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琳笑著翻了個白眼,「所以這首歌有個故事嗎?」


    諾埃爾卻避而不答,指了指牆邊的les paul吉他,驕傲地說:「那是約翰尼·馬爾借我的!」


    喬琳迴頭打量了一下那把吉他,「它是把60年代的les paul,是不是?它的拾音器和材質都是60年代les paul的特徵!它肯定是把好吉他!」


    她迴頭有點驚訝地看著他說:「約翰尼·馬爾把他的吉他收藏借給你?the smiths樂隊的約翰尼·馬爾嗎?他一定很喜歡你。」


    這下輪到諾埃爾驚訝了,「你知道史密斯樂隊?我還以為他們在英國以外沒什麽聲譽呢。」


    「這個描述也不算錯啦,可我們最早演出的那個酒吧,他們放很多英國樂隊的歌,我記得那個時候他們一天會放十遍the『s《there 射 goes》,幾乎有點煩人了,可那真見鬼的是首好歌!至於史密斯樂隊,」喬琳仰頭思考了一下,「所有我聽過的歌裏,我最喜歡《there is a light that never goes out》。」


    諾埃爾聳聳肩,沒有評價她的選擇,隻是說:「我一直想成為約翰尼那樣的音樂家,他也來自曼徹斯特,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是的,地方偶像,」喬琳點了點頭,「就像石玫瑰樂隊,他們也來自曼城,對吧?」


    諾埃爾輕笑了一聲,「你真的驚到我了,一個美國小妞知道這麽多英國樂隊……石玫瑰棒極了!」


    喬琳翻了個白眼,「喂!我可是紫色天鵝絨的主唱和吉他手,我寫了大部分歌!你最好放尊重點兒,k!」


    「我比你大至少……6歲,你怎麽敢叫我k!birdy,相信我,我會讓oasis變成披頭士之後最偉大的樂隊!」


    喬琳都懶得反駁他叫她「小鳥」了。她翻了個白眼,「好吧,你就重複這麽說吧,也許有人會買你這套!」


    兩個人互相瞪了對方一眼,隨即又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諾,說真的,這首歌到底有什麽故事?告訴我吧!我要好奇死了!」


    諾埃爾笑著翻了個白眼,「你是貓嗎?你是隻小鳥,birdy,別這麽好奇!對你沒好處!」


    「別給我起暱稱,混蛋!如果這樣,我就要叫你kitty了!」


    諾埃爾挑了下眉,「如果我把這首歌的故事告訴你,你得讓我叫你birdy。」


    喬琳皺著眉思考了一下,「它是個好故事嗎?如果它不好,我就得叫你kitty了!」


    諾埃爾皺著眉說:「你永遠都不能叫我kitty,我警告你!」


    「拜託,諾,你笑起來更可愛些!別總垮著臉了!就像是有人欠你錢!」


    「反正我從來都不是好看的那個,」諾埃爾撇撇嘴,「總之,這首歌是寫給我的女朋友的。我們在一起6年了,她離開了我。」


    「為什麽?」


    「我不知道,我們的關係就像是暴風雨和過山車,但它好過一切,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們就是靈魂伴侶。她剛剛離開我,我有感覺,這次是真的了。」


    「唔……」喬琳有點同情地盯著他。


    「我也許永遠都不能走出來了。該死,我跟你說這個幹什麽!別用那種表情看我,就好像我是什麽流浪動物似的!你呢?你那個該死的傢夥,他劈腿了,不是嗎?」


    喬琳翻了個白眼,「還說你沒偷聽!」


    她垂下頭,聳聳肩,「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要不要相信他,我隻是覺得我們之間沒有任何希望了。」


    「如果他對你那麽糟,離開他!birdy,別跟他在一起了!這世上總有男人是異性戀,但他們從沒真的喜歡過女人!」


    「哇,諾,你真的說了句很有哲理的話,令人印象深刻。」


    「rk就是這種人。如果你認識了他,別愛上他!我警告過你!」


    「得了吧,我?」喬琳翻了個白眼,「你該警告他別愛上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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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文以來我打了最多感嘆號的一章,希望沒有吵到大家的眼睛。我寫的時候總是會想到很多罵人的英格蘭北方口音俚語,可在中文裏不是很好找到比較對應的溫和詞……


    好啦,曼城足球流氓團夥(劃掉)曼城喜劇合唱團出場了,我要真的放飛自我了。


    our k是英格蘭北部的一種方言稱唿,念快了就聽起來像是rk,它是用來稱唿家裏的兄弟姐妹的,似乎這個詞的起源來自於表示兄弟姐妹所有權的需要。在北方俚語裏,把家裏的親朋姓名前麵帶上our也很常見,甚至這個用法不分大小。


    noel這個名字國內主要用的是法語的發音,翻譯就是諾埃爾,但其實英語念的話就是「諾」。雖然平時咖喱格個沒完,但是寫文就嚴肅地寫成了蓋勒格。


    文中這首《sle away》有兩個版本,oasis和noel gagher的,都很棒!這哥兩真的每次都能把一首歌唱出兩個意思。noel的原聲版真的超級好聽。


    今天寫作時的bgm是《the mastern》by oasis,我的綠洲金曲top 3(top 1和top 2空置至今,無法決定),由諾有缸傾情演唱。


    (搖滾是男人最好的醫美,我有八倍粉絲濾鏡,先警告大家一下,我會ooc)


    (諾有缸高飛鳥的快樂迪斯科真的越聽越上癮,他真的有毒……)


    (以及讓我再重複一遍,滾圈沒有好男,除非死得早,聽歌就行了,離人遠點!)


    第114章 the escape(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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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陌生人」諾埃爾的聊天幾乎持續到了淩晨兩點,喬琳其實都有點驚訝自己居然能跟一個此前完全不認識的男人聊這麽久的天,但他們確實聊了很多有關音樂的事,不隻是披頭士和滾石這種人人都知道的樂隊,還有很多其他音樂方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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