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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首先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故事要從他畢業那年說起。


    那年他23歲。


    陽光,帥氣,雄姿英發,朝氣十足。


    任何溢美之詞用在他身上都不過分。


    1米83的淨身高,幼年經曆勞動鍛造出的渾實肌肉,以及掛在嘴角的那一絲暖暖的微笑。


    不知考官是否也被他的陽光打動。


    但在那一場千裏挑一的角逐裏,他毫無懸念的勝出。


    名校的背景和優異的成績固然重要,我想更重要的是他專注的精神和處世的態度。


    自信而不自滿,謙虛卻有風度。


    這樣的男生自然而然是女孩子們眼中的獵物。


    甚至連阿姨級別的女同事,都想要把他介紹給她們待嫁閨中的女兒。


    年輕的女孩輕掃娥眉,打扮裝容。


    年紀大的阿姨則會不自覺地泄露殷實的家底和美麗的獨生女兒。


    但他卻是個太極高手,深諳人情事故。


    任何大膽主動的追求都被他輕鬆化解。


    一個又一個滿懷熱情的女孩帶著無奈被冷卻。


    你們是否會以為這些也是任哲告訴我的?


    並不是。


    他對這些事情印象模糊。


    甚至在我告訴他的時候他也兩眼茫然。


    因為他的全部感情,全集中在一個女孩子身上。


    這個女孩就是李毓秀。


    任哲工作的那一年,是他們相識的第三年。


    我曾仔細端詳過這個女孩的照片。


    杏皮眼、棱鼻梁、鵝蛋臉,嘴唇微翹,眼角上揚,透著與年齡不相襯的性感和成熟。


    尤其是眼睛。


    不大,不美。


    卻最適合她的那張臉。


    這本是兩個不同框的人生。


    一個是名校的高材生,一個是酒吧的跑堂妹。


    一個曾被人仰望,一個則不斷被騷擾。


    一個在陽光下生長,一個在黑夜裏遊蕩。


    然而黑夜與白天就在黎明相逢了。


    用一句最俗套卻顛撲不破的話說。


    一切都是命。


    任哲從不睡懶覺,每個清晨,他都會迎著第一縷陽光,在太陽下奔跑。


    他不去夜店,不懂網遊,也沒去過健身房。


    但他享受著最自然、最健康的生活。


    起床,晨跑,早餐,學習。


    學習,午餐,午睡,學習。


    學習,晚餐,學習,晚安。


    單調而有意義,相信每個懷抱夢想的人都經曆過這樣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在這樣一個早上被打破。


    那是中秋的一天清晨,黎明的天色要比夏至時暗上很多。


    夜裏剛剛下過一場雨。


    空氣裏還彌漫著一層淡淡的霧氣。


    任哲和平常一樣順著學校邊的河堤慢跑著。


    這個時節城市尚未醒來。


    但鳥兒已開始唱歌。


    他聽著熟悉的鳥鳴。


    沿河堤慢慢跑著。


    突然,前麵的小弄裏有女孩輕聲的驚唿。


    任哲循著聲音跑了過去。


    窄小的弄堂裏,兩個滿身酒意的青年將一個女孩圍在中間。


    女孩留著齊肩的長發,略帶疲憊的臉顯得楚楚可憐。


    但她並不懦弱,她擺出防備的姿勢,手裏還緊緊攥著一把雨傘當作武器。


    兩個青年像是玩弄老鼠的貓,趁著女孩不注意,會時不時拿爪子撥弄一她的身體。


    嘴裏鼓搗著下流的話語。


    得手後還會發出得意的獰笑。


    兩個人一前一後交替著動手,女孩有些自顧不暇。


    “秀秀”,任哲突然站在巷口大聲喊了一句,“你媽讓我喊你迴家。”


    兩個男人停下了動作,看了看巷口的任哲,然後像沒事的人一樣流裏流氣向著巷子的另一邊走了,甚至還哼了幾句歌。


    女孩這才鬆懈了下來。


    她站在弄堂裏,向他報以青澀的微笑。


    爾後又整理了一下衣服。


    格子襯衣,修身的牛仔褲,緊緊包裹著她凹凸有致的軀體。


    任哲也向她報以微笑,又向前繼續跑。


    他一邊跑,一邊傾聽著枝頭的鳥叫。


    天氣已轉涼了,但鳥鳴聲依舊熱烈。


    不知何時,他才注意到,在鳥叫聲中,還夾著一串鑰匙的聲音,就在他的身後。


    他迴頭,接著就看到了一抹倩影。


    正是剛剛的女孩。


    她跟著他跑,已經跑出了好一段。


    看到任哲停住腳步看著她。


    女孩尷尬的笑。


    嬌媚但不扭捏。


    “謝謝你救了我。”女孩迎著任哲的目光,像是有些不知所措,拿手將散亂的頭發捋到了耳後。


    纖長的手指,纖細的指尖,再往下是嫩白的手腕,上麵紋了一排字母,好看,但花哨,也看不清楚。


    任哲皺了皺眉頭。


    “我救你了嗎?那對不起,剛剛認錯了人。”


    他說著打算迴頭。


    但最後的一瞥,他看到女孩的眼和嘟起的嘴。


    很美。


    他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女孩原本暗淡下去的眼睛亮了。


    青春的時光,懵懂的少年。


    那一眼,如同一個幸福的閃電。


    這個閃電恰好擊中了女孩的雙眼。


    “那你怎麽知道我叫秀秀。”女孩問了一句。


    “我胡謅的。”任哲轉身,繼續前行,但腳步已然慢了下來。


    “騙人。你剛才不是說你認錯人了嗎?怎麽又成了胡謅,難不成那個人也叫秀秀?”女孩跟了上來。


    任哲竟無言以對。


    “好吧,就算我幫了你吧,以後晚上出門小心點,最好能穿長點。”任哲看了一眼她飽滿的小腹和尚蓋不住肚臍的襯衣,看似隨意的一說。


    “哦,知道了。”女孩臉一紅,小聲說了一句。


    “好啦,保重吧,快去洗洗,再晚上課該遲到啦。”


    任哲邊說邊走,她卻還定定立在原地。


    眼睛卻有些紅了。


    “怎麽了?”任哲又往迴走了幾步。


    “沒事”,女孩說著把頭扭向一邊,長長的睫毛上沾著淚光。


    任哲突然心裏軟軟的。


    他不是沒有單獨和女孩相處過,也有女孩在他麵前哭過。


    但這一次,他突然覺得心裏一酸。


    “你……吃過早飯了嗎?”任哲問。


    女孩輕輕的搖頭。


    “那一起吧。”


    “嗯”,女孩螢螢淚光中露出一絲淺笑,她還有一對很好看的笑窩。


    所有關於相愛的故事,都有一個美好的開始。


    美好到足以遮蓋所有的不足。


    否則又怎會有那麽多人,為了幾刻溫存,為了幾句誓言,便雖死不悔。


    任哲和女孩一起在公寓門口吃過早餐,留了聯係方式,便匆匆趕去上課了。


    那一天,他上課有點走神。


    李毓秀。


    他心裏不時閃過她的名字。


    他本以為她隻是一個不安分的大學女生。


    在夜色裏偷跑出去找點刺激,迴來時不巧遇見了獵色的流氓。


    但他猜錯了。


    早餐時不多的交談,讓他記住了這個和他一般大的女孩子。


    她的父母早逝。


    她從十六歲開始就外出獨立養活自己。


    她洗過盤子,發過傳單,當過保姆,送過外賣。


    現在在一家酒吧上班,夜班。


    她就住在任哲遇見她的那條巷子裏。


    因為那裏有租給學生的全市最便宜的房子。


    我曾經問過很多人,他們戀愛的起因。


    有些人能夠明確告訴你,是外表或舉動的吸引。


    還有一部分人說不清。


    另外還有比例很大的一類。


    是憐憫。


    尤其是女人。


    他們會告訴你。


    起初並沒有覺得是愛。


    打動他們內心的,是同情。


    對方不幸的遭遇、貧苦的家庭、多災多難的人生。


    會讓一個人在傾聽的同時更易達到共鳴。


    就像看宮鬥劇一樣,它就要讓你心軟、讓你哭泣,讓你不平。


    這個時候,你的注意力就會被牽引,無暇分心。


    但生活不是戲劇,除了觀望你還需要響應。


    你以為自己在拯救。


    其實隻是在還債。


    當你深陷到其中的時候。


    才發現你已然控管了他不幸的人生。


    他的不幸於是變成了你的不幸。


    你需要還感情的債、同情的債,這個過程很可能就是一生。


    這是我能為任哲找到的最合理的理由。


    否則他又怎會突然間放不下李毓秀。


    感情的複雜就在於此,你說不清到底點在哪兒,反正心動就在那兒。


    那天晚上,任哲給李毓秀發了條信息。


    他不知道該寫些什麽。


    但就是想發。


    想了好一會,反複刪改了幾次,他最終也隻發了三個字。


    “在幹嘛?”


    沒有迴應。


    他有些不甘心。


    一邊看書一邊等。


    同宿舍的周大偉迴來的比較晚。


    看任哲在那盯著書發呆。


    走到他身邊拿手在他眼前擾了幾下。


    “別鬧”,任哲懶得理他。


    “又思春啦?”周大偉習慣性說了一句。


    “放屁。”任哲笑著拍了他一把。


    “你別說,這次我看是真的。”


    躺在床上的張廣亮接了一句,“一個晚上了一頁都沒翻,還一會勁的看手機,太反常了。”


    “哎,我說,張廣亮,三年了我都沒發現,你還有這偷窺癖。”,任哲道。


    “那倒沒,隻是我覺得你今天在發情,替你留意了一下。你自己肯定沒發現吧。”,張廣亮道。


    “誇張。”,周大偉說了一句,“人家任哲是誰,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主。你以為是你張廣亮,整天靠那些島國片為生。”


    “大偉,咱可把話說清楚了,是誰沒事老拿著u盤湊我電腦前麵喊著多下點,多下點,完了還盡挑那胸大屁股大的拷。”


    “打住,打住。你那什麽審美,隻要是個資源就點,上次你給我拷的那些,有一個直接整得跟蔡文婷似的,害我褲子都脫了一半又倒提了起來。”


    “小蔡怎麽著你了,那可是我的女神。”


    “張廣亮,女神是用來供滴,有本事變成你的女人我才服你。”


    “小瞧我是不是,那咱們走著瞧。”


    “你看,暴露了吧張廣亮,你可真是個人麵獸心的家夥,連老師你都不放過。”


    “大偉,你敢笑話我?是不是你那阿姨這幾天沒來調教你皮癢了。”


    “我那才叫愛情,你不懂。”,周大偉說道。


    “屁,任哲,你聽聽,這家夥太不要臉啊,把奸情能說成愛情。”,張廣亮道。


    此時任哲哪有心情和他們插科打諢。


    他的心思全都在手機上了。


    “這家夥真有情況了?”,周大偉道。


    張廣亮聳聳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任哲”,周大偉道,“是不是施茵?這兩天上課我看她喜歡坐你旁邊。”


    “還林詩茵呢,睡覺。”,任哲道。


    其實這一晚他並沒有睡好。


    雖然早早爬上了床,但他總是睡不著,還有些莫名的煩燥。


    酒吧他去過幾次。


    給他的總體印象並不太好。


    而且他也聽過,那些形形色色的酒吧,並不都是賣酒的。


    李毓秀又上的是夜班。


    這其中有什麽問題嗎?


    這個問題把他折騰的翻來覆去,卻也理不出個頭緒。


    他隻好擰亮台燈翻開了書本。


    讀書,是此刻唯一能讓他平靜的辦法。


    台燈整整亮了一夜。


    破曉的時候,手機響了。


    李毓秀的信息迴過來了。


    “對不起,上班不讓拿手機,剛下班。”


    任哲盯著手機,帶著紅血絲的眼睛裏有了笑意。


    “吃完再去睡吧。”他迴道。


    起床,衝澡,出門,一氣嗬成。


    任哲興奮的像隻沒頭的蒼蠅。


    李毓秀在公寓大門口的小店前麵等他。


    他出現的時候,她幹澀的眼睛裏閃過一絲笑意。


    小米粥和包子,清淡而不膩。


    李毓秀還是在問昨天的那個問題。


    “你為什麽隨口就能叫出我的名字呢。”


    “我小的時候家裏養過一條狼狗。”


    “有聯係嗎?”


    “狗的名字就叫秀秀。”


    任哲爽朗的笑。


    李毓秀看著他,金色的陽光灑在他棱角分明的臉上。


    熠熠生輝。


    半晌,李毓秀才反應過來。


    “你好壞~”她嬌嗔。


    任哲笑地更大聲了。


    他本來有很多問題想問問李毓秀。


    但一見到李毓秀,他又覺得問她這些問題有點唐突。


    李毓秀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疑問。


    她主動跟他交待。


    她上班的地方叫遇見。


    是一家格調很高的酒吧。


    這個任哲聽同學說起過。


    但聽著名字,任哲覺得它還有弦外之音。


    的確也是如此。


    李毓秀說,格調高某種程度隻能代表消費高。


    把一些收入較低的群體擋在門外。


    但至於人的素質,並不一定。


    好在她隻負責收銀,並不經常受到騷擾。


    不經常的意思是,偶爾也會,尤其是晚上。


    但夜班工資要比白班高一些。


    一般情況下,她有足夠的經驗應付那些蠢蠢欲動的心。


    她總是笑靨如花麵對每一個善意或懷揣惡意的眼睛。


    李毓秀每天早上睡覺,中午起床,下午就窩在自己那個七八平米的小屋裏,看書,或者幹點別的。


    下午五點半晚餐,晚上六點半上班。


    李毓秀的坦誠的解釋,讓任哲心裏很舒服。


    出淤泥而不染,這是何其高貴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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