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欣雨斷然拒絕。
這個店是她最後的退路了,如果把她交出去,無疑再也沒路可走了。
陳欣雨:「我每個月都會給家裏交錢,交的錢也不少,如果陳看金想開店的話,可以用家裏的錢,一開始不開特別大的店,也夠了,我也不會說什麽。」
陳看金冷笑:「你不願意就直說,說得天花亂墜的,什麽叫你也不會說什麽。是,你不會說什麽,你可是會打人。」
他故意指了指頭上和臉上的傷。
其實他的頭上和臉上並不是最嚴重的,但他抹了碘伏,碘伏那個顏色看起來深紫色的,十分觸目驚心。
他嘶了口氣,不用再多說,自有陳母為他衝鋒陷陣。
家裏還沒吵明白,王紅梅帶著她的家人上門了。王紅梅的爹以前也是個混的,現在也就是人老了,平常看不出來,這會兒一來,就讓陳家給個說法。
「我看這婚也不必結了。還沒結婚,大姑子就把人搓磨成這樣,這往後要是結婚了,但凡吃你們陳家一口飯了,是不是還得把人打死了?」
不結婚三個字,簡直是戳了陳母的肺管子。
她立即跳起來,賠笑著表示,絕對、絕對會給他一個交代。
王紅梅她爹大馬金刀地坐在凳子上,抽著陳父遞過去的煙,吧嗒吧嗒幾口,跟皇帝開恩一樣地開口了;「要結婚也可以。那個店賠我閨女一半,這事就揭過去了。」
不得不說,陳看金和王紅梅是誰一個被窩的人,他們不約而同地打了一個主意。
陳欣雨自然死活不答應。
事情沒談成,這個家鬧哄哄的,顯然也沒法兒繼續待。她要是繼續待下去,就得賠店。
陳看金一半,王紅梅一半。
她還有什麽?
她冷笑著,心一硬,決心從這個家搬出去。
王紅梅的爹看她這副樣子,威脅陳母:「如果這樣子,咱們本來好好的親家也沒法兒談了,也別怪我們翻臉不認人,小心我們去派出所告你們去!」
陳欣雨這時候也已經很累了,聽到這個話,有一種豁出去了的感覺:「誰愛告誰告去,想要店,兩個字,沒門!」
-
封城的陳欣雨一地雞毛,焦頭爛額,應付著陳看金和王紅梅這兩個無賴。
身處港城的麗莎,站在華麗的房間裏,望著窗外川流不息的馬路,心情愉悅地勾了勾唇角。
成功攪黃了衣尚,也就是她的好表姐和港商三公子的生意,心中十分快慰。
說起來實在不是她有意的,她也不過是說了幾句,表姐的企業實在算不上有什麽競爭力,再大,還能越過國企去?
怪就怪她撞到自己手裏。
本來她隻想過好自己的人生的,像過往的一切,她都打算一筆勾銷的,可現實就是這麽巧合,表姐非要一頭紮上來,那可就怨不了她了。
說起來,自己總算贏了表姐一頭。
甚至,她覺得這樣更好。
既然贏不了一個死人,那麽在她活著的時候打敗她,才更讓人有成就感。
想到前世的事,她眼神不由晦暗起來。
其實關於她自己的,她多半想不起來了。
她的前世太苦了,丈夫冷漠,愛喝酒,整日不迴家,一言不合就對她動手,她活在戰戰兢兢裏,本能地,就不願想起這種令人難受的過往。
可表姐,她真的何德何能,都是一個死人了,卻還是被人羨慕著,被人惦記著。
這一切都源於她的表姐夫。
表姐死了,表姐夫去創業,並成功了。他在眾人麵前不苟言笑,對誰都疏遠得很,人人都對他敬而遠之。
人們都說,他就是這樣冷漠的人,他在世間唯一的柔情都給了死去的亡妻。
最初聽到這種話,聽到這種討論,她根本不屑一顧。
一個男人罷了,慣會做戲,尤其是這種商人,什麽蠅營狗苟沒見過,更是習慣了爾虞我詐,像這種深情的新聞報導不過是發出來來給自己立人設罷了。
後世有點名利的人都愛給自己立人設,其實人後根本不是表麵表現的那種人。
她原以為表姐夫不過如此,一個俗人,善會利用自己的資源罷了。
如果她沒有在那天,在那天掉了東西的話,她不會看到,在無人看到的夜深,表姐夫驅車上山,在表姐的墓前是一副怎樣的溫柔模樣。
那天的月光很亮,清輝灑下一遍。
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那裏,西裝筆挺,麵容俊美。
清亮的月芒攏著他的眉眼,他的臉似明似暗,注視著遼靜曠遠的墓地。
偶爾有烏鴉聲響起,簌簌翅膀,驚起一陣漣漪。
又是陰森森的墓地,沁骨的陰涼令人腳底生寒。
一般人在這裏,明明該害怕的,恐懼的,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想離開。
然而,眼前這個經常在財經報導中出現的人,就那麽立著,他高大的身軀一半融入黑暗,麵色沉靜,甚至有著比月色還沒的溫柔,唇角翹起了一角。
給人的感覺就好像,他早就屬於這裏,本該屬於這裏。
她當時一整個愣住了。
這天白天,她還默默吐槽,表姐夫不過是做戲罷了。掃墓他也沒來,隻讓管家和司機送許家人和兩個孩子過來。
誰知道,就在這樣的夜色中,她看到了,月色下的溫柔與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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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店是她最後的退路了,如果把她交出去,無疑再也沒路可走了。
陳欣雨:「我每個月都會給家裏交錢,交的錢也不少,如果陳看金想開店的話,可以用家裏的錢,一開始不開特別大的店,也夠了,我也不會說什麽。」
陳看金冷笑:「你不願意就直說,說得天花亂墜的,什麽叫你也不會說什麽。是,你不會說什麽,你可是會打人。」
他故意指了指頭上和臉上的傷。
其實他的頭上和臉上並不是最嚴重的,但他抹了碘伏,碘伏那個顏色看起來深紫色的,十分觸目驚心。
他嘶了口氣,不用再多說,自有陳母為他衝鋒陷陣。
家裏還沒吵明白,王紅梅帶著她的家人上門了。王紅梅的爹以前也是個混的,現在也就是人老了,平常看不出來,這會兒一來,就讓陳家給個說法。
「我看這婚也不必結了。還沒結婚,大姑子就把人搓磨成這樣,這往後要是結婚了,但凡吃你們陳家一口飯了,是不是還得把人打死了?」
不結婚三個字,簡直是戳了陳母的肺管子。
她立即跳起來,賠笑著表示,絕對、絕對會給他一個交代。
王紅梅她爹大馬金刀地坐在凳子上,抽著陳父遞過去的煙,吧嗒吧嗒幾口,跟皇帝開恩一樣地開口了;「要結婚也可以。那個店賠我閨女一半,這事就揭過去了。」
不得不說,陳看金和王紅梅是誰一個被窩的人,他們不約而同地打了一個主意。
陳欣雨自然死活不答應。
事情沒談成,這個家鬧哄哄的,顯然也沒法兒繼續待。她要是繼續待下去,就得賠店。
陳看金一半,王紅梅一半。
她還有什麽?
她冷笑著,心一硬,決心從這個家搬出去。
王紅梅的爹看她這副樣子,威脅陳母:「如果這樣子,咱們本來好好的親家也沒法兒談了,也別怪我們翻臉不認人,小心我們去派出所告你們去!」
陳欣雨這時候也已經很累了,聽到這個話,有一種豁出去了的感覺:「誰愛告誰告去,想要店,兩個字,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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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城的陳欣雨一地雞毛,焦頭爛額,應付著陳看金和王紅梅這兩個無賴。
身處港城的麗莎,站在華麗的房間裏,望著窗外川流不息的馬路,心情愉悅地勾了勾唇角。
成功攪黃了衣尚,也就是她的好表姐和港商三公子的生意,心中十分快慰。
說起來實在不是她有意的,她也不過是說了幾句,表姐的企業實在算不上有什麽競爭力,再大,還能越過國企去?
怪就怪她撞到自己手裏。
本來她隻想過好自己的人生的,像過往的一切,她都打算一筆勾銷的,可現實就是這麽巧合,表姐非要一頭紮上來,那可就怨不了她了。
說起來,自己總算贏了表姐一頭。
甚至,她覺得這樣更好。
既然贏不了一個死人,那麽在她活著的時候打敗她,才更讓人有成就感。
想到前世的事,她眼神不由晦暗起來。
其實關於她自己的,她多半想不起來了。
她的前世太苦了,丈夫冷漠,愛喝酒,整日不迴家,一言不合就對她動手,她活在戰戰兢兢裏,本能地,就不願想起這種令人難受的過往。
可表姐,她真的何德何能,都是一個死人了,卻還是被人羨慕著,被人惦記著。
這一切都源於她的表姐夫。
表姐死了,表姐夫去創業,並成功了。他在眾人麵前不苟言笑,對誰都疏遠得很,人人都對他敬而遠之。
人們都說,他就是這樣冷漠的人,他在世間唯一的柔情都給了死去的亡妻。
最初聽到這種話,聽到這種討論,她根本不屑一顧。
一個男人罷了,慣會做戲,尤其是這種商人,什麽蠅營狗苟沒見過,更是習慣了爾虞我詐,像這種深情的新聞報導不過是發出來來給自己立人設罷了。
後世有點名利的人都愛給自己立人設,其實人後根本不是表麵表現的那種人。
她原以為表姐夫不過如此,一個俗人,善會利用自己的資源罷了。
如果她沒有在那天,在那天掉了東西的話,她不會看到,在無人看到的夜深,表姐夫驅車上山,在表姐的墓前是一副怎樣的溫柔模樣。
那天的月光很亮,清輝灑下一遍。
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那裏,西裝筆挺,麵容俊美。
清亮的月芒攏著他的眉眼,他的臉似明似暗,注視著遼靜曠遠的墓地。
偶爾有烏鴉聲響起,簌簌翅膀,驚起一陣漣漪。
又是陰森森的墓地,沁骨的陰涼令人腳底生寒。
一般人在這裏,明明該害怕的,恐懼的,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想離開。
然而,眼前這個經常在財經報導中出現的人,就那麽立著,他高大的身軀一半融入黑暗,麵色沉靜,甚至有著比月色還沒的溫柔,唇角翹起了一角。
給人的感覺就好像,他早就屬於這裏,本該屬於這裏。
她當時一整個愣住了。
這天白天,她還默默吐槽,表姐夫不過是做戲罷了。掃墓他也沒來,隻讓管家和司機送許家人和兩個孩子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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