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靜脈曲張啊。」錢佳多瞅了兩眼,繼續嘮叨:「聽到沒,下次少帶點。」


    又過了好久沒迴應,久到她以為林晃已經睡過去了,才聽到很悶的一聲,「嗯。」


    沒有下次了。


    作者有話說:


    【小劇場-3】


    小布兜裏的盤纏每天都在離奇地變少。


    最後隻剩一個布兜。


    呆蛋隻好把它罩在腦袋上。


    那個蛋又在門口攔住他。


    這是披風?那個蛋問。


    呆蛋沒吭聲。


    有病吧,誰家披風長這樣。


    它隻是想告訴大家,真的一分也沒有了。


    第4章 「晃晃,揍他。」


    林晃餓著肚子睡了四節課,精神狀態岌岌可危。


    醒來時,四周安靜。搭在後脖上的手僵了,指尖顫了幾下才抬起來,袖子滑落,露一截薄腕,在空中輕輕轉了兩下。


    他半睜著眼抬頭掃了一眼空蕩的教室,確認無人,又咣地倒下去,好一會兒才掙紮著翻了個身。


    側臉貼著桌麵,點開微信綁銀行卡,掀起口罩一頭做人臉識別。


    光透過窗照在少年的臉頰上,久不見光的皮膚白得發透,幾筆淺而細的藍色線條沿著下頜緣流連到唇角,那是一串蝴蝶刺青,隨著唿吸起伏,在正午明烈的日光下翩躚。


    紋身蓋著早就淡去的灼痕,不湊近很難看出。


    鏡頭裏的人五官清秀柔和,黑眸失焦,迷迷糊糊地瞪著腦門上憑空出現的一大片紅痕。


    睡覺時臉壓手機上了。


    邵明曜刷完一套閱讀,拉開窗簾透氣,林晃剛好把口罩帶子別迴耳後。


    他垂著腦袋從桌上撐起來,比平時更有氣無力。


    一迴身,猝不及防地,撞進窗外那道視線。


    邵明曜「刷」地拉上了窗簾。


    沒等上兩秒,窗簾又一下子被拉開。


    邵明曜直勾勾盯著他的腦門,停頓幾秒,再次關簾。


    拉窗簾是有什麽成癮機製嗎。


    林晃忍不住自己拉了兩下,沒啥異樣的感覺,遂放棄,轉身該幹嘛幹嘛去。


    他隻往餘額裏轉了兩百塊就又把卡解綁,買走食堂最後一份糖醋排骨飯。


    拎飯迴宿舍,一推門就聽到抽抽嗒嗒聲,是同年級的室友,叫楊樂。報導那天的小電鍋就是他的,但他沒質問林晃,自己悄悄把鍋撿迴來了。


    旁邊高瘦的室友叫吳鴻,高三一班的,不愛搭理人,正戴著耳機寫卷子。


    林晃背對他們坐下,掀開飯盒。


    「林晃,收你保護費的人是不是皮膚很黃?」楊樂對著他的背影抽噎,「他中午也搶了我,涼皮、飯卡,還有這周的生活費。」


    林晃把口罩摘了吃飯。


    楊樂繼續傾訴,恐懼生餓,餓又生悲,哭到口幹舌燥。


    林晃依舊沒反應。


    楊樂破防了,「他們說你又醜又啞,我還替你辯解說眼睛好看,想不到,長著這雙眼睛的人卻有一顆這麽冷漠的心!


    「你不是也被搶了嗎,哪來的錢買飯啊?


    「他搶我之前,還問我是不是你室友。


    「我怎麽辦啊,還會不會有下次啊。」


    午睡鈴響,楊樂爬上床,麵朝牆繼續小聲泣泣。


    過了一會兒,底下傳來動靜,他扒著欄杆往下瞅,看見林晃從桌邊走開。


    「以後中午別去25弄,晚上別去18弄。」


    做室友一周以來,這是楊樂聽到最長的一句話。


    他腫著眼睛瞪林晃,「你怎麽知道我在25弄被搶的?」


    林晃掀了下眼皮,「他中午在那抽菸。」


    「你竟然還敢跟蹤他?」


    林晃沒吭聲,推門出去了。


    兩個快餐盒留在楊樂桌上,排骨一口沒動,米飯剩了一半,從中間劃開的,幹幹淨淨。


    林晃到校外重新買了份飯,又忍著心痛買條紅領巾,提著進了羊腸巷。


    25弄煙霧繚繞,離老遠就能聞到尼古丁臭。


    經過弄口,裏頭果然響起一聲臭流氓腔調十足的口哨。


    「竟然還有錢吃飯,不夠老實啊。」


    林晃停步,往巷口瞟了一眼。


    沒人,很好。


    垂在身側的手臂悄然繃緊,他把飯輕輕放在牆根,抬腳進了25弄。


    第三迴 照麵,林晃終於正視了對方的眼睛。


    「鄭浩。」


    鄭浩挑眉,「打聽到你爹的名字了?幾個意思?」


    林晃語調平穩,「第一次兩百二,第二次一百八,飯卡裏兩百,一共六百。到我畢業前,就這樣吧。」


    「我沒聽明白。」鄭浩從褲兜裏摸出刀朝他走來,「看你小子挺上道的,以前應該沒少上貢,保護費哪有一次性的?」


    「不是保護費。」林晃注視著那把靠近的刀,「是被你搶劫。」


    鄭浩像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保護費是這片的規矩,還搶劫?搶你媽的劫。」


    刀背隔著口罩拍打著林晃的臉,「你說搶劫就搶劫,刑法你寫的啊,證據呢?」


    林晃不躲,「基準刑期4年,數額每增加200元,刑期加1個月,持械加20%,2次重處40%,早上你們四個人結夥加重20%。一共是……」


    他卡殼了幾秒。


    「你自己算。」


    鄭浩眼睛冒火,「操,還故意給老子湊刑期,顯你有文化啊。」


    林晃接著說:「搶劫滿14歲就能判,我留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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