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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睚眥出沒,人渣小心 作者:暖柿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她們中有學生,有家庭主婦,有律師,有教師,有老闆,有醫生護士,甚至有政府工作人員,各行各業的人參與其中。
這次的事件其實隻是個導火索。
自古以來,女性一直就處於弱勢地位,這個社會對女性從來就沒有公平過。
第一次危機,是在母體,可能會因為性別選擇而不能降生。
第二次危機,是在出生時,可能會因為性別被遺棄、被殺害。
就算僥倖活了下來,這一生還可能遇到的是重男輕女,是習慣性忽視,是職場歧視,是性侵,是家暴……
你足夠幸運,完美避開了這些,還有可能你好好地吃個飯,就會因為漂亮的外形被搭訕,調戲不成被暴打。
更可怕的是,還會因為意想不到的一些事情,被拐賣,被當成生育機器。
因為人為的性別選擇帶來的惡果,就是社會男女比例嚴重失衡。
你可能會被賣進深山老林,過著牲口一樣的日子,給一個老光棍生孩子,一輩子都離不開。
隻是因為你是女人。
憑什麽?憑什麽身為女人要遭受這些?
今天她們不為自己發聲,誰能保證來日噩夢不會降臨在自己頭上?
她們再不站出來,這些姐妹的今天就是她們的明天。
全國各地加入聲援隊伍的人越來越多,慢慢地,更多的男人也加入了。
因為他們有母親,有妻子,有姐妹,有女兒。
這場聲勢浩大的聲援持續了一個禮拜,社會進入半癱瘓狀態。
人們這才發現,女性承擔了多少社會責任。
一直被壓迫的她們,同樣是這個國家的頂樑柱和基石。
原來少了她們真的不行!
她們的聲音振聾發聵!
國家終於做出了反應,各地官員親自走到街頭喊話。
「國家已經清楚了大家的訴求,請給我們一些時間,一定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代。」
很快,人們發現,針對逃跑的女人們的調查悄無聲息地停止了。
三個月就過去了,這期間,網絡上的發聲從未停止,女性們用各自的方式在努力著,等待著。
這天晚上,全國的女性基本都守在電視機旁,忐忑不安地在等待著什麽。
因為白天的時候國家官媒發通知了,說今晚八點有重大事件宣布。
八點到了。
「我國針對女性的人身安全問題做了詳細的考量。經過幾次重大會議表決,現有的法律存在漏洞,無法全方麵地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現做出以下修正。」
不知是不是刻意安排,今晚的播音員是個年輕的女性。
她念完晦澀拗口的法律條文後,擔心女同胞們聽不明白,還細細解釋了一遍。
總結來說就是:
一,因為孩子性別而墮胎的人,無論男女,強製做絕育手術。
這輩子不配再有自己的孩子,醫院負連帶責任。
二,生下孩子後遺棄的父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強製絕育。
若是孩子因為遺棄死亡,處無期徒刑。若故意殺害孩子,直接死刑。
三,女性享有絕對的婚姻自主權。
父母若是強製收彩禮賣女兒,可由當地政府公證,斷絕親子關係,女孩不必履行贍養責任。
四,嚴禁職場性別歧視。
男女同工同酬,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壓拒收或者區別對待女性,一經舉報,必受重罰。
同時,女性產假期間,基本薪酬和補貼由國家全權發放,減輕企業用人成本。
五,若妻子是全職家庭主婦,丈夫每月薪水的一半由公司直接打到妻子個人帳戶,用於家庭日常開支。
六,若夫妻離婚,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女方優先選擇是否要孩子的撫養權。
男方需足額支付孩子撫養費,拖欠或者不支付,視情節嚴重量刑,且自動和孩子脫離血緣關係。
七,家暴等於故意傷害,不因婚姻關係區別對待。視情節和嚴重程度而定,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婚姻存續之間出軌,不分男女,出軌方直接淨身出戶,且私女不被法律承認,沒有繼承權。
九,性侵他人,直接判處死刑。
性侵過程中,受害者任何反抗行為都合法,包括因為反抗致性侵者死亡。
十,拐賣婦女兒童,買賣同罪,一律死刑。
若受害者因為反抗致買賣人死亡,無罪。
年輕的女播音員說到最後一句的時候,忍不住紅了眼圈,聲音也變得哽咽。
然而她的嘴角高高揚起,眼睛亮的不像話,任誰也能看出她此刻的喜悅和激動。
全國瞬間沸騰,無數女性喜極而泣。
甚至有人不顧形象地在電視機前嚎啕大哭。
這十條法律對於女性來說,就是行走在世間最大的安全感。
她們受委屈太久了,終於能安安心心地站在陽光下了。
再也不用提心弔膽,害怕被遺棄,被歧視,被拐賣。
同時,網絡上針對藏起來的那些女人的調查通知也刪除了。
沒有另行通知,就這麽悄無聲息地過去了。
雖然她們殺人是在法律修改之前,但現在,沒有人再去追究這個問題了。
關在監獄裏的下柳村買家們,成了新修法律的第一批被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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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事件其實隻是個導火索。
自古以來,女性一直就處於弱勢地位,這個社會對女性從來就沒有公平過。
第一次危機,是在母體,可能會因為性別選擇而不能降生。
第二次危機,是在出生時,可能會因為性別被遺棄、被殺害。
就算僥倖活了下來,這一生還可能遇到的是重男輕女,是習慣性忽視,是職場歧視,是性侵,是家暴……
你足夠幸運,完美避開了這些,還有可能你好好地吃個飯,就會因為漂亮的外形被搭訕,調戲不成被暴打。
更可怕的是,還會因為意想不到的一些事情,被拐賣,被當成生育機器。
因為人為的性別選擇帶來的惡果,就是社會男女比例嚴重失衡。
你可能會被賣進深山老林,過著牲口一樣的日子,給一個老光棍生孩子,一輩子都離不開。
隻是因為你是女人。
憑什麽?憑什麽身為女人要遭受這些?
今天她們不為自己發聲,誰能保證來日噩夢不會降臨在自己頭上?
她們再不站出來,這些姐妹的今天就是她們的明天。
全國各地加入聲援隊伍的人越來越多,慢慢地,更多的男人也加入了。
因為他們有母親,有妻子,有姐妹,有女兒。
這場聲勢浩大的聲援持續了一個禮拜,社會進入半癱瘓狀態。
人們這才發現,女性承擔了多少社會責任。
一直被壓迫的她們,同樣是這個國家的頂樑柱和基石。
原來少了她們真的不行!
她們的聲音振聾發聵!
國家終於做出了反應,各地官員親自走到街頭喊話。
「國家已經清楚了大家的訴求,請給我們一些時間,一定給大家一個滿意的交代。」
很快,人們發現,針對逃跑的女人們的調查悄無聲息地停止了。
三個月就過去了,這期間,網絡上的發聲從未停止,女性們用各自的方式在努力著,等待著。
這天晚上,全國的女性基本都守在電視機旁,忐忑不安地在等待著什麽。
因為白天的時候國家官媒發通知了,說今晚八點有重大事件宣布。
八點到了。
「我國針對女性的人身安全問題做了詳細的考量。經過幾次重大會議表決,現有的法律存在漏洞,無法全方麵地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現做出以下修正。」
不知是不是刻意安排,今晚的播音員是個年輕的女性。
她念完晦澀拗口的法律條文後,擔心女同胞們聽不明白,還細細解釋了一遍。
總結來說就是:
一,因為孩子性別而墮胎的人,無論男女,強製做絕育手術。
這輩子不配再有自己的孩子,醫院負連帶責任。
二,生下孩子後遺棄的父母,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強製絕育。
若是孩子因為遺棄死亡,處無期徒刑。若故意殺害孩子,直接死刑。
三,女性享有絕對的婚姻自主權。
父母若是強製收彩禮賣女兒,可由當地政府公證,斷絕親子關係,女孩不必履行贍養責任。
四,嚴禁職場性別歧視。
男女同工同酬,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壓拒收或者區別對待女性,一經舉報,必受重罰。
同時,女性產假期間,基本薪酬和補貼由國家全權發放,減輕企業用人成本。
五,若妻子是全職家庭主婦,丈夫每月薪水的一半由公司直接打到妻子個人帳戶,用於家庭日常開支。
六,若夫妻離婚,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女方優先選擇是否要孩子的撫養權。
男方需足額支付孩子撫養費,拖欠或者不支付,視情節嚴重量刑,且自動和孩子脫離血緣關係。
七,家暴等於故意傷害,不因婚姻關係區別對待。視情節和嚴重程度而定,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婚姻存續之間出軌,不分男女,出軌方直接淨身出戶,且私女不被法律承認,沒有繼承權。
九,性侵他人,直接判處死刑。
性侵過程中,受害者任何反抗行為都合法,包括因為反抗致性侵者死亡。
十,拐賣婦女兒童,買賣同罪,一律死刑。
若受害者因為反抗致買賣人死亡,無罪。
年輕的女播音員說到最後一句的時候,忍不住紅了眼圈,聲音也變得哽咽。
然而她的嘴角高高揚起,眼睛亮的不像話,任誰也能看出她此刻的喜悅和激動。
全國瞬間沸騰,無數女性喜極而泣。
甚至有人不顧形象地在電視機前嚎啕大哭。
這十條法律對於女性來說,就是行走在世間最大的安全感。
她們受委屈太久了,終於能安安心心地站在陽光下了。
再也不用提心弔膽,害怕被遺棄,被歧視,被拐賣。
同時,網絡上針對藏起來的那些女人的調查通知也刪除了。
沒有另行通知,就這麽悄無聲息地過去了。
雖然她們殺人是在法律修改之前,但現在,沒有人再去追究這個問題了。
關在監獄裏的下柳村買家們,成了新修法律的第一批被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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