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一晚醉酒的緣故,盛揚在第二天中午起得有些晚。


    幸好行李早就已經裝好。


    行色匆匆的盛揚和妻兒告別。


    甚至連中飯都未來得及吃,隻說去機場貴賓室將就拿個三明治先墊著肚子就行——飛機上自然有餐食。


    正所謂,天底下真正的分別總是在不經意間。


    向苒看著盛揚的口袋巾有些歪。她忍不住伸手,替他整了整。細巧的手指將兩個角捋了捋,她往後退了一步,看看,笑著說:“好了。”


    他們倆在一起這麽久,她第一次給他整理行裝。


    應該也是最後一次。


    盛揚舉起手機:“小陳剛給我來電話了。兒子呢?還睡著嗎?”


    “要我去抱來嗎?”


    他笑道:“不用了,讓他繼續睡吧。你也不用下來了,小心吹著風。”


    說著,他就下了樓。


    -


    向苒靠著房門,聽著他下樓的腳步聲,越來越遠。


    她猛地打開了門。


    穿著拖鞋跑下了樓。


    一層又一層的樓梯拐彎,


    穿過門廳,


    穿過花園,


    聽到小富在喊:“太太,你去哪?”


    她心跳得快要跳出來。


    終於在花園的台階上,看到了正要上車的盛揚。


    “盛揚!”她喘著氣,叫他。


    盛揚迴頭。


    他的小妻子,亭亭玉立的站在台階上,


    向他走來。


    他看著她走近,卻不知她為什麽追了出來。


    小陳把行李放到後備箱後,很自覺的上了駕駛室。


    小富也在花園不遠處站住了腳。


    隻剩夫妻兩人相對。


    盛揚低頭看看,她隻穿著柔軟的粉色緞麵拖鞋。


    “怎麽這樣就出來了?才出月子呢。”他問,“難道是我忘什麽東西了嗎?怎麽不讓小富她們拿出來?”


    向苒喘著氣,說:“沒有,隻是我有話想和你說。”


    盛揚等著。


    “你……多保重啊。”她說。


    盛揚點頭。


    又有點疑惑,


    就那麽看著她。


    “沒有別的了,就隻是想說這句話。”她說。


    “啊?”盛揚笑著問,“舍不得我?傻瓜,我們每天都可以微信聯係啊。我很快就會迴來。”


    他笑聲溫醇,濃釅的眸底都是溫柔。


    對於妻子今日表現出來的反常依戀,盛揚特別受用。


    他伸手摘了朵枝頭的合歡花,


    粉色花瓣輕如羽翼。


    把花輕輕插在妻子鬢間:“等我迴來——給你畫眉。”


    -


    向苒看著他轉身上車。


    車的自動門關閉。


    邁巴赫在她的目光中遠去.....


    風一吹,樹影晃動。


    這一年,恍然如夢。


    宛如台曆上的紙,


    被風一吹,就這樣輕輕翻過了。


    -


    盛揚走後,向苒就關上房門,開始清點自己要帶走的東西。


    考慮到跑路方便,她甚至還偷偷下單買了雙防水的戶外鞋和防水的雙肩包。


    畢竟這整個屋子裏的鞋都不適合跑路啊。


    至於其餘東西嘛。


    錢都已經轉移到卡裏,最多就帶一些金銀首飾之類的好變現。


    其餘的身外之物都不用帶走。


    正當她沉浸在跑路的構想之中時,門外響起了曾阿姨的聲音——“小姐,我可以進來嗎?”


    嚇了向苒一跳,


    她立馬關好櫃門:“進來。”


    曾阿姨笑眯眯地問:“小姐,盛總走了哦?”


    “嗯。他說這次要出差蠻長時間的。”


    “哦,那你恢複得怎麽樣了。”曾阿姨問。


    向苒裝作虛弱的樣子:“剛吹了點風就頭暈,生完孩子後體力大不如前,連出趟門走幾步路都出虛汗。”


    “啊,你這麽年輕,竟然恢複得這麽差啊。你這都生完整整三十五天了吧。”


    向苒掀起眼皮瞧她:“勞煩你記得這麽清楚,還不是你們蘇小姐的阿姨當時說我不需要無痛分娩,害得我生了二十個小時才把孩子生下來,現在坐月子打底就是四十二天呢。”


    “不打無痛分娩,那還不是為孩子好嗎?我們那個年代,在床上打滾疼三天三夜才生下孩子的比比皆是。”


    向苒聽不下去了:“曾阿姨,你別老是提你們那個年代啊。改革開放都多少年了!不過話又說迴來,後麵蘇經理的安排沒有什麽變動吧,是不是就和之前所說的那樣——過一段時間,你們送我去澳洲,假裝看望你們蘇夫人,然後一段時間後,你們小姐再迴國代替我迴盛家,是不是?”


    “應該是的吧,你要自己問蘇管家。”曾阿姨打量她,“隻是你這身體什麽時候能恢複?”


    “過些日子吧。”向苒漫不經心地的答著,“等到了兩個月時,應該會好很多了。”


    “那我今天就先迴去了。現在這兒人多,房間也住不下。”


    曾阿姨之前住的床,現在高阿姨睡著。


    所以她隻能每天來點卯。


    “其實你也用不著每天都來......”


    “那怎麽行,我每天必要到的,隻是周末要下午來,上午教會有些事。”


    “哦,教會?”向苒問,“曾阿姨,你——什麽時候信教了?”


    “上個禮拜!”曾阿姨有些不好意思,“我上周去菜場買菜的時候被人發傳單,介紹入會的。”


    “那不急,你去參加教會活動好了。晚點來也不要緊!”


    曾阿姨走後,


    向苒掐指一算——周末還有三天。


    而給她留出操作的時間隻有周末上午半天。


    -


    作者話:


    有關前麵章節持續發酵的爭議點,想借讀者私信並結合網上相關資料,迴複一下疑問。(原本不打算解釋這些的,怕劇透了後麵劇情)


    “1,關於男主和蘇小姐的領證。


    答案:屬無效婚姻登記,舉證可撤銷。


    第一屬於非自願,第二屬於欺騙強迫性質 ,第三男主不知情屬於“被結婚”,綜上,由一方舉證實際可撤銷。


    下麵是網上對於類似案例解讀:“從維護婚姻法實施的角度,“被結婚”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不利於婚姻登記製度的嚴格實施,會對“一夫一妻”製度構成挑戰,進而破壞婚姻製度。因此,從維護婚姻法正確實施的角度,主動糾錯,也是婚姻登記機關不可推卸的法定職責。以甲女冒用乙女的身份與丙男結婚登記的情況為例,婚姻登記機關已經查證屬實,即應當依法撤銷乙女與丙男的結婚登記,如果甲女與丙男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也應當同時責令二人補辦結婚登記。”


    2,而男主和女主,可被認定是夫妻(隻要後麵補領結婚證,婚姻關係還可追溯既往)。


    男女主共同生活一年多,且有了孩子,關係良好,“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事實婚姻關係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


    而“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的關係適用婚姻法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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