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頁
規則怪談:我一瘋子你說我開掛 作者:一天睡十八小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孟飛站直了身子,他扯著欄杆,身子往後倒,被孟黑一隻手扶住,他仰著頭,喃喃道:
「你知不知道,一般情況下,這種劇情,要麽是洗白反派,要麽就是要感動觀眾。」
「咱別那麽老套行不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我們呢。」
「你要是真的想洗白,傾訴一下自己的悔恨,不如自己找個角落說去,大家都會願意聽的。」
金俊秀輕笑一聲,他挑起眉,笑吟吟道:「像個蠢貨,在臨終前向世界悔過嗎?」
「我沒這想法,阿西吧,我啊,隻是想知道,我到底算個什麽貨色。」
金俊秀又吸了一口煙,這迴他不給孟飛潑冷水的機會,直接道:
「我殺掉的人,不是八個,是,三十六。」金俊秀淡定的說出了這話。
孟飛:「哦。」
金俊秀捏斷了煙,他的嘴角抽搐,「就一個哦?」
孟飛:「好嗨哦,感覺人生已經到達了巔峰~」
金俊秀:要不是打不過你,我非得給你兩拳。
金俊秀要被氣死了。
「所以,你殺的其他二十八個人,都在哪?」孟飛扭頭問道。
孟黑另一隻手扶住了他的頭。
金俊秀來勁兒了,他那股子滄桑勁全沒了,臉都在發光,「你知道嗎?豬是雜食性的畜生,隻要不動的能吃的,它們都會吃!」
孟飛:「知道。」
金俊秀笑著說道:「我把那些人都剁碎了,餵給了豬,哈哈哈,就算大家都知道他們死了,也沒用~找不到屍體~」
「你殺得那八個是年輕的母親,那這二十八個呢?」孟飛順應著金俊秀的期待,繼續問下去。
金俊秀把菸頭丟掉,又點了一根,他望著天空,說起了另一件事。
「我啊,其實殺掉了三十七個人。」
「唯一一個,和別人都不一樣的,是我的媽媽。」
「我媽很討厭我,因為我爸在我出生沒多久之後,就離開了。」
「我媽憎恨那個男人,更憎恨我,因為我拖累了她。」
「她不給我吃東西,讓我經常餓著肚子,還會把我關到衣櫃裏麵,不許我出來,好多次,她都掐著我的脖子,問我為什麽還不死。」
「可是我真的不想死,所以,我就殺掉別人家的貓,別人家的狗,自己煮熟吃掉。」
「我殺掉了鄰居家的狗,鄰居家的女孩真的好生氣,她說我是壞蛋,她的媽媽保護著她,怒斥我。她還給那個女孩買了一隻可愛的小狗,然後帶著女孩離開了那裏,哪怕她沒什麽錢。」
「我知道的,她很辛苦,但是她的女兒還是很幸福。」
「但是我一點也不幸福。」
金俊秀對著天空吐出了一個煙圈,「隻有殺掉那些貓狗,吃到肉的時候,我才會滿足。」
「但是,滿足等於幸福嗎?」
第450章 有信仰的惡人
「其實我也很喜歡狗的,但是我討厭貓。」
「狗,你給它吃的,它就會搖尾巴,可是貓不會,貓吃完了你的食物,扭頭就走了。」
「那些可愛的傢夥,皮毛,牙齒,都值得紀念。」
「我把喜歡的,都留下了。」金俊秀像是想起了什麽東西,嘴角的弧度很溫柔,就連眼眸都變得柔和了。
孟飛想:這大概就是為什麽,金俊秀家中會翻出那些女人指甲了。
對於金俊秀來說,那些致命的證據,和貓狗的皮毛牙齒一般,有著特殊意義。
哪怕明知道被發現,就是死路一條,但是他還是留下了。
孟飛特別愛插話,但是這一次他沒有。
金俊秀撐著自己的臉頰,笑容都甜蜜起來了。
「我真的很感謝它們,它們的血肉養育了我這個怪物。」
「這讓我媽瘋狂,她到死都沒想明白,我到底是怎麽活下來的。」
「她還想讓我死,就算我乖巧的安靜的呆在角落裏,她還是想讓我死。」
金俊秀拉起來自己的袖子,露出小臂。
這裏本來應該是白皙的肌理,上麵卻帶著亂糟糟的痕跡,一道道疤痕,點痕。
「她有時候會拿棍子打我,拿剪刀戳我,用菸頭燙我。」
「你看,這裏。」金俊秀突然伸出了自己的左手,他展示著自己的小拇指和中指。
在灰暗中並不清晰,但是孟飛知道,他的這兩個指甲,很不平整。
「她用鉗子拔掉了我的指甲。」
「偶爾,我覺得,我或許會像那些貓狗一樣,就這麽無聲無息的被我媽殺死。」
「但是我媽大概也有病,她那麽迫切的想讓我死,又不想親手殺死我。」
「她不想當殺人犯。」
金俊秀說起這話的時候,都在笑。
「等我長大了,十一歲那年吧,她終於發瘋了,她要殺了我。」
「可是她喝太多酒了,手都沒有力氣了,刀子隻砍在了我的手臂上,我奪過了刀子,捅在了她的脖子上。」
「她,就那麽輕而易舉的死了。」
金俊秀的笑容消失了,他說:「我不明白,媽為什麽一定要我死。」
「那個女孩的媽媽,和我媽一樣,獨自帶著孩子,可是她的女兒,總是開開心心的。」
「每一次,我看到那個女孩和她媽媽,心裏總是很慌。」
「我從那個破了洞的窗戶裏往外看,看著她們開心的走過我家。」
「你知不知道,一般情況下,這種劇情,要麽是洗白反派,要麽就是要感動觀眾。」
「咱別那麽老套行不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我們呢。」
「你要是真的想洗白,傾訴一下自己的悔恨,不如自己找個角落說去,大家都會願意聽的。」
金俊秀輕笑一聲,他挑起眉,笑吟吟道:「像個蠢貨,在臨終前向世界悔過嗎?」
「我沒這想法,阿西吧,我啊,隻是想知道,我到底算個什麽貨色。」
金俊秀又吸了一口煙,這迴他不給孟飛潑冷水的機會,直接道:
「我殺掉的人,不是八個,是,三十六。」金俊秀淡定的說出了這話。
孟飛:「哦。」
金俊秀捏斷了煙,他的嘴角抽搐,「就一個哦?」
孟飛:「好嗨哦,感覺人生已經到達了巔峰~」
金俊秀:要不是打不過你,我非得給你兩拳。
金俊秀要被氣死了。
「所以,你殺的其他二十八個人,都在哪?」孟飛扭頭問道。
孟黑另一隻手扶住了他的頭。
金俊秀來勁兒了,他那股子滄桑勁全沒了,臉都在發光,「你知道嗎?豬是雜食性的畜生,隻要不動的能吃的,它們都會吃!」
孟飛:「知道。」
金俊秀笑著說道:「我把那些人都剁碎了,餵給了豬,哈哈哈,就算大家都知道他們死了,也沒用~找不到屍體~」
「你殺得那八個是年輕的母親,那這二十八個呢?」孟飛順應著金俊秀的期待,繼續問下去。
金俊秀把菸頭丟掉,又點了一根,他望著天空,說起了另一件事。
「我啊,其實殺掉了三十七個人。」
「唯一一個,和別人都不一樣的,是我的媽媽。」
「我媽很討厭我,因為我爸在我出生沒多久之後,就離開了。」
「我媽憎恨那個男人,更憎恨我,因為我拖累了她。」
「她不給我吃東西,讓我經常餓著肚子,還會把我關到衣櫃裏麵,不許我出來,好多次,她都掐著我的脖子,問我為什麽還不死。」
「可是我真的不想死,所以,我就殺掉別人家的貓,別人家的狗,自己煮熟吃掉。」
「我殺掉了鄰居家的狗,鄰居家的女孩真的好生氣,她說我是壞蛋,她的媽媽保護著她,怒斥我。她還給那個女孩買了一隻可愛的小狗,然後帶著女孩離開了那裏,哪怕她沒什麽錢。」
「我知道的,她很辛苦,但是她的女兒還是很幸福。」
「但是我一點也不幸福。」
金俊秀對著天空吐出了一個煙圈,「隻有殺掉那些貓狗,吃到肉的時候,我才會滿足。」
「但是,滿足等於幸福嗎?」
第450章 有信仰的惡人
「其實我也很喜歡狗的,但是我討厭貓。」
「狗,你給它吃的,它就會搖尾巴,可是貓不會,貓吃完了你的食物,扭頭就走了。」
「那些可愛的傢夥,皮毛,牙齒,都值得紀念。」
「我把喜歡的,都留下了。」金俊秀像是想起了什麽東西,嘴角的弧度很溫柔,就連眼眸都變得柔和了。
孟飛想:這大概就是為什麽,金俊秀家中會翻出那些女人指甲了。
對於金俊秀來說,那些致命的證據,和貓狗的皮毛牙齒一般,有著特殊意義。
哪怕明知道被發現,就是死路一條,但是他還是留下了。
孟飛特別愛插話,但是這一次他沒有。
金俊秀撐著自己的臉頰,笑容都甜蜜起來了。
「我真的很感謝它們,它們的血肉養育了我這個怪物。」
「這讓我媽瘋狂,她到死都沒想明白,我到底是怎麽活下來的。」
「她還想讓我死,就算我乖巧的安靜的呆在角落裏,她還是想讓我死。」
金俊秀拉起來自己的袖子,露出小臂。
這裏本來應該是白皙的肌理,上麵卻帶著亂糟糟的痕跡,一道道疤痕,點痕。
「她有時候會拿棍子打我,拿剪刀戳我,用菸頭燙我。」
「你看,這裏。」金俊秀突然伸出了自己的左手,他展示著自己的小拇指和中指。
在灰暗中並不清晰,但是孟飛知道,他的這兩個指甲,很不平整。
「她用鉗子拔掉了我的指甲。」
「偶爾,我覺得,我或許會像那些貓狗一樣,就這麽無聲無息的被我媽殺死。」
「但是我媽大概也有病,她那麽迫切的想讓我死,又不想親手殺死我。」
「她不想當殺人犯。」
金俊秀說起這話的時候,都在笑。
「等我長大了,十一歲那年吧,她終於發瘋了,她要殺了我。」
「可是她喝太多酒了,手都沒有力氣了,刀子隻砍在了我的手臂上,我奪過了刀子,捅在了她的脖子上。」
「她,就那麽輕而易舉的死了。」
金俊秀的笑容消失了,他說:「我不明白,媽為什麽一定要我死。」
「那個女孩的媽媽,和我媽一樣,獨自帶著孩子,可是她的女兒,總是開開心心的。」
「每一次,我看到那個女孩和她媽媽,心裏總是很慌。」
「我從那個破了洞的窗戶裏往外看,看著她們開心的走過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