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而肅穆。


    法官入場,全體起立。法官落座後,全體坐下。


    法院院長隨後走了進來,在一個角落裏坐了下來。那名法官望向法官,二人交換了一


    個會意的眼光。


    法官當庭宣布:“現在,首都第一法院,對李察造謠惑眾一案開庭審理。我要求檢控方


    先陳述一下案情。”


    控方律師站起:“法官大人,三天前,即5月18日,這位李察先生在《新聞報》和《大西洲報》上刊登了一則消息,說什麽‘半年內即將有一場大海嘯要降臨在我們國家頭上,我們正麵臨一場滅頂之災’,這則消息經過我院核實,完全是子虛烏有,實屬揑造。因此,李察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即犯了擾亂社會治安法,和製造、散布虛假言論法,屬於妖言惑眾,蠱惑人心,我建議對李察的行為予以重判。這就是當天的兩份刊登那則消息的報紙,作為證物,請大人過目。”


    一名法警過來,將兩份報紙呈給當庭法官。


    法官接過證物,幾位庭上圍上來看了看,小聲交換著意見。


    法官又問:“證人來了嗎?”


    “來了。”一名法警帶著報社的工作人員來到法庭。


    法官看了眼證人席,繼續:“等會再問他。現在,要求辯方進行辯護。”


    一位女律師站起來,她是李察的辯護律師,她正色道:“法官大人,控方律師說李察先生在《新聞報》等報上發布的消息屬於妖言惑眾,蠱惑人心,我並不這麽認為。當他從某種渠道得知要有一場大海嘯到來的時候,他秉著一個公民的責任感和公理心,將此消息告知社會大眾,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行為,並不存在擾亂社會治安的問題,也不屬於製造和散布虛假言論的行為,所以說,李察沒有犯罪。”


    控方律師問道:“剛才辨方律師說他沒有犯罪,這是罔顧事實,我的觀點恰恰相反,他不但犯了罪,而且是相當嚴重的罪行。”


    控方律師繼續道:“關鍵是他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他所發布的消息是有出處的,是有科學根據的。因此我們隻能認為,他所說的自然災害,是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訛傳訛,因此,他是在散布謠言,妖言惑眾,蠱惑人心。”


    女律師辯解道:“根本不存在什麽妖言惑眾,蠱惑人心的問題。李察作為一個前探長,是一位正直的國家公務人員,他多次立功受獎,從未有過不良言行的記錄。他沒有也不可能造謠惑眾,他也沒有從發布這則消息中獲利,也沒有為了博取虛名,因為他連名字也沒有公布。”


    控方律師問道:“我想請問辯方律師,李察公開發布消息,經過**權力部門的授權了嗎?經過審查單位的認可了嗎?如果沒有的話,他這樣做是不是違法呢?”


    女律師辯解道:“李察所發布消息,是經過新聞報社審查的,而且言辭中並沒有違法、違規的語言。而且他發布的是消息,其用意是為了社會大眾的安全,又不是**公告,根本不需要經過**權力部門的審查。”


    ……………………


    法官問道:“證人來了嗎?”


    “來了。”


    “請他站到證人席上。”


    報社一位男職員走了過去,站到了證人席上。


    法官問:“你是新聞報社的職員尤金嗎?”


    尤金迴答:“是的。”


    “李察去新聞報社,當時是你接洽的嗎?”


    “是的,我們很熟。”


    “他要發布消息,你問他要**的批文或科學鑒定書了嗎?”


    “沒有。因為李察科長經常來我們報社發布消息和報道,一開始我還問他要過批文,後來多了,我就不要了。”


    法官道:“好了,現在請被告李察迴答問題。”


    李察站在被告席上。


    法官問:“李察先生,你這條海嘯要來的消息,是從哪聽來的?”


    李察:“這個我不能說,反正一定有出處。”


    法官又問:“為什麽不能說呢?這裏是法庭,沒有什麽事是不能說的,你說出出處來,證明你不是在揑造新聞,更不是妖言惑眾。”


    李察:“我聽到消息的這個渠道,確實很可靠,但是我不能說。”


    法官又道:“哼哼,你不說,我們就認為你的消息沒有出處,是假的,是編造的謊言。所以剛才控方律師說的:你所說的自然災害,是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訛傳訛,因此,你是在散布謠言,妖言惑眾,蠱惑人心。這個結論,法庭予以采信。”


    此話一出,旁聽席上一片嘩然。


    女律師舉了下手說:“我有話說……”


    法官伸出手打斷她:“你不用再說了。由於本案情節複雜,控辯雙方各執一詞,為了慎重起見,隻能再審,下次開庭時間是本月星期一下午三點整,那時我會當庭宣讀判決,控辯雙方要做好準備,退庭。”


    法官敲響了法錘,聽眾陸續走出法庭。


    一周之後,第二次庭審開始。


    控辯雙方經過幾輪唇槍舌劍的辨論,進入了最後的環節。


    法官當庭問道:“現在人證物證俱在,被告李察,你還有什麽要向法庭陳述的?”


    李察起身,一身正氣地道:“法官大人,我以一個軍職人員的職業良心,以一個曾經的執法人員的職業素養起誓,我沒有造謠惑眾,我的初衷隻是向全社會發出一個警號,一場自然災害即將到來,讓大家提前做好準備,讓**盡快采取措施。可有些人卻借機生事,對我進行誣陷和迫害,你們的陰謀終於得逞了。我早就知道會是這種結局,因為在亞特蘭蒂斯,正義和公道早已死亡!”


    旁聽席響起一陣掌聲,法官猛敲法槌,“肅靜,肅靜!!”


    法官從座位上站起來,手捧判決書,“現在本庭宣判。”


    書記官宣布:“全體起立。”


    法官宣讀最終判決:“經過合議庭研究,被告李察,造謠證據確鑿,罪名成立,且身為軍職人員,卻枉顧國法,散布虛假言論,製造社會動亂,罪加一等,現判處死刑,駁迴軍情局的當庭引渡申請。駁迴刑偵局的當庭引渡申請!”


    然後法棰落下,“退庭!”


    法庭掀起軒然大波。


    拿麗莎驚愕得說不出話來,刑偵局的尼克森局長麵色凝重地望著法官。


    坐在角落裏的軍情局局長賽恩斯,沉重地低下了頭。坐在他身邊的斯波上校露出一臉的無奈和失望。


    坐在聽眾席上的法院院長與坐在後排的“美科”公司的總座交換了一個會意的眼神。


    法院會見室。


    李察和拿麗莎、愛琳隔著一塊玻璃,坐在會見室的椅子上。


    李察有些感動地望著拿麗莎和愛琳說:“謝謝你們來看我,這個世界上,隻有你二人不希望我死。”


    拿麗莎苦笑一聲,那聲音中充滿了無奈和彷徨,“李察呀,我去找了你們的老局長尼克森,他說曾經給法院院長打過電話,求過情,可院長堅持原則,毫不退讓,這個事情,他說也是愛莫能助啊。”


    “你是不是也找了賽恩斯局長啊?”


    “當然,病急亂投醫嘛。可賽恩斯更不像話,他一點忙也不想幫,說什麽軍隊係統不便於插手法律係統的事,我看他是害怕為了你,而丟掉自己的烏紗帽。哼!”


    李察冷冷言道:“天下自古同一理,沒有哪個當官的不奉行明誓保身的哲學,所以,我們不要指望別人來幫助我們,自己的問題,還是自己想辦法解決。”


    “自己想辦法?有什麽辦法?我們徒手空拳,怎麽和強大的國家機器相對抗?這兩天,我腦汁都絞盡了,還是想不出好的辦法來。”


    李察有些悲涼地說:“是啊,我這兩天也在苦思冥想,但總沒有一個進退都能自如,左右都能逢源的好辦法,唉,我有一種不好的預感,這一次可能兇多吉少了。”


    拿麗莎:“是啊,還有三天,你要執行死刑了,可……我我我……我們竟然束手無策,我真恨自己,我怎麽那麽沒用啊!”


    李察寬慰地笑笑,道:“別這樣,你已經盡了全力了。看樣子,這一次又要麻煩你替我收屍了。”


    拿麗莎苦笑道:“誰讓我愛上你了呢,愛一個人,就要為他負責到底嘛。”


    “如果我告訴你,這迴我死不了,你會怎麽想?”


    “死不了了?誰?你?這這這……這是不可能的,這個玩笑一點都不好笑。”


    李察坦然地盯著拿的眼睛說:“不是玩笑,我有計了。就在剛才,上帝出來幫忙了,真的,可以說是一個偷天換日的絕版飛刀!”


    “以你們地球人的智慧,我根本不相信,你能想出什麽絕妙的脫身之計來。”


    “別以為你們天狼星人就比我們地球人高明多少,要知道,我們是你們的後代,論智商,和你們不相上下呀。隻是我們的科技不如你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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