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他也是一樣。
我不懂他的驚訝,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麽要驚訝。
從很小的時候起,他就該認識到我的這雙眼睛已經在追隨著他,我不明白他是否恐慌過,是否猶豫過。
我將清單遞給他,林隱久久沒有說話。
【小北的暗戀清單】
1.早上起來互相說早安
2.吃飯時要給對方夾菜
3.一周至少去逛一次超市,路上需要牽手超過10分鍾
4.一周要同床睡一次,需要說晚安
5.一天要接吻一次(劃掉)(做不到沒關係)
6.牽著手去江邊散步,需要擁抱
7.說很喜歡顧小北
8.說再也不會丟下他
9.記住顧小北最討厭的食物和最喜歡的食物
10.送顧小北一束玫瑰花說喜歡他
11.去試戒指,讓小北給你買戒指(劃掉)(做不到沒關係)
……
最後一件事:不準跟小北說再見,你走了之後,記得想他。
清單上的事情都是很小很瑣碎的事情,我和他做過很多次很多次。
但我還是很想和他再做幾次。
在他要從我身邊走掉的最後時間,我想要和他再重新來過,想要向他表白,追求他,和他在一起,說喜歡他。
林隱,我隻喜歡你,隻喜歡你,隻喜歡你,我會永遠永遠喜歡你。
林隱看見這個清單後,來來迴迴地看了兩遍,他說:「你腦子裏裝得都是些什麽東西?戀愛腦嗎?」
他陪我將這些清單上的小事情一一做完,我送他離開,後來他離開我身邊很久。我一個人過著沒有他的日子,生活還是稀疏平常,我一個人也能活著。
隻是生活上沒有那麽熟悉。
就像是把自己放進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在北極見到南極企鵝,在南極見到北極熊,有一種尚且可以生存但心理上完全過不去的錯亂感。
我想,我繼續等他,他迴來,就和他好。林隱不是個硬心腸的人,他總不能忘記了我。
這是屬於22歲以前那個被林隱寵出來的顧小北的天真想法,因為太天真,太乖巧,所以輕易讓林隱打著「為你好」的藉口把我跟丟垃圾一樣丟開。
兩年後我重新迴來,順理成章爬上了林隱的床。
林叔叔,這迴你又該想什麽法子把我丟掉?
他丟不掉我了。
因為我已經明白,太乖的孩子總能被以任何理由搪塞掉,隻有不乖男人,才能占有他。
我會長成他無法控製的男人,占有他,不再死乞白賴地等他迴心轉意,我要和他在一起,像男人和女人那樣,像所有平常普通的戀人一樣。
沒有誰離開誰就不能活下去。
我很認同這種說法。
我活了幾十歲,從始至終都沒有把這些道理活明白。林隱教我許多道理,我也不明白。
為什麽愛一個人的最好方式是放他走,為什麽撿到流浪小貓小狗不能隨意帶迴家,為什麽扶老奶奶過馬路也會是犯罪……
我問過林隱許多個為什麽,他總是很耐心地迴答我的疑惑。
後來我問過他,為什麽不喜歡我,為什麽不能接受我。
林隱沒有迴答,他就隻是看著我,身上有我的吻痕,他的手還是一如既往的溫暖,他的身上還沾著我的沐浴露的味道。
他就像是我買迴來的蘇打餅幹,吸引著我咬下去。
然而他又像是一條嚴厲而死板的規矩,我無法參透,並且他嚴格教導我不準咬他這塊蘇打餅幹。
「小北,你讓我想想我該怎麽和你解釋我們之間的關係好嗎?」
「還要解釋?」
「或許可以定義為男朋友。」林隱說。
「不是或許好嗎?你本來就是我男朋友!」
【作者有話說】
開文快樂!希望你們閱讀得開心呀~
照例求一求收藏小海星和評論!感謝!
第0002章 1-4(已修)
1.
顧小北剛到美國舊金山時,盜竊金額少於950美元的物品已經被歸為輕罪,甚至警察還會對拘留小偷的店員採取懲罰措施。
舊金山威斯特菲爾購物中心裏近一半的商店關門,沃爾格林也關閉了位於舊金山的17家分店。
以上,是顧小北從一份雜誌上獲悉的。
盡管從這份雜誌上僅有的信息來看,與他關係最密切的便是這段關於舊金山的文字,但他摘錄到自己手機便簽中的卻是那段關於貓王和未成年少女普莉希拉戀愛文章中的一段話——
當你還是一個孩子,你不該跟你的英雄談戀愛。
並非是貓王和未成年少女普莉希拉的八卦戀情多吸引人,而是那段話剛好映襯他當時的心情。
在太年輕的年紀喜歡上一個社會經驗豐富的人,並非是一件好事,至少顧小北為此很發愁。
他把雜誌翻開到舊金山的那一頁,林隱恰巧給他打電話來,問他是否習慣舊金山的生活。
「林先生,我認為您把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小朋友獨自流放到異國他鄉,這是一個很不正確的做法。」顧小北終於神氣起來,他得要林隱向他道歉,而且一定要是連道三遍歉的那種。
要是林隱誠意好,他就勉為其難地原諒林隱。他是這麽想的。
林隱很不客氣地笑了一聲:「小北生氣了?連叔叔都不喊了。」
叔叔喊來有什麽用?非親非故的,尊稱一聲叔叔那是看在你對我好的份上,何況喊了這麽多年的叔叔,到頭來叔叔又不是自個兒家的。
我不懂他的驚訝,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麽要驚訝。
從很小的時候起,他就該認識到我的這雙眼睛已經在追隨著他,我不明白他是否恐慌過,是否猶豫過。
我將清單遞給他,林隱久久沒有說話。
【小北的暗戀清單】
1.早上起來互相說早安
2.吃飯時要給對方夾菜
3.一周至少去逛一次超市,路上需要牽手超過10分鍾
4.一周要同床睡一次,需要說晚安
5.一天要接吻一次(劃掉)(做不到沒關係)
6.牽著手去江邊散步,需要擁抱
7.說很喜歡顧小北
8.說再也不會丟下他
9.記住顧小北最討厭的食物和最喜歡的食物
10.送顧小北一束玫瑰花說喜歡他
11.去試戒指,讓小北給你買戒指(劃掉)(做不到沒關係)
……
最後一件事:不準跟小北說再見,你走了之後,記得想他。
清單上的事情都是很小很瑣碎的事情,我和他做過很多次很多次。
但我還是很想和他再做幾次。
在他要從我身邊走掉的最後時間,我想要和他再重新來過,想要向他表白,追求他,和他在一起,說喜歡他。
林隱,我隻喜歡你,隻喜歡你,隻喜歡你,我會永遠永遠喜歡你。
林隱看見這個清單後,來來迴迴地看了兩遍,他說:「你腦子裏裝得都是些什麽東西?戀愛腦嗎?」
他陪我將這些清單上的小事情一一做完,我送他離開,後來他離開我身邊很久。我一個人過著沒有他的日子,生活還是稀疏平常,我一個人也能活著。
隻是生活上沒有那麽熟悉。
就像是把自己放進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在北極見到南極企鵝,在南極見到北極熊,有一種尚且可以生存但心理上完全過不去的錯亂感。
我想,我繼續等他,他迴來,就和他好。林隱不是個硬心腸的人,他總不能忘記了我。
這是屬於22歲以前那個被林隱寵出來的顧小北的天真想法,因為太天真,太乖巧,所以輕易讓林隱打著「為你好」的藉口把我跟丟垃圾一樣丟開。
兩年後我重新迴來,順理成章爬上了林隱的床。
林叔叔,這迴你又該想什麽法子把我丟掉?
他丟不掉我了。
因為我已經明白,太乖的孩子總能被以任何理由搪塞掉,隻有不乖男人,才能占有他。
我會長成他無法控製的男人,占有他,不再死乞白賴地等他迴心轉意,我要和他在一起,像男人和女人那樣,像所有平常普通的戀人一樣。
沒有誰離開誰就不能活下去。
我很認同這種說法。
我活了幾十歲,從始至終都沒有把這些道理活明白。林隱教我許多道理,我也不明白。
為什麽愛一個人的最好方式是放他走,為什麽撿到流浪小貓小狗不能隨意帶迴家,為什麽扶老奶奶過馬路也會是犯罪……
我問過林隱許多個為什麽,他總是很耐心地迴答我的疑惑。
後來我問過他,為什麽不喜歡我,為什麽不能接受我。
林隱沒有迴答,他就隻是看著我,身上有我的吻痕,他的手還是一如既往的溫暖,他的身上還沾著我的沐浴露的味道。
他就像是我買迴來的蘇打餅幹,吸引著我咬下去。
然而他又像是一條嚴厲而死板的規矩,我無法參透,並且他嚴格教導我不準咬他這塊蘇打餅幹。
「小北,你讓我想想我該怎麽和你解釋我們之間的關係好嗎?」
「還要解釋?」
「或許可以定義為男朋友。」林隱說。
「不是或許好嗎?你本來就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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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2章 1-4(已修)
1.
顧小北剛到美國舊金山時,盜竊金額少於950美元的物品已經被歸為輕罪,甚至警察還會對拘留小偷的店員採取懲罰措施。
舊金山威斯特菲爾購物中心裏近一半的商店關門,沃爾格林也關閉了位於舊金山的17家分店。
以上,是顧小北從一份雜誌上獲悉的。
盡管從這份雜誌上僅有的信息來看,與他關係最密切的便是這段關於舊金山的文字,但他摘錄到自己手機便簽中的卻是那段關於貓王和未成年少女普莉希拉戀愛文章中的一段話——
當你還是一個孩子,你不該跟你的英雄談戀愛。
並非是貓王和未成年少女普莉希拉的八卦戀情多吸引人,而是那段話剛好映襯他當時的心情。
在太年輕的年紀喜歡上一個社會經驗豐富的人,並非是一件好事,至少顧小北為此很發愁。
他把雜誌翻開到舊金山的那一頁,林隱恰巧給他打電話來,問他是否習慣舊金山的生活。
「林先生,我認為您把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小朋友獨自流放到異國他鄉,這是一個很不正確的做法。」顧小北終於神氣起來,他得要林隱向他道歉,而且一定要是連道三遍歉的那種。
要是林隱誠意好,他就勉為其難地原諒林隱。他是這麽想的。
林隱很不客氣地笑了一聲:「小北生氣了?連叔叔都不喊了。」
叔叔喊來有什麽用?非親非故的,尊稱一聲叔叔那是看在你對我好的份上,何況喊了這麽多年的叔叔,到頭來叔叔又不是自個兒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