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了下午,眼看著太陽將要落山,陸警官終於把當年案件的資料傳了過來。
萬璞玉借用了店裏的電腦,把文件上傳到電腦上打開,周圍所有人都湊過來,一起看電腦屏幕。
十二年前,雖然信息設備已經運用於警務係統中,但畢竟運用得還不是那麽廣泛。
所以關於當年衛校老師被害一案的資料,還有不少是紙質文件的掃描件。
這種掃描件認真看起來,更是讓人頭昏腦漲。
萬璞玉把電腦前的位置讓給了唐高飛,讓他好好的查閱這些他從來沒聽說過的案件資料。
從前出於對一個孩子的保護,他連案發現場都沒有見過,後來外祖父家的親戚們也對當年案件避之不談。
案件可公開的線索並不是很多,又或者說當年對於這起案件能調查到線索本來就不多。
基本上,就是一些周圍人的供詞跟案發現場的記錄。
供詞串聯起來,可以得到這樣一個案發還原。
案發當天下午,死者唐德禮在第一節課下課後迴到辦公室,接了一通電話。
唐德禮當時用的是一種很沉重的按鍵機,平常都放在隨身的皮包裏攜帶,去教室上課的時候就把皮包連帶手機一起放在辦公室裏。
跟他同在一間辦公室的老師證言說,在唐德禮上課期間,他的手機就在皮包裏響了好幾次。
正在辦公室備課的老師有些煩了,又想著萬一是有什麽要緊事,便把他的手機從皮包裏拿出來,拿去教室交給唐德禮。
沒想到唐德禮隻看了一眼來電號碼,直接就掛斷了通話,之後將手機關機,放在講台上繼續上課。
下課後,他迴到辦公室,把手機重新開機,果然又有電話打進來。
唐德禮特意去了教學樓走廊的樓梯間裏接了電話。
據同辦公室的老師證詞所說,因為辦公室裏就他們兩個人,他倆關係又不錯,所以一般唐德禮都不會去外麵接電話。
他迴來之後,老師隨口問了一句什麽人打來的電話。
當時唐德禮的神色如常,說是一個好久不聯係的老朋友。
他說老朋友出差到內蒙古,晚上會來錫林郭勒跟他聚一聚。
因此這天他要早走一會兒,拜托同辦公室的老師幫忙盯著他班級的最後一節自習課。
這一點,這麽多年來唐高飛是第一次知道。
他一直以為,那天父親是在給他打過電話後才離開學校去跟朋友見麵。
原來在下午放學之前,他就已經離開學校。
至於他見的朋友是誰,就沒人知道了,唐高飛在江南長大,對於父親的交友圈子也不熟悉。
下午,唐德禮提前離開學校,去了學校附近的一家小超市,買了一瓶酒跟一瓶果汁。
因為他經常來這家小超市買東西,所以老板對他很熟悉。
老板的證詞也說,當天唐德禮跟他說去跟老朋友聚會。
唐德禮這人的生活很簡單,不是撲在學校的工作上,就是迴家照顧兒子,平常也不怎麽在下班後跟人聚會。
值得注意的是,唐德禮下午三點五十分就離開了學校,在小超市買東西的時間也不過是下午四點左右。
可一直到晚上七點左右,他才給鄰居家打來電話,說自己晚上會跟朋友見麵,要晚一點迴去,讓唐高飛在鄰居家睡一晚。
“可能他一開始覺得,自己能在孩子晚上睡覺前趕迴來,”
看到這裏,祝元提出他的想法,
“但後來跟朋友喝著酒暢聊起來,就忘了時間。”
“但即使他喝了酒,還是想著打電話安排好你晚上的過夜情況,”
萬璞玉對唐高飛說,
“不管他愛不愛你,這個父親對你還是挺負責任的。”
唐高飛心情很沉重,沒有說笑的心思,隨口刺他一句,
“難道你爸爸對你不負責嗎?”
萬璞玉抿了抿唇,含糊地說,
“我不知道。”
繼續看下去,當年案發後,警方通過走訪調查,找到了唐德禮那晚去過的小餐館。
因為當地圈子很小,當年的高校老師在地方上算是比較出名的人物。
餐館老板雖然算不上認識唐德禮,但他知道對方是衛校的老師。
那晚,唐德禮自帶了酒水來到他的小餐館率先點了菜,但讓老板等到他朋友來後開始上菜。
他自己幹坐了半個小時左右,他的朋友找了過來,據餐館老板迴憶,唐德禮的朋友是個年紀跟他差不多的男人。
男人個子很高,但比較瘦,穿著一件比較低調的棕色皮夾克。
內蒙古這邊,高個子的男人很多,能讓餐館老板特意說出“個子很高”的男人,估計身高要超過一米八奔一米九而去。
關於這個男人,唐德禮當晚見麵的朋友,警方一直沒有查到關於他的消息。
一直以來,警方也把這個“朋友”列為嫌疑人。
唐德禮跟朋友一直喝酒聊天到晚上九點左右,兩人一開始還在正常地聊天敘舊,後來聊著聊著就吵了起來,最後不歡而散。
關於他們爭吵的內容,陸警官發來的資料中並沒有提到,不知道是警方沒有詢問餐館老板還是不能公開。
本來看到這裏的時候,幾人也都對這個查不到身份的“朋友”產生懷疑。
畢竟朋友跟著唐德禮迴到家中,之後在家中把的唐德禮殺害也很有可能。
但餐館老板非常確定,當晚他們離開時,是唐德禮的朋友先攔了一輛出租車離開,之後唐德禮徒步離開。
唐高飛自己也記得,那天放學後,他跟鄰居家的朋友先是寫完了作業,七點左右他跟鄰居一家一起吃晚飯。
在晚飯期間,鄰居家的座機電話響起,鄰居家男主人接起電話,接著把電話給唐高飛。
至今,唐高飛還記得父親的那通電話,就是當時怎麽也沒想到,這竟然是這輩子最後一次跟父親講話。
“小飛啊,爸爸今晚跟一個朋友在外麵吃飯,迴去得要晚一些,你今晚就在格圖家睡吧,”
“要乖乖的,不要給阿巴嘎他們添麻煩。”
萬璞玉借用了店裏的電腦,把文件上傳到電腦上打開,周圍所有人都湊過來,一起看電腦屏幕。
十二年前,雖然信息設備已經運用於警務係統中,但畢竟運用得還不是那麽廣泛。
所以關於當年衛校老師被害一案的資料,還有不少是紙質文件的掃描件。
這種掃描件認真看起來,更是讓人頭昏腦漲。
萬璞玉把電腦前的位置讓給了唐高飛,讓他好好的查閱這些他從來沒聽說過的案件資料。
從前出於對一個孩子的保護,他連案發現場都沒有見過,後來外祖父家的親戚們也對當年案件避之不談。
案件可公開的線索並不是很多,又或者說當年對於這起案件能調查到線索本來就不多。
基本上,就是一些周圍人的供詞跟案發現場的記錄。
供詞串聯起來,可以得到這樣一個案發還原。
案發當天下午,死者唐德禮在第一節課下課後迴到辦公室,接了一通電話。
唐德禮當時用的是一種很沉重的按鍵機,平常都放在隨身的皮包裏攜帶,去教室上課的時候就把皮包連帶手機一起放在辦公室裏。
跟他同在一間辦公室的老師證言說,在唐德禮上課期間,他的手機就在皮包裏響了好幾次。
正在辦公室備課的老師有些煩了,又想著萬一是有什麽要緊事,便把他的手機從皮包裏拿出來,拿去教室交給唐德禮。
沒想到唐德禮隻看了一眼來電號碼,直接就掛斷了通話,之後將手機關機,放在講台上繼續上課。
下課後,他迴到辦公室,把手機重新開機,果然又有電話打進來。
唐德禮特意去了教學樓走廊的樓梯間裏接了電話。
據同辦公室的老師證詞所說,因為辦公室裏就他們兩個人,他倆關係又不錯,所以一般唐德禮都不會去外麵接電話。
他迴來之後,老師隨口問了一句什麽人打來的電話。
當時唐德禮的神色如常,說是一個好久不聯係的老朋友。
他說老朋友出差到內蒙古,晚上會來錫林郭勒跟他聚一聚。
因此這天他要早走一會兒,拜托同辦公室的老師幫忙盯著他班級的最後一節自習課。
這一點,這麽多年來唐高飛是第一次知道。
他一直以為,那天父親是在給他打過電話後才離開學校去跟朋友見麵。
原來在下午放學之前,他就已經離開學校。
至於他見的朋友是誰,就沒人知道了,唐高飛在江南長大,對於父親的交友圈子也不熟悉。
下午,唐德禮提前離開學校,去了學校附近的一家小超市,買了一瓶酒跟一瓶果汁。
因為他經常來這家小超市買東西,所以老板對他很熟悉。
老板的證詞也說,當天唐德禮跟他說去跟老朋友聚會。
唐德禮這人的生活很簡單,不是撲在學校的工作上,就是迴家照顧兒子,平常也不怎麽在下班後跟人聚會。
值得注意的是,唐德禮下午三點五十分就離開了學校,在小超市買東西的時間也不過是下午四點左右。
可一直到晚上七點左右,他才給鄰居家打來電話,說自己晚上會跟朋友見麵,要晚一點迴去,讓唐高飛在鄰居家睡一晚。
“可能他一開始覺得,自己能在孩子晚上睡覺前趕迴來,”
看到這裏,祝元提出他的想法,
“但後來跟朋友喝著酒暢聊起來,就忘了時間。”
“但即使他喝了酒,還是想著打電話安排好你晚上的過夜情況,”
萬璞玉對唐高飛說,
“不管他愛不愛你,這個父親對你還是挺負責任的。”
唐高飛心情很沉重,沒有說笑的心思,隨口刺他一句,
“難道你爸爸對你不負責嗎?”
萬璞玉抿了抿唇,含糊地說,
“我不知道。”
繼續看下去,當年案發後,警方通過走訪調查,找到了唐德禮那晚去過的小餐館。
因為當地圈子很小,當年的高校老師在地方上算是比較出名的人物。
餐館老板雖然算不上認識唐德禮,但他知道對方是衛校的老師。
那晚,唐德禮自帶了酒水來到他的小餐館率先點了菜,但讓老板等到他朋友來後開始上菜。
他自己幹坐了半個小時左右,他的朋友找了過來,據餐館老板迴憶,唐德禮的朋友是個年紀跟他差不多的男人。
男人個子很高,但比較瘦,穿著一件比較低調的棕色皮夾克。
內蒙古這邊,高個子的男人很多,能讓餐館老板特意說出“個子很高”的男人,估計身高要超過一米八奔一米九而去。
關於這個男人,唐德禮當晚見麵的朋友,警方一直沒有查到關於他的消息。
一直以來,警方也把這個“朋友”列為嫌疑人。
唐德禮跟朋友一直喝酒聊天到晚上九點左右,兩人一開始還在正常地聊天敘舊,後來聊著聊著就吵了起來,最後不歡而散。
關於他們爭吵的內容,陸警官發來的資料中並沒有提到,不知道是警方沒有詢問餐館老板還是不能公開。
本來看到這裏的時候,幾人也都對這個查不到身份的“朋友”產生懷疑。
畢竟朋友跟著唐德禮迴到家中,之後在家中把的唐德禮殺害也很有可能。
但餐館老板非常確定,當晚他們離開時,是唐德禮的朋友先攔了一輛出租車離開,之後唐德禮徒步離開。
唐高飛自己也記得,那天放學後,他跟鄰居家的朋友先是寫完了作業,七點左右他跟鄰居一家一起吃晚飯。
在晚飯期間,鄰居家的座機電話響起,鄰居家男主人接起電話,接著把電話給唐高飛。
至今,唐高飛還記得父親的那通電話,就是當時怎麽也沒想到,這竟然是這輩子最後一次跟父親講話。
“小飛啊,爸爸今晚跟一個朋友在外麵吃飯,迴去得要晚一些,你今晚就在格圖家睡吧,”
“要乖乖的,不要給阿巴嘎他們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