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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嘴小反派的親媽[七零] 作者:林果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大隊長點點頭:「行,你們先去砍樹,條子晚點我給你們送來,樹2毛錢一棵,20棵4塊,迴頭我送條子來的時候給我就行。」國棟家再造磚胚子房的事情他當然知道,前幾天林老弟在收磚胚子,這幾天上工有人經過國棟家,當然也看到了造了一半的磚胚子房,所以大隊長不意外他們會來批砍樹的條子。
林母:「行行行,沒問題,那我們先走了。」
於是,寧書就跟著林母單純的走一趟而已,中間隻說了兩句話,一共五個字:伯母、大隊長。
等寧書和林母迴到家裏,林母就和林父說了批條子的事情。而寧書看到幾個寶都在院子裏玩,她想著他們吃好飯了,打算去廚房裏收拾,卻聽到一寶道:「娘,碗筷已經洗好了,桌子也擦過了,是大堂姐收拾的。」
寧書看向林青梅:「太謝謝青梅了。」
林青梅作為林家孫輩的第一個,剛出生的時候也是很受寵的,所以她性格雖然文靜,但骨子裏也有一股麻利。聽到三嬸說謝謝,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用謝。」她昨天收了三嬸的鋁盒,是嶄新嶄新的,雖然是她爹幫忙造轉胚子房的報酬,但是她也不是小孩子,知道是三嬸客氣。
她娘也說了,這次能從三嬸那裏收到鋁盒,實在是意料之外。而且這兩天,海才都在這裏吃飯呢。所以她洗個碗筷沒什麽。
「就一點小事情,哪裏值得三弟妹說些謝謝。」錢愛芬覺得城裏人的嘴巴和鄉下人就是不同,時時把謝謝掛嘴邊。
這話寧書還不知道怎麽說,說謝謝是現代人的生活習慣。現代服務型行業多,去必勝客啊、星巴克啊,有服務員來招待,一般都會說謝謝。再加上寧書自己做團購生意,每次客人來她店鋪取貨的時候,她都會說謝謝。所以有時候說謝謝是下意識的,一時之間改不了。
不過她不知道,這在錢愛芬等很多鄉下人的眼裏,就是城裏人講究。
隻是林青梅給她洗了碗,她要怎麽感謝小姑娘?突然,寧書想到了一點:「青梅,你的腳多大啊?」
第27章
「啊?」林青梅不明白。
「我前兩年穿的鞋子現在太小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穿。」寧書道。原主下鄉的時候才16歲,高中還沒畢業,就被寧父寧母偷偷報名了,現在21歲了,16歲剛好是女生長身體的年紀,再加上下鄉之後她吃的好,所以她不僅身體抽高了很多,腳也大了,那會兒穿35碼的鞋子都有點大,現在穿36了。
我的天啊,寧書這才想起,這具身體才21歲啊,65年下鄉的時候是16歲,那個時候懷孕,66年3月17歲的她生了雙胞胎。那個時候沒有到18歲,還不能領證。69年年初,林國棟迴家探親,他們才領了證。
這是先後領證,時代人楷模啊。
不過在鄉下,領證什麽的並不看重,在他們眼裏,辦過酒席就是夫妻了。
「不能穿也沒關係,過兩年青梅的腳也會大。」錢愛芬趕忙道。三弟妹買的可都是好東西,如果她能穿得上,她也想要。
「那我去拿。」寧書把自己穿過的鞋子給林青梅絕不是看不起的意思,而是實在是這些東西還好好的,如果是壞了或者有補丁,她也不會給了。
寧書甚至還懷疑,原主把衣服褲子留著可以改小,可女式的鞋子還有皮鞋,這留著是打算自己生了閨女給閨女穿嗎?
寧書從屋子裏拿出四雙鞋子,有一雙皮鞋、一雙解放鞋、一雙白色帆布鞋、一雙黃色的塑料涼鞋。這雙皮鞋是和林國棟辦酒席前買的,這解放鞋、白色的帆布鞋和黃色塑料涼鞋是結婚後買的,那個時候有錢有票,她飄了。
買的時候腳小,大概34,還特意買大了一碼,買了35的,結果還是小了。隻能說這五年身體發育的太好,把以往16年虧欠的都發育了。
看到寧書抱著的鞋子,每一雙刷的幹淨不說,還很新。錢愛芬忍不住道:「三弟妹把鞋子洗的真幹淨。」
寧書想了想:「想著以後如果生閨女給閨女穿的,可現在看沒希望了。」為原主說的,雖然她不知道原主是不是這麽想的。
「三嬸的鞋子真好看。」林青梅的眼睛就沒有離開過鞋子,她從來沒有穿過這樣的鞋子,她一直穿的都是布鞋,自家做的。和下麵幾個妹妹相比,她因為是林家頭一個女孩,還算好了,偶爾也能穿到新的。
不過林家的女孩裏,穿新衣服次數最多的是小姑姑,因為她是林家最大的女孩,她穿下來的才給她們穿。
但就是小姑的鞋子也沒有三嬸的鞋子好看。
其實,別看林家人多,但是條件也是真的不怎麽樣。除了有個當兵的兒子,老宅還是很困難的,因為上工的人有限,吃飯的人多。大房二房加起來八個孩子,光各自的爹娘上工,掙的工分分的糧食哪裏夠吃?
所以每次分糧食的時候,除了工分掙得糧食之外,老宅每年分的錢還得拿出一半去買糧食。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這話是有道理的。
也因此,老宅的錢哪裏存的下?更別說買衣服買鞋子了。
「那都給你吧。」寧書直接塞她懷裏,就怕二手的鞋子送人會讓人誤會,「你放心,我沒腳氣的。」
「有腳氣也沒事。」林青梅快速的接話。話後,她臉紅了。
噗嗤……
錢愛芬笑出聲:「還不謝謝你三嬸。」果然,和三弟妹交好就是好。不僅兒子吃的好,女兒也有好處了。就像三弟妹說的,她沒有閨女,她穿不上的,看不上的衣服鞋子,若是都能給女兒,可不比外麵買的差。還比她小姑子穿下來的新,也比她小姑子穿下來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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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行行行,沒問題,那我們先走了。」
於是,寧書就跟著林母單純的走一趟而已,中間隻說了兩句話,一共五個字:伯母、大隊長。
等寧書和林母迴到家裏,林母就和林父說了批條子的事情。而寧書看到幾個寶都在院子裏玩,她想著他們吃好飯了,打算去廚房裏收拾,卻聽到一寶道:「娘,碗筷已經洗好了,桌子也擦過了,是大堂姐收拾的。」
寧書看向林青梅:「太謝謝青梅了。」
林青梅作為林家孫輩的第一個,剛出生的時候也是很受寵的,所以她性格雖然文靜,但骨子裏也有一股麻利。聽到三嬸說謝謝,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用謝。」她昨天收了三嬸的鋁盒,是嶄新嶄新的,雖然是她爹幫忙造轉胚子房的報酬,但是她也不是小孩子,知道是三嬸客氣。
她娘也說了,這次能從三嬸那裏收到鋁盒,實在是意料之外。而且這兩天,海才都在這裏吃飯呢。所以她洗個碗筷沒什麽。
「就一點小事情,哪裏值得三弟妹說些謝謝。」錢愛芬覺得城裏人的嘴巴和鄉下人就是不同,時時把謝謝掛嘴邊。
這話寧書還不知道怎麽說,說謝謝是現代人的生活習慣。現代服務型行業多,去必勝客啊、星巴克啊,有服務員來招待,一般都會說謝謝。再加上寧書自己做團購生意,每次客人來她店鋪取貨的時候,她都會說謝謝。所以有時候說謝謝是下意識的,一時之間改不了。
不過她不知道,這在錢愛芬等很多鄉下人的眼裏,就是城裏人講究。
隻是林青梅給她洗了碗,她要怎麽感謝小姑娘?突然,寧書想到了一點:「青梅,你的腳多大啊?」
第27章
「啊?」林青梅不明白。
「我前兩年穿的鞋子現在太小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穿。」寧書道。原主下鄉的時候才16歲,高中還沒畢業,就被寧父寧母偷偷報名了,現在21歲了,16歲剛好是女生長身體的年紀,再加上下鄉之後她吃的好,所以她不僅身體抽高了很多,腳也大了,那會兒穿35碼的鞋子都有點大,現在穿36了。
我的天啊,寧書這才想起,這具身體才21歲啊,65年下鄉的時候是16歲,那個時候懷孕,66年3月17歲的她生了雙胞胎。那個時候沒有到18歲,還不能領證。69年年初,林國棟迴家探親,他們才領了證。
這是先後領證,時代人楷模啊。
不過在鄉下,領證什麽的並不看重,在他們眼裏,辦過酒席就是夫妻了。
「不能穿也沒關係,過兩年青梅的腳也會大。」錢愛芬趕忙道。三弟妹買的可都是好東西,如果她能穿得上,她也想要。
「那我去拿。」寧書把自己穿過的鞋子給林青梅絕不是看不起的意思,而是實在是這些東西還好好的,如果是壞了或者有補丁,她也不會給了。
寧書甚至還懷疑,原主把衣服褲子留著可以改小,可女式的鞋子還有皮鞋,這留著是打算自己生了閨女給閨女穿嗎?
寧書從屋子裏拿出四雙鞋子,有一雙皮鞋、一雙解放鞋、一雙白色帆布鞋、一雙黃色的塑料涼鞋。這雙皮鞋是和林國棟辦酒席前買的,這解放鞋、白色的帆布鞋和黃色塑料涼鞋是結婚後買的,那個時候有錢有票,她飄了。
買的時候腳小,大概34,還特意買大了一碼,買了35的,結果還是小了。隻能說這五年身體發育的太好,把以往16年虧欠的都發育了。
看到寧書抱著的鞋子,每一雙刷的幹淨不說,還很新。錢愛芬忍不住道:「三弟妹把鞋子洗的真幹淨。」
寧書想了想:「想著以後如果生閨女給閨女穿的,可現在看沒希望了。」為原主說的,雖然她不知道原主是不是這麽想的。
「三嬸的鞋子真好看。」林青梅的眼睛就沒有離開過鞋子,她從來沒有穿過這樣的鞋子,她一直穿的都是布鞋,自家做的。和下麵幾個妹妹相比,她因為是林家頭一個女孩,還算好了,偶爾也能穿到新的。
不過林家的女孩裏,穿新衣服次數最多的是小姑姑,因為她是林家最大的女孩,她穿下來的才給她們穿。
但就是小姑的鞋子也沒有三嬸的鞋子好看。
其實,別看林家人多,但是條件也是真的不怎麽樣。除了有個當兵的兒子,老宅還是很困難的,因為上工的人有限,吃飯的人多。大房二房加起來八個孩子,光各自的爹娘上工,掙的工分分的糧食哪裏夠吃?
所以每次分糧食的時候,除了工分掙得糧食之外,老宅每年分的錢還得拿出一半去買糧食。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這話是有道理的。
也因此,老宅的錢哪裏存的下?更別說買衣服買鞋子了。
「那都給你吧。」寧書直接塞她懷裏,就怕二手的鞋子送人會讓人誤會,「你放心,我沒腳氣的。」
「有腳氣也沒事。」林青梅快速的接話。話後,她臉紅了。
噗嗤……
錢愛芬笑出聲:「還不謝謝你三嬸。」果然,和三弟妹交好就是好。不僅兒子吃的好,女兒也有好處了。就像三弟妹說的,她沒有閨女,她穿不上的,看不上的衣服鞋子,若是都能給女兒,可不比外麵買的差。還比她小姑子穿下來的新,也比她小姑子穿下來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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