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小碗的羊雜湯,裏麵切細的羊肚滑嫩爽脆,湯裏加了胡椒和香菜末,喝完額上就隱隱地冒出汗。陶泓心想這精神病雖然經常犯病,但找吃的還算靠譜。又拿手肘碰了碰邵硯青,「這湯不錯,咱們學了去,迴家想吃了就燒。」
邵硯青點點頭,「也沒什麽決竅,就是要新鮮,洗得幹淨。羊肚和羊雜碎分開了煮,再把羊雜泡到羊肚原汁裏味道才鮮。」
賀維競見他們嘀嘀咕咕也沒打斷,反正也習慣這對戀愛狗身上的酸臭味了。隻是等手把肉上來時,仍和陶泓咬耳朵的邵硯青忽地伸手往盤上一抹,最嫩的兩塊白脖子瞬間消失。可憐賀大少,剛放下筷子準備上爪子呢,最嫩最好吃的肉就沒了。
戀愛中的恩愛狗,其實處處都走心。
白煮的羊肉,必須掌握好時間才不會將肉煮柴,散了原味。羊脖子肉十分鮮美,剛剛好煮熟,一口咬下滿嘴的肉。羊油的滑膩膻香和羊肉極致的滑嫩口感,饕足的快意由舌尖味蕾蔓延到全身。
「嗯,好吃。」陶泓吮著手指,「賀總還真是資深老饕,不是你的話我們怎麽也找不到這樣的地方,謝謝!非常感謝。」
我謝謝你啊!賀維競惡狠狠地想著,就這麽兩塊白脖子你都給我吃了,一點也不和主人客氣,好歹留一塊給我啊!
他不高興,可沒發作。
而對麵的兩個人,誰也沒當他一迴事。
沒了白脖子,那就吃些腿肉腩肉,或是割兩條肋肉來慢慢撕著吃。不必加什麽佐料,最多蘸點鹽水,或者是細細的椒鹽末。
當然賀維競請他們吃飯不僅僅是盡地主之宜,也不是心血來潮。這人最擅長的事就是在別人興致濃鬱的時候,談些討人嫌的話題。
「你這麽大大方方地來,不怕季修白找你麻煩?」
看在羊肉好吃的份上,就不用羊油糊他一臉了。陶泓撕著腿肉,慢吞吞地道:「他有什麽理由找我麻煩?」
水性楊花,琵琶別抱,朝秦暮楚,見異思遷……賀維競想這些理由足夠讓一個男人抓狂了,要不是季修白端著貴公子的身份要些臉麵,換成他的話恐怕早就把這人當手把肉給撕了。不過……這精神病看了眼正在認真掰羊蠍子的邵硯青,還有一臉揶揄相的陶泓,心想自己沒那麽大能耐以一敵二,還是不迴答這個問題了。
於是精神病換了個問題:「他要是想見你呢?」
「真奇怪,你怎麽知道他知道我來這裏了?」陶泓好奇道,「難道你去通風報信?你長得也不像二五仔,不會做這種事,對不對?」
精神病立刻繃著臉,冷冷說道:「你把我當什麽人了。」
作者有話要說: 好久不見的精神病又來了。
其實這精神病偶爾還是蠻可愛的,隻是時常走位風騷,也是神出鬼沒的人。
話嘮個:
冬令進補吃羊肉。烤羊肉之前小青做過,到冬天的時候最好是燒羊肉。做羊肉湯,最常見用蘿蔔燉,有時會扔點蟶幹進去,也有的是隻羊肉燉。羊肉新鮮,膻,味道會飄出來。有的人不愛吃羊肉,就是因為膻味。不過羊沒了膻味,還叫羊肉嗎?
羊雜碎湯大約西北那邊比較多,支個攤子,賣羊雜碎,混沌的一碗,滾燙的,撒上胡椒與香菜,就著餅子吃。一碗就足夠了,沒有什麽比一碗熱乎的湯更能撫慰冬日裏早起趕班討生活的人吧。
羊脖子肉嫩嫩的,肉多,有脂肪,咬著滿嘴油,好吃。很久以前看過一本作文選,作者去蒙古牧民家做客,就是端上白白的羊脖子,剛剛煮熟,還帶著血絲,是款待客人最好的部分。舌尖2有吃羊肉的一景,嘖嘖,真是口水。
最新鮮的羊肉,加點椒鹽就很香了,也有孜然。
也有燒冰糖羊肉的,甜絲絲的恐怕不是什麽人都吃得慣。最受人歡迎的應該是烤羊肉串,一手十支,往嘴上一抹,哎,明天長好幾個痘子。
大約是看四方食事還是哪本,有一道菜叫拔絲羊尾。就是拔絲的做法,端上來油汪汪,亮晶晶,咬下去嘴裏一包油——羊尾裏的羊油化了。沒吃過,不知該會是什麽樣的美味程度。
賀精神病大約就是這種逗逼形象吧:
☆、第52章 吃棗泥糕嗎?
吃完這席羊肉宴,東道主還想帶他們去哪哪逛逛。邵硯青客氣地拒絕了,「她累了,要休息。」賀維競翻白眼,什麽累啊,吃東西都沒怎麽動手都是扒弄得好好地送到她嘴裏了,她累什麽呀。是吃飽了犯懶想睡覺吧,嘖,睡前再做點羞羞人的事,嘖……
「真是掃興。」他揮手趕人,「走吧走吧。」
邵硯青也不計較他口氣不好,帶陶泓上了車,又轉迴來叫他:「我先送你迴去吧。」賀維競剛才是坐他的車來的,吃完飯後就撇主人,這事他做不出來,「路不熟,麻煩你指得仔細一些。」
賀維競見過許多的人,真是什麽人也都見識過了,大多人懶得應付,也犯不著應付。不是他高冷驕傲不合群,隻是這時的身份地位讓他可以按情緒隨心所欲地挑選交流對象。邵硯青這樣的,除了有點錢外完全夠不上他的層次,但他覺得這人很有意思。
別的沒有,能把陶泓這小妖精給收得服貼,這就是他的能耐。
賀大少也沒多囉嗦,拉開副駕駛就要坐上去。結果陶泓比他快一步——她不是都困得要掛到男人身上了嘛,「去去,副駕駛是我的專座,你坐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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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硯青點點頭,「也沒什麽決竅,就是要新鮮,洗得幹淨。羊肚和羊雜碎分開了煮,再把羊雜泡到羊肚原汁裏味道才鮮。」
賀維競見他們嘀嘀咕咕也沒打斷,反正也習慣這對戀愛狗身上的酸臭味了。隻是等手把肉上來時,仍和陶泓咬耳朵的邵硯青忽地伸手往盤上一抹,最嫩的兩塊白脖子瞬間消失。可憐賀大少,剛放下筷子準備上爪子呢,最嫩最好吃的肉就沒了。
戀愛中的恩愛狗,其實處處都走心。
白煮的羊肉,必須掌握好時間才不會將肉煮柴,散了原味。羊脖子肉十分鮮美,剛剛好煮熟,一口咬下滿嘴的肉。羊油的滑膩膻香和羊肉極致的滑嫩口感,饕足的快意由舌尖味蕾蔓延到全身。
「嗯,好吃。」陶泓吮著手指,「賀總還真是資深老饕,不是你的話我們怎麽也找不到這樣的地方,謝謝!非常感謝。」
我謝謝你啊!賀維競惡狠狠地想著,就這麽兩塊白脖子你都給我吃了,一點也不和主人客氣,好歹留一塊給我啊!
他不高興,可沒發作。
而對麵的兩個人,誰也沒當他一迴事。
沒了白脖子,那就吃些腿肉腩肉,或是割兩條肋肉來慢慢撕著吃。不必加什麽佐料,最多蘸點鹽水,或者是細細的椒鹽末。
當然賀維競請他們吃飯不僅僅是盡地主之宜,也不是心血來潮。這人最擅長的事就是在別人興致濃鬱的時候,談些討人嫌的話題。
「你這麽大大方方地來,不怕季修白找你麻煩?」
看在羊肉好吃的份上,就不用羊油糊他一臉了。陶泓撕著腿肉,慢吞吞地道:「他有什麽理由找我麻煩?」
水性楊花,琵琶別抱,朝秦暮楚,見異思遷……賀維競想這些理由足夠讓一個男人抓狂了,要不是季修白端著貴公子的身份要些臉麵,換成他的話恐怕早就把這人當手把肉給撕了。不過……這精神病看了眼正在認真掰羊蠍子的邵硯青,還有一臉揶揄相的陶泓,心想自己沒那麽大能耐以一敵二,還是不迴答這個問題了。
於是精神病換了個問題:「他要是想見你呢?」
「真奇怪,你怎麽知道他知道我來這裏了?」陶泓好奇道,「難道你去通風報信?你長得也不像二五仔,不會做這種事,對不對?」
精神病立刻繃著臉,冷冷說道:「你把我當什麽人了。」
作者有話要說: 好久不見的精神病又來了。
其實這精神病偶爾還是蠻可愛的,隻是時常走位風騷,也是神出鬼沒的人。
話嘮個:
冬令進補吃羊肉。烤羊肉之前小青做過,到冬天的時候最好是燒羊肉。做羊肉湯,最常見用蘿蔔燉,有時會扔點蟶幹進去,也有的是隻羊肉燉。羊肉新鮮,膻,味道會飄出來。有的人不愛吃羊肉,就是因為膻味。不過羊沒了膻味,還叫羊肉嗎?
羊雜碎湯大約西北那邊比較多,支個攤子,賣羊雜碎,混沌的一碗,滾燙的,撒上胡椒與香菜,就著餅子吃。一碗就足夠了,沒有什麽比一碗熱乎的湯更能撫慰冬日裏早起趕班討生活的人吧。
羊脖子肉嫩嫩的,肉多,有脂肪,咬著滿嘴油,好吃。很久以前看過一本作文選,作者去蒙古牧民家做客,就是端上白白的羊脖子,剛剛煮熟,還帶著血絲,是款待客人最好的部分。舌尖2有吃羊肉的一景,嘖嘖,真是口水。
最新鮮的羊肉,加點椒鹽就很香了,也有孜然。
也有燒冰糖羊肉的,甜絲絲的恐怕不是什麽人都吃得慣。最受人歡迎的應該是烤羊肉串,一手十支,往嘴上一抹,哎,明天長好幾個痘子。
大約是看四方食事還是哪本,有一道菜叫拔絲羊尾。就是拔絲的做法,端上來油汪汪,亮晶晶,咬下去嘴裏一包油——羊尾裏的羊油化了。沒吃過,不知該會是什麽樣的美味程度。
賀精神病大約就是這種逗逼形象吧:
☆、第52章 吃棗泥糕嗎?
吃完這席羊肉宴,東道主還想帶他們去哪哪逛逛。邵硯青客氣地拒絕了,「她累了,要休息。」賀維競翻白眼,什麽累啊,吃東西都沒怎麽動手都是扒弄得好好地送到她嘴裏了,她累什麽呀。是吃飽了犯懶想睡覺吧,嘖,睡前再做點羞羞人的事,嘖……
「真是掃興。」他揮手趕人,「走吧走吧。」
邵硯青也不計較他口氣不好,帶陶泓上了車,又轉迴來叫他:「我先送你迴去吧。」賀維競剛才是坐他的車來的,吃完飯後就撇主人,這事他做不出來,「路不熟,麻煩你指得仔細一些。」
賀維競見過許多的人,真是什麽人也都見識過了,大多人懶得應付,也犯不著應付。不是他高冷驕傲不合群,隻是這時的身份地位讓他可以按情緒隨心所欲地挑選交流對象。邵硯青這樣的,除了有點錢外完全夠不上他的層次,但他覺得這人很有意思。
別的沒有,能把陶泓這小妖精給收得服貼,這就是他的能耐。
賀大少也沒多囉嗦,拉開副駕駛就要坐上去。結果陶泓比他快一步——她不是都困得要掛到男人身上了嘛,「去去,副駕駛是我的專座,你坐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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