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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同人] 開局給秦始皇科普法治思想[直播] 作者:爾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實日本的製度最能體現封建皇帝製度已經不能適應我們現在的社會環境,別的不說,日本公主出嫁,嫁妝稍微多點,納稅人都要抗議,畢竟是用納稅人的錢養的。」
「所以日本公主出嫁的時候,獲得的嫁妝大概折合我們國家貨幣百萬左右,相比於西方王室,可能還沒有他們一件珠寶值錢。」
【但是西方很多國家的人還會把他們的王室看作信仰,也是不懂】
「比如說日本已經出嫁的公主,目前在美國生活,租住的也是公寓,而且丈夫也要入做律師這種中產行業,相比之下英國西班牙等國家,作為國家最大的地主,擁有者廣袤的土地,因此收入渠道非常多,沒有見過王室有為了錢去打工的人員。」
「現代網友們經常說,因為西方王室那些奢侈、揮金如土、浪費納稅人稅收的行為,忽然看到日本皇室,都變得順眼了。」
【何止揮金如土,還到處收割智商稅,更有違法犯罪的,不是有王子被告到法庭了嗎?】
「事實上,皇室這種生物,就不應該存在於現代社會,比如日本皇室,他們不是不想和歐洲王室一樣過窮兇極惡的生活,但是日本天皇主導的戰爭落敗,搜刮國內財產的行為被迫中斷,而後才給了平民規製天皇的機會——因為美國人看天皇也不爽,不涉及共同利益的時候,美國人並不願意慣著他們。」
【和日本軍國主義比起來,美國人在日本居然已經算比較好的了?這是比爛嗎?】
【美國人對日本人都比日本人自己管理來的好】
【這可不一定,美國大兵在日本駐紮的時候也很不做人了】
「因為日本的美國大爹強勢幹預,所以日本的憲法甚至規定了美國用判例確定的危險審查權,而除了憲法以外,」伍愛華此時說到了日本受到的影響:「日本其他法律也受到了英美法係的影響。」
「行政法方麵,日本仿照美國的獨立規製委員會,在國家和地方行政組織中設立行政委員會、勞動委員會等機構。」
「刑法方麵,日本在1950年製定了《緩刑者保護觀察法》和《預防犯罪更生法》,並且重新製定頒布了《少年法》和《少年審判規則》。」
「商法方麵,在1948年和1950年兩次對商法典修改,吸收了美國公司法中的一些原則和製度,比如說授權資本製度。」
「此外,日本還參考了美國法律的模式,製定了《勞動關係調整法》、《禁止壟斷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更生法》等單行法。」
【更生這個詞真的很有日本人起名的特色】
「隻能說,在美國接手之後,日本從原本原班照學德國法,變成德國法和英美法兼容並蓄,幾乎也是必然發生的事情。」
「原因固然有因為日本本身沒有自己的法律模式,都是學習當時的強國,唐朝強的時候學華夏,西方強的時候學法國德國,所以在這個基礎上變更為英美的模式也很合理,日本人學西方,就是完全的西化,沒有華夏『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掙紮,畢竟他們原本的文化,也是建立在東亞文化圈和華夏文明發展的基礎上,學過去的。」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則是因為英美法係本來也是世界兩大法係之一,本身的科學性和程序性都恨完善,所以日本學習起來並不會出現矛盾、時代不適用等情況,」伍愛華說道:「他們學習的,是英美已經使用了大約幾百年,英國每年都要增補修改的一本法典。」
「可以說,這大概相當於小學自然課讓物理教授去上,對於小學生來說,物理體係的建立和按部就班的初中生不同,但是已經完全能夠應用其中的一些知識了。」
【但是如果是學習不好的小學生,可能反而一頭霧水,聽不懂物理教授跳躍性的授課】
【缺乏基礎的話,幾乎是必然的事情】
【前麵幾位說的是哪個國家啊?展開詳細說說啊!】
古人也很想聽詳細解釋,怎麽學人家做事,還學錯了?哪個國家幹出了這種事情?
「說起英美法係,就要提到他們和我們非常不同的訴訟製度和法院權力。」
「追溯起來,英國歷史上存在普通法和衡平法兩大法院體係,後來英國對這兩種法院進行了改革,才最終形成了現代法院製度。」
第90章
「其實英美法係,深受神權的影響,說起英美法律任何一個製度,都離不開基督教。」伍愛華說道:「基督教之於英美法係密不可分,正如□□教對於□□國家的法律影響一樣。」
「東亞國家最顯著區別於其他地區國家的特點,就是我們是多神教的國家。」
「這個多神還和印度的多神不同。」
「基督教、猶太教、□□教,都是一神教,隻信奉他們的真主,」伍愛華解釋道:「多神教則是可以信奉多位神明,這個教派就不會將神明隻限定為一位,類似於佛教、印度教、古希臘的神話傳說,都是多神教的體現。」
「說起來,東亞和其他地區多神教的區別,在於其他地區盡管信奉多神教,但是他們隻信奉一個教派,甚至也能夠為了自己教派的神明發動宗教戰爭。」
「但是東亞地區,特別是受到華夏文明影響極深的地區,一般都不會為了宗教而發動戰爭,一個人甚至能夠同時信仰多個教派。」
「舉個例子,雍正作為滿族人,本身應當是信仰小乘佛教的,但是這也不影響他晚年嗑藥,丹藥可都是道教的內容,不信的人可不會吃。」
「所以日本公主出嫁的時候,獲得的嫁妝大概折合我們國家貨幣百萬左右,相比於西方王室,可能還沒有他們一件珠寶值錢。」
【但是西方很多國家的人還會把他們的王室看作信仰,也是不懂】
「比如說日本已經出嫁的公主,目前在美國生活,租住的也是公寓,而且丈夫也要入做律師這種中產行業,相比之下英國西班牙等國家,作為國家最大的地主,擁有者廣袤的土地,因此收入渠道非常多,沒有見過王室有為了錢去打工的人員。」
「現代網友們經常說,因為西方王室那些奢侈、揮金如土、浪費納稅人稅收的行為,忽然看到日本皇室,都變得順眼了。」
【何止揮金如土,還到處收割智商稅,更有違法犯罪的,不是有王子被告到法庭了嗎?】
「事實上,皇室這種生物,就不應該存在於現代社會,比如日本皇室,他們不是不想和歐洲王室一樣過窮兇極惡的生活,但是日本天皇主導的戰爭落敗,搜刮國內財產的行為被迫中斷,而後才給了平民規製天皇的機會——因為美國人看天皇也不爽,不涉及共同利益的時候,美國人並不願意慣著他們。」
【和日本軍國主義比起來,美國人在日本居然已經算比較好的了?這是比爛嗎?】
【美國人對日本人都比日本人自己管理來的好】
【這可不一定,美國大兵在日本駐紮的時候也很不做人了】
「因為日本的美國大爹強勢幹預,所以日本的憲法甚至規定了美國用判例確定的危險審查權,而除了憲法以外,」伍愛華此時說到了日本受到的影響:「日本其他法律也受到了英美法係的影響。」
「行政法方麵,日本仿照美國的獨立規製委員會,在國家和地方行政組織中設立行政委員會、勞動委員會等機構。」
「刑法方麵,日本在1950年製定了《緩刑者保護觀察法》和《預防犯罪更生法》,並且重新製定頒布了《少年法》和《少年審判規則》。」
「商法方麵,在1948年和1950年兩次對商法典修改,吸收了美國公司法中的一些原則和製度,比如說授權資本製度。」
「此外,日本還參考了美國法律的模式,製定了《勞動關係調整法》、《禁止壟斷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更生法》等單行法。」
【更生這個詞真的很有日本人起名的特色】
「隻能說,在美國接手之後,日本從原本原班照學德國法,變成德國法和英美法兼容並蓄,幾乎也是必然發生的事情。」
「原因固然有因為日本本身沒有自己的法律模式,都是學習當時的強國,唐朝強的時候學華夏,西方強的時候學法國德國,所以在這個基礎上變更為英美的模式也很合理,日本人學西方,就是完全的西化,沒有華夏『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掙紮,畢竟他們原本的文化,也是建立在東亞文化圈和華夏文明發展的基礎上,學過去的。」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則是因為英美法係本來也是世界兩大法係之一,本身的科學性和程序性都恨完善,所以日本學習起來並不會出現矛盾、時代不適用等情況,」伍愛華說道:「他們學習的,是英美已經使用了大約幾百年,英國每年都要增補修改的一本法典。」
「可以說,這大概相當於小學自然課讓物理教授去上,對於小學生來說,物理體係的建立和按部就班的初中生不同,但是已經完全能夠應用其中的一些知識了。」
【但是如果是學習不好的小學生,可能反而一頭霧水,聽不懂物理教授跳躍性的授課】
【缺乏基礎的話,幾乎是必然的事情】
【前麵幾位說的是哪個國家啊?展開詳細說說啊!】
古人也很想聽詳細解釋,怎麽學人家做事,還學錯了?哪個國家幹出了這種事情?
「說起英美法係,就要提到他們和我們非常不同的訴訟製度和法院權力。」
「追溯起來,英國歷史上存在普通法和衡平法兩大法院體係,後來英國對這兩種法院進行了改革,才最終形成了現代法院製度。」
第90章
「其實英美法係,深受神權的影響,說起英美法律任何一個製度,都離不開基督教。」伍愛華說道:「基督教之於英美法係密不可分,正如□□教對於□□國家的法律影響一樣。」
「東亞國家最顯著區別於其他地區國家的特點,就是我們是多神教的國家。」
「這個多神還和印度的多神不同。」
「基督教、猶太教、□□教,都是一神教,隻信奉他們的真主,」伍愛華解釋道:「多神教則是可以信奉多位神明,這個教派就不會將神明隻限定為一位,類似於佛教、印度教、古希臘的神話傳說,都是多神教的體現。」
「說起來,東亞和其他地區多神教的區別,在於其他地區盡管信奉多神教,但是他們隻信奉一個教派,甚至也能夠為了自己教派的神明發動宗教戰爭。」
「但是東亞地區,特別是受到華夏文明影響極深的地區,一般都不會為了宗教而發動戰爭,一個人甚至能夠同時信仰多個教派。」
「舉個例子,雍正作為滿族人,本身應當是信仰小乘佛教的,但是這也不影響他晚年嗑藥,丹藥可都是道教的內容,不信的人可不會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