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明天一定要去理發!
公寓:我張偉是億萬富翁 作者:以痛報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共是一萬兩千元,你們誰來結賬?”
眾人不約而同的將目光看向了張偉。
張偉卻皺起了眉頭,“一萬兩千元?怎麽這麽多?”
“我們剛剛點菜的時候,按菜單算算也就2000元,多出來的1萬元是怎麽迴事?”
“這位先生點了兩瓶五千元的酒。”
侍者將手放在呂子喬的跟前。
“呂子喬!!!”
眾人都對呂子喬怒目而視。
請大家吃大餐,你特麽還順了兩瓶高價酒。
“算了算了~”張偉擺了擺手。
就不該對呂子喬這個家夥抱有希望。
這家夥的惹事能力,簡直沒有上限。
沒記錯的話,曾小賢中獎得來的獎金,好不容易才得到了一部分酒吧的股份。
結果被這個家夥兩晚上給敗光了。
所以。
這家夥,當朋友可以,但絕對不能什麽事情都給他兜底。
不然他惹出來的事情,極有可能讓人完全兜不住。
張偉伸手往自己的口袋裏一掏。
嗯?
我擦!
忘帶錢和銀行卡了。
看著張偉那僵在臉上的表情,眾人都有些忐忑。
這家夥該不會是忘帶錢了吧?
與此同時,一旁侍者臉上那原本溫和的笑容,也開始逐漸變得冰寒。
“咳咳,那個,我說我忘帶錢和銀行卡了,你們能信麽?”張偉滿臉尷尬。
“什麽?!!!”
曾小賢和呂子喬差點兒沒跳起來。
“我可沒錢!”呂子喬退後一步。
“我也沒帶錢。”曾小賢有些為難的看著張偉。
而侍者則是冷漠的看著這一桌的人,“吃霸王餐?”
“不是、不是……”張偉連連擺手,“確實是忘帶錢了。”
“少廢話,你們誰付賬!”
“算了,還是我來吧~”胡一菲站起身子,拿出了錢包,“…我來付吧~”
打開錢包一看,“我銀行卡呢?”
胡一菲仔細一迴想。
“糟了,銀行卡,我忘在家裏麵的卡袋裏了。”
侍者一臉鄙視。
裝,你們接著裝。
“對了對了,還有現金。”胡一菲一數自己包裏的現金,“…嗯?”
“隻有三千塊……”
“如果諸位不能付賬的話,那就隻有留在這裏打工了。”
“都是你,呂子喬!”曾小賢一指呂子喬,“要不是你偷偷點了兩瓶酒,三千塊足夠付賬了!”
呂子喬:“可我點的酒,剛剛大家喝得都很開心啊……”
“而且,”呂子喬一指張偉,“是偉哥要請客,而且沒帶錢的。”
張偉頓時一臉尷尬。
大馬小馬,你們倆的手機支付,怎麽還沒搞出來啊,快點吧,孩子真的不習慣帶現金啊。
張偉的手,尷尬的在兜裏摸啊摸的。
猛然,他眼前一亮,看著侍者說道,“我能用東西抵嗎?”
用東西抵?
眾人都安靜了下來,期盼的看著侍者,呂子喬更是不由自主的想到:難道這個張偉,也是賣神功丸的?
我怎麽沒想到把這玩意兒帶上呢。
若是神功丸真的在這家店能抵飯錢,那自己以後豈不是多了一個使用神功丸的門路。
“什麽東西?”侍者明顯不怎麽相信的樣子。
張偉往自己的口袋裏一掏,然後放在了侍者的手上。
“這是……金條?”
“沒錯,金條,按現在的兩百多一克的金價,這兩根50克金條的金條,抵這頓飯錢,綽綽有餘的。”
“我怎麽知道這金條是真是假?”
“這是城市銀行的金條,上麵都有編號,你打電話問問不就知道了,而且,黃金這東西,不難辨別吧。”
“你等著,我去找老板。”
等到侍者離去。
眾人全都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目光看著張偉。
“偉哥,你出門的時候,還隨身帶著金條的嗎?”
“土豪,我們來交朋友吧。”
……
林宛瑜也是帶著懷疑的目光看著張偉。
這個家夥,竟然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
想必也不是那麽簡單的存在。
“咳咳咳,低調低調,這金條並不是我買的,而是有人送給我的,其實我很窮的。”
嘴裏麵雖然這樣說著,心裏麵卻是默默地念道:我確實很窮,窮的就隻剩下三萬億了。
聽到張偉的話,眾人打量了一下張偉的造型。
這沒洗頭的非主流模樣,看起來,確實不像是什麽土豪的作風。
隻是這兜裏麵隨身裝著金條的做法,確實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出來的。
或許……
真如他說的,這金條是有人送他的吧。
正在這時,侍者去而複返,此時他的臉上已經換上了討好的笑容。
他拿著一張黑色的卡片放在了張偉的手上,“老板已經驗過了,那兩根金條,確實是千足金,價值兩萬一千元,這是本店的會員卡,裏麵有9千元,歡迎先生隨時過來消費。”
於是一行人開始返迴愛情公寓。
進到公寓裏麵之後,張偉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自己幹嘛非要用金條付賬,自己要是給城市銀行打個電話的話,怕是城市銀行的工作人員,早就跑過來給自己付賬了。
自己這樣的大客戶,幾乎是前所未有的。
迴到了愛情公寓之後,張偉走進了自己的房間,然後去往洗手間。
他洗完臉往鏡子裏一看,瞬間愣住了。
臥槽!
我這一頭非主流一樣的爆炸頭是怎麽迴事?
我記得……
自己明明是清爽的短發啊!
難道說……
被那個破電視機吸進來的時候, 自己的頭發不僅變長了,還被電成了非主流一樣的爆炸頭?
怪不得……
展博他們說自己是非主流呢。
怪不得一路上,那麽多人看自己的眼光很不對勁呢。
幸虧……
現在是09年,還算是非主流火熱的年代。
路上行人的目光雖然古怪,但還不算那麽難以理解。
要是再過幾年,自己要是頂著這麽一個雞窩頭,走在大城市的大街上,不是被大家當成流浪漢,就是被大家當成神經病。
再或者……
是什麽搞文藝複興的網紅。
“啊——”
張偉一聲大叫,還是感覺到有些尷尬。
今天已經太晚了。
明天。
明天睡醒之後,一定要去理發。
然後,他脫掉自己的衣服,開始洗澡。
眾人不約而同的將目光看向了張偉。
張偉卻皺起了眉頭,“一萬兩千元?怎麽這麽多?”
“我們剛剛點菜的時候,按菜單算算也就2000元,多出來的1萬元是怎麽迴事?”
“這位先生點了兩瓶五千元的酒。”
侍者將手放在呂子喬的跟前。
“呂子喬!!!”
眾人都對呂子喬怒目而視。
請大家吃大餐,你特麽還順了兩瓶高價酒。
“算了算了~”張偉擺了擺手。
就不該對呂子喬這個家夥抱有希望。
這家夥的惹事能力,簡直沒有上限。
沒記錯的話,曾小賢中獎得來的獎金,好不容易才得到了一部分酒吧的股份。
結果被這個家夥兩晚上給敗光了。
所以。
這家夥,當朋友可以,但絕對不能什麽事情都給他兜底。
不然他惹出來的事情,極有可能讓人完全兜不住。
張偉伸手往自己的口袋裏一掏。
嗯?
我擦!
忘帶錢和銀行卡了。
看著張偉那僵在臉上的表情,眾人都有些忐忑。
這家夥該不會是忘帶錢了吧?
與此同時,一旁侍者臉上那原本溫和的笑容,也開始逐漸變得冰寒。
“咳咳,那個,我說我忘帶錢和銀行卡了,你們能信麽?”張偉滿臉尷尬。
“什麽?!!!”
曾小賢和呂子喬差點兒沒跳起來。
“我可沒錢!”呂子喬退後一步。
“我也沒帶錢。”曾小賢有些為難的看著張偉。
而侍者則是冷漠的看著這一桌的人,“吃霸王餐?”
“不是、不是……”張偉連連擺手,“確實是忘帶錢了。”
“少廢話,你們誰付賬!”
“算了,還是我來吧~”胡一菲站起身子,拿出了錢包,“…我來付吧~”
打開錢包一看,“我銀行卡呢?”
胡一菲仔細一迴想。
“糟了,銀行卡,我忘在家裏麵的卡袋裏了。”
侍者一臉鄙視。
裝,你們接著裝。
“對了對了,還有現金。”胡一菲一數自己包裏的現金,“…嗯?”
“隻有三千塊……”
“如果諸位不能付賬的話,那就隻有留在這裏打工了。”
“都是你,呂子喬!”曾小賢一指呂子喬,“要不是你偷偷點了兩瓶酒,三千塊足夠付賬了!”
呂子喬:“可我點的酒,剛剛大家喝得都很開心啊……”
“而且,”呂子喬一指張偉,“是偉哥要請客,而且沒帶錢的。”
張偉頓時一臉尷尬。
大馬小馬,你們倆的手機支付,怎麽還沒搞出來啊,快點吧,孩子真的不習慣帶現金啊。
張偉的手,尷尬的在兜裏摸啊摸的。
猛然,他眼前一亮,看著侍者說道,“我能用東西抵嗎?”
用東西抵?
眾人都安靜了下來,期盼的看著侍者,呂子喬更是不由自主的想到:難道這個張偉,也是賣神功丸的?
我怎麽沒想到把這玩意兒帶上呢。
若是神功丸真的在這家店能抵飯錢,那自己以後豈不是多了一個使用神功丸的門路。
“什麽東西?”侍者明顯不怎麽相信的樣子。
張偉往自己的口袋裏一掏,然後放在了侍者的手上。
“這是……金條?”
“沒錯,金條,按現在的兩百多一克的金價,這兩根50克金條的金條,抵這頓飯錢,綽綽有餘的。”
“我怎麽知道這金條是真是假?”
“這是城市銀行的金條,上麵都有編號,你打電話問問不就知道了,而且,黃金這東西,不難辨別吧。”
“你等著,我去找老板。”
等到侍者離去。
眾人全都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目光看著張偉。
“偉哥,你出門的時候,還隨身帶著金條的嗎?”
“土豪,我們來交朋友吧。”
……
林宛瑜也是帶著懷疑的目光看著張偉。
這個家夥,竟然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
想必也不是那麽簡單的存在。
“咳咳咳,低調低調,這金條並不是我買的,而是有人送給我的,其實我很窮的。”
嘴裏麵雖然這樣說著,心裏麵卻是默默地念道:我確實很窮,窮的就隻剩下三萬億了。
聽到張偉的話,眾人打量了一下張偉的造型。
這沒洗頭的非主流模樣,看起來,確實不像是什麽土豪的作風。
隻是這兜裏麵隨身裝著金條的做法,確實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出來的。
或許……
真如他說的,這金條是有人送他的吧。
正在這時,侍者去而複返,此時他的臉上已經換上了討好的笑容。
他拿著一張黑色的卡片放在了張偉的手上,“老板已經驗過了,那兩根金條,確實是千足金,價值兩萬一千元,這是本店的會員卡,裏麵有9千元,歡迎先生隨時過來消費。”
於是一行人開始返迴愛情公寓。
進到公寓裏麵之後,張偉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自己幹嘛非要用金條付賬,自己要是給城市銀行打個電話的話,怕是城市銀行的工作人員,早就跑過來給自己付賬了。
自己這樣的大客戶,幾乎是前所未有的。
迴到了愛情公寓之後,張偉走進了自己的房間,然後去往洗手間。
他洗完臉往鏡子裏一看,瞬間愣住了。
臥槽!
我這一頭非主流一樣的爆炸頭是怎麽迴事?
我記得……
自己明明是清爽的短發啊!
難道說……
被那個破電視機吸進來的時候, 自己的頭發不僅變長了,還被電成了非主流一樣的爆炸頭?
怪不得……
展博他們說自己是非主流呢。
怪不得一路上,那麽多人看自己的眼光很不對勁呢。
幸虧……
現在是09年,還算是非主流火熱的年代。
路上行人的目光雖然古怪,但還不算那麽難以理解。
要是再過幾年,自己要是頂著這麽一個雞窩頭,走在大城市的大街上,不是被大家當成流浪漢,就是被大家當成神經病。
再或者……
是什麽搞文藝複興的網紅。
“啊——”
張偉一聲大叫,還是感覺到有些尷尬。
今天已經太晚了。
明天。
明天睡醒之後,一定要去理發。
然後,他脫掉自己的衣服,開始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