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晴霜下山,此時此刻就得下山。


    不論出於什麽原因,陸晴霜覺得自己必須要確定小和尚董佛玉的安危。


    單單就是小和尚董佛玉對自己的感情,陸晴霜也得下山去找!


    隻不過天大地大,叫花子魚丸醒來後便被陸晴霜打發走了。


    現在又該如何去找?


    難道真要像陸晴霜腦中的那個記憶一般?


    記得曾經有過例子:各侯王宗室兄弟中有不少功臣,有不少賢德仁義之人。要是從上述賢人中推舉有崇高德行的以接替朕不能勝任的帝位,這就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了。今日不去推選賢人,而說一定要立太子,人們就會認為朕忘記了賢德之人而一心要讓自己的兒子繼位,這不是真正的在關心天下大事,朕實不願采納。”


    有關官員再三請求說:“古代殷、周得天下,長治久安近千年。以往有天下的都不及殷周相傳久遠,就是因為殷、周都采用傳位於太子之道。立太子一定要是皇帝的兒子,曆史上從來如此。高皇帝開始平定天下,建立諸侯,成為劉漢皇帝的太祖。各侯王列侯開始受封國的也都成為封國的國祖。子孫繼承,世世不絕,這是天下的公理。所以高祖立太子以安定四海。今日放棄應該立子為太子的事不辦,而另從諸侯宗室中去進行推選,這不是高皇帝的原意。另行推選是不合適的。皇子啟是長子,敦厚慈仁,請皇上立他為太。”


    皇上終於同意了。因此賜天下人民應為父親的繼承人的爵一級。封將軍薄昭為軹侯。


    三月,有關官吏請求立皇後,皇太後說:“立太子之母竇氏為皇後。”文帝下詔說:“當春風和暢時,飛潛動植等物都有複蘇之樂,而我們百姓中的鰥寡孤獨窮困的人或掙紮於死亡的邊緣,而得不到關懷與溫暖,作為民之父母其心何安?應討論如進行賑濟。”詔文又說:“老人不穿棉襖不暖,不吃肉食不飽。


    當今年春初,要經常派人看望父老,如不賜一些布帛酒肉,又怎麽能幫助天下的子孫孝養其親?曾聽到有的官吏在發放養老糧時,竟給以陳粟爛米,這能說是在貫徹養老的詔令嗎?!現在具體製定條例。”有關官吏通知各縣、道,年在八十以上,賜每人每月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鬥。年在九十以上,又增加每人帛二疋,絮三斤。對年過九十的老人賜物及發放養老糧時,縣令要親自督促檢查,縣丞或縣尉要親自送交。不滿九十的,由農政官員、令史送交。


    高層官員要派有德行的官吏巡迴檢查,對不執行詔令的要予以查處。已被判刑及犯有將判二年以上刑罰的老人,不用此令。”楚元王劉交去世。


    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湧。六月,詔令郡國不向朝廷獻呈財物。惠政廣及天下,諸侯及四夷遠近都感戴皇恩。於是銓敘從代到京的輔佐人員的功勞。詔書說:“當大臣們誅討諸呂以後迎立朕為帝時,朕心存疑慮,多勸朕不要離開代地。惟中尉宋昌勸朕要不負眾望,朕才決定繼承大統。已經加封宋昌為大將軍,現又加封宋昌為壯武侯。其餘隨朕至京的張武等六人,提升至九卿。”


    詔令又說:“列從高皇帝進入蜀漢的六十八人各增封邑三百戶。二千石以上的高級官吏曾經隨從高皇帝的潁川守尊等十人封食邑六百戶,淮陽守申屠嘉等十人封食邑五百戶。衛尉足等十人封食邑四百戶。”封淮南王舅趙兼為周陽侯,齊王舅駟鉤為靖郭侯,原常山丞相蔡謙為樊侯。二年冬十月,丞相陳平去世。下詔說:“朕聞古時諸侯建國眾多,各守其地,按時向朝廷進貢,人民賦役不重,上下和睦快樂,沒有違民所願。當今列侯多居於長安,離封邑甚遠,吏卒供給輸送甚為勞苦,而列侯亦無機會去教訓其封邑的人民。


    現令列侯都到自己的封邑去。其中有的身居高位要職與詔令恩準留京的由其太子到封邑去。”十一月三十日,日偏食。下詔說:“朕聽說過,天生人民,天為人民置立君主以進行治理。君主無德,施政失衡,上天就示以災異以儆戒其治道不宜。而十一月三十日,日偏食,這是上天見責的征兆,顯示朕的過失是很多的!朕能繼承大統,以卑微之身托於士民侯王之上,天下治亂,在我一人。各位大臣等於是我的股肱。朕下不能治育百姓,上致日月星辰的失序,朕的德行是十分缺乏的。各大臣接詔後,都認真檢討朕的過失,以及朕尚沒有了解與考慮到的問題,祈求不吝告朕。還請推舉賢良方正直言敢諫的人,以匡正朕的失誤。因此下詔令各位大臣履行職責與任務。


    當務之急是減省役賦以方便人民。朕既不能以德行綏服遠方,還寢不安席地擔心外患的發生,因而不敢放鬆邊防的設備。今日即使不能罷免邊防屯戍,也不應派重兵守衛京都。現大量減少京都守衛士卒的人數。太仆也要減少馬匹數量,在基本保證朝廷所需後,多餘的都撥給傳送驛站。”春正月十五日,下詔說:“農業,是天下之本,應建立帝王親自耕田地的製度,朕親自領人耕種,以供應宗廟祭祀所需的膳食。


    對於百姓中犯有拖欠償還、繳納縣署的種子與糧食之罪,或交納不齊之罪,都予以赦免。”三月,有關官吏請立皇子為諸侯王。詔令說:“以前趙幽王遭軟禁而死,朕甚為同情,已立其太子遂為趙王。遂弟辟疆及齊悼惠王子朱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立為王。”


    於是立辟疆為河間王、劉章為城陽王、興居為濟北王。同時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揖為梁王。五月,下詔令說:“古代治理天下,朝廷門前設有進善言的旌旗,立有批評的柱板,是為了使上下通達而廣開言路。而當今的法律有‘誹謗妖言’之罪,這就使得眾臣不敢做到知無不言與言無不盡,而皇上也就無法聽到過失了。這怎麽能讓遠方的賢良來批評朝政?應該廢除。百姓有時咒詛君上,開始互相邀約而後來又互相欺誑,這種隻有犯罪動機而無犯罪行動,官吏以為是大逆不道,若有其他言論,官吏又加以誹謗之罪名,這是小民的愚昧表現,由於不懂法律而觸犯死罪,朕認為甚不恰當。從今以後,對這種犯罪未遂的不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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