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頁
分手前,男友從無限流迴來了 作者:天靈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盛明盞按照上三區年曆來計算,從70年到234年,這位老者也已經一百六十多歲了。
但是,旁邊的小孩哥出生在79年,現在看起來卻還是少年模樣。兩人相差,不過九歲而已。
時間的確在眼前這兩個人的身上,留下了不同的流逝痕跡。
老者道:「我們兩個都是因為當年的那一場天災而被卷進來的。按照外麵現在的說法,你們年輕人把89年那件事稱作為『迷霧入侵』事件。」
聯盟大學研究係為「迷霧入侵」事件的歷史,專門開通了一門名為「迷霧研究學」的課程。
這學期九月的時候,盛明盞才學習了這段歷史來著。
「據記載,第一個小型迷霧出現在89年,吞噬了當時剛發展的上城一區。」盛明盞迴憶道,「這是研究係課本上這麽寫的。」
「對你們而言,那是一段歷史。」老者苦笑出聲,「對我們而言,那是一段經歷。」
「迷霧吞噬了整個上城一區。那時候,城中的人們還在沉睡。天災來臨的時候,所有人都感受到劇烈的震動,就像是天踏了下來似的。」
大家都在往外麵跑去。
地上裂開了大麵積的裂痕,逃向外麵的人連帶著車掉進了地底之中。早上七點的時候,天也沒能夠亮起來。
「那一天,像是世界末日。」老者道,「那時候,我們還在祈禱來自於外界的救援。直到有人徒步去到上城一區的邊緣,發現外麵是重重的迷霧。迷霧隔絕了城區。那時候,我們還不清楚發生了什麽事。」
「後來,城中有人組織,說是要自救。我從家離開的時候,在外麵遇見了一個走丟的小孩子。」
盛明盞看了一眼抱著筆記本的清秀少年。
老者道:「就是他,他家父母那一天正好都在外麵出差,不在家中,城中出事後,小孩兒就從家裏跑了出來。」
天一直都沒有亮。
城區的人開始了一場未知的自救行動。城中的秩序亂了起來,到處都是爭搶食物的倖存者。
那時候,他還是一個年輕人,正值壯年。就算帶著個九歲的小孩子,也完全沒有懼怕。
「我們加入了一個求生團隊,浩浩蕩蕩有一百多個人。不知道過了多久,有人提出朝著迷霧中走去。」
老者迴憶道:「從那天之後,我們就再也找不到迴去的路了。」
傅憑司問:「你們遇見的迷霧裏有什麽?」
「有怪物。」老者道,「也就是大家所說的異種。」
一開始,他們麵臨的最大困難,是食物的逐漸消耗殆盡。
後來,他們在迷霧中遇見了怪物,是一朵會吃人的食人花。
那朵食人花不知不覺地吃掉了他們當中的好多人。
「等我們發現的時候,已經遲了。一百多個人,折損了將近一半的人數。」老者語氣輕顫,「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們遇見了一隻狗。」
大狗。
是一條超級大狗,四肢蜷縮,坐在地上的時候,大狗的身軀足足有山那麽高。就更別說,當大狗站立起四肢後,其高度幾乎快要到達天上去了。
「那是一隻斑點狗。大狗解決了會吃人的食人花。」
就算是在迷霧之中,大狗的身軀對於他們普通人而言,也是可觀而害怕的龐然大物。
將異種踩得稀巴爛的斑點狗看見地上一群如同螞蟻般的人,嘴巴裏咕噥一聲,伸著狗頭,睜著一對黑亮得可以當小太陽來照光的狗狗眼,趴下來目不轉睛地看著他們。
斑點狗聲音很小聲地問:「好奇怪,這裏怎麽還會有新鮮的人類?」
那時候,麵對這樣的龐然大物,以及龐然大物口中的「新鮮人類」這樣的詞,在場所有人都被嚇暈了過去。
斑點狗把被嚇暈的珍稀人類給挨個叼在自己的背上,藏在柔軟的夠之間,帶了迴去。
盛明盞遲疑了下,問道:「你怎麽知道斑點狗是把你們挨個叼在背上的?」
老者訕訕道:「因為我沒暈。」
當年,他是藝高人膽大,看見周圍人都暈了過去,為了合群,然後一起「暈」了過去。被斑點狗叼到背上的時候,他還悄悄睜開眼,摸了一把長長的狗毛,摸起來的手感的確很柔軟。
「斑點狗將我們帶出了迷霧,來到了這裏,他告訴我們,這裏是西北基地。」
斑點狗變成人的時候,一頭的黑髮中間夾雜著一點兒銀白的顏色,相貌英俊,性格陽光且開朗。他說自己是西北基地的執政官,讓大家先在基地裏休息。
老者道:「西北基地裏,除了我們一群新來的,其他人全部都是覺醒者。你們現在應該也知道了,他們這裏把覺醒者叫做是天眷者。」
「天眷者的寓意為受到上天眷顧的人。」
從那天開始,斑點狗執政官就經常出去撿人。大狗穿梭在迷霧之中,偶爾會撿到一批迷失在迷霧裏還沒被異種吃掉的新鮮人類。
「一開始,我們還是很警惕的。後來,我們才讓執政官知道了我們來自於哪裏。上城一區,是一個他們都沒有聽說過的地方。」
老者道:「基地裏的人,把我們定義為新人類。」
傅憑司聽到這裏時,沉默幾秒,開口問:「新人類?」
老者道:「我並不清楚西北基地過去發生了什麽,但是經常看見這裏的覺醒者都很悲觀地說『人類都已經滅絕了,隻剩下我們這兩群怪物還在苟延殘喘』之類的話。」
但是,旁邊的小孩哥出生在79年,現在看起來卻還是少年模樣。兩人相差,不過九歲而已。
時間的確在眼前這兩個人的身上,留下了不同的流逝痕跡。
老者道:「我們兩個都是因為當年的那一場天災而被卷進來的。按照外麵現在的說法,你們年輕人把89年那件事稱作為『迷霧入侵』事件。」
聯盟大學研究係為「迷霧入侵」事件的歷史,專門開通了一門名為「迷霧研究學」的課程。
這學期九月的時候,盛明盞才學習了這段歷史來著。
「據記載,第一個小型迷霧出現在89年,吞噬了當時剛發展的上城一區。」盛明盞迴憶道,「這是研究係課本上這麽寫的。」
「對你們而言,那是一段歷史。」老者苦笑出聲,「對我們而言,那是一段經歷。」
「迷霧吞噬了整個上城一區。那時候,城中的人們還在沉睡。天災來臨的時候,所有人都感受到劇烈的震動,就像是天踏了下來似的。」
大家都在往外麵跑去。
地上裂開了大麵積的裂痕,逃向外麵的人連帶著車掉進了地底之中。早上七點的時候,天也沒能夠亮起來。
「那一天,像是世界末日。」老者道,「那時候,我們還在祈禱來自於外界的救援。直到有人徒步去到上城一區的邊緣,發現外麵是重重的迷霧。迷霧隔絕了城區。那時候,我們還不清楚發生了什麽事。」
「後來,城中有人組織,說是要自救。我從家離開的時候,在外麵遇見了一個走丟的小孩子。」
盛明盞看了一眼抱著筆記本的清秀少年。
老者道:「就是他,他家父母那一天正好都在外麵出差,不在家中,城中出事後,小孩兒就從家裏跑了出來。」
天一直都沒有亮。
城區的人開始了一場未知的自救行動。城中的秩序亂了起來,到處都是爭搶食物的倖存者。
那時候,他還是一個年輕人,正值壯年。就算帶著個九歲的小孩子,也完全沒有懼怕。
「我們加入了一個求生團隊,浩浩蕩蕩有一百多個人。不知道過了多久,有人提出朝著迷霧中走去。」
老者迴憶道:「從那天之後,我們就再也找不到迴去的路了。」
傅憑司問:「你們遇見的迷霧裏有什麽?」
「有怪物。」老者道,「也就是大家所說的異種。」
一開始,他們麵臨的最大困難,是食物的逐漸消耗殆盡。
後來,他們在迷霧中遇見了怪物,是一朵會吃人的食人花。
那朵食人花不知不覺地吃掉了他們當中的好多人。
「等我們發現的時候,已經遲了。一百多個人,折損了將近一半的人數。」老者語氣輕顫,「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們遇見了一隻狗。」
大狗。
是一條超級大狗,四肢蜷縮,坐在地上的時候,大狗的身軀足足有山那麽高。就更別說,當大狗站立起四肢後,其高度幾乎快要到達天上去了。
「那是一隻斑點狗。大狗解決了會吃人的食人花。」
就算是在迷霧之中,大狗的身軀對於他們普通人而言,也是可觀而害怕的龐然大物。
將異種踩得稀巴爛的斑點狗看見地上一群如同螞蟻般的人,嘴巴裏咕噥一聲,伸著狗頭,睜著一對黑亮得可以當小太陽來照光的狗狗眼,趴下來目不轉睛地看著他們。
斑點狗聲音很小聲地問:「好奇怪,這裏怎麽還會有新鮮的人類?」
那時候,麵對這樣的龐然大物,以及龐然大物口中的「新鮮人類」這樣的詞,在場所有人都被嚇暈了過去。
斑點狗把被嚇暈的珍稀人類給挨個叼在自己的背上,藏在柔軟的夠之間,帶了迴去。
盛明盞遲疑了下,問道:「你怎麽知道斑點狗是把你們挨個叼在背上的?」
老者訕訕道:「因為我沒暈。」
當年,他是藝高人膽大,看見周圍人都暈了過去,為了合群,然後一起「暈」了過去。被斑點狗叼到背上的時候,他還悄悄睜開眼,摸了一把長長的狗毛,摸起來的手感的確很柔軟。
「斑點狗將我們帶出了迷霧,來到了這裏,他告訴我們,這裏是西北基地。」
斑點狗變成人的時候,一頭的黑髮中間夾雜著一點兒銀白的顏色,相貌英俊,性格陽光且開朗。他說自己是西北基地的執政官,讓大家先在基地裏休息。
老者道:「西北基地裏,除了我們一群新來的,其他人全部都是覺醒者。你們現在應該也知道了,他們這裏把覺醒者叫做是天眷者。」
「天眷者的寓意為受到上天眷顧的人。」
從那天開始,斑點狗執政官就經常出去撿人。大狗穿梭在迷霧之中,偶爾會撿到一批迷失在迷霧裏還沒被異種吃掉的新鮮人類。
「一開始,我們還是很警惕的。後來,我們才讓執政官知道了我們來自於哪裏。上城一區,是一個他們都沒有聽說過的地方。」
老者道:「基地裏的人,把我們定義為新人類。」
傅憑司聽到這裏時,沉默幾秒,開口問:「新人類?」
老者道:「我並不清楚西北基地過去發生了什麽,但是經常看見這裏的覺醒者都很悲觀地說『人類都已經滅絕了,隻剩下我們這兩群怪物還在苟延殘喘』之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