,畢竟人家是好心,還留下了錢,他們也不至於就一定斷了活路。


    然而背井離鄉,總不是一件好事,眾人拿了錢分了,氣氛卻依然十分壓抑。


    樂明覺得自己十分愧疚,忍不住想要做些什麽,嗯,既然入了江湖,那就按照江湖的規矩辦事吧。


    樂明想起自己後世看過的一本流傳度十分廣的武俠小說,天龍九部,其中裏麵的主角為了替屬下恕罪,自己捅了自己三刀,表現的十分霸氣。


    他跟某峰那是肯定比不了的,不管是內力修為還是身體素質,都遠遠不是一個級別,不過他的身體可是數據化的,隻要不死,再重的傷都可以靠嗑藥來恢複。


    於是乎,樂明想到就做,刷的一聲,也不知道他從哪抽出一把小刀來。


    學著某峰,豪邁的喝到:“今日我樂明熱血上頭,做了錯事,害的各位相親背井離鄉,心中十分不安,按照江湖規矩,三刀六洞,死了是我罪有應得,死不了就算算我樂某人命大了”。


    眾鄉親都嚇傻了,他們哪見過這樣的瘋子,一言不合就殺人可以理解,中二麽,總是做著行俠仗義的夢,考慮的不周全也是有的。可這一言不合就捅自己的,他們聽都沒聽說過啊。


    “啪”,樂明的刀子不等揮下去,就被一隻有力的大手抓住手腕,給攔住了。


    好快!


    樂明現在好歹也是個江湖人了,居然完全沒看清這人是怎麽出現在自己身邊的,高手!


    “江湖中何時有了這樣的狗屁規矩,撒手!”


    話音剛落,樂明便覺得手腕一痛,那把短刀便叮當一聲落到地上。


    “走”。


    沒等樂明反應過來,這人拉著樂明就飛了,樂明隻覺得眼前一花,隨即便是一陣疾風撲麵,還沒等他反應過來,便被這人拉著跑出去將近一裏。


    直到這時,那人才放開樂明,溫和說道:“小兄弟雖然莽撞了些,但卻不失一片俠義心腸,下次注意些就是了,犯不著跟自己過不去”。


    樂明抬頭一看,隻見此人大概三十左右的年紀,麵如冠玉,帶著溫文爾雅的笑容,一身長袍青衫,竟穿的工工整整,半點沒有褶皺,看起來一定是個極講究的人。


    最特別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極大,卻格外的亮,神采照人卻半點沒有咄咄逼人之感,仿佛一個鄰家大哥一般,這氣質這扮相,要不是剛才他帶自己一頓飛,小超無論如何也不能將這人跟武林高手聯係到一起,還以為是哪家書院出來的書生呢。


    “你……”


    “一個路過旅人而已,走得有些乏了,在這村子裏歇歇腳,討口水喝。正好趕上這事情,就算你不出手,我也是要動手的”。


    樂明道:“可是,這卻給他們招來了災禍啊”


    哪知這人溫和一笑,開口道:“應該不會,那人或許真是薛華年的手下,但一定不是替他挑女人的,十之八九是狐假虎威,自己要做這欺男霸女之事的”。


    樂明大奇,連忙問道:“何以見得?”


    那人輕輕一笑,開口道:“小兄弟看來是初出茅廬,剛剛開始闖蕩江湖吧,江湖四惡中,人人都有自己天殺的惡性,這薛華年被人稱作江湖四惡中的‘瓢’,顧名思義是在這方麵的。


    但是江湖中人大多都知道,這瓢雖然是男人,卻不喜歡女子,專挑俊美男子,尤其是江湖少俠下手,而且喜歡虐殺,被他看上的幾乎超不過十天,便會被他活活玩兒死,當真是人神共憤。


    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並不喜歡女人,所以,那個嘍囉如果真的是給薛華年找人的話,應該搶男人才對”。


    臥槽,這特麽也太重口了吧,還是特麽的gay,這特麽果然是人神共憤啊。


    樂明道:“既然如此,咱們為何不跟鄉親們說明白,這樣他們就不用背井離鄉了”。


    那人卻道:“背景離鄉有什麽不好?這些人留在這裏,畢竟是魔教的勢力範圍,今天來了這個,明天也許又會來另一個,總是沒有好日子過的,現在趁著這個機會,拿著你的錢去大城市討生活,總比活在魔教爪牙下要好吧”。


    樂明一想也是,這人說得好有道理,隻是心裏對那一大包銀子頗為可惜。


    那人繼續道:“江湖不是那麽簡單的,今天的事情你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小兄弟出手好生大方,想來應該是個富家公子吧。”


    樂明卻搖頭道:“不是不是,我是個窮光蛋,這些金子是江湖上一個叫許傑的大俠借給我的,”。


    那人聽了卻是一愣,臉上表情也古怪起來,開口道:“我怎麽不知道我什麽時候借過金子給你?”


    樂明這一聽也愣了,開口道:“莫非你就是。。。。”


    那人道:“我便是許傑了,江湖中似乎還沒有跟我同名同姓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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