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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哲從沙發上站起身,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


    已經晚上兩點,連夜迴家的計劃是泡湯了。


    隻能明天趁早。


    李毓秀的精神卻飽滿的很。


    她的眼睛裏還帶著疑惑。


    “你舍得這份工作?”


    “舍不得。可是我更舍不得你。”他從身後抱住了李毓秀。


    “你是我的第一個女人,我也希望是最後一個。我一直認為,一個人能夠成功,最重要的一點是專注。如果對於愛人,對於家庭都不專心,有再好的條件又能怎麽樣。”


    任哲沒有撒謊。


    李毓秀和雲裳根本不能相比。


    雲裳過的是錦衣玉食的生活。


    她穿的,她用的,她擁有的。


    有的李毓秀聽都沒有聽過。


    沒有他任哲,雲裳照樣被人寵被人愛被人仰望著。


    但失去他,李毓秀又將會過著什麽樣的生活?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受苦的人就該被別人比下去,就該被生活折磨?


    從另一方麵說。


    和雲裳在一起。


    不管他多麽刻苦多麽努力,幹出多大成績。


    到頭來別人隻會來這麽一句。


    “他是某某某的男人,某某某的女婿。”


    他將一輩子活在別人的陰影裏。


    這對任哲來說是痛苦的。


    所以他做出了抉擇。


    就是要和李毓秀在一起。


    這很可能會使雲裳惱火。


    可能會使他失掉工作。


    管他呢。


    不逼自己一把,誰知道還有多大潛力。


    如果真的待不下雲就辭職吧。


    是金子在哪都會發光。


    “其實你也不用這麽為難自己。”李毓秀抱住任哲的手,歎息了一聲說,“若是你真心對我,我也不要你為難,該怎麽過就怎麽過。她要是真逼得緊,你就說已經和我分了,大不了我以後少給你打電話發信息……隻要你心裏有我。”


    “你這是要我出賣色相的節奏啊。”,任哲突然笑道。


    但李毓秀沒笑。


    “我也知道你舍不得這工作,能不丟就不丟,就算我能為你做的犧牲吧。”李毓秀又歎了口氣。


    “睡吧,明天還要迴家去。”她最後說。


    天剛剛擦亮的時候。


    一陣急促的電話響起。


    任哲看了眼手機。


    是公司的號碼。


    他接起來一聽,那邊亂糟糟的。


    “怎麽了?”,晚上睡得遲,任哲嗓子有些沙啞。


    “不好了,出事了。”


    “別著急,慢慢說。”


    “那個項目的工頭,你那個朋友周大偉,他瘋了。”


    “你說什麽?”任哲以為周大偉做了什麽出格的事。


    那邊又重複了一遍。


    “他瘋了。警方不知怎麽找到了公司。”


    聽到警察,任哲這才覺察到問題嚴重,一下子從床上坐了起來。


    他趕到的時候周大偉已經在警察局。


    雖然離開案發地已有一段時間。


    但他還沒保持著原狀。


    他頭發蓬亂,神情呆滯。


    布滿血絲的眼睛鼓鼓的瞪著虛空。


    一夜之間,他極盡頹廢,臉上竟也長了一層青色的胡須。


    “大偉。”任哲試著叫他。


    沒有反應,任哲又叫了一聲,還是如此。


    “別叫了。”旁邊一個留著三胖頭的男子轉過臉說,“他受了很嚴重的刺激,一時半會醒不過來。”


    任哲轉頭看那男子時。


    他正在捧著個康碗,吹著熱氣唿啦唿啦的吃。


    任哲看了看渾身血汙的周大偉,又看了看那男子。


    男子也不看他,隻是邊吃邊說:“你別用這種眼神看我,你五點鍾被人從熱被窩裏抽出來,再幹幾個小時力氣活,現在也會和我一樣。”


    任哲隻好耐著性子等他吃完。


    一直等到男子揚起康碗喝完最後一口湯。


    放下康碗又掏出一根煙點上。


    他這時才開口。


    “你是他的什麽人?”


    “同學,朋友。你呢?”


    男子沒有穿製服,任哲不知道他是不是警察。


    “我是負責這個案子的李成剛。”男子吐了口煙說道。


    “能跟我說說到底發生了什麽嗎?”


    “我們淩晨五點鍾的時候接到晨練的人報警,說東湖公園湖邊停著一輛可疑suv,車周圍有大量血跡,有個男人坐在車裏,但睜著眼一動不動。群眾不敢上前,於是報了警。我們趕到的時候。你朋友,喏,就是現在這個樣子。他坐在車的後排,懷裏抱著一堆屍塊。”


    這時李成剛發現康碗的底上還剩著幾塊牛肉,拿小叉撥出來送到嘴裏。


    看著他入味的嚼著,任哲有些反胃。


    “你別介意,習慣了。”,李成剛很直率。


    “那你們怎麽找到了公司?”


    “我們在現場沒有找到他的手機,但在他的口袋裏發現了一張你們公司的名片。所以就先聯係了你們。對了,現在死者已經可以初步確定,叫楊霖。這個人你也認識吧。”


    任哲點點頭。


    “那麽希望你能夠配合一下我們的工作,把你了解的情況盡可能告訴我們。”


    “我會配合的。”任哲說,“但能不能先安排我的朋友去接受治療,他現在這個樣子很讓人擔心。”


    “嗯,我會安排的。你先去那邊的房間做個筆錄,一會我過來找你。”


    “嗯”,任哲走到周大偉身邊。


    他想拍拍他安慰他。


    但周大偉滿身血漬,任哲的手最終沒有搭上他的肩。


    雖然尚不清楚發生了什麽,但任哲的腦中,突然閃現出一把彎刀,弓著背的彎刀。


    做了整整一個早上的筆錄。


    從警察局出來已是中午。


    外麵豔陽高照,是個難得的好天氣。


    任哲的心裏莫名湧上一陣惡意。


    他媽的,好好的一個假期。


    下午他和李毓秀去了趟醫院。


    周大偉雖然在接受治療,但被隔離。


    他的家人也已經趕到。


    所有人都擠在周大偉的病房外。


    表情尷尬,又很怪異。


    他和楊霖的事自然已經不能稱為秘密。


    家裏的親戚一方麵心痛自家的人,一方麵又覺得丟臉。


    所以都隻好沉默不語。


    期間任哲去問了醫生周大偉的情況。


    醫生說情況並不樂觀。


    他是真的被嚇傻了。


    在醫院呆到了四五點。


    張廣亮也來了。


    他還帶來了一個消息。


    楊霖的老公於東死了。


    警察早上去他家,房門是開著的,進去後就看到於東躺在客廳的血泊裏,早已斷了氣。


    在他身邊發現了一把已經卷了刃的尼泊爾軍刀。


    他是拿這把軍刀割的腕。


    警方懷疑這把刀也是殺害並肢解楊霖的兇器。


    在於東的衣服和鞋子上,都提取到了楊霖的血跡。


    這更證明於東是殺害楊霖的最大嫌疑。


    這些事早上李成剛並沒有跟任哲說過。


    或許是出於保密的需要。


    但即便警方不說。


    誰都會往這兒想。


    從兩年前那次情人節起,任哲就總覺得有問題。


    現在迴想起來,不禁令人唏噓。


    周大偉的變故還影響到了一件事。


    就是那宗項目。


    剛剛有了點眉目就因為周大偉出事而被叫停。


    然後蹊蹺的易主。


    落到了賈伯年旗下另一家公司手中。


    關於這件事任哲再沒有過問,也沒有心思過問。


    雲裳休假迴來也沒有再提。


    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一件慘絕人寰的情殺案。


    一樁半途而廢的小生意。


    就這這個金秋裏轟然迸發,又悄悄落幕。


    生活還在繼續。


    感情的仇殺從沒有贏家。


    但生意上的博弈有。


    出了這樣的事。


    最後受益的成了賈伯年。


    之前任哲從未仔細看過這個年過半百,待人和善卻又惡名在外的男人。


    但自從周大偉出事後,任哲又將他所知道的疑點迴想了一遍。


    雖然警方對於案件早已下了定論:於東殺了楊霖,然後畏罪自殺。


    但任哲卻總覺得這件事還有隱情。


    警方一直沒有找到楊霖的手機。


    而被踢入湖中的手機,居然是周大偉的。


    落了鎖的車門。


    失靈的單元門。


    這些都可謂疑點重重。


    還有於東怎麽能夠準確的跟到湖邊的樹林裏完成殺人。


    那時候的民用定位技術可沒有後來那麽先進,而楊霖和周大偉的行跡本身就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憑於東一人之力,怎麽可能設這麽大一個局?


    除非有人幫他。


    殺人不是捉奸,誰會願意幫於東呢?


    任哲想來想去,找不到一個比賈伯年更合理的人。


    況且賈有這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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