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頁
長嘴小反派的親媽[七零] 作者:林果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三寶,吃肉肉啦,剛才看著哥哥們在吃,是不是嘴饞了?」寧書牽起他的小手,去裏麵洗手。
「吃……寶吃……肉肉……」一個字兩個字的蹦出,是三寶的特色,不過這個年紀的小朋友基本都是這樣說話的,還挺可愛的。
寧書給三寶洗了手,又把他的手擦幹,然後把他抱到兒童座椅上坐好。
他前麵的木碗已經擺好了,裏麵的排骨粥散發著濃濃的香氣。又因為已經涼了一會兒,這熱度剛剛好,不會燙到三寶。
三寶看到排骨,眼睛都亮了。他用勺子把排骨從粥裏挑出來,然後小手去拿,就啃了起來。
排骨在粥裏燉的非常軟糯了,他的牙齒一啃,那味道像是會融化在嘴巴裏一樣。三寶終於吃到肉了,露出一個幸福的笑容。
「我也要吃排骨了。」二寶蹦蹦跳跳的進來,身後跟著一寶,再後麵是林國棟,他們是在外麵洗手的。
「哇,今天的菜好多啊,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二寶看到除了排骨之外,還有其他的肉,好奇的問,「娘,這是什麽肉啊?」
林國棟坐下,米飯寧書已經給他們盛好了,他也好奇:「這烤鴨也有買?」烤鴨醬鴨差不多,很多人都不會區分。所以林國棟以為這是烤鴨。
寧書道:「這是縣城裏認識的朋友自己做的,也是私下賣給熟人的,但不常有,因為鴨不好買。今天也是運氣好,給碰上了。還在她哪裏買了蛋糕,說起來,她那樣偶爾自己做東西賣,還挺掙錢的。」她也沒有解釋這是醬鴨而是烤鴨,反正也都差不多。
林國棟知道她以前經常去縣城,經常去國營飯店,所以對於她在縣城有認識的朋友也不意外。而且,縣城裏私下做這種買賣的大有人在,可不隻是這邊的縣城有,所以對於寧書的話,他也沒有懷疑。
林國棟並不反感去黑市,相反,如果黑市裏有他想要買的東西,他也會去。他並不是一個刻板的人,不過:「你買的時候要注意安全,如果碰到情況,大不了東西和錢都不要了。如果再碰到更嚴重的,就找孟傑。」
紅巾兵並不會抓去買東西的人,最多把他們買來的東西沒收了。買東西構不成投機倒把,賣東西才是。
所以,去黑市買東西如果被抓了,就是破產消災而已。
甚至,紅巾兵說不定為了你們下次再去,再來抓人沒收東西,還會故意放人呢。這不是長遠的生意嗎?
不過有時候總有意外,所以林國棟還是提醒她。
「嗯,我可小心著呢,去她家的時候我都是帶著籮筐去的,外人看來,隻會以為是親戚上門了。而且,她私下賣的東西也不多,去的人也少,不太會引人注意。」寧書道,「不過,我最多一個月去個一兩次,改善改善夥食。」
「娘,這個好吃嗎?」一寶夾了一塊糖醋排骨在啃,他沒有吃過這個醬鴨,可看著和紅燒肉也差不多,好像很好吃的樣子。
「每個人的口味不一樣,有人喜歡酸的,有人喜歡甜的,就看你喜不喜歡這個口味,你可以吃吃看。」反正寧書是喜歡的,不過她不喜歡吃皮。
「肉肉肯定好吃的,哪有不好吃的肉肉。」二寶道。
寧書笑著先加了一塊,不過:「我不喜歡吃這個皮,一寶二寶,你們誰要吃啊?」
「給我給我……」二寶的反應最快。
一寶看了一眼,見弟弟要吃,他就沒說了,他排骨還沒吃完。
林國棟直接把碗遞了過去,以手長的優勢,把碗伸到了寧書的麵前。
二寶不服氣的抗議:「爹,你怎麽和小孩子搶鴨皮吃?」他也伸手,把碗遞過去,但是手沒有他爹的長。
林國棟:「你要吃自己夾碗裏的。」
「哼。」二寶氣唿唿的夾起一塊醬鴨,然後把肉上的皮剝下來,「我也有。」
寧書無語了,她把自己這塊肉皮給林國棟:「你也可以自己夾啊。我還聽人說過,這個肉的靈魂就是皮。」
林國棟道:「你愛吃肉,我愛吃皮,剛剛好。」他是喜歡吃皮的,就像喜歡吃番薯幹一樣,他喜歡有嚼勁的東西。
寧書不知道,以為他在說好聽的話,覺得這男人還挺會來事的。
這邊一家子吃的高興,老宅的人就吃的不高興了。
從寧書家迴去之後,誰都不敢說話,就是林母也沒有心情做飯了,她就大米番薯放一起,直接煮了粥。
吃飯的時候,林父打破了沉默:「再過二十來天就過年了,到時候有糧食之類的要發,而且這是一家子難得的團圓年,所以這個分家就放到年後。老大老二,你們也不要多想,這個家現在不分,就是以後我和你們娘去了也要分的,還不如現在就分的幹淨,免得大家心裏都記掛誰多吃兩口,誰少吃兩口。」
明眼人都聽得出來,林父還在計較剛才他們說三個寶在老宅吃白飯的事情。
林父確實計較,以三個寶的年紀,能吃多少?就算他們吃白飯,那也是他和老婆子上工掙來的糧食。雖然說他們和大房二房沒有分家,可他們自己掙來的糧食,他們沒有做主的權利?
「爹,一定要分嗎?不能不分嗎?」林國豐心裏難受。
錢愛芬沉默著,雖然說分家了,他們兩口子掙家裏六個人的糧食,會很辛苦。可是同樣的,家裏雞和豬都能養起來,這樣算起來,也不是沒有盼頭的。至少也不用一個雞蛋幾個人掙了。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吃……寶吃……肉肉……」一個字兩個字的蹦出,是三寶的特色,不過這個年紀的小朋友基本都是這樣說話的,還挺可愛的。
寧書給三寶洗了手,又把他的手擦幹,然後把他抱到兒童座椅上坐好。
他前麵的木碗已經擺好了,裏麵的排骨粥散發著濃濃的香氣。又因為已經涼了一會兒,這熱度剛剛好,不會燙到三寶。
三寶看到排骨,眼睛都亮了。他用勺子把排骨從粥裏挑出來,然後小手去拿,就啃了起來。
排骨在粥裏燉的非常軟糯了,他的牙齒一啃,那味道像是會融化在嘴巴裏一樣。三寶終於吃到肉了,露出一個幸福的笑容。
「我也要吃排骨了。」二寶蹦蹦跳跳的進來,身後跟著一寶,再後麵是林國棟,他們是在外麵洗手的。
「哇,今天的菜好多啊,一個兩個三個四個五個……」二寶看到除了排骨之外,還有其他的肉,好奇的問,「娘,這是什麽肉啊?」
林國棟坐下,米飯寧書已經給他們盛好了,他也好奇:「這烤鴨也有買?」烤鴨醬鴨差不多,很多人都不會區分。所以林國棟以為這是烤鴨。
寧書道:「這是縣城裏認識的朋友自己做的,也是私下賣給熟人的,但不常有,因為鴨不好買。今天也是運氣好,給碰上了。還在她哪裏買了蛋糕,說起來,她那樣偶爾自己做東西賣,還挺掙錢的。」她也沒有解釋這是醬鴨而是烤鴨,反正也都差不多。
林國棟知道她以前經常去縣城,經常去國營飯店,所以對於她在縣城有認識的朋友也不意外。而且,縣城裏私下做這種買賣的大有人在,可不隻是這邊的縣城有,所以對於寧書的話,他也沒有懷疑。
林國棟並不反感去黑市,相反,如果黑市裏有他想要買的東西,他也會去。他並不是一個刻板的人,不過:「你買的時候要注意安全,如果碰到情況,大不了東西和錢都不要了。如果再碰到更嚴重的,就找孟傑。」
紅巾兵並不會抓去買東西的人,最多把他們買來的東西沒收了。買東西構不成投機倒把,賣東西才是。
所以,去黑市買東西如果被抓了,就是破產消災而已。
甚至,紅巾兵說不定為了你們下次再去,再來抓人沒收東西,還會故意放人呢。這不是長遠的生意嗎?
不過有時候總有意外,所以林國棟還是提醒她。
「嗯,我可小心著呢,去她家的時候我都是帶著籮筐去的,外人看來,隻會以為是親戚上門了。而且,她私下賣的東西也不多,去的人也少,不太會引人注意。」寧書道,「不過,我最多一個月去個一兩次,改善改善夥食。」
「娘,這個好吃嗎?」一寶夾了一塊糖醋排骨在啃,他沒有吃過這個醬鴨,可看著和紅燒肉也差不多,好像很好吃的樣子。
「每個人的口味不一樣,有人喜歡酸的,有人喜歡甜的,就看你喜不喜歡這個口味,你可以吃吃看。」反正寧書是喜歡的,不過她不喜歡吃皮。
「肉肉肯定好吃的,哪有不好吃的肉肉。」二寶道。
寧書笑著先加了一塊,不過:「我不喜歡吃這個皮,一寶二寶,你們誰要吃啊?」
「給我給我……」二寶的反應最快。
一寶看了一眼,見弟弟要吃,他就沒說了,他排骨還沒吃完。
林國棟直接把碗遞了過去,以手長的優勢,把碗伸到了寧書的麵前。
二寶不服氣的抗議:「爹,你怎麽和小孩子搶鴨皮吃?」他也伸手,把碗遞過去,但是手沒有他爹的長。
林國棟:「你要吃自己夾碗裏的。」
「哼。」二寶氣唿唿的夾起一塊醬鴨,然後把肉上的皮剝下來,「我也有。」
寧書無語了,她把自己這塊肉皮給林國棟:「你也可以自己夾啊。我還聽人說過,這個肉的靈魂就是皮。」
林國棟道:「你愛吃肉,我愛吃皮,剛剛好。」他是喜歡吃皮的,就像喜歡吃番薯幹一樣,他喜歡有嚼勁的東西。
寧書不知道,以為他在說好聽的話,覺得這男人還挺會來事的。
這邊一家子吃的高興,老宅的人就吃的不高興了。
從寧書家迴去之後,誰都不敢說話,就是林母也沒有心情做飯了,她就大米番薯放一起,直接煮了粥。
吃飯的時候,林父打破了沉默:「再過二十來天就過年了,到時候有糧食之類的要發,而且這是一家子難得的團圓年,所以這個分家就放到年後。老大老二,你們也不要多想,這個家現在不分,就是以後我和你們娘去了也要分的,還不如現在就分的幹淨,免得大家心裏都記掛誰多吃兩口,誰少吃兩口。」
明眼人都聽得出來,林父還在計較剛才他們說三個寶在老宅吃白飯的事情。
林父確實計較,以三個寶的年紀,能吃多少?就算他們吃白飯,那也是他和老婆子上工掙來的糧食。雖然說他們和大房二房沒有分家,可他們自己掙來的糧食,他們沒有做主的權利?
「爹,一定要分嗎?不能不分嗎?」林國豐心裏難受。
錢愛芬沉默著,雖然說分家了,他們兩口子掙家裏六個人的糧食,會很辛苦。可是同樣的,家裏雞和豬都能養起來,這樣算起來,也不是沒有盼頭的。至少也不用一個雞蛋幾個人掙了。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