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講的故事她都沒聽說過,什麽安徒生寫的,她不認識,她隻認識一個格林。她講的故事,小女孩都聽過,她隻好現編,小女孩問誰寫的,她說是月光寫的。


    月是嶽飛的月,光是吳廣的光。


    小女孩信了,問她要不要一起跑,她打開門,說你自己跑吧。


    願月光保佑你。


    可惜月光沒有保佑生人,次日夜晚,她看到冷冷月光照在逝者身上,死的倒不悽慘,隻是溺水而已。


    後來她聽了李白之死的傳說,覺得或許古往今來,月光頗愛照水鬼。


    小女孩死後,她挨了三天打,沒哭也沒認錯。


    在她心裏,放走別的孩子而挨打,是愚蠢犯錯,但放走那個小女孩不是。盡管相交不久,她已經在自己心裏把小女孩當做是另一個自己了,她們什麽都相似,年紀,長相,愛好。她已經不能走,就讓另一個自己逃走。


    這不是愚蠢犯錯,這是最後的念想。


    直到阿媽說:「你放她是害了她,沒有你心軟,她現在還活著。」


    她抱著阿媽的腿,大哭一場。


    「我錯了,阿媽,我再不敢了。」


    錯也就這麽過去了,日子照樣過,兩腳羊照樣販賣,一批一批的人來這裏尋找流離的孩子。她總蹲在村頭看一看,心想萬一有一天,她親阿媽也會來尋她呢?


    可直到跟著姐姐離開萬山村,她親阿媽也沒有來找過她。


    她跟姐姐說上的第一句話她至今猶記得。


    「小朋友,你在講什麽故事呢,講給姐姐聽聽好不好?」


    她迴過頭,看見一個漂亮姐姐,和所有正在尋尋覓覓的人一樣,看起來非常憔悴。但又和那些人不一樣,那些人太匆忙了,不會關心村頭蹲著玩耍的孩子。


    後來她清楚知道,這也並不是出於什麽別致的原因,不過是因為她的長相而已。


    她迴過頭,給姐姐講了刺蝟小姐的故事,這是她在月夜給小女孩講過的,如今再給姐姐講一遍。


    姐姐聽完問了她一句:「你是幾歲來的這裏?」


    她搖搖頭,用小女孩慣常喜歡的那種姿態,微微抬眼,有點拘謹地看著姐姐,不說話。


    「你還記得自己叫什麽嗎?」


    她搖頭開始哭。


    「不記得了。」


    後來姐姐牽著她去找阿媽,一路上問她小時候的事,就像是她曾經盤問那些小孩子們一樣。


    她給姐姐講了小女孩小時候的事。


    幼兒園時候把不喜歡吃的雞蛋丟到小男生的碗裏,一年級被數學老師當女兒一樣抱起來轉圈圈,雪天家屬院裏堆雪人,刨出來一塊錢和好朋友去小賣部買了兩包辣條。


    迴到家,姐姐和阿媽兩個女人在堂屋裏大吵,姐姐聲嘶力竭說她怎麽可能不是簡默。


    阿媽陰惻惻揭穿了她的謊言,說真正的簡默兩年前就死在萬山村了,這個小賤種從小就會撒謊,她就是騙你帶她走。


    後來十年,她再沒有見過姐姐那樣失望的眼神。


    但姐姐還是把她帶走了,告訴她,她叫簡默。


    簡默跟著姐姐迴了家,在簡默被姐姐弄丟的這兩年,這個家已經支離破碎了。


    爸爸在找簡默的路上出了事,媽媽照顧爸爸積勞成疾臥病在床,姐姐終於找到了她,讓媽媽終於不至於帶著遺憾離開。


    而她需要做的,隻是一遍又一遍的,說出一個死去之人的童年。


    並在往後的餘生,都替別人活著。


    媽媽的葬禮上,她穿著小黑裙子站在角落看姐姐招唿前來弔唁的賓客,大家看到她的時候,都是一種如釋重負的眼神。


    八歲的簡默忽然明白,尋找太累了,大家需要的隻是一個結果,至於結果是真是假,沒有太多人介意。


    她不是簡默這件事,成為了她和姐姐之間共同的秘密。


    而也就是從那一天起,童話成真了。


    為了獲取姐姐的愛,她成為了反穿皮毛的刺蝟。


    扭曲自己性格以迎合姐姐期待,很不舒服,不過還能忍。日子久了,也就麻木了,至少隻有夢裏才覺得喘不過氣。


    而夢終究會醒,刺耳的鈴聲響起,簡默皺眉撈起來手機,滿臉都是暴躁。


    是劉倩倩。


    「簡默,出門,我們一起去班上。」


    好早……


    沒睡醒。


    就這麽幾步路,顏妍真的會閑到在宿舍門口堵人嗎?


    第33章


    簡默出門, 看見風聲鶴唳的劉倩倩。


    因著方雋和白駱兩個都是不住校的,所以雖然平時食堂碰到能一起吃吃飯, 但來往於教學樓和宿舍的這段路,簡默從來自己走。她也喜歡這樣獨行,驟然被劉倩倩跟在後麵嘟嘟囔囔,還有點不適應。


    下樓去的時候,她忍不住問:「你不是很喜歡顏妍嗎?」


    「她接近你……」簡默迷茫道,「即便是不好的靠近,你不會覺得很興奮嗎?」


    能寫出二十萬字《校霸再愛我一次》的人,原來也是葉公好龍之輩嗎?


    「我要是為了妍姐的靠近而感到興奮,我就會直接去告白了。」


    劉倩倩像一朵不勝寒風的小絨花, 什麽事兒都使她膽戰心驚。甚至看上去,她比方雋還膽小一些,方雋至少還有一種無知者無畏的勇氣。


    「我一點也不想跟妍姐在一起。我當然很崇拜她,也對她觀察很細緻。作文課上我連自己的作文都不寫,也要寫關於妍姐的觀察日記。但是越觀察, 我越崇拜, 越崇拜, 我越知道她不會對我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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