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後知後覺地問陳夏,這個活動是不是太私密,她能聽嗎?


    陳夏說沒關係。


    不久後她就知道,為什麽沒關係了,因為她不是旁觀者了。


    遠遠看了慕與瀟一眼,對她的生活有改變嗎?


    事實上沒有。


    她不敢讓慕與瀟認出自己,也不敢上前去攀談。


    後來她不想再見了。


    後來,她就想放棄書法了。


    再後來,她媽媽留的筆就斷了。


    她的靈氣少了,寫字時,常常覺得吃力,再沒有之前一氣嗬成的感覺了。


    她頻繁夢到她媽,甚至會有幻覺,會有身體上的不適。


    然後她聯繫了陳夏。


    要不是慕與瀟在,她多半會認為是陳夏給她咒的。


    陳夏熱情地跟她談價,她沒有很在乎價格,隻是好奇:「你怎麽知道我會碰見這事?」


    「這是我的天賦。」


    陳夏賣關子。


    「噢。」


    嗬嗬。


    陳夏推心置腹,「你們搞藝術的人都容易遇到。」


    合著是概率論。


    陳夏跟她談:「我給你打個折吧,但你之後要幫我點忙,幫我寫一些書信。」


    柳墨沒問為什麽,寫什麽,柳墨隻是說:「讓慕與瀟來。」


    「當然。」


    陳夏說:「與瀟業務能力很強。」


    「擅長跟人談心。」


    「是嗎?」


    柳墨想像不出來。


    但是很期待。


    於是那天,玉蘭花盛開在春風裏,慕與瀟又一次出現在她眼前,這一次,她們對視。


    慕與瀟一頭橙發,跟之前的看到的風格截然不同。


    後來她心裏不爽,陳夏多半有什麽大病,哪有這麽毀人家白月光的。


    關於柳墨的這部分,柳墨跟慕與瀟說完後,慕與瀟瞠目結舌。


    她有點遺憾地說:「偶遇的那次,你找我說話就好了。」


    她會更快找到台階下的。


    但她很高興,因為柳墨有在一直喜歡她。


    貨真價實的暗戀。


    關於她關注柳墨的部分,在柳墨到她家,打開那間沒參觀過的房間時,就一切明了了。


    她說:「我追到了偶像。」


    第74章 盛夏


    從柳墨家到她的家, 兩個人一起時,車程可以忽略不計。


    找到喜歡的人時,最直接的感受是, 人生除了大大小小的結果,還有一分一秒流逝的過程。


    如果一個人出行,打開導航, 那最重要的就是目的地了。


    途中一切都可以一筆帶過,心情好時看看藍天白雲,想一想有意思的事情;心情不好時,隻會為終點的遙遠感到煎熬。


    但她們在一起, 終點反而不重要了。


    當下,陽光的溫度很重要,車載音樂裏的這一句詞很重要,等紅燈時相牽的手很重要。


    愛要落在細枝末節處。


    到了家,那間曾經禁止柳墨踏入的屋子被打開,柳墨才發現,幾乎比主臥麵積還要大。


    白牆, 灰色的鐵架,黑色的書桌與置物櫃。


    色彩簡單冷淡, 像慕與瀟平日的風格。


    收拾得井然有序,一塵不染, 如同一間實驗室。


    但擺放的並非儀器、藥水和冰涼的數字, 筆墨紙硯和各類書法作品使它承載著足夠多的柔和底蘊, 氣質婉轉。


    工作間的窗景開闊, 窗前是一張大的工作桌, 窗外是城市裏最常見的景。


    視線最遠處的立交橋無疑會吸引去桌前人最多的目光。


    她可以想像,夜色如若降臨, 燈網拉起來,車水馬龍的日常,慕與瀟會一直想她。


    柳墨慢步參觀。


    慕與瀟常常坐在這間屋子裏練字,也在這跟柳墨視頻過。


    桌子正好對著有門的那麵牆,那邊沒放太多暴露信息的物件。


    所以柳墨不清楚,屋子裏究竟有什麽。


    最離譜的時候,她胡思亂想,屋子裏是不是前女友的物品,還沒來得及清幹淨。


    但她想完就知道不可能,且不說瀟瀟有沒有過前任,她是個斷舍離高手,如果真的分手了,東西早就扔得幹幹淨淨。


    犯不著自己都來了,她才遮遮掩掩。


    不過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她其實猜中了一半。


    的確是某位「前任」的物品,但不是沒來得及清理,而是壓根沒打算斷舍離。


    書桌左邊的牆上,掛著一幅較大的字,寫著拚湊起來的幾句話。


    「秋來雨風滴瀝,枕上聞之,心與俱碎。」


    「是誰多事種芭蕉,早也瀟瀟,晚也瀟瀟。」


    「是君心緒太無聊,種了芭蕉,又怨芭蕉。」


    柳墨慢聲悠悠讀出來,「這三句選自蔣坦的《秋燈瑣憶》,後麵兩句因為多趣,為人廣知。」


    「但第一句,我是因為你寫才知道。」


    「我更喜歡第一句。」


    更符合從前心境。


    看得出這幅字筆跡即興,頗為潦草。


    若從外行的角度來評,作品視覺上不算漂亮,字時大時小,甚至幾行字都沒對齊,寫歪了。


    但從內行角度看,柳墨猜出自己那時候應該是興致來得太快,為了捕捉那一瞬間的感覺,寫得很匆忙。


    所以一氣嗬成,筆意極濃。


    哪怕讓她現在好好寫,也未必有這個風骨和意趣了。


    既有柳墨的名字,還蓋了柳墨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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