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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大妞進城記[六零] 作者:七夜忘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買了東西就往迴走也不敢在外邊多待,圓圓也受不住,到家吃了奶,孩子就睡著了,這孩子還挺有意思,出去一圈竟然沒尿,到家脫了衣服才尿的,可能也怕自己尿在褲子裏,不舒服吧。
給孩子放到床上睡著,大妞下去跟淑芬分揀食物,幹貨放到小筐裏,直接就放在島台下邊的格子裏,用的時候好拿。魚和肉送到外麵凍上,用籃子裝上掛在葡萄架下邊,不敢放地下怕有老鼠偷吃。
還有幾天就小年了,倆人簡單吃了午飯,也沒休息,開始洗床單被罩。這年代沒有洗衣機,所有的東西都靠手洗。家裏的東西多,不現在開始洗,年前都弄不完。家裏的被褥都是套著被套的,這一年淑芬換了一些布票,差不多每個都有兩套,可以替換著用,先把被套換了,換下來的直接放到浴缸裏,放水,加洗衣粉,然後站在裏邊踩。家裏有熱乎水,雖然麻煩點比起其他人大冬天的在外麵洗,好多了。
家裏有兩個三角梯子,放在走廊裏,架上三根竹竿,就可以掛在上麵,有陽光暖氣差不多一天就能幹了。
休息兩天在家就帶孩子準備過年,大妞身心放鬆,在上班精氣神十足。
到了單位,問了才知道那幾個人,是從外麵偷渡過來的。隻不過他們過來的目的,除了那個頭目其他人都不知道。
第116章
大妞看了資料,那個人叫吳振華,除了這個名字,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具體的情況。
老方兒子叫方建華,因為父親的關係,他是最先撩的,他早些年偷渡去了港島找了姑姑,沒想到姑姑家在港島也不怎麽富裕,隻是一般工人家庭,還住在鴿子籠似的屋子裏,他去了雖然姑姑收留了他,可也得自己出去找活做,後來他看到有不少混混,隻要能打就行,他就跟著混,這次一起過來的,很多都是從這邊過去的,大家抱團,倒也弄了個小幫派,方建華也算個小頭目,有了錢,租了房,就娶了老婆,生了孩子,現在港島那邊幫派猖獗,本來這樣混下去日子也過得下去,結果兩個月前突然他們的老大,把他們幾個找來,說是有件事情讓他們去做,做好了,一家給十萬塊,還給安排房子,可以說這次事情結束了,他們就能過上好日子了。
不過這幾個人也想過條件這麽好,肯定挺危險的,果然他們老大就說,任務是保護一人過來辦事,說起來他們都是從這邊過去的,自然知道這裏的情況,其實都不太敢迴來。但是老大又說了,如果他們這次事情做不好,那麽他們的老婆孩子就危險了。萬一死在這邊,幫派還會給那些承諾的東西,而且還給她們找出路。幫派養著他們。
說道這裏幾個人都知道事情不做也得做。
就這樣他們又偷渡迴來,帶的人就是那個叫吳振華的人,那人四十多歲,不怎麽說話,不過說出的事情就是命令他們做事。過來之後直接到京城,然後他們就在京城裏轉悠,這邊安排的很好,他們手上有介紹信,可以住招待所,隻是也不知道是不是運氣不好,那天他們出門正好碰到兩夥人打群架,把他們給連累了,連帶著吳振華也被抓起來了。
他們怕吳振華身份暴露,就想辦法救他,他們也害怕吳振華出事他們迴去不好交代,家裏老婆孩子再有危險,幹脆鋌而走險來了一出圍魏救趙,本來他們也準備好了退路,就沒想到大妞的突襲一下子把院子裏的三個人給收拾了,直接從背麵抄過來。將他們一網打盡。
另外救吳振華的人,竟然也沒出去。
這幾個人交代的都差不多,對於他們的目的隻有吳振華一個人,而且在京城竟然有人接應,查過他們的介紹信,都是假的但是做的都很真,是南方一個紡織廠,到這邊辦事,紙張公章都很真,已經派人去那邊調查情況了。
那個吳振華嘴很硬,一直沒有說話,大妞看了審訊記錄,就去看了看吳振華,發現這人就那麽坐著,閉著嘴一言不發,無論怎麽問,他都沒有反應。
一直到中午,大家吃了飯,眾人開會。等大家將各自知道的情況說了之後,焦遠看了看大妞,「馬淑蘭你來說說吧。」
大妞點點頭想了想「這些人過來肯定是有目的的,冒著生命危險過來做事,他們圖什麽?利益,這其中一定有很大的利益,我看過幾人在淨源寺附近轉悠過幾次。不是去那裏就是去附近。會不會是去尋找什麽?」大妞猜測道。
「你是說他們在尋找什麽東西?」趙琛說道。
大妞點點頭,「剛才有幾位同誌懷疑這幾人過來跟特務有關,我到覺著不像,他們的行動更像是尋找什麽東西,但是這個人恐怕跟灣灣那邊有關,我聽這個人好像有點口音。沒準他們最近得到了什麽消息,過來查找。」
「嗯我也同意馬淑蘭說的,如果不是為了巨大的利益他們根本沒有必要冒險。」說話的是吳興,他前段時間出差,剛迴來就碰到這個案子。
「接下去從這個方麵開始詢問,還要探一探,這人是不是那邊的人。」焦遠說道。
大妞想了想說「隊長,我想看看他們帶的東西。」
焦遠點頭,「都帶迴來了,在物證科,你去那邊看吧。」
散會後大妞去了物證科,將這些人的行禮全都拿出來看了一下,方建華那些人行禮沒有多少問題,隻是穿著一身棉衣,仔細看過,沒有什麽可以的,拿過那位吳振華的衣物,大妞仔細看了看,這人的衣服看起來也沒有問題,但是大妞翻到他穿著的襯褲,覺著有點不對,這人的襯褲的褲腰比較厚實,拿過來一看褲腰上的板帶很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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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放到床上睡著,大妞下去跟淑芬分揀食物,幹貨放到小筐裏,直接就放在島台下邊的格子裏,用的時候好拿。魚和肉送到外麵凍上,用籃子裝上掛在葡萄架下邊,不敢放地下怕有老鼠偷吃。
還有幾天就小年了,倆人簡單吃了午飯,也沒休息,開始洗床單被罩。這年代沒有洗衣機,所有的東西都靠手洗。家裏的東西多,不現在開始洗,年前都弄不完。家裏的被褥都是套著被套的,這一年淑芬換了一些布票,差不多每個都有兩套,可以替換著用,先把被套換了,換下來的直接放到浴缸裏,放水,加洗衣粉,然後站在裏邊踩。家裏有熱乎水,雖然麻煩點比起其他人大冬天的在外麵洗,好多了。
家裏有兩個三角梯子,放在走廊裏,架上三根竹竿,就可以掛在上麵,有陽光暖氣差不多一天就能幹了。
休息兩天在家就帶孩子準備過年,大妞身心放鬆,在上班精氣神十足。
到了單位,問了才知道那幾個人,是從外麵偷渡過來的。隻不過他們過來的目的,除了那個頭目其他人都不知道。
第116章
大妞看了資料,那個人叫吳振華,除了這個名字,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具體的情況。
老方兒子叫方建華,因為父親的關係,他是最先撩的,他早些年偷渡去了港島找了姑姑,沒想到姑姑家在港島也不怎麽富裕,隻是一般工人家庭,還住在鴿子籠似的屋子裏,他去了雖然姑姑收留了他,可也得自己出去找活做,後來他看到有不少混混,隻要能打就行,他就跟著混,這次一起過來的,很多都是從這邊過去的,大家抱團,倒也弄了個小幫派,方建華也算個小頭目,有了錢,租了房,就娶了老婆,生了孩子,現在港島那邊幫派猖獗,本來這樣混下去日子也過得下去,結果兩個月前突然他們的老大,把他們幾個找來,說是有件事情讓他們去做,做好了,一家給十萬塊,還給安排房子,可以說這次事情結束了,他們就能過上好日子了。
不過這幾個人也想過條件這麽好,肯定挺危險的,果然他們老大就說,任務是保護一人過來辦事,說起來他們都是從這邊過去的,自然知道這裏的情況,其實都不太敢迴來。但是老大又說了,如果他們這次事情做不好,那麽他們的老婆孩子就危險了。萬一死在這邊,幫派還會給那些承諾的東西,而且還給她們找出路。幫派養著他們。
說道這裏幾個人都知道事情不做也得做。
就這樣他們又偷渡迴來,帶的人就是那個叫吳振華的人,那人四十多歲,不怎麽說話,不過說出的事情就是命令他們做事。過來之後直接到京城,然後他們就在京城裏轉悠,這邊安排的很好,他們手上有介紹信,可以住招待所,隻是也不知道是不是運氣不好,那天他們出門正好碰到兩夥人打群架,把他們給連累了,連帶著吳振華也被抓起來了。
他們怕吳振華身份暴露,就想辦法救他,他們也害怕吳振華出事他們迴去不好交代,家裏老婆孩子再有危險,幹脆鋌而走險來了一出圍魏救趙,本來他們也準備好了退路,就沒想到大妞的突襲一下子把院子裏的三個人給收拾了,直接從背麵抄過來。將他們一網打盡。
另外救吳振華的人,竟然也沒出去。
這幾個人交代的都差不多,對於他們的目的隻有吳振華一個人,而且在京城竟然有人接應,查過他們的介紹信,都是假的但是做的都很真,是南方一個紡織廠,到這邊辦事,紙張公章都很真,已經派人去那邊調查情況了。
那個吳振華嘴很硬,一直沒有說話,大妞看了審訊記錄,就去看了看吳振華,發現這人就那麽坐著,閉著嘴一言不發,無論怎麽問,他都沒有反應。
一直到中午,大家吃了飯,眾人開會。等大家將各自知道的情況說了之後,焦遠看了看大妞,「馬淑蘭你來說說吧。」
大妞點點頭想了想「這些人過來肯定是有目的的,冒著生命危險過來做事,他們圖什麽?利益,這其中一定有很大的利益,我看過幾人在淨源寺附近轉悠過幾次。不是去那裏就是去附近。會不會是去尋找什麽?」大妞猜測道。
「你是說他們在尋找什麽東西?」趙琛說道。
大妞點點頭,「剛才有幾位同誌懷疑這幾人過來跟特務有關,我到覺著不像,他們的行動更像是尋找什麽東西,但是這個人恐怕跟灣灣那邊有關,我聽這個人好像有點口音。沒準他們最近得到了什麽消息,過來查找。」
「嗯我也同意馬淑蘭說的,如果不是為了巨大的利益他們根本沒有必要冒險。」說話的是吳興,他前段時間出差,剛迴來就碰到這個案子。
「接下去從這個方麵開始詢問,還要探一探,這人是不是那邊的人。」焦遠說道。
大妞想了想說「隊長,我想看看他們帶的東西。」
焦遠點頭,「都帶迴來了,在物證科,你去那邊看吧。」
散會後大妞去了物證科,將這些人的行禮全都拿出來看了一下,方建華那些人行禮沒有多少問題,隻是穿著一身棉衣,仔細看過,沒有什麽可以的,拿過那位吳振華的衣物,大妞仔細看了看,這人的衣服看起來也沒有問題,但是大妞翻到他穿著的襯褲,覺著有點不對,這人的襯褲的褲腰比較厚實,拿過來一看褲腰上的板帶很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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