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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娛] 好萊塢搖滾日誌 作者:虎刺阿加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主持人:所以他發現了你們?
喬琳:不,更像是我把我的磁帶硬塞給他,他被逼無奈承諾會聽一下,然後他就打電話給我了。
諾埃爾:這真是個不錯的背景故事!你一直很聰明,而且很執著!
喬琳:發生什麽事了,你突然這麽可愛?
諾埃爾:跟你在一起的時候我一直很好,不是嗎?關於這首歌,我喜歡開始的那段吉他,但他們聲稱這是首朋克搖滾?滾開吧!但我喜歡這個標題。
賈維斯:他們所有歌裏最我痛苦的一點是麥可·斯蒂普唱歌的方式,他聽起來就像是小羊拉裏,他的聲音一直在顫抖!
諾埃爾:我喜歡rem的《orange crush》,但總體上我不能說我是個粉絲。
喬琳:我也喜歡那首,但我是個粉絲!
主持人:更像是個朋友?
喬琳:不,我從一開始就喜歡rem,但我也確實是個朋友。
諾埃爾:嘖。(隨後被喬琳玩笑式地踢了一腳)
喬琳:他們絕對是非常原創性的樂隊,他們始終在做他們自己的東西!
諾埃爾:但他們說他們是朋克搖滾,而他們的貝斯手穿著皮質喇叭褲,看起來像是胖版的jimmy page!
喬琳(明顯的白眼):諾,你真的有喜歡的樂隊嗎?我是說除了你自己的。
諾埃爾:當然,我會說u2!
賈維斯:滾蛋吧,你根本不喜歡u2!
諾埃爾:閉嘴!我知道u2沒那麽好,但他們中斷了5年,然後拿出了《achtung baby》,他們確實學習了新東西!他們本來可以在接下來的職業生涯裏再做一次《joshua tree》,但他們有勇氣突破自己!
喬琳:坦白說,這次我贊同你。u2確實做到了。
賈斯汀:rem比u2更重要,但我不是個rem粉絲。我認為他們確實做一些好歌,僅此而已。對一個巨大的體育場搖滾樂隊來說,他們有些品味。
賈斯汀:誰喜歡有品味的樂隊填滿體育場?沒人,這真令人沮喪。
諾埃爾:但如果你的樂隊突然能售罄體育場了,你不會自動變成一個傻瓜,不是嗎?大並不總是壞事。
喬琳:沒有人不想要更多聽眾,如果有人這麽說,他一定是個傻瓜,不用謝。
賈維斯:可我一直是個傻瓜,這就是為什麽!
blur《girls and boys》
喬琳:等一下!這不公平,我和賈斯汀都沒法發言了!
諾埃爾:因為他是你男友寫的?
喬琳:(翻白眼)對!你第一天知道這個嗎?
諾埃爾:嘖。(翻白眼)
安迪:嗯,好吧,我喜歡這首歌!
諾埃爾:這確實是首很棒的單曲!他們的單曲都很好!除了《to the end》。
喬琳:我喜歡《to the end》。
諾埃爾:你剛剛還說你沒有發言立場呢!
喬琳:我非常確信讀者有自己的判斷力!(翻白眼)讓我們迴到主題上,我確實很喜歡這首歌,我還記得我聽到這首歌的那天我恰好遇到了格雷厄姆,我告訴他「你們確實做了首超棒的歌!」
賈維斯:我認為pulp影響了這首歌,它是首迪斯科風格的歌,非常好的歌。
諾埃爾:但他們不會真的在迪斯科時放它。
賈維斯:他們會的,因為我見過。
賈斯汀:你們不應該期待我對它發表什麽觀點。
主持人:賈斯汀第一次聽到時怎麽想呢?
賈斯汀:好吧,我當時就知道它很好,可這不是我最喜歡的blur歌曲。
諾埃爾:這是一首很棒的流行單曲。我的樂隊裏有人說他們討厭blur,但我要說的是,雖然我從來沒有喜歡過blur的專輯,但如果他們發行單曲合輯,我會買它。他們是一支很棒的單曲樂隊,就這麽簡單。不管他們恨我們,還是我們恨他們……
喬琳:他們不恨你!
諾埃爾:我們恨他們這迴事是從我弟弟那兒開始的……你知道的。但不管怎麽說,這是首不錯的單曲。the jam樂隊從來沒做出過一張好專輯,但他們是個相當好的單曲樂隊!blur也一樣!
喬琳:我覺得這首歌更像是一個例證,說明如果你真的認真地去做,你能製作一種更獨立、更原創版本的流行歌,而不是《saturday night》那樣無聊透頂的東西,我認為孩子們不會忘記這首歌的。
賈斯汀:我們能不能聊點別的,這樣我就能跟他們兩爭辯了?
(集體大笑)
賈維斯這一晚一直在試圖追上諾埃爾喝酒的數量,可他現在顯然有點不舒服了。不久,他就會吐在牆角,並且試圖用紙巾掩蓋那一團亂。不幸的是,當他這樣做的時候,他的外套正在那一團亂裏拖著。
「哦天吶,」他虛弱地說,「我想我最好迴家洗個澡。」
現在是下午六點,會議室裏諾埃爾正在跟喬琳爭執著一些事,但我們沒法聽清楚他們在說什麽,因為他們說話聲音真的很小,而且像是在說胡話。但有件事我們很確定,諾埃爾聲稱自己很擅長拍手所以要在紫色天鵝絨的下一張專輯裏錄一些他的拍手聲,他一直試圖從喬琳那裏要到紫色天鵝絨工作室的聯繫電話。
嗯,諾埃爾,他們的工作室不是在洛杉磯嗎?可憐的喬琳已經被他弄煩了,她把電話號碼給了他。
他一邊舉起右手做出勝利狀大喊太棒了,一邊踉蹌地走出了房間。他要去買個巨無霸漢堡和其他提神的東西。
喬琳:不,更像是我把我的磁帶硬塞給他,他被逼無奈承諾會聽一下,然後他就打電話給我了。
諾埃爾:這真是個不錯的背景故事!你一直很聰明,而且很執著!
喬琳:發生什麽事了,你突然這麽可愛?
諾埃爾:跟你在一起的時候我一直很好,不是嗎?關於這首歌,我喜歡開始的那段吉他,但他們聲稱這是首朋克搖滾?滾開吧!但我喜歡這個標題。
賈維斯:他們所有歌裏最我痛苦的一點是麥可·斯蒂普唱歌的方式,他聽起來就像是小羊拉裏,他的聲音一直在顫抖!
諾埃爾:我喜歡rem的《orange crush》,但總體上我不能說我是個粉絲。
喬琳:我也喜歡那首,但我是個粉絲!
主持人:更像是個朋友?
喬琳:不,我從一開始就喜歡rem,但我也確實是個朋友。
諾埃爾:嘖。(隨後被喬琳玩笑式地踢了一腳)
喬琳:他們絕對是非常原創性的樂隊,他們始終在做他們自己的東西!
諾埃爾:但他們說他們是朋克搖滾,而他們的貝斯手穿著皮質喇叭褲,看起來像是胖版的jimmy page!
喬琳(明顯的白眼):諾,你真的有喜歡的樂隊嗎?我是說除了你自己的。
諾埃爾:當然,我會說u2!
賈維斯:滾蛋吧,你根本不喜歡u2!
諾埃爾:閉嘴!我知道u2沒那麽好,但他們中斷了5年,然後拿出了《achtung baby》,他們確實學習了新東西!他們本來可以在接下來的職業生涯裏再做一次《joshua tree》,但他們有勇氣突破自己!
喬琳:坦白說,這次我贊同你。u2確實做到了。
賈斯汀:rem比u2更重要,但我不是個rem粉絲。我認為他們確實做一些好歌,僅此而已。對一個巨大的體育場搖滾樂隊來說,他們有些品味。
賈斯汀:誰喜歡有品味的樂隊填滿體育場?沒人,這真令人沮喪。
諾埃爾:但如果你的樂隊突然能售罄體育場了,你不會自動變成一個傻瓜,不是嗎?大並不總是壞事。
喬琳:沒有人不想要更多聽眾,如果有人這麽說,他一定是個傻瓜,不用謝。
賈維斯:可我一直是個傻瓜,這就是為什麽!
blur《girls and boys》
喬琳:等一下!這不公平,我和賈斯汀都沒法發言了!
諾埃爾:因為他是你男友寫的?
喬琳:(翻白眼)對!你第一天知道這個嗎?
諾埃爾:嘖。(翻白眼)
安迪:嗯,好吧,我喜歡這首歌!
諾埃爾:這確實是首很棒的單曲!他們的單曲都很好!除了《to the end》。
喬琳:我喜歡《to the end》。
諾埃爾:你剛剛還說你沒有發言立場呢!
喬琳:我非常確信讀者有自己的判斷力!(翻白眼)讓我們迴到主題上,我確實很喜歡這首歌,我還記得我聽到這首歌的那天我恰好遇到了格雷厄姆,我告訴他「你們確實做了首超棒的歌!」
賈維斯:我認為pulp影響了這首歌,它是首迪斯科風格的歌,非常好的歌。
諾埃爾:但他們不會真的在迪斯科時放它。
賈維斯:他們會的,因為我見過。
賈斯汀:你們不應該期待我對它發表什麽觀點。
主持人:賈斯汀第一次聽到時怎麽想呢?
賈斯汀:好吧,我當時就知道它很好,可這不是我最喜歡的blur歌曲。
諾埃爾:這是一首很棒的流行單曲。我的樂隊裏有人說他們討厭blur,但我要說的是,雖然我從來沒有喜歡過blur的專輯,但如果他們發行單曲合輯,我會買它。他們是一支很棒的單曲樂隊,就這麽簡單。不管他們恨我們,還是我們恨他們……
喬琳:他們不恨你!
諾埃爾:我們恨他們這迴事是從我弟弟那兒開始的……你知道的。但不管怎麽說,這是首不錯的單曲。the jam樂隊從來沒做出過一張好專輯,但他們是個相當好的單曲樂隊!blur也一樣!
喬琳:我覺得這首歌更像是一個例證,說明如果你真的認真地去做,你能製作一種更獨立、更原創版本的流行歌,而不是《saturday night》那樣無聊透頂的東西,我認為孩子們不會忘記這首歌的。
賈斯汀:我們能不能聊點別的,這樣我就能跟他們兩爭辯了?
(集體大笑)
賈維斯這一晚一直在試圖追上諾埃爾喝酒的數量,可他現在顯然有點不舒服了。不久,他就會吐在牆角,並且試圖用紙巾掩蓋那一團亂。不幸的是,當他這樣做的時候,他的外套正在那一團亂裏拖著。
「哦天吶,」他虛弱地說,「我想我最好迴家洗個澡。」
現在是下午六點,會議室裏諾埃爾正在跟喬琳爭執著一些事,但我們沒法聽清楚他們在說什麽,因為他們說話聲音真的很小,而且像是在說胡話。但有件事我們很確定,諾埃爾聲稱自己很擅長拍手所以要在紫色天鵝絨的下一張專輯裏錄一些他的拍手聲,他一直試圖從喬琳那裏要到紫色天鵝絨工作室的聯繫電話。
嗯,諾埃爾,他們的工作室不是在洛杉磯嗎?可憐的喬琳已經被他弄煩了,她把電話號碼給了他。
他一邊舉起右手做出勝利狀大喊太棒了,一邊踉蹌地走出了房間。他要去買個巨無霸漢堡和其他提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