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頁
[英美娛] 好萊塢搖滾日誌 作者:虎刺阿加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哇哦,這真不錯!謝謝你,簡,聽到你的聲音真是太棒了!」
「喬琳,還有些更好的消息呢,」簡的聲音中也帶著一點笑意,「艾倫·李維斯已經收到了你的材料,她很感興趣,希望你能準備一份錄像帶。」
喬琳輕輕地皺起眉頭,「隻是錄像帶嗎?」
「暫時是這樣,她確實沒有直接要你去見麵,可這也是個好的開始。」
「確實。」
「不過,」簡的聲音稍微沉下來了一點,「也有個不好的消息,薇諾娜·瑞德也在名單上,她是第一人選。」
喬琳深吸一口氣,聲音不免帶上了一點低沉,「我知道了。」
「我們的機會確實很小,喬,」簡的聲音反而溫柔了下來,「但是你要相信,即使有一點可能,我會為你盡力爭取,即使這意味著我要咬斷我們敵人的喉嚨。你所要做的就是做好你的工作。」
「我知道,簡,」喬琳輕輕笑起來,「請把我的那部分劇本拿來。」
「我會直接送到你家裏。」
「那個《律所》小說的項目怎麽樣了?」
「他們仍然沒有決定到底由誰執導。我聽說他們在考慮湯姆·克魯斯做主演。但這不是你要考慮的事情,暫時先隻關注馬丁的項目,好嗎?」
喬琳不喜歡簡這種像是哄孩子的腔調,卻也知道她是對的。
「我知道。」
帶著這個好消息,喬琳去跟樂隊排練時心情都好了很多。
鼓手羅拉都注意到了她的不同尋常,要知道平時羅拉可是樂隊裏的「自閉兒童」,幾乎不願意多說話的。
她默默地觀察了喬琳一會兒後說:「喬,你今天很高興。」
喬琳微笑著說:「羅拉,我每天都很高興的!」
吉他手羅德聳了聳肩,湊到她身旁說:「你知道每天都高興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精神上有問題吧?」
「羅德!」
喬琳輕輕地在他小腿上踢了一下。
史蒂夫在一旁默默地調著自己的貝斯,一邊看著他們打鬧。
羅拉突然插嘴說:「羅德確實每天都很高興。」
喬琳跟史蒂夫同時爆發出大笑。
羅德委屈地大聲抱怨:「羅拉,我可是你哥哥!」
「表兄,隔房表兄。」
「你又沒有其他兄弟,你甚至連其他姐妹都沒有,況且我們是一起長大的!我真的非常傷心,羅拉!」
羅德一邊說著,一邊表演了一個原地昏倒。
喬琳看著這對兄妹搞怪,覺得不能更快樂了。
史蒂夫在一旁笑了一會兒後起身走到羅德身旁,用腳踢了踢在地板上裝死的羅德,「行了,活寶,別玩了,該說正事了!」
等四個人圍坐在一起後,喬琳說了說gg的事,也說了她正式簽了個演員經紀人。
「這不意味著我……你們知道的,如果我能選進那個gg並且當主角的話,我大概能拿到1500美元。加上我們之前存的錢,我們就付得起錄製一張正式小樣的錢了。」
史蒂夫點了點頭。他雖然是樂隊的發起者,還主要負責管理樂隊的日常活動,但是其實喬琳才是這個樂隊的主心骨。她是金主,也是能吸引粉絲的主唱,自從她來了以後,他們甚至開始在一些俱樂部有固定聽眾了。
史蒂夫一直認為,喬琳有著高過80%樂隊主唱的音色、唱功和顏值,還有正統培訓出來的樂理基礎,簡直就像是他夢裏創造出來的理想夥伴。
當然,他也知道,樂隊主唱的唱功就像是一種玄學,很多時候有或者沒有似乎都不那麽重要。
可有總比沒有強!
這時候羅拉看著喬琳的眼睛問:「你的意思是,你不會拋棄我們,對嗎?」
「當然!至少在我們的約定被打破前不會。」
約定很簡單:不用成癮藥物,不互相約會。
喬琳環視了一下隊友,「所以你們也不能拋棄我。」
羅德笑著搖頭,「喬,我們到哪兒去找像你這樣的第二個主唱?那個人得會唱、會寫歌、會彈吉他,還得漂亮。你是我們的頭麵人物。」
盡管這四個人立誌要做獨立音樂,但實際上他們都知道,樂隊的形象也是銷售歌曲的一部分,就像是80年代受到華麗金屬風潮影響的樂隊梳著長發、化著妝,穿著誇張華麗的服飾,這也是樂迷們買帳的一部分。
紫色天鵝絨其實也在尋找自己的樂隊形象。在喬琳加入之前,他們嚐試過像70年代的blondie樂隊那樣穿著精緻,就像是馬上要去昂貴的餐廳用餐,或者像是經典的披頭士,穿著黑色西裝表演,還試過常見的皮衣加皮褲這種典型的搖滾風格,都覺得怪怪的。
他們還做過很多其他嚐試,羅德那一頭「藍得像個傻屌」(史蒂夫語)的短髮就是這個時期留下的成果。
最終他們決定還是要怎麽舒服怎麽來。
羅拉選擇了一頭帶著寬劉海的黑色娃娃頭短髮,除了黑白灰三個顏色以外不穿任何其他顏色的衣服,恨不得在表演的時候消失在舞台後麵。
史蒂夫還是一頭金色長髮,紮在腦後,和羅德一樣很少穿t恤和牛仔褲以外的其他東西。
喬琳不費什麽力氣就融入了樂隊的風格——想穿什麽穿什麽。
不過很多時候他們會刻意統一著裝,全部換上淺灰色襯衫加灰色牛仔褲,這也被一些表演時的同行嘲笑為剽竊70、80年代的新浪潮搖滾樂隊talking heads。
「喬琳,還有些更好的消息呢,」簡的聲音中也帶著一點笑意,「艾倫·李維斯已經收到了你的材料,她很感興趣,希望你能準備一份錄像帶。」
喬琳輕輕地皺起眉頭,「隻是錄像帶嗎?」
「暫時是這樣,她確實沒有直接要你去見麵,可這也是個好的開始。」
「確實。」
「不過,」簡的聲音稍微沉下來了一點,「也有個不好的消息,薇諾娜·瑞德也在名單上,她是第一人選。」
喬琳深吸一口氣,聲音不免帶上了一點低沉,「我知道了。」
「我們的機會確實很小,喬,」簡的聲音反而溫柔了下來,「但是你要相信,即使有一點可能,我會為你盡力爭取,即使這意味著我要咬斷我們敵人的喉嚨。你所要做的就是做好你的工作。」
「我知道,簡,」喬琳輕輕笑起來,「請把我的那部分劇本拿來。」
「我會直接送到你家裏。」
「那個《律所》小說的項目怎麽樣了?」
「他們仍然沒有決定到底由誰執導。我聽說他們在考慮湯姆·克魯斯做主演。但這不是你要考慮的事情,暫時先隻關注馬丁的項目,好嗎?」
喬琳不喜歡簡這種像是哄孩子的腔調,卻也知道她是對的。
「我知道。」
帶著這個好消息,喬琳去跟樂隊排練時心情都好了很多。
鼓手羅拉都注意到了她的不同尋常,要知道平時羅拉可是樂隊裏的「自閉兒童」,幾乎不願意多說話的。
她默默地觀察了喬琳一會兒後說:「喬,你今天很高興。」
喬琳微笑著說:「羅拉,我每天都很高興的!」
吉他手羅德聳了聳肩,湊到她身旁說:「你知道每天都高興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精神上有問題吧?」
「羅德!」
喬琳輕輕地在他小腿上踢了一下。
史蒂夫在一旁默默地調著自己的貝斯,一邊看著他們打鬧。
羅拉突然插嘴說:「羅德確實每天都很高興。」
喬琳跟史蒂夫同時爆發出大笑。
羅德委屈地大聲抱怨:「羅拉,我可是你哥哥!」
「表兄,隔房表兄。」
「你又沒有其他兄弟,你甚至連其他姐妹都沒有,況且我們是一起長大的!我真的非常傷心,羅拉!」
羅德一邊說著,一邊表演了一個原地昏倒。
喬琳看著這對兄妹搞怪,覺得不能更快樂了。
史蒂夫在一旁笑了一會兒後起身走到羅德身旁,用腳踢了踢在地板上裝死的羅德,「行了,活寶,別玩了,該說正事了!」
等四個人圍坐在一起後,喬琳說了說gg的事,也說了她正式簽了個演員經紀人。
「這不意味著我……你們知道的,如果我能選進那個gg並且當主角的話,我大概能拿到1500美元。加上我們之前存的錢,我們就付得起錄製一張正式小樣的錢了。」
史蒂夫點了點頭。他雖然是樂隊的發起者,還主要負責管理樂隊的日常活動,但是其實喬琳才是這個樂隊的主心骨。她是金主,也是能吸引粉絲的主唱,自從她來了以後,他們甚至開始在一些俱樂部有固定聽眾了。
史蒂夫一直認為,喬琳有著高過80%樂隊主唱的音色、唱功和顏值,還有正統培訓出來的樂理基礎,簡直就像是他夢裏創造出來的理想夥伴。
當然,他也知道,樂隊主唱的唱功就像是一種玄學,很多時候有或者沒有似乎都不那麽重要。
可有總比沒有強!
這時候羅拉看著喬琳的眼睛問:「你的意思是,你不會拋棄我們,對嗎?」
「當然!至少在我們的約定被打破前不會。」
約定很簡單:不用成癮藥物,不互相約會。
喬琳環視了一下隊友,「所以你們也不能拋棄我。」
羅德笑著搖頭,「喬,我們到哪兒去找像你這樣的第二個主唱?那個人得會唱、會寫歌、會彈吉他,還得漂亮。你是我們的頭麵人物。」
盡管這四個人立誌要做獨立音樂,但實際上他們都知道,樂隊的形象也是銷售歌曲的一部分,就像是80年代受到華麗金屬風潮影響的樂隊梳著長發、化著妝,穿著誇張華麗的服飾,這也是樂迷們買帳的一部分。
紫色天鵝絨其實也在尋找自己的樂隊形象。在喬琳加入之前,他們嚐試過像70年代的blondie樂隊那樣穿著精緻,就像是馬上要去昂貴的餐廳用餐,或者像是經典的披頭士,穿著黑色西裝表演,還試過常見的皮衣加皮褲這種典型的搖滾風格,都覺得怪怪的。
他們還做過很多其他嚐試,羅德那一頭「藍得像個傻屌」(史蒂夫語)的短髮就是這個時期留下的成果。
最終他們決定還是要怎麽舒服怎麽來。
羅拉選擇了一頭帶著寬劉海的黑色娃娃頭短髮,除了黑白灰三個顏色以外不穿任何其他顏色的衣服,恨不得在表演的時候消失在舞台後麵。
史蒂夫還是一頭金色長髮,紮在腦後,和羅德一樣很少穿t恤和牛仔褲以外的其他東西。
喬琳不費什麽力氣就融入了樂隊的風格——想穿什麽穿什麽。
不過很多時候他們會刻意統一著裝,全部換上淺灰色襯衫加灰色牛仔褲,這也被一些表演時的同行嘲笑為剽竊70、80年代的新浪潮搖滾樂隊talking h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