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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美小炮灰又被覬覦了 作者:牧二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絕美小炮灰又被覬覦了》作者:牧二福【完結】
簡介:
【瘋批攻x純情小白兔受的雙向之路】
成炮灰配角卻惹得瘋批景少注意,在極限拉扯中雙向救贖
宣瑞:「我已經死過一次了,你還不肯放過我?」
景少:「我隻要你明目張膽的偏愛。」
第1章 我金手指呢
「宣瑞,這件事我隻信你。」
我都快瘋了!
什麽就隻信我啊?
我蹲在馬路邊上,煩躁地抓自己頭髮,仿佛生活陷入了無盡的絕望之中,深深地無力感,令我崩潰。
過路的人,看到我這樣,根本無人在意。
畢竟在,突然有個人在大街上發瘋,是十分常見的事情。
完蛋了!
已經被景無許發現了,要是再跟蹤下去的話,我一定會死的。
「孤狼,你在大街上發什麽瘋?」
戴著厚重眼睛的瘦高個七鴿,不知道什麽時候出現在我身邊,一臉不知所雲的看著我。
我心情很是煩躁,看到有熟人出現,連忙起身求助:「你代替我跟蹤景無許。」
七鴿雙手抱在胸前,一副看破我內心深處的樣子:「你這幾天看上去很不對勁,都是在為景無許煩心?」
宣瑞雙手無奈地抓了抓自己雞窩一般的頭髮,煩悶地說道:「是啊。我都快瘋了。你快救救我!」
我懇求地看著七鴿。
七鴿很不能理解地看著我。
「你最近太不對勁了!作為曹家四大金剛之首的孤狼,從來都不喜於色,不怒於心,不亂於心的,卻在上周醉酒掉進井裏被救出來後,就跟變了一個人一樣。」
怎麽能不變一個人?
我在現實社會中拍戲拍得好好的,不知道哪個缺心眼的,將我推進井裏,等我再次清醒過來後,我居然穿書了!
這書是我正在拍的戲,我是男主角,飾演的角色正是曹家的大少爺曹逸之。
結果穿書後,我從男主角成了男主角的打手,曹家四大金剛之首,那個神見尾不見首的專門幫曹家打點菸土生意的孤狼。
書裏對孤狼容貌的描寫很少,因為孤狼本人總是蒙著半張臉,但是那雙如刀鋒一般淩厲的眼神,就單單站在人群裏,都不敢有人輕易直視。
加上孤狼手段殘忍至極,基本上隻要錢到位,孤狼什麽都可以做。
孤狼因為經常幫曹家處理善後的事情,對於曹家敵對勢力的收買更是沒有放在眼裏,甚至會二話不說就直接將挑撥離間的人斬殺了,因為此孤狼也被稱為曹家最忠心的狗。
「最忠心的狗」的稱謂,對於孤狼來說,不是貶義是讚美。
但是對於我來說,這樣一個常年混在陰溝裏麵的打手,讓我來演這個角色可以,但是讓我真正去成為這樣的人,是絕對不可能的!
誰能不痛恨鴉片?!
自18世紀初,英國人對華大量輸出鴉片後,煙毒就殘害了我國兩百餘年。
這兩百餘年,害得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更加是民國時期,中央與軍閥各自為政,各路軍閥為了爭搶地盤,還大勢縱容並鼓勵種植罌粟。我們不僅被列強欺淩,還被自己人殘害意誌。
如今的局麵,富的很富,窮的連飯都沒有得吃,甚至街頭隨處都可以看到明碼標價自己子女的父母!
我穿書而來成為了孤狼,卻沒有延續書中孤狼不同凡響的武功,現在身手就是和普通人一樣。
別說拿槍殺人,讓我跟普通打手打一架,都費勁。
我原本想和曹逸之請辭,讓曹家放自己去過普通人的日子,結果再去曹家的路上,發現不少勢力想要暗殺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那幾個靠譜的手下,我可能就是一穿書就直接死了!
人家穿越都有金手指,我除了一個「四大金剛之首」的名頭,啥都沒有。而且我從收到劇本到劇組開機,我對劇情的走向,也就才看了三分之一,然後就措不及防地就就穿書了!
我原本飾演的男主曹逸之,是當代最大幫派青頭幫的大少爺。
曹家有兩兒一女。
大少爺曹逸之過早背負家族重擔,從小身處於爾虞我詐的環境中,行事冷酷狠厲。如果沒有遇到前朝格格金爾若,這一輩子就一直深陷泥潭中。
二少爺曹沖之性格比較孤僻,上了大學之後,常年看不到人影。
家中最小的小姐曹慕青,現在才十五歲,就讀南都中學。因為是家裏頭唯一的女兒,又是最小的那一個,從小被寵得十分霸道且不講理,很是難服侍。
如果我穿書成曹逸之還好,就算成為如今啥也不會的廢物,還有父親曹策撐著,也能安然一生。
可為什麽非得是在刀身上滾的四大金剛之首孤狼呢?
一點武功還沒有,還被曹逸之派遣了新的任務:跟蹤景無許!
景無許可是和徹頭徹尾的瘋子。
若說曹逸之坐上如今的位置是迫不得已,那景無許成為錘子幫的副幫主則是同自己父親景誌靠著一雙手一路殺上來的,他和自己父親景誌相比,更擅於暗殺,並且是享受殺戮和混亂的瘋子。
一想到要和這種人打交道,就不寒而慄!
我拉著七鴿進了一家茶樓的包廂。
「你替我去跟蹤景無許。」
簡介:
【瘋批攻x純情小白兔受的雙向之路】
成炮灰配角卻惹得瘋批景少注意,在極限拉扯中雙向救贖
宣瑞:「我已經死過一次了,你還不肯放過我?」
景少:「我隻要你明目張膽的偏愛。」
第1章 我金手指呢
「宣瑞,這件事我隻信你。」
我都快瘋了!
什麽就隻信我啊?
我蹲在馬路邊上,煩躁地抓自己頭髮,仿佛生活陷入了無盡的絕望之中,深深地無力感,令我崩潰。
過路的人,看到我這樣,根本無人在意。
畢竟在,突然有個人在大街上發瘋,是十分常見的事情。
完蛋了!
已經被景無許發現了,要是再跟蹤下去的話,我一定會死的。
「孤狼,你在大街上發什麽瘋?」
戴著厚重眼睛的瘦高個七鴿,不知道什麽時候出現在我身邊,一臉不知所雲的看著我。
我心情很是煩躁,看到有熟人出現,連忙起身求助:「你代替我跟蹤景無許。」
七鴿雙手抱在胸前,一副看破我內心深處的樣子:「你這幾天看上去很不對勁,都是在為景無許煩心?」
宣瑞雙手無奈地抓了抓自己雞窩一般的頭髮,煩悶地說道:「是啊。我都快瘋了。你快救救我!」
我懇求地看著七鴿。
七鴿很不能理解地看著我。
「你最近太不對勁了!作為曹家四大金剛之首的孤狼,從來都不喜於色,不怒於心,不亂於心的,卻在上周醉酒掉進井裏被救出來後,就跟變了一個人一樣。」
怎麽能不變一個人?
我在現實社會中拍戲拍得好好的,不知道哪個缺心眼的,將我推進井裏,等我再次清醒過來後,我居然穿書了!
這書是我正在拍的戲,我是男主角,飾演的角色正是曹家的大少爺曹逸之。
結果穿書後,我從男主角成了男主角的打手,曹家四大金剛之首,那個神見尾不見首的專門幫曹家打點菸土生意的孤狼。
書裏對孤狼容貌的描寫很少,因為孤狼本人總是蒙著半張臉,但是那雙如刀鋒一般淩厲的眼神,就單單站在人群裏,都不敢有人輕易直視。
加上孤狼手段殘忍至極,基本上隻要錢到位,孤狼什麽都可以做。
孤狼因為經常幫曹家處理善後的事情,對於曹家敵對勢力的收買更是沒有放在眼裏,甚至會二話不說就直接將挑撥離間的人斬殺了,因為此孤狼也被稱為曹家最忠心的狗。
「最忠心的狗」的稱謂,對於孤狼來說,不是貶義是讚美。
但是對於我來說,這樣一個常年混在陰溝裏麵的打手,讓我來演這個角色可以,但是讓我真正去成為這樣的人,是絕對不可能的!
誰能不痛恨鴉片?!
自18世紀初,英國人對華大量輸出鴉片後,煙毒就殘害了我國兩百餘年。
這兩百餘年,害得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更加是民國時期,中央與軍閥各自為政,各路軍閥為了爭搶地盤,還大勢縱容並鼓勵種植罌粟。我們不僅被列強欺淩,還被自己人殘害意誌。
如今的局麵,富的很富,窮的連飯都沒有得吃,甚至街頭隨處都可以看到明碼標價自己子女的父母!
我穿書而來成為了孤狼,卻沒有延續書中孤狼不同凡響的武功,現在身手就是和普通人一樣。
別說拿槍殺人,讓我跟普通打手打一架,都費勁。
我原本想和曹逸之請辭,讓曹家放自己去過普通人的日子,結果再去曹家的路上,發現不少勢力想要暗殺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那幾個靠譜的手下,我可能就是一穿書就直接死了!
人家穿越都有金手指,我除了一個「四大金剛之首」的名頭,啥都沒有。而且我從收到劇本到劇組開機,我對劇情的走向,也就才看了三分之一,然後就措不及防地就就穿書了!
我原本飾演的男主曹逸之,是當代最大幫派青頭幫的大少爺。
曹家有兩兒一女。
大少爺曹逸之過早背負家族重擔,從小身處於爾虞我詐的環境中,行事冷酷狠厲。如果沒有遇到前朝格格金爾若,這一輩子就一直深陷泥潭中。
二少爺曹沖之性格比較孤僻,上了大學之後,常年看不到人影。
家中最小的小姐曹慕青,現在才十五歲,就讀南都中學。因為是家裏頭唯一的女兒,又是最小的那一個,從小被寵得十分霸道且不講理,很是難服侍。
如果我穿書成曹逸之還好,就算成為如今啥也不會的廢物,還有父親曹策撐著,也能安然一生。
可為什麽非得是在刀身上滾的四大金剛之首孤狼呢?
一點武功還沒有,還被曹逸之派遣了新的任務:跟蹤景無許!
景無許可是和徹頭徹尾的瘋子。
若說曹逸之坐上如今的位置是迫不得已,那景無許成為錘子幫的副幫主則是同自己父親景誌靠著一雙手一路殺上來的,他和自己父親景誌相比,更擅於暗殺,並且是享受殺戮和混亂的瘋子。
一想到要和這種人打交道,就不寒而慄!
我拉著七鴿進了一家茶樓的包廂。
「你替我去跟蹤景無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