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五年春。
位於南銅鑼巷西直門九十五號的庭院內。
顧飛揉了揉雙眼,坐起身來。
映入眼簾的是高高的紅床鋪,被子鋪滿整個床麵。
側首望去,
是八個角的仙桌和鐵瓷大碗。
都是老舊物品。
這可奇怪了。
他還清楚記得先前是在客廳裏沙發上看著電視,
正是秦淮茹找何雨柱索要盒飯的情節。
當時的顧飛對此嗤之以鼻:
“這個何雨柱,簡直笨蛋一個。”
“連這點小事都推諉,簡直是秦淮茹嘴裏的絕戶之人!”
“如果是我,一定幫他體麵解決掉此事。”
“那秦淮茹啊,真是滿心如意,老謀深算地榨取別人……”
“怎麽沒人管教她一頓呢?”
“這個院子沒一個是省油的燈,恨不得痛扁一頓!”
或許是夜晚深沉,他突然莫名犯困,昏昏欲睡。
再睜開眼睛...
驚訝!
顧飛在被褥下麵用力一拍大腿,那實在的觸感讓他確信。
莫非……這是穿越?
看周圍擺設和裝飾,
牆上赫然掛著印著1965年3月27日的日曆牌。
盡管鏡子裏依然是他原本的模樣,
但身上的衣裳已經變成了樸實的棉 衫。
打開門稍微看了一眼外邊,
隻見熟識的麵孔匆匆經過——是易中海正忙乎著向後院而去。
顧飛無暇多思考,趕忙關上門。
這家夥的世界果然充滿鄰裏之間的真情互動。
命運弄人,隻是隨便一言就讓他遭遇此番奇遇……
過去數十年,他人生安穩快樂。
鬥智鬥勇麵對孩童惡作劇和親戚胡攪蠻纏。
卻不曾想到,如今踏入的竟是這般勾心鬥角的深淵。
未來的日子或許不易,但卻充滿了無限可能……
嘟嘟聲響:
[檢測到宿主仍然活著,開始綁定‘舉報有獎’係統]
[係統規製:成功舉報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即可獲得豐厚獎勵。
]
[請多多上報不法之事,保持公正作風。
]
電子屏幕閃爍出藍光,顧飛眼中閃過一絲困惑。
係統的存在讓這個穿梭者的道路顯得更加廣闊。
未來肯定將加速向前,不斷提升。
隻是這種情況下實現條件相當困難啊,
舉報犯罪可不是件易事。
畢竟沒有人會在臉上刻上“我違法”
這四字告示。
即使知道這是個小人窩點,
如果沒有確切證據或是機會揭露,
一切都成為空談。
就在這思緒飄忽的時候,
窗戶外的一陣話語拉迴了他的注意力。
...
“是誰偷的,快自己承認,免得分個明臉紅!”
那聲音又脆又尖。
顧飛一聽,辨出那是婁曉娥的聲音,
盡管聽起來遠了些,應該來自屋後的方向。
顯然,院子裏的 正在升級。
他立刻整理好衣物出門探查。
剛一打開門,便聽到後院的喧嘩聲不絕於耳。\"你說這話是什麽意思?”
“大家都是院裏的鄰居,你怎麽可以無端詆毀別人?”
是何雨柱在爭吵。
顯然,許大茂糾纏上了何雨柱。\"誣陷的是誰,自己心裏明白。”
許大茂環抱手臂走近。\"我們並沒有說雞是你偷的,隻是看到了就問了幾句。”
“如果不是你做的,明說出來就行,犯不著這麽激動。”
“旁人還以為你要發瘋般抵觸呢。”
然而,何雨柱可不是膽小鬼。
他情緒激憤,甚至想要徒步上前和許大茂對峙。
易中海連忙拉住他,同時將許大茂推開。\"好了,有什麽話直接說清楚。”
“事情是誰幹的就是誰,沒幹的人也沒必要心急。”
“雖然偷雞不大,但也違法。
最多是譴責和按價賠償,公平處理就好。”
“有我在場,會公正判斷。”
他又補了一句,“你們倆這樣吵鬧實在不妥,在大庭廣眾下丟臉。”
“這麽多人看著,孩子也會受影響,打架就更說不過去了。
法治社會裏,動起手來別怪我無情報警。”
由於易中海的存在,何雨柱和許大茂暫時沒有過多言論,兩人各自後退一步。
勉強保持了一段相對平靜的時間。
不久,劉懷忠登場,開始用權威的姿態陳述事情,說出看似公正的話語。
站在遠處的顧飛看得很清楚,院子裏仿佛正在召開一場“公開審判”
。
這個場景讓顧飛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再加上他們的交談主題圍繞著“雞”
,突然他心中閃過一個念頭:莫非這就是電視劇最初的開場戲——棒梗 雞的橋段!整個事件的過程他了如指掌:首先是何雨柱私自挪用廠裏物資,隨後是棒梗被冤枉偷雞,這一切就像及時的餡餅一樣出現兩起違規事件。
幸虧易中海提到了報警,這不僅是為了那豐厚的獎金,更要讓違法 之事受到法律製裁。
於是,毫不猶豫地,顧飛向警局全速奔去。
舉報這種事情,證據必須紮實且明確。
他知道這一點。
此刻,他並非臨時興起才來到警局,因為他手中已有確鑿的事實。
於是他告訴警官:“警察同誌,我舉報一件案件。”
簡要報告了自己的姓名與地址後,他繼續說明:“第一件事,是西直門95號的何雨柱私拿了國有的物品。”
\"其次,是我們院子的鄰居棒梗偷偷抓了許大茂家的一隻雞。\"
那位年輕的警官聽到這兩樁案子,馬上產生了興趣。
他一邊做記錄一邊詢問道:
\"不急,我們一步步來說。\"
\"首先,請描述一下這個人,何雨柱,他到底拿走了什麽公共財物?\"
\"又是在何時拿走的,用於何處?\"
...................................................................
顧飛明白,警察為了確定告發者的誠實,確實需要明確的信息。
所以他迴答道:\"何雨柱偷走的是軋鋼廠一半的雞肉。\"
\"具體何時拿的我並不清楚,大約是在今天上午。\"
\"其用途很簡單,就是食用。\"
而在高速發展現代社會,偷偷拿走半隻雞這樣的事情幾乎可以被視為微不足道,甚至可以當做沒發生過而略過不談。
但在一九六五年,物資極其匱乏的年代,
那個時候,很多地區的人連溫飽都還沒解決,
這隻半隻雞的事,無疑是一件非常重大事件。
這件事不隻是反映了他的道德水平問題,急需深刻的批評與教育;
還關乎私人謀取公物,觸及到集體的利益糾紛。
因此,做記錄的警察表情變得十分嚴峻。
如果這一切是真的話,
他肯定需要給予嚴正處理,也算是有功績的。
但他不會僅憑借舉報就輕易給嫌疑人定罪。
位於南銅鑼巷西直門九十五號的庭院內。
顧飛揉了揉雙眼,坐起身來。
映入眼簾的是高高的紅床鋪,被子鋪滿整個床麵。
側首望去,
是八個角的仙桌和鐵瓷大碗。
都是老舊物品。
這可奇怪了。
他還清楚記得先前是在客廳裏沙發上看著電視,
正是秦淮茹找何雨柱索要盒飯的情節。
當時的顧飛對此嗤之以鼻:
“這個何雨柱,簡直笨蛋一個。”
“連這點小事都推諉,簡直是秦淮茹嘴裏的絕戶之人!”
“如果是我,一定幫他體麵解決掉此事。”
“那秦淮茹啊,真是滿心如意,老謀深算地榨取別人……”
“怎麽沒人管教她一頓呢?”
“這個院子沒一個是省油的燈,恨不得痛扁一頓!”
或許是夜晚深沉,他突然莫名犯困,昏昏欲睡。
再睜開眼睛...
驚訝!
顧飛在被褥下麵用力一拍大腿,那實在的觸感讓他確信。
莫非……這是穿越?
看周圍擺設和裝飾,
牆上赫然掛著印著1965年3月27日的日曆牌。
盡管鏡子裏依然是他原本的模樣,
但身上的衣裳已經變成了樸實的棉 衫。
打開門稍微看了一眼外邊,
隻見熟識的麵孔匆匆經過——是易中海正忙乎著向後院而去。
顧飛無暇多思考,趕忙關上門。
這家夥的世界果然充滿鄰裏之間的真情互動。
命運弄人,隻是隨便一言就讓他遭遇此番奇遇……
過去數十年,他人生安穩快樂。
鬥智鬥勇麵對孩童惡作劇和親戚胡攪蠻纏。
卻不曾想到,如今踏入的竟是這般勾心鬥角的深淵。
未來的日子或許不易,但卻充滿了無限可能……
嘟嘟聲響:
[檢測到宿主仍然活著,開始綁定‘舉報有獎’係統]
[係統規製:成功舉報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即可獲得豐厚獎勵。
]
[請多多上報不法之事,保持公正作風。
]
電子屏幕閃爍出藍光,顧飛眼中閃過一絲困惑。
係統的存在讓這個穿梭者的道路顯得更加廣闊。
未來肯定將加速向前,不斷提升。
隻是這種情況下實現條件相當困難啊,
舉報犯罪可不是件易事。
畢竟沒有人會在臉上刻上“我違法”
這四字告示。
即使知道這是個小人窩點,
如果沒有確切證據或是機會揭露,
一切都成為空談。
就在這思緒飄忽的時候,
窗戶外的一陣話語拉迴了他的注意力。
...
“是誰偷的,快自己承認,免得分個明臉紅!”
那聲音又脆又尖。
顧飛一聽,辨出那是婁曉娥的聲音,
盡管聽起來遠了些,應該來自屋後的方向。
顯然,院子裏的 正在升級。
他立刻整理好衣物出門探查。
剛一打開門,便聽到後院的喧嘩聲不絕於耳。\"你說這話是什麽意思?”
“大家都是院裏的鄰居,你怎麽可以無端詆毀別人?”
是何雨柱在爭吵。
顯然,許大茂糾纏上了何雨柱。\"誣陷的是誰,自己心裏明白。”
許大茂環抱手臂走近。\"我們並沒有說雞是你偷的,隻是看到了就問了幾句。”
“如果不是你做的,明說出來就行,犯不著這麽激動。”
“旁人還以為你要發瘋般抵觸呢。”
然而,何雨柱可不是膽小鬼。
他情緒激憤,甚至想要徒步上前和許大茂對峙。
易中海連忙拉住他,同時將許大茂推開。\"好了,有什麽話直接說清楚。”
“事情是誰幹的就是誰,沒幹的人也沒必要心急。”
“雖然偷雞不大,但也違法。
最多是譴責和按價賠償,公平處理就好。”
“有我在場,會公正判斷。”
他又補了一句,“你們倆這樣吵鬧實在不妥,在大庭廣眾下丟臉。”
“這麽多人看著,孩子也會受影響,打架就更說不過去了。
法治社會裏,動起手來別怪我無情報警。”
由於易中海的存在,何雨柱和許大茂暫時沒有過多言論,兩人各自後退一步。
勉強保持了一段相對平靜的時間。
不久,劉懷忠登場,開始用權威的姿態陳述事情,說出看似公正的話語。
站在遠處的顧飛看得很清楚,院子裏仿佛正在召開一場“公開審判”
。
這個場景讓顧飛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再加上他們的交談主題圍繞著“雞”
,突然他心中閃過一個念頭:莫非這就是電視劇最初的開場戲——棒梗 雞的橋段!整個事件的過程他了如指掌:首先是何雨柱私自挪用廠裏物資,隨後是棒梗被冤枉偷雞,這一切就像及時的餡餅一樣出現兩起違規事件。
幸虧易中海提到了報警,這不僅是為了那豐厚的獎金,更要讓違法 之事受到法律製裁。
於是,毫不猶豫地,顧飛向警局全速奔去。
舉報這種事情,證據必須紮實且明確。
他知道這一點。
此刻,他並非臨時興起才來到警局,因為他手中已有確鑿的事實。
於是他告訴警官:“警察同誌,我舉報一件案件。”
簡要報告了自己的姓名與地址後,他繼續說明:“第一件事,是西直門95號的何雨柱私拿了國有的物品。”
\"其次,是我們院子的鄰居棒梗偷偷抓了許大茂家的一隻雞。\"
那位年輕的警官聽到這兩樁案子,馬上產生了興趣。
他一邊做記錄一邊詢問道:
\"不急,我們一步步來說。\"
\"首先,請描述一下這個人,何雨柱,他到底拿走了什麽公共財物?\"
\"又是在何時拿走的,用於何處?\"
...................................................................
顧飛明白,警察為了確定告發者的誠實,確實需要明確的信息。
所以他迴答道:\"何雨柱偷走的是軋鋼廠一半的雞肉。\"
\"具體何時拿的我並不清楚,大約是在今天上午。\"
\"其用途很簡單,就是食用。\"
而在高速發展現代社會,偷偷拿走半隻雞這樣的事情幾乎可以被視為微不足道,甚至可以當做沒發生過而略過不談。
但在一九六五年,物資極其匱乏的年代,
那個時候,很多地區的人連溫飽都還沒解決,
這隻半隻雞的事,無疑是一件非常重大事件。
這件事不隻是反映了他的道德水平問題,急需深刻的批評與教育;
還關乎私人謀取公物,觸及到集體的利益糾紛。
因此,做記錄的警察表情變得十分嚴峻。
如果這一切是真的話,
他肯定需要給予嚴正處理,也算是有功績的。
但他不會僅憑借舉報就輕易給嫌疑人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