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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漂亮假千金,嫁個硬漢養崽崽 作者:棠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王秀君滿臉憤懣,恨鐵不成鋼,「人家要害你身敗名裂,你還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現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議論的人就是你!」
林雲初聽著他們兩母女一唱一和,內心開始瘋狂的捋劇情。
昨晚上發生的這件事,原主林雲初確實設計了林可可,但她隻是讓林可可失態,出醜;林可可卻在裏麵下猛藥,將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來混混,讓她失去清白,身敗名裂,名譽盡失。
兩人之所以針尖對麥芒,往死裏這般算計的原因是司家大孫子。
林家老爺子在世的時候和司家老爺子有孫輩聯姻的約定。
林可可沒迴來之前,這門婚事是原主的。
現在林可可迴來,這婚姻按照規定那就應該是林可可的。
原主堅決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有洋樓有小汽車,司家大孫子一表人才,非常帥氣,年紀輕輕就已經是部隊軍官了。
林可可更不願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絕不允許自己的男人和林雲初有一段情後,最後才和自己結婚。
兩人第一輪對決,原主慘敗。
林雲初坦然接受這個結局,這局算是她林雲初不對在前,活該被反撲。
但林可可現在這,自己一副黑心腸,還演得這麽善良,就讓她噁心了。
「姐姐,你心底這麽善良,池塘裏那一朵白蓮花都沒你這麽白啊。」
林雲初似笑非笑反問。
第2章 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林可可假裝溫柔的臉瞬間裂開。
王秀君和林誌鋒聽不懂林雲初說的話,林可可卻是聽明白了。
這死女人在罵她白蓮花。
「我同意迴鄉下去。」在林可可準備發揮的時候,林雲初再次開口。
這一開口,讓林可可驚了。
上輩子林雲初死活都不下鄉,這輩子卻鬆口了。
王秀君先是驚了,而後露出滿意的微笑。
看來,多罵罵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讓林雲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過河拆橋,就是她這樣的!
以前她覺得林可可養不活的時候,她將她視為珍寶。
現在林可可長大了,她覺得還是自己女兒親,覺得通過自己已經完全確定了和司家的聯姻,立馬對她這個棋子棄如敝履。
書中,王秀君一直想將林雲初趕迴鄉下,林雲初卻怎麽都不迴,一定要搶男主,最後落了個流落街頭、被人蹂躪至死的結局。
現在,林雲初換成了她,這狗屁劇情她堅決不走。
她肯定要離開這裏。
遠離男女主角,遠離這對奇葩的養父母,遠離所有的不幸。
「不過我有兩個條件,第一,我還得在這呆一周,參加燕子的婚禮。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塊錢還給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塊錢,你怎麽不去搶?」王秀君聲音尖銳地問。
這個年代的工資三四十塊一個月,林雲初張口就要,不是六十塊,不是三百塊,是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臉色沉黑沉黑,開始聲音尖銳地數落林雲初,「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著原本我女兒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僅想害死可可,還想訛我的錢!一千三百六十塊,你開得了口!」
林雲初自然知道這個金額在這個年代,屬於巨額性款項。
但這本來就是原主的錢。
「我把你養這麽大,這些年讓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後還變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養條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氣。
林雲初翻了一個白眼給她。
她是真想養她嗎?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覺得根本養不大,偏偏自己生產傷了身體,生不了二胎,便趁著自己在醫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換掉,後來看到林可可被她親生父母養得很好、又不要臉地把林可可要迴來。
林可可迴來後,她一直擔心司家隻要她做兒媳婦,不要林可可,開始對她態度冷漠,千方百計地想趕她走。
「當初,我參加工作的錢,一早就說好,不是你的,是你給我存著的。還有我救人的錢,你也說,給我存著的。」林雲初不急著和她爭辯,不緊不慢地道。
原主剛參加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三十塊,一年三百六十塊。
司家給了她一千塊,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心梗,眉頭皺得兇神惡煞。
林雲初小眉頭微微一皺,道,「您不給也沒關係,我直接去問司家要吧。當初他們承諾誰救人,就給一千塊感謝費。這感謝費,我拿不到,隻能重新再找他們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現在是沒緣分了。」
王秀君感覺喉嚨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說了,我這種白眼狼丟人現眼,齷齪不要臉。不要臉的人會怕啥?再說,我光腳還怕穿鞋的?」
林雲初反問,一副爛罐子爛摔的模樣。
「……媽。」
王秀君還沒說話,林可可急了。
林雲初若真將這事鬧到司家去,那丟臉的就是他們林家,司家會覺得他們林家人品不好,貪了林雲初的錢。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雲初,因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這一去鬧,婚事黃掉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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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雲初聽著他們兩母女一唱一和,內心開始瘋狂的捋劇情。
昨晚上發生的這件事,原主林雲初確實設計了林可可,但她隻是讓林可可失態,出醜;林可可卻在裏麵下猛藥,將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來混混,讓她失去清白,身敗名裂,名譽盡失。
兩人之所以針尖對麥芒,往死裏這般算計的原因是司家大孫子。
林家老爺子在世的時候和司家老爺子有孫輩聯姻的約定。
林可可沒迴來之前,這門婚事是原主的。
現在林可可迴來,這婚姻按照規定那就應該是林可可的。
原主堅決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有洋樓有小汽車,司家大孫子一表人才,非常帥氣,年紀輕輕就已經是部隊軍官了。
林可可更不願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絕不允許自己的男人和林雲初有一段情後,最後才和自己結婚。
兩人第一輪對決,原主慘敗。
林雲初坦然接受這個結局,這局算是她林雲初不對在前,活該被反撲。
但林可可現在這,自己一副黑心腸,還演得這麽善良,就讓她噁心了。
「姐姐,你心底這麽善良,池塘裏那一朵白蓮花都沒你這麽白啊。」
林雲初似笑非笑反問。
第2章 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林可可假裝溫柔的臉瞬間裂開。
王秀君和林誌鋒聽不懂林雲初說的話,林可可卻是聽明白了。
這死女人在罵她白蓮花。
「我同意迴鄉下去。」在林可可準備發揮的時候,林雲初再次開口。
這一開口,讓林可可驚了。
上輩子林雲初死活都不下鄉,這輩子卻鬆口了。
王秀君先是驚了,而後露出滿意的微笑。
看來,多罵罵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讓林雲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過河拆橋,就是她這樣的!
以前她覺得林可可養不活的時候,她將她視為珍寶。
現在林可可長大了,她覺得還是自己女兒親,覺得通過自己已經完全確定了和司家的聯姻,立馬對她這個棋子棄如敝履。
書中,王秀君一直想將林雲初趕迴鄉下,林雲初卻怎麽都不迴,一定要搶男主,最後落了個流落街頭、被人蹂躪至死的結局。
現在,林雲初換成了她,這狗屁劇情她堅決不走。
她肯定要離開這裏。
遠離男女主角,遠離這對奇葩的養父母,遠離所有的不幸。
「不過我有兩個條件,第一,我還得在這呆一周,參加燕子的婚禮。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塊錢還給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塊錢,你怎麽不去搶?」王秀君聲音尖銳地問。
這個年代的工資三四十塊一個月,林雲初張口就要,不是六十塊,不是三百塊,是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臉色沉黑沉黑,開始聲音尖銳地數落林雲初,「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著原本我女兒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僅想害死可可,還想訛我的錢!一千三百六十塊,你開得了口!」
林雲初自然知道這個金額在這個年代,屬於巨額性款項。
但這本來就是原主的錢。
「我把你養這麽大,這些年讓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後還變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養條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氣。
林雲初翻了一個白眼給她。
她是真想養她嗎?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覺得根本養不大,偏偏自己生產傷了身體,生不了二胎,便趁著自己在醫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換掉,後來看到林可可被她親生父母養得很好、又不要臉地把林可可要迴來。
林可可迴來後,她一直擔心司家隻要她做兒媳婦,不要林可可,開始對她態度冷漠,千方百計地想趕她走。
「當初,我參加工作的錢,一早就說好,不是你的,是你給我存著的。還有我救人的錢,你也說,給我存著的。」林雲初不急著和她爭辯,不緊不慢地道。
原主剛參加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三十塊,一年三百六十塊。
司家給了她一千塊,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心梗,眉頭皺得兇神惡煞。
林雲初小眉頭微微一皺,道,「您不給也沒關係,我直接去問司家要吧。當初他們承諾誰救人,就給一千塊感謝費。這感謝費,我拿不到,隻能重新再找他們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現在是沒緣分了。」
王秀君感覺喉嚨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說了,我這種白眼狼丟人現眼,齷齪不要臉。不要臉的人會怕啥?再說,我光腳還怕穿鞋的?」
林雲初反問,一副爛罐子爛摔的模樣。
「……媽。」
王秀君還沒說話,林可可急了。
林雲初若真將這事鬧到司家去,那丟臉的就是他們林家,司家會覺得他們林家人品不好,貪了林雲初的錢。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雲初,因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這一去鬧,婚事黃掉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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