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憎收養了一堆孩子,親自教他們畫畫,教他們如何殺人。若是有孩子在目睹了他殺人後哭出聲或是尖叫,下一個被殺的,便是那個孩子。
因為這般,董不厭身旁的孩子換了又換,直到江憎不再買下其他孩子。
「我記著你姓董來著,以前那個名字就不要了。我叫你董不厭吧。」江憎摸了摸他的腦袋。
孩提時代的董不厭有一種近乎於無情的冷淡和麻木,卻在江憎溫厚手掌的撫摸下感受到流過全身的血液是溫暖的。董不厭的眼睛明亮而幹淨,倒映在他眼裏的江憎的麵目是如此清晰。
有一日,江憎親自為他換上一身白色的新衣,將匕首塞到他手中,帶他到了一間屋子門口,「裏麵已經備好了畫筆,三日之內,我需要你將淩遲之死的畫像給我。」
他沒有絲毫猶豫地跨步入屋,在屋內那人瘋狂的尖叫聲和求饒聲中,心中並無任何波瀾起伏,將那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了下來,血濺滿白色的衣服,像朵朵呈現在白紙上的艷麗玫瑰。
江憎說的對,血的紅色是這個世界上最美的顏色。
死去的人躺在血色之中,而屋中連同一起死去了的不止那人。
董不厭提筆作畫,隨著墨染宣紙,心中衡量好壞的那片純淨似乎被紅色的血淹沒覆蓋,他變成了另一個江憎。
他並不清楚江憎為何有此怪癖,他並沒問過,也不關心。
可他理解江憎為何這般做——那是浸入骨髓般教人發瘋的愉悅。
一如往常,他慢慢長大,殺人作畫成為了他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環,他本該成為一個和江憎般瘋魔的人,本該手帶鮮血,永遠洗不幹淨。
直到他遇到了一個少年。
他不知道那個少年的名字,到最後也沒敢去打聽那位少年的名字。
那日大雨滂沱,他於屋簷下避雨,少年同在躲雨,衣服整潔,像是個富家少爺,兩人短短相視了一眼,並無其他交談。
趕來的小廝撐傘接走了少年,少年臨走前將傘遞給了他,笑如春風,跑進小廝的傘下,在雨滴濺地的潮濕之中急忙走了。
董不厭愣住了,手中緊緊握著那把傘,心中納悶:把傘給一位同在避雨的人有何值得開心的?
此後,他便注意了這位少年。
他發現這位少年是一家小官的少爺,出生後因發高燒燒壞了嗓子,成了位不能開口說話的啞巴。
可這位少年很愛笑,從學堂迴家的路上被一位小孩子撞到了會笑著搖頭,買東西時被人坑了錢也會笑著阻止小廝上去理論,與同窗相伴而迴的路上聽著他們交談也在笑。
哪有什麽值得開心的。
就該把這位少年也殺了。
他想不通,便偷偷跟著少年,卻一直沒下得去手。
他偷偷跟著少年去過不少地方,喧囂的,安靜的,無聊的,少年一如既往地愛笑。
某日,他尾隨少年進了酒樓,坐在隔壁看少年與同窗共吃一席,喝完酒後笑著拍了拍紅了的臉。
轟隆一聲,雷閃而過,便是傾盆大雨。
董不厭收迴偷看少年的目光,撐在桌子上看著外邊的雨發愣,背上被人輕輕拍了下,他迴神,少年將傘遞給他,咿咿呀呀地指了指外邊,對他笑了笑,與同窗並肩而去了。
雨打在地上,劈裏啪啦的雨聲,連同董不厭冷漠了多年的心也一同拍碎了。
此後多日,他一得空便會尋上少年,兩人或並肩而行於街上,或共坐酒樓小酌幾杯,一人天生不喜說話,一人不能說話,安靜卻不沉悶的環境中,兩人常常相視而笑。
董不厭才發覺,這才是真正的愉悅。
某日,迴至屋中。
江憎坐在椅子上早已等待多時,一手握著兩把傘,有規律地敲打著另一隻手心,一雙三白眼在看過來時帶上了令人恐懼的嚴肅,「你最近玩得挺開心啊。」
董不厭的視線快速掃過那兩把傘,繃直了背,「我沒有。」
江憎將傘掰斷扔去地上,將畫紙丟給了他,起身離去,「屋裏我剛殺了個人。一日內,將畫畫好。」
董不厭接住畫紙,起身去了偏房,推開了門。
偏房並無窗子,唯有一盞在桌上亮了的燭火,昏黃的光籠罩在屋裏。
人總能記住一些記憶深刻的內容,當那張躺在血液中純淨的臉映入眼簾時,董不厭一時沒控製住手上的力氣,將畫紙撕成了兩半。
那位他至今都不知道名字的少年被江憎親手殺死,割喉而亡,鮮血流了滿地,浸濕了少年身上的青衣。
活了不過幾日的董不厭,在那時又死了過去。
沉浸在迴憶中,董不厭的眼睛暗沉。
倚明窗輕嘆一聲,「江憎的魂我不會給你,真相我自己會查。」他的目光掃過總是躲避他視線的福興,「還有那隻鳥,要是再幫你幹那些事,我就將它的羽毛拔了。」
「那不行啊!」福興飛過來,翅膀在空中撲騰,「江憎魂不滅,詛咒就不能除!」
不等倚明窗發問,董不厭抬手將福興抓下來,低頭看著手心裏掙紮的福興,問:「什麽意思?」
福興縮了縮腦袋,「我知道你一心想殺了江憎,但殺了江憎能解除你身上的詛咒,這並不衝突啊。」
「我本就打算以我的魂換取真相與劉大人做交換,到時候我魂飛魄散,解不解咒又有什麽意義呢。」董不厭輕笑。
因為這般,董不厭身旁的孩子換了又換,直到江憎不再買下其他孩子。
「我記著你姓董來著,以前那個名字就不要了。我叫你董不厭吧。」江憎摸了摸他的腦袋。
孩提時代的董不厭有一種近乎於無情的冷淡和麻木,卻在江憎溫厚手掌的撫摸下感受到流過全身的血液是溫暖的。董不厭的眼睛明亮而幹淨,倒映在他眼裏的江憎的麵目是如此清晰。
有一日,江憎親自為他換上一身白色的新衣,將匕首塞到他手中,帶他到了一間屋子門口,「裏麵已經備好了畫筆,三日之內,我需要你將淩遲之死的畫像給我。」
他沒有絲毫猶豫地跨步入屋,在屋內那人瘋狂的尖叫聲和求饒聲中,心中並無任何波瀾起伏,將那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了下來,血濺滿白色的衣服,像朵朵呈現在白紙上的艷麗玫瑰。
江憎說的對,血的紅色是這個世界上最美的顏色。
死去的人躺在血色之中,而屋中連同一起死去了的不止那人。
董不厭提筆作畫,隨著墨染宣紙,心中衡量好壞的那片純淨似乎被紅色的血淹沒覆蓋,他變成了另一個江憎。
他並不清楚江憎為何有此怪癖,他並沒問過,也不關心。
可他理解江憎為何這般做——那是浸入骨髓般教人發瘋的愉悅。
一如往常,他慢慢長大,殺人作畫成為了他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環,他本該成為一個和江憎般瘋魔的人,本該手帶鮮血,永遠洗不幹淨。
直到他遇到了一個少年。
他不知道那個少年的名字,到最後也沒敢去打聽那位少年的名字。
那日大雨滂沱,他於屋簷下避雨,少年同在躲雨,衣服整潔,像是個富家少爺,兩人短短相視了一眼,並無其他交談。
趕來的小廝撐傘接走了少年,少年臨走前將傘遞給了他,笑如春風,跑進小廝的傘下,在雨滴濺地的潮濕之中急忙走了。
董不厭愣住了,手中緊緊握著那把傘,心中納悶:把傘給一位同在避雨的人有何值得開心的?
此後,他便注意了這位少年。
他發現這位少年是一家小官的少爺,出生後因發高燒燒壞了嗓子,成了位不能開口說話的啞巴。
可這位少年很愛笑,從學堂迴家的路上被一位小孩子撞到了會笑著搖頭,買東西時被人坑了錢也會笑著阻止小廝上去理論,與同窗相伴而迴的路上聽著他們交談也在笑。
哪有什麽值得開心的。
就該把這位少年也殺了。
他想不通,便偷偷跟著少年,卻一直沒下得去手。
他偷偷跟著少年去過不少地方,喧囂的,安靜的,無聊的,少年一如既往地愛笑。
某日,他尾隨少年進了酒樓,坐在隔壁看少年與同窗共吃一席,喝完酒後笑著拍了拍紅了的臉。
轟隆一聲,雷閃而過,便是傾盆大雨。
董不厭收迴偷看少年的目光,撐在桌子上看著外邊的雨發愣,背上被人輕輕拍了下,他迴神,少年將傘遞給他,咿咿呀呀地指了指外邊,對他笑了笑,與同窗並肩而去了。
雨打在地上,劈裏啪啦的雨聲,連同董不厭冷漠了多年的心也一同拍碎了。
此後多日,他一得空便會尋上少年,兩人或並肩而行於街上,或共坐酒樓小酌幾杯,一人天生不喜說話,一人不能說話,安靜卻不沉悶的環境中,兩人常常相視而笑。
董不厭才發覺,這才是真正的愉悅。
某日,迴至屋中。
江憎坐在椅子上早已等待多時,一手握著兩把傘,有規律地敲打著另一隻手心,一雙三白眼在看過來時帶上了令人恐懼的嚴肅,「你最近玩得挺開心啊。」
董不厭的視線快速掃過那兩把傘,繃直了背,「我沒有。」
江憎將傘掰斷扔去地上,將畫紙丟給了他,起身離去,「屋裏我剛殺了個人。一日內,將畫畫好。」
董不厭接住畫紙,起身去了偏房,推開了門。
偏房並無窗子,唯有一盞在桌上亮了的燭火,昏黃的光籠罩在屋裏。
人總能記住一些記憶深刻的內容,當那張躺在血液中純淨的臉映入眼簾時,董不厭一時沒控製住手上的力氣,將畫紙撕成了兩半。
那位他至今都不知道名字的少年被江憎親手殺死,割喉而亡,鮮血流了滿地,浸濕了少年身上的青衣。
活了不過幾日的董不厭,在那時又死了過去。
沉浸在迴憶中,董不厭的眼睛暗沉。
倚明窗輕嘆一聲,「江憎的魂我不會給你,真相我自己會查。」他的目光掃過總是躲避他視線的福興,「還有那隻鳥,要是再幫你幹那些事,我就將它的羽毛拔了。」
「那不行啊!」福興飛過來,翅膀在空中撲騰,「江憎魂不滅,詛咒就不能除!」
不等倚明窗發問,董不厭抬手將福興抓下來,低頭看著手心裏掙紮的福興,問:「什麽意思?」
福興縮了縮腦袋,「我知道你一心想殺了江憎,但殺了江憎能解除你身上的詛咒,這並不衝突啊。」
「我本就打算以我的魂換取真相與劉大人做交換,到時候我魂飛魄散,解不解咒又有什麽意義呢。」董不厭輕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