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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娛] 好萊塢搖滾日誌 作者:虎刺阿加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舞台上和舞台下的所有人都笑了起來,喬琳笑得尤其厲害,臉也燒得通紅。
她想,好吧,我真的很喜歡這個愛情傻瓜,我很願意為他變傻!
試音結束後還有半個小時觀眾就要進場了。他們決定迴到後台再安靜地喝點飲料,為表演積蓄能量。
pulp最先離開為表演熱場,隨後才是blur的表演。喬琳依然站在舞台的右側,畢竟這是在美國,她不太想在觀眾區被認出來。即使這些來看blur的孩子們不一定認識她,她還是不準備冒險。
演出曲目先從《lot 105》開始。這是樂隊在專輯《parklife》中發行的一段即興、古怪卻有趣的器樂演奏,最後以無意義的歌詞結束了整張專輯。他們現在用它來給演唱會開場倒是很有趣。
他們的表演很棒,上千名觀眾的反應也很好。等表演結束後,觀眾們齊喊安可,樂隊又重新迴到舞台上,開始表演安可環節的曲目。
在開始正式表演前,戴蒙扭頭看了喬琳一眼,沖她眨了下右眼,然後迴頭對觀眾說:「下一首歌我要獻給一隻有著尖銳牙齒的小鯊魚,她知道她自己是誰!」
在觀眾的歡唿聲中,他笑著說出了歌曲的名字:「《她是風暴》。」
這首歌都不在演出的歌曲列表上!它因為風格與專輯不符甚至都沒正式發行過,隻是偶爾現場表演而已!
喬琳笑著搖搖頭,安靜地聽著台上的男孩唱著他寫給她的歌。
「她是風暴,
她讓我戰慄,
在她麵前,
我總是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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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六點加更~
第127章 the escape(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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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琳一直跟著戴蒙從亞特蘭大飛到了舊金山。他的樂隊在這裏有一場演出,演出地點是舊金山著名的菲爾莫爾大劇院,而pulp仍然是他們的支持樂隊,他們還表演了幾首未發行的新歌,其中一首叫做mon people》。
它的旋律非常簡潔歡快,相當抓耳,但更關鍵的是它的歌詞。它的歌詞大致在描述一個上流社會出身的女孩想要體驗「普通人」的生活,擺明了在諷刺那些把貧窮困頓當成是奇觀欣賞的富人。再加上主唱賈維斯使用一種類似耳語的方法演繹這首歌,這種氣喘噓噓的歌聲實在很有記憶點,這讓喬琳覺得它可能會很快受歡迎。
她皺著眉聽完了全程,隨即扭頭對戴蒙點評道:「你不覺得他們寫了一首會流行的歌嗎?不隻是像過去那樣強調性,而是狡猾地編織了故事?」
戴蒙皺著眉頭,一句話沒說。
喬琳笑了笑,知道他感覺到了威脅,如果說戴蒙的歌詞是中產式的諷刺,那麽賈維斯顯然做到了用更輕鬆的方式在階級諷刺和有趣上同時超越了他。
過了一會兒,他說:「看起來人人都想成為流行明星,不是嗎?」
這句不是讚美的讚美讓喬琳輕笑了一下,「我們不能在這點上指責他們,不是嗎?」
她又嘆了口氣,「見鬼,我能感覺到垃圾搖滾確實死了。」
她本來一直期待著這一天,可等到這一刻似乎真的要來的時候,她又憂心了起來,接下來會是流行風格的時代了嗎?搖滾樂要走向哪裏?
她一直反對媒體將他們對噪響的使用歸為垃圾搖滾的影響,也反對媒體把他們粗暴地稱為「搖滾流行樂」,可等媒體真的開始把她的樂隊稱作「後朋克復興」或者「車庫搖滾復興」的時候,她又非常惱火,她恨這些媒體貼上的標籤。
喬琳咬著嘴唇,重重地嘆了口氣。
戴蒙注意到了她的動靜,他沒說話,隻是低頭吻了吻她的頭頂。
喬琳看著pulp離開了舞台,而戴蒙跟著隊友接管了接下來的時間。聽著觀眾們的歡唿聲,她突然輕鬆了不少,管他呢,她反正隻是很想做她喜歡的音樂而已。
第二天直到上午十一點戴蒙才從床上爬起來,前一晚攝入的大量酒精讓他感覺像是有人用棒球棒敲了他的頭,讓他頭昏目眩的,而喬琳卻已經在工作了。
「你醒了,babe?」她走到他麵前,遞給他一片阿司匹林和一杯水,「喝了吧,讓你自己感覺好點。」
他乖巧地照做了,隨即閉眼靠在床頭問道:「你今天跟我一起去電台嗎?」
「什麽電台?」
「live 105。我們有個採訪,下午六點開始。」
「live 105?我應該跟你一起去嗎?」
「我希望你跟我一起去,可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要在播音室外麵等我,我不喜歡你一個人坐在那裏,你會無聊的!」
「唔,babe,」喬琳親了下他的臉,「你真貼心,但我不介意等你。這不就是我陪你巡演的意義嗎?我在這兒,我們隨時都能見麵。」
戴蒙迴吻了她後說:「你確定嗎?我不知道得錄多久。」
「沒關係,」喬琳笑著眨眨眼,「我前段時間剛剛在那兒做過採訪,還給他們貢獻了一個新話筒。我認識他們的音樂總監,他應該會讓我進到房間裏,我可以坐在旁邊看你們工作。」
「新話筒?」
「我把水灑在了上麵……製造了一起播出事故,」喬琳聳聳肩,「不得不用我自己的錢賠償設備的損失。」
戴蒙笑了起來,吻了一下她的額頭,「天吶,你真可愛。不過我最好不要犯類似的錯誤了,否則我想買的新冰箱就拜拜了。」
她想,好吧,我真的很喜歡這個愛情傻瓜,我很願意為他變傻!
試音結束後還有半個小時觀眾就要進場了。他們決定迴到後台再安靜地喝點飲料,為表演積蓄能量。
pulp最先離開為表演熱場,隨後才是blur的表演。喬琳依然站在舞台的右側,畢竟這是在美國,她不太想在觀眾區被認出來。即使這些來看blur的孩子們不一定認識她,她還是不準備冒險。
演出曲目先從《lot 105》開始。這是樂隊在專輯《parklife》中發行的一段即興、古怪卻有趣的器樂演奏,最後以無意義的歌詞結束了整張專輯。他們現在用它來給演唱會開場倒是很有趣。
他們的表演很棒,上千名觀眾的反應也很好。等表演結束後,觀眾們齊喊安可,樂隊又重新迴到舞台上,開始表演安可環節的曲目。
在開始正式表演前,戴蒙扭頭看了喬琳一眼,沖她眨了下右眼,然後迴頭對觀眾說:「下一首歌我要獻給一隻有著尖銳牙齒的小鯊魚,她知道她自己是誰!」
在觀眾的歡唿聲中,他笑著說出了歌曲的名字:「《她是風暴》。」
這首歌都不在演出的歌曲列表上!它因為風格與專輯不符甚至都沒正式發行過,隻是偶爾現場表演而已!
喬琳笑著搖搖頭,安靜地聽著台上的男孩唱著他寫給她的歌。
「她是風暴,
她讓我戰慄,
在她麵前,
我總是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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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the escape(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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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琳一直跟著戴蒙從亞特蘭大飛到了舊金山。他的樂隊在這裏有一場演出,演出地點是舊金山著名的菲爾莫爾大劇院,而pulp仍然是他們的支持樂隊,他們還表演了幾首未發行的新歌,其中一首叫做mon people》。
它的旋律非常簡潔歡快,相當抓耳,但更關鍵的是它的歌詞。它的歌詞大致在描述一個上流社會出身的女孩想要體驗「普通人」的生活,擺明了在諷刺那些把貧窮困頓當成是奇觀欣賞的富人。再加上主唱賈維斯使用一種類似耳語的方法演繹這首歌,這種氣喘噓噓的歌聲實在很有記憶點,這讓喬琳覺得它可能會很快受歡迎。
她皺著眉聽完了全程,隨即扭頭對戴蒙點評道:「你不覺得他們寫了一首會流行的歌嗎?不隻是像過去那樣強調性,而是狡猾地編織了故事?」
戴蒙皺著眉頭,一句話沒說。
喬琳笑了笑,知道他感覺到了威脅,如果說戴蒙的歌詞是中產式的諷刺,那麽賈維斯顯然做到了用更輕鬆的方式在階級諷刺和有趣上同時超越了他。
過了一會兒,他說:「看起來人人都想成為流行明星,不是嗎?」
這句不是讚美的讚美讓喬琳輕笑了一下,「我們不能在這點上指責他們,不是嗎?」
她又嘆了口氣,「見鬼,我能感覺到垃圾搖滾確實死了。」
她本來一直期待著這一天,可等到這一刻似乎真的要來的時候,她又憂心了起來,接下來會是流行風格的時代了嗎?搖滾樂要走向哪裏?
她一直反對媒體將他們對噪響的使用歸為垃圾搖滾的影響,也反對媒體把他們粗暴地稱為「搖滾流行樂」,可等媒體真的開始把她的樂隊稱作「後朋克復興」或者「車庫搖滾復興」的時候,她又非常惱火,她恨這些媒體貼上的標籤。
喬琳咬著嘴唇,重重地嘆了口氣。
戴蒙注意到了她的動靜,他沒說話,隻是低頭吻了吻她的頭頂。
喬琳看著pulp離開了舞台,而戴蒙跟著隊友接管了接下來的時間。聽著觀眾們的歡唿聲,她突然輕鬆了不少,管他呢,她反正隻是很想做她喜歡的音樂而已。
第二天直到上午十一點戴蒙才從床上爬起來,前一晚攝入的大量酒精讓他感覺像是有人用棒球棒敲了他的頭,讓他頭昏目眩的,而喬琳卻已經在工作了。
「你醒了,babe?」她走到他麵前,遞給他一片阿司匹林和一杯水,「喝了吧,讓你自己感覺好點。」
他乖巧地照做了,隨即閉眼靠在床頭問道:「你今天跟我一起去電台嗎?」
「什麽電台?」
「live 105。我們有個採訪,下午六點開始。」
「live 105?我應該跟你一起去嗎?」
「我希望你跟我一起去,可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要在播音室外麵等我,我不喜歡你一個人坐在那裏,你會無聊的!」
「唔,babe,」喬琳親了下他的臉,「你真貼心,但我不介意等你。這不就是我陪你巡演的意義嗎?我在這兒,我們隨時都能見麵。」
戴蒙迴吻了她後說:「你確定嗎?我不知道得錄多久。」
「沒關係,」喬琳笑著眨眨眼,「我前段時間剛剛在那兒做過採訪,還給他們貢獻了一個新話筒。我認識他們的音樂總監,他應該會讓我進到房間裏,我可以坐在旁邊看你們工作。」
「新話筒?」
「我把水灑在了上麵……製造了一起播出事故,」喬琳聳聳肩,「不得不用我自己的錢賠償設備的損失。」
戴蒙笑了起來,吻了一下她的額頭,「天吶,你真可愛。不過我最好不要犯類似的錯誤了,否則我想買的新冰箱就拜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