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今天被超英揍了嗎[綜英美] 作者:不敬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是怎麽搞的?
「離譜!」我傷心的喊著!「真讓我失望!」
我傷心欲絕,這似乎把小羅賓搞得咬牙切齒。此前還躺在我懷裏,困難的吐息掙紮的孩子磨了磨牙,罵了我好幾聲「臭變態」。但最後他最後一句,似乎小聲地說了「謝謝」。
他真是個好孩子啊,抹淚抹淚。
就像他幼嫩的胳膊,和尚不能完全將我絆倒的白皙大腿那樣,他真是十分的可愛,也十分的孩子氣。我真喜歡他,可能沒有喜歡蝙蝠俠和夜翼那麽喜歡——但也差不多了。
我並不笨,我立即明白了這是怎麽迴事。原來是這樣,我給自己找了個麻煩,糟糕,太糟糕了:
我救了他。
……這讓我從無足輕重的哥譚嘍囉,變成了一個值得關注、值得『談談』的對象。老天,我搞砸了!
我不想和誰談談。
我隻想…和他們來場□□間的碰撞,貼貼。我隻想被他們摟在懷裏,摔在地上。我隻想被他們毆打。
第2章
2-揍了
我可能得放棄這個身份了。
這似乎有些突然,這個結論或許有些令人費解。但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這是順理成章的結論,操作起來相當的簡單。
我隻要換一張臉就行了。隻要捨棄這身製服,扔掉麵罩和長靴,隻要稍稍拔高身高,給自己換個性別-
啊,好像有哪裏不對,如果我換了性別,這篇文就得發到耽美區了…咳咳。算了算了,請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我唉聲嘆氣,感到萬分不舍。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不是個毫無感情的人,恰恰相反。我的內心與外表極度不符,我是個很纖細、很敏感的人。
抹淚抹淚。
我忍不住開始追憶,想起了自己來到哥譚的第一天。那是個雪夜,我還沒租到合適的房子,尋思著不然就先找個公園對付一晚。低溫對我而言不是問題,問題是我沒錢。
沒錢怎麽辦?啊,這也很好解決。小朋友們,你們知道答案嗎?
……總之,好孩子可別學我。我不好說自己是為了找樂子才去搶銀行的,還是因為搶了銀行才得到了樂子。總之,那天夜裏,我見到了他……吸溜…
是的。我見到了蝙蝠俠。
蝙蝠俠。如果可以,我應該用三個驚嘆號來表達我對他那濃厚的愛意,與強烈的感情。實話實說,我被他深深地迷住了,我甚至很懷疑——這世上真有人能不癡迷於他嗎?
你看到他上臂優美卻殺傷力十足的肌肉曲線了嗎?你看到他寬廣堅實的胸肌,強壯有力的大腿了嗎?你想像過被這樣完美的身材以一記裸絞鎖住,掙紮不能的倒在他的懷中,失去一切反抗之力的任他擺布嗎?
親愛的們,別太嫉妒了,我享受到了——我享受到了!
那時我隻能和他對上幾招,他很強大,比我想像到的最強還強上許多!更重要的是他還很有技巧,有些豐富的對人搏鬥的經驗,老天,這正是我所欠缺的東西!
因此我甚至不必裝模作樣,就被他扭倒在地。但我對痛楚的感知本就不太敏感,我弄斷了自己的小臂掙脫出來,本意是想逃走,下次再來——你猜怎麽著,接著,我就享受到了這等vip待遇!
天啊,我要是有錢就好了,我要是有錢,我會努力往他的靴子裏——腰帶間?——塞錢的!他值得,蝙蝠俠值得最好的!這是不花錢就能享受的嗎?哥譚人每天都能享受這個嗎?
呃好吧,哥譚的普通人肯定也不會天天搶銀行,這太費人了。但我還是對哥譚的惡棍們感到了羨慕與嫉妒。於是我當天就決定了:
我要留在這兒,我要住進這裏。我愛這個地方,這兒會成為我靈魂故裏,成為我的家。
我也的確把這兒當家了。事實上,大半個哥譚的反派都認識我。一開始,他們叫我「新來的瘋女人」,後來,他們開始叫我「熊仔」和「弗萊迪」。
啊,這取決於我為了爭寵,對他們做了什麽。
……行吧,哎呀,不要在意這些細節。我說過了,像蝙蝠俠這麽優秀的人,怎麽可能不被人瘋狂追逐喜愛?如果一個一個排號,得等多久才能輪得到我?
我不得不去插隊,擺平我前邊排著的前輩優先享受蝙蝠的鐵拳。他們最好還是原諒我如此狂熱吧,畢竟那幫傢夥也打不過我。
『貝兒·弗萊迪。』有一次,蝙蝠俠突然叫出了我的全名。『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那時我已經給自己設計了一套製服,棕色的,與我『熊仔』的外號十分貼合。為了能和『弗萊迪』也更相符,我還在右手套了個長長的爪刃。
光看我的裝扮,你就能猜出我根本不在乎被人知道真名。和愛迪(謎語人)不同,我不喜歡搞太深的謎麵。
「因為喜歡。」
而現在,我不得不哭唧唧的呢喃自己給出的答案,然後低落的把製服塞進了衣櫃深處。我感覺自己馬上就能痛哭流涕,而為了別太矯情,我一頭栽到床上,想要睡上一覺。
睡醒了,我再來決定要不要換個性別,換個身份好了。隻要我不是「弗萊迪」,蝙蝠俠就不會對我另眼相看。不會隻想和我「談談」。
我是多麽的思念他的胸膛,思念他的皮靴啊!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次與他貼貼,我真喜歡他給我來上兩拳,多打斷我幾根骨頭。
「離譜!」我傷心的喊著!「真讓我失望!」
我傷心欲絕,這似乎把小羅賓搞得咬牙切齒。此前還躺在我懷裏,困難的吐息掙紮的孩子磨了磨牙,罵了我好幾聲「臭變態」。但最後他最後一句,似乎小聲地說了「謝謝」。
他真是個好孩子啊,抹淚抹淚。
就像他幼嫩的胳膊,和尚不能完全將我絆倒的白皙大腿那樣,他真是十分的可愛,也十分的孩子氣。我真喜歡他,可能沒有喜歡蝙蝠俠和夜翼那麽喜歡——但也差不多了。
我並不笨,我立即明白了這是怎麽迴事。原來是這樣,我給自己找了個麻煩,糟糕,太糟糕了:
我救了他。
……這讓我從無足輕重的哥譚嘍囉,變成了一個值得關注、值得『談談』的對象。老天,我搞砸了!
我不想和誰談談。
我隻想…和他們來場□□間的碰撞,貼貼。我隻想被他們摟在懷裏,摔在地上。我隻想被他們毆打。
第2章
2-揍了
我可能得放棄這個身份了。
這似乎有些突然,這個結論或許有些令人費解。但對於我這樣的人來說…這是順理成章的結論,操作起來相當的簡單。
我隻要換一張臉就行了。隻要捨棄這身製服,扔掉麵罩和長靴,隻要稍稍拔高身高,給自己換個性別-
啊,好像有哪裏不對,如果我換了性別,這篇文就得發到耽美區了…咳咳。算了算了,請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我唉聲嘆氣,感到萬分不舍。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不是個毫無感情的人,恰恰相反。我的內心與外表極度不符,我是個很纖細、很敏感的人。
抹淚抹淚。
我忍不住開始追憶,想起了自己來到哥譚的第一天。那是個雪夜,我還沒租到合適的房子,尋思著不然就先找個公園對付一晚。低溫對我而言不是問題,問題是我沒錢。
沒錢怎麽辦?啊,這也很好解決。小朋友們,你們知道答案嗎?
……總之,好孩子可別學我。我不好說自己是為了找樂子才去搶銀行的,還是因為搶了銀行才得到了樂子。總之,那天夜裏,我見到了他……吸溜…
是的。我見到了蝙蝠俠。
蝙蝠俠。如果可以,我應該用三個驚嘆號來表達我對他那濃厚的愛意,與強烈的感情。實話實說,我被他深深地迷住了,我甚至很懷疑——這世上真有人能不癡迷於他嗎?
你看到他上臂優美卻殺傷力十足的肌肉曲線了嗎?你看到他寬廣堅實的胸肌,強壯有力的大腿了嗎?你想像過被這樣完美的身材以一記裸絞鎖住,掙紮不能的倒在他的懷中,失去一切反抗之力的任他擺布嗎?
親愛的們,別太嫉妒了,我享受到了——我享受到了!
那時我隻能和他對上幾招,他很強大,比我想像到的最強還強上許多!更重要的是他還很有技巧,有些豐富的對人搏鬥的經驗,老天,這正是我所欠缺的東西!
因此我甚至不必裝模作樣,就被他扭倒在地。但我對痛楚的感知本就不太敏感,我弄斷了自己的小臂掙脫出來,本意是想逃走,下次再來——你猜怎麽著,接著,我就享受到了這等vip待遇!
天啊,我要是有錢就好了,我要是有錢,我會努力往他的靴子裏——腰帶間?——塞錢的!他值得,蝙蝠俠值得最好的!這是不花錢就能享受的嗎?哥譚人每天都能享受這個嗎?
呃好吧,哥譚的普通人肯定也不會天天搶銀行,這太費人了。但我還是對哥譚的惡棍們感到了羨慕與嫉妒。於是我當天就決定了:
我要留在這兒,我要住進這裏。我愛這個地方,這兒會成為我靈魂故裏,成為我的家。
我也的確把這兒當家了。事實上,大半個哥譚的反派都認識我。一開始,他們叫我「新來的瘋女人」,後來,他們開始叫我「熊仔」和「弗萊迪」。
啊,這取決於我為了爭寵,對他們做了什麽。
……行吧,哎呀,不要在意這些細節。我說過了,像蝙蝠俠這麽優秀的人,怎麽可能不被人瘋狂追逐喜愛?如果一個一個排號,得等多久才能輪得到我?
我不得不去插隊,擺平我前邊排著的前輩優先享受蝙蝠的鐵拳。他們最好還是原諒我如此狂熱吧,畢竟那幫傢夥也打不過我。
『貝兒·弗萊迪。』有一次,蝙蝠俠突然叫出了我的全名。『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那時我已經給自己設計了一套製服,棕色的,與我『熊仔』的外號十分貼合。為了能和『弗萊迪』也更相符,我還在右手套了個長長的爪刃。
光看我的裝扮,你就能猜出我根本不在乎被人知道真名。和愛迪(謎語人)不同,我不喜歡搞太深的謎麵。
「因為喜歡。」
而現在,我不得不哭唧唧的呢喃自己給出的答案,然後低落的把製服塞進了衣櫃深處。我感覺自己馬上就能痛哭流涕,而為了別太矯情,我一頭栽到床上,想要睡上一覺。
睡醒了,我再來決定要不要換個性別,換個身份好了。隻要我不是「弗萊迪」,蝙蝠俠就不會對我另眼相看。不會隻想和我「談談」。
我是多麽的思念他的胸膛,思念他的皮靴啊!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次與他貼貼,我真喜歡他給我來上兩拳,多打斷我幾根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