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埃爾看著她露出了一個笑容,他是真的很高興。


    「我明白你的意思,喬,那也是音樂對我的意義。我寫歌,寫關於希望、愛和生活的歌,這是每個人都能聽懂的歌,如果人們能被它帶離自己的環境,能在坐公共汽車去工作的路上聽它,那它就實現了它的意義!我不需要成為哲學家或者什麽見鬼的知識分子、社會學家,告訴其他人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人們有他們自己的常識,我做的就是歌頌我想要的生活,然後寫歌!事實上,我對寫歌以外的事一無所知,這就是我生活裏唯一有意義的事!」


    喬琳露出了一個微笑,「瞧,你肯定跟山羊皮和模糊合不來。」


    諾埃爾翻了個白眼,「山羊皮就像是我們這個年代的史密斯樂隊,他們總是想追求意義什麽的!說真的,birdy,我不想冒犯你,可你見鬼的男友的樂隊,他們就是在做音樂笑話!他們當然是個很好的現場樂隊,他們很努力,但他們見鬼的太努力了!當你在變有趣這件事上太努力的時候,它就沒有意義了!」


    喬琳笑著搖了搖頭,「我不得不捍衛他們了,戴蒙的音樂讓我很愉快,真的!人們可以同時喜歡你和戴蒙,不是嗎?」


    諾埃爾撇撇嘴,沒有反對她的看法。


    「諾,你對所有事都有觀點,我呢?我的樂隊呢?」


    「我猜你喜歡the sh超過sex pistol,但你從來算不上是ramones的歌迷,對不對?」


    喬琳微笑著不置可否,「所以呢?」


    「你是浪漫主義者,喜歡用複雜的技巧表現簡單的東西,你總是很悲傷,憤怒,困惑,可你又總是笑著的,你知道你終究會克服這一切,所以你總是笑著的……那讓我總是忍不住看著你。」


    喬琳看著他的眼睛,柔聲說:「那聽起來不像是在說我的樂隊。」


    「你是他們的靈魂,所以樂隊就是你的樣子。」


    喬琳忍不住把目光移開了,她轉而提起了另一個話題:「你有沒有想像過你日後會是什麽樣的?50歲的生日?」


    「說真的,我不知道,」諾埃爾輕笑著聳了下肩,「我沒法想像我50歲時候的事,我隻知道我得在五年內快速成功,積累一些粉絲,好讓我退休後還能有飯吃。」


    「5年?退休?」


    「是的,你知道的,流行明星的高峰期最多也就5年,對吧?等我攢夠錢買一輛巧克力棕色的勞斯萊斯,我可能就可以退休了。我沒法一直這麽寫歌,頂多寫三年。」


    「巧克力棕色的勞斯萊斯,哇,我為什麽就沒想到呢!這是個好主意!」


    「嘿,別剽竊我的創意!」


    喬琳笑著翻了個白眼,「noely,你甚至都沒有駕照!你都不會開車!」


    「我也許某天會去學!」


    「說真的,退休後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沒法想像我自己老了以後的事,也許我會買個島,建個大房子,然後一個妻子兩個孩子?這聽起來太奇怪了!我太自私了,沒法想那麽遠!也許我50歲的時候會破產然後因為酗酒住進康復中心!」


    「好吧,對於搖滾明星來說,這似乎是個合適的結局。」


    兩個人一同大笑了起來。


    「birdy,你呢?你的退休計劃呢?」


    「等我50歲的時候,我絕對不會繼續站在舞台上跳來跳去了,有點太不莊重了,不是嗎?我應該仍然會是個非常優雅的50歲女人,到那時,我所有的前男友可能都已經有了啤酒肚,甚至禿了!」


    「ouch——!」諾埃爾誇張地皺起了眉,「這真是我聽過最慘的事了!如果戴蒙變禿了,他會被立刻踢出搖滾界!搖滾明星應該有頭漂亮的頭髮,像是我家孩子那樣的!」


    「那bonehead呢?他基本上接近禿了!而且戴蒙還不是我的前男友呢!」


    「bonehead算不上是搖滾明星,不是嗎?至於戴蒙,他早晚會是你的前男友!」


    「得了吧,noely,你在這事上沒有發言權!」喬琳笑著翻了個白眼。


    「我敢在這事上打賭,birdy……」


    他們就這麽嘻嘻哈哈地吵著嘴,根本沒人在意時間的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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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很年輕,正滿是願景……


    ———


    總覺得這章可能要配《the mastern》by oasis來聽比較好,但我寫的時候聽的是《dead in the water》by noel gagher。當有缸拿起吉他認真唱歌,他真的……我隻能嘆氣。


    文中所有有關其他樂隊的評論都出自有缸採訪,嘴臭鍋都是他的,跟我沒關係(比心)


    ————


    hooligan是(足球)流氓的意思,盡管足球流氓的問題在全球都有,但是通常這個詞被認為是非常英國的,英國足球流氓問題嚴重到一度被稱為英國病,這種與體育賽事有關的暴力活動實際上也跟社會和經濟方麵的結構有關。廣義上來說hooligan指的是那些不服從社會秩序的年輕人,他們往往製造麻煩,但並不屬於特定的有組織犯罪團體。這跟thug(暴徒)、ruffian(惡棍)、hoodlum(美式俚語,暴徒,小阿飛,常常是有組織團夥的底層成員)是有區別的。


    90年代的英國社會氛圍無疑是很割裂的,一方麵嚴肅的正統媒體仍然非常保守,另一方麵年輕人的文化卻相當狂野。我無法準確描繪這個時期的很多事,但文化總是與經濟、政治和社會狀況有關的,80年代開始的英國工業衰落和經濟轉型是一切的中心,英國在社會文化上的自卑心理到了90年代中期開始大反彈,這便是文中故事的背景之一。我無法在故事中議論這些事,感興趣的小夥伴可以自己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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