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頭疼的厲害,迴去就感冒發燒了,被他老娘罵了半天。


    至於前一天發生的事,他隻當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做了個旖旎繾綣的夢。


    直到幾個月後,年關在即,他又一次在兄弟的教唆下,嚐了幾口酒水,醉得比前一迴還要厲害,差點連路都走不了,他似乎又見到了那雙眼睛,幽怨卻依戀地看著他。


    他又沒忍住,親了上去,這一迴親得更久,他暈暈乎乎的,笑著讓那女孩跟他迴家,做他的小媳婦兒。


    但女孩兒沒吭聲,等他酒醒,發現自己又到了村尾的小竹林,幾乎是跟上迴一摸一樣的位置。


    隻不過在身邊,他找到一根女孩用的紅色頭繩,讓他驚覺:


    貌似、可能、不是夢!


    那那人是誰?!


    他開始悄悄地注意起村裏的女孩兒,想知道誰是紅頭繩的主人,甚至一有機會,就忍不住湊近一點,看能不能聞到和夢裏一樣的清香。


    因為這個緣故,好幾次,他都差點被火眼金睛的老娘發現端倪,甚至到了被旁敲側擊,要不要去幫他提親的地步。


    馬建明拒絕了,因為她們都不是那個人。


    而他總覺得,自己是能找到她的。


    他嚐試過再次喝醉,可惜酒不是那麽好弄到手的,畢竟現在到處都缺糧,捨得用糧食釀酒的人家實在太少了。


    所以酒的價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很難得才有貨。


    一直到今年夏收後,他一個兄弟家結婚,有個來頭不小的親戚,送了瓶酒,他兄弟本來還捨不得給他喝,是他費了不少口舌,又許下幾件事情,才捨得分他半瓶。


    他於是在一個傍晚,提著酒瓶,悄悄摸到村尾的小竹林處,又把自己喝到了微醺狀態。


    那雙大眼睛終於又出現了,他記得自己忙不迭地將人摟入懷中,急切地問她住哪,自己要怎麽才能找到她。


    但那人始終不言語。


    他們在小竹林中擁吻,如世間最甜蜜的情人,但酒醒以後,他卻隻能看著空闊的林子,分不清虛幻現實,失落非常。


    如今,身體告訴他,他們已經做了男女之間,最親密的事。


    她也終於開口,願意以真麵目示人,馬建明卻滿心忐忑,生怕這又是大夢一場。


    他煎熬地等到天色微亮。


    這是間木屋,有光透過牆壁門板間的縫隙穿了進來,他目之所及的一切,都漸漸清晰。


    帶著好奇與期待,馬建明輕輕地調整了姿勢,將埋在他頸項間的人兒露了出來。


    他垂眸,目光與夢境中水盈盈的大眼對上的剎那,也將女孩的麵容完全納入眼底。


    看著看著,他突然笑了。「原來是你啊,馬秀婉。」


    他的笑容一直都很燦爛,也溫暖,像陽光一樣,瞬間驅散了馬秀婉心底的一切惶恐與不安。


    就算知道是她,他也沒有嫌棄。


    這個認知,讓馬秀婉鬆了口氣,同時,與心上人在清醒狀態下,又是這樣的坦誠相對,她又不可避免地感到害羞,便重新將頭埋進他的懷裏。


    馬建明傻笑了半天,才想到一件重要的事:「等等,你會說話?」


    他將女孩的下巴抬起,與她四目相對。


    馬秀婉是薑老太的男人馬永長抱養迴來的,據說因為是個女兒,所以被原生家庭棄養,那會兒正逢他們家小兒子馬誌剛摔斷了腿,落了殘疾。馬永長覺得以他們的家庭條件,長大後不好娶兒媳婦,不如這會兒就撿個女孩迴去,養大了正好給小兒子當媳婦,也能傳宗接代了。


    隻可惜長到了七歲左右,馬秀婉發了場高燒。


    薑老太吝嗇,捨不得藥錢,拖著不肯帶她去看病,最後燒啞了嗓子,再也不能說話了。


    不過馬秀婉人長得好看,十二三歲以後,薑老太怕她跑了,就總把她拒在家裏幹活,輕易不讓她出門。


    而他夢裏的女孩,在情動時,是會出聲的。


    所以他當時找人的時候,十裏八村適齡的姑娘,他找了個遍,卻唯獨沒想過薑老太家的馬秀婉。


    聞言,馬秀婉有些落寞。「會說話,可我、不能說話。」


    她說話還是斷斷續續又磕磕碰碰的,但馬建明明白了,這是因為她平時從不開口的緣故,說話自然不流暢。


    馬秀婉又道:「如果,我嫁給你,我可能,還是不會,在外人麵前,說話。」


    馬建明毫不在乎:「不說就不說吧,我娘那人,話可太多了,我就想找個話少的媳婦兒。」說到這裏,他眼睛一亮:「那你是願意嫁給我了?」


    馬秀婉臉紅得厲害,又羞又惱地瞪他一眼。「我都、都這樣了,怎麽可能、不願意啊。」


    這一眼,看得馬建明骨頭都酥了,低頭吧唧一大口:「我迴去就去找媒人,上門提親!」


    馬秀婉順從的「嗯」了一聲,盡管害羞,卻乖巧的模樣,看得男人心頭火起。


    兩人又是一番胡鬧,直到日上三竿,才穿戴整齊,躡手躡腳地出了門。


    馬建明這才發現,他們二人竟然是在村尾地主家廢棄的舊宅裏。


    「這是後院,我偷偷,收拾的。沒人知道。」馬秀婉說。


    薑老太對她不好,小時候受了委屈她還會跑出來,但天大地大,她又是被原生家庭拋棄的人,根本無處可去。那年冬天誤打誤撞發現了這裏,就收拾了一間小屋。


    此處應該是後院的一角,是舊時代地主家下人住的地方。簡陋,卻隱蔽,旁邊還有個不起眼的角門,直通後邊的竹林,想來是為了讓當時的下人們幹活時方便進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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