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


    一座木頭材質的十字架轟然插在地麵。


    菲爾曼斯特一隻手提著廢狗般的方休,將其束縛在了十字架上麵。


    “螻蟻,叫兩聲我聽聽。”


    菲爾曼斯特邪魅臉龐掛著戲謔笑意。


    僅僅用了不到一分鍾時間,就徹底打敗方休。


    麵對這位號稱殺神的血族親王,方休在照麵的瞬間就被刺穿了胸膛,此刻他的胸膛赫然一個巨大血洞,不斷朝外麵流出汩汩濃血。


    隨著雙手,雙腳,分別在綁在十字架上。


    方休渾身止不住地顫抖。


    他抬起沾滿血液的頭顱,明明已經慘不忍睹,此刻卻是微笑著。


    猛地一瞬間,方休奮力吐出一口混合著血液的唾液,噴在辭不及防的菲爾曼斯特臉上。


    啪!


    菲爾曼斯特閉上眼睛,鷹勾鼻尖能清楚聞到臉上唾液的味道,在聽著方休疲弱卻瘋狂的低沉笑聲,他緩緩睜開紫羅蘭般幽深眼眸,臉龐漸漸爬起滔天盛怒。


    噗嗤!!!


    像是時空掛上黑幕,方休的胸膛再次被菲爾曼斯特刺穿。


    一隻血氣瘋狂猙獰的巨大手掌,帶著五根彎刀般手指,在方休的胸膛內狠狠轉動。


    每轉動一分,方休的五髒六腑就扭曲一些。


    方休痛到渾身痙攣,卻癲狂地大笑。


    “螻蟻,我會讓你活著,比死都難受的活著。”


    菲爾曼斯特貼在方休耳畔,輕聲說道。


    方休仍舊在癲狂大笑。


    隨後就被菲爾曼斯特揪出舌頭,用手掌捏碎了。


    方休口中血肉模糊,舌頭被活生生捏碎的痛苦,讓他雙眼翻白,渾身的痙攣就像磕了藥一樣瘋狂。


    “不著急,這隻是剛剛開始。”


    “我說過,我會讓你比死都痛苦地活著。”


    菲爾曼斯特在費德羅城找到了一把精致小巧的鐵錘,大概成人拳頭那樣大,他提著鐵錘來到方休麵前,一隻手強行按住方休的大腿,另一隻手則不斷揮舞鐵錘,猛砸方休的膝蓋。


    碰!


    碰!!


    碰!!!


    方休那從未向命運屈服下跪的膝蓋,一次次被鐵錘砸的血肉模糊起來。


    令人牙酸的砸聲迴蕩在費德羅城。


    菲爾曼斯特似乎故意沒有去屠殺人類。


    此刻如他所願,費德羅城的無數人類,都親眼目睹方休被綁在十字架上受折磨。


    鐵錘每一次猛砸方休膝蓋的聲音,都讓費德羅城的人們更加淚流滿麵。


    “衝吧,我們去把英雄救出來吧!”有人悲憤極致提議。


    “去送死嗎?那是菲爾曼斯特,是連上帝都敢攻伐的血族親王。”


    “他用十字架折磨英雄,他的眼裏壓根就沒有上帝。”


    “我們沒有能力拯救英雄,隻會為菲爾曼斯特送人頭。”


    四周人的勸說,讓這個熱血青年忍受不了,他發出痛苦的哀嚎,隨後提起牆角的消防栓,瘋狂衝出角落,奔現菲爾曼斯特。


    可僅僅奔跑幾步,他就猛地渾身一顫,胸口塌下去深坑,嘴裏吐出大股大股濃血,整個人緩緩倒在血泊裏。


    所有關注這一幕的人,眼神更加絕望。


    似乎他們,連靠近菲爾曼斯特的資格都沒有。


    最終,所有人眼睜睜看著,方休的兩個膝蓋被菲爾曼斯特全部砸碎,整個人不受控製地跪在地上,兩條胳膊吊起還綁在十字架上。


    這樣一副備受屈辱的姿勢,如果方休清醒的話,絕對能讓這個鐵血漢子瘋狂。


    但此時方休已經神誌不清,一直癲狂笑著。


    菲爾曼斯特微微皺眉,打斷雙腿,捏爆舌頭,扭曲五髒六腑,在這樣痛苦麵前,你居然還能笑得出來?


    “喜歡笑是吧?”


    菲爾曼斯特伸手一上一下扣住方休的牙齒,隨後發力強行掰爛,血肉撕裂聲響起之後,方休的嘴角便被撕到了耳根。


    “繼續笑,我看你怎麽笑。”


    菲爾曼斯特問道。


    半張臉被撕開,方休失去了笑的功能,可他仍舊眼睛笑著,咽喉不斷聳動,扁桃體開合間發出虛弱的嗚嗚聲,那是聲帶顫抖的聲音,雖然虛弱,但足夠挑釁菲爾曼斯特。


    菲爾曼斯特笑了笑,伸手割開了方休的脖子,手指伸進傷口,捏斷了聲音。


    這次,方休再也沒有聲音傳出來了。


    可他的眼睛卻仍舊彎曲如殘月,仍舊笑著。


    於是菲爾曼斯特用燒紅的鐵棍,戳進了方休兩顆眼窩,從後腦勺部位刺了出來。


    炙熱的鐵棍灼燒著沿途所有器官組織,後腦神經,頭部骨頭,空氣裏彌漫著淡淡的腥臭味,血肉燒焦味。


    仿佛一場盛大的刑罰,落在費德羅城人們眼中,無數人不忍直視,捂著眼睛淚流不止。


    負罪感充斥著這座城。


    明明,那是拯救這座城的英雄。


    可現在英雄受盡折磨,我們卻隻能躲在角落哭泣。


    無力感,絕望感,負罪感,三種情緒在每個有良知的費德羅城人類心中翻騰不休。


    “放心,你不會死去。”菲爾曼斯特站在方休身邊,用飽含生命力的血族因子維持著方休的命,他如紫羅蘭般幽深的眸子凝視著費德羅城:“這座城,會重新想起血族的威嚴。”


    菲爾曼斯特在用方休威懾費德羅城。


    方休顫抖著抬起頭,焦黑的眼窩已經沒有眼睛,他看不到任何東西了,可還是肩膀聳動,臉上的肌肉呈現出褶皺。


    是笑,是無聲無神色的笑。


    是對菲爾曼斯特所有暴力手段的嘲笑。


    菲爾曼斯特扭頭,死死盯著方休:“很好,繼續保持,我就喜歡骨頭硬的人,這樣子我的興致才不會立刻消散。”


    說罷,菲爾曼斯特掏出一把刀子,放在方休脖子上開始切割。


    那是把粗糙的水果刀,刀刃已經鈍了,就算是切蘋果皮都可能會卡頓。


    不敢相信,這樣一把鈍刀切割脖子的滋味是怎麽樣的。


    方休知道,並清清楚楚感受到粗糙刀刃硬碰硬切開自己頸椎骨的感覺,他能感受到刀子在自己咽喉裏劃動的粗糙感,也能感受到自己脖頸後麵的皮膚被一點點花開。


    視野忽然天旋地轉,方休看見了菲爾曼斯特的正臉,隨後看到了自己血淋淋的身軀。


    “如何?被切了腦袋卻仍舊活著的滋味如何?”


    菲爾曼斯特邪笑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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