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罕馬爾泰還在裝模作樣地翻自己的兜,找那張壓根不存在的出門條,護士長則像座肉山一樣擋在門口,也不催,似乎等著看他能翻出個什麽玩意兒來。
局麵竟然奇蹟般地僵持住了,給了小孩「講故事」的時間。
「那個叔叔哦,以前是個有錢的老闆,他太太跟他是,兩個人感情本來很好的。太太最開始是個鋼琴家,人長得極其漂亮,一雙手的手指修長又好看,叔叔總是說最喜歡太太的手,可惜好景不長,叔叔發達以後,有了外遇,對方是個在購物網當指模的網紅,手指也長得特別漂亮,叔叔漸漸移情別戀了。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很快被叔叔的太太知道了,太太便找叔叔攤牌,要求叔叔跟外遇對象分手,不然她會採取行動。叔叔嘴上雖然答應,心裏卻沒當迴事,此時的他早已經不再是當年那個心思單純,一心隻想打拚事業的青年了,叔叔覺得一個成功男人身邊沒幾個漂亮年輕的女人才丟臉,所以隻是嘴上假裝同意,安撫了太太的情緒。過後,他便給網紅換了套房子,消停了沒幾天又開始打得火熱起來。
「一開始,叔叔還擔心自己偷腥又會被太太抓到,但太太似乎十分信任自己的丈夫,在上次得到叔叔的保證後,就沒再幹涉叔叔的行程了,這讓叔叔大大鬆了口氣,往外麵跑的次數越來越多了。一天,叔叔出門前,太太喊住他說,今晚是我們結婚十周年的紀念日,你早點迴家,我做頓好菜,咱們慶祝一下。
「由於結當了全職家庭主婦,太太早就放棄了鋼琴,而她原本漂亮無瑕的雙手也因為常年操持家務變得粗糙難看起來。叔叔嘴裏應了好,心裏卻想著今晚他約了網紅見麵,哪來的空早迴家。不過沒關係,反正太太也不知道他在外麵幹什麽,叔叔就打算去網紅那裏玩一場再迴家。然而,當叔叔下班聯繫網紅的時候,對麵卻怎麽都不接聽電話。叔叔一連打了好幾個電話,覺得自己很沒麵子,一怒之下便直接迴了家。
「迴到家中一推開門,叔叔便看到了滿桌的飯菜,屋子裏播放著優美動聽的鋼琴曲,穿著圍裙的太太戴著隔熱手套,端上來最後一道菜。她招唿叔叔說,快來吃,做了你最愛吃的蠔汁鳳爪。叔叔剛剛起的怒意又煙消雲散了,心想到底還是家裏這個老婆貼心,於是便坐下來,兩人開了支紅酒邊喝邊聊天。太太的手藝非常好,尤其是今晚的這道蠔汁鳳爪,鳳爪燉得又酥又入味,放進嘴裏稍稍一抿,便能將整根骨頭完整脫下來。吃在嘴裏,皮滑肉嫩,有種難以形容的美味。
「叔叔本來就餓了,一口氣吃了十多根才想起來問太太說,今天你怎麽把鳳爪切這麽細?一般做鳳爪都是一隻爪子一塊鹵,最多切成兩半,但太太是把每一根爪子都完整切了下來還拔掉了指甲,而且這次她用的鳳爪特別大,肉也更飽滿,吃起來十分過癮。太太就說是為了更好地入味。叔叔也不疑有他,很快就把整盤鳳爪都吃了幹淨。叔叔打了個飽嗝這才發現剛剛一直都是他一個人在吃,太太麵前的筷子根本都沒動過,他就問,你怎麽不吃呀?
「太太不答反問,說今晚的鳳爪好吃嗎?叔叔一個勁點頭,說特別好吃。太太說,那就好,也不枉費我花那麽大力氣去弄來的食材。叔叔就隨口問,你這個鳳爪哪裏買的,肉質比以前吃過的所有鳳爪都好。太太說,那當然了,我可是挑了你最喜歡的指頭來做的呢。說著,太太將什麽東西放到了桌上,叔叔一看,頓時嚇得從座位上摔下去,原來那是一隻被剁去了手指的女人手掌,其中一隻手指的根部還套著叔叔親手送給網紅的戒指。
「原來叔叔吃的並不是什麽鳳爪而是那個外遇對象的人指,難怪叔叔今晚怎麽也聯繫不上她。更讓叔叔感到心驚的是,太太此時笑得嬌媚動人,她說,隻要你肯迴家,這樣的菜我可以繼續為你做哦。她說著,脫掉了自己戴著的隔熱手套,叔叔驚恐地發現,太太的十根手指居然也全都被剁掉了,手上隻留下了十根指根而已。就這樣,叔叔瘋啦,送到醫院裏來以後,他每天都在那兒數手指嘿嘿。」
樸青山的注意力不由得轉移到了少年身上:「你是怎麽知道這些的?」
「阿良告訴我的。」
「阿良?」
「我的守護神啊。」少年說著甩了下自己那隻空握的手,「他就在這兒,哥哥你看不到嗎?」
樸青山的眼光移過去,他隻看到空氣而已。
「啊,怎麽會這樣,我是看哥哥也有守護神,才把這個故事告訴你的呢。」少年撒嬌一樣地抱怨。
「我?守護神?」樸青山一臉茫然。
「對啊,哥哥你看不到嗎,是個很溫柔的高高瘦瘦的大哥哥呢,對了,他的左眼眼角還有顆痣。」
樸青山渾身一震,伸手一把抓住少年的肩膀:「你說什麽,你怎麽知道我哥長什麽樣!」
「啊疼疼,好疼!」少年猛地踹了樸青山一腳脫開身,跟著從口袋裏掏出了什麽,也就是這個時候,護士長的耐心告罄,她大吼道:「你根本就沒有出門條,你們是一夥的,就是想溜出去。我不允許、決不允許!」
說到最後四個字時,原本就粗啞的嗓音更是變得宛如魔鬼一般沙啞難聽,她肥大的身軀想要擠進屋裏抓住馬罕馬爾泰,但因為門寬過窄,被卡了一下,也就是耽擱了這麽一秒,少年突然把什麽東西往外一丟,拍著巴掌喊:「手指,誰的手指掉了!」
局麵竟然奇蹟般地僵持住了,給了小孩「講故事」的時間。
「那個叔叔哦,以前是個有錢的老闆,他太太跟他是,兩個人感情本來很好的。太太最開始是個鋼琴家,人長得極其漂亮,一雙手的手指修長又好看,叔叔總是說最喜歡太太的手,可惜好景不長,叔叔發達以後,有了外遇,對方是個在購物網當指模的網紅,手指也長得特別漂亮,叔叔漸漸移情別戀了。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很快被叔叔的太太知道了,太太便找叔叔攤牌,要求叔叔跟外遇對象分手,不然她會採取行動。叔叔嘴上雖然答應,心裏卻沒當迴事,此時的他早已經不再是當年那個心思單純,一心隻想打拚事業的青年了,叔叔覺得一個成功男人身邊沒幾個漂亮年輕的女人才丟臉,所以隻是嘴上假裝同意,安撫了太太的情緒。過後,他便給網紅換了套房子,消停了沒幾天又開始打得火熱起來。
「一開始,叔叔還擔心自己偷腥又會被太太抓到,但太太似乎十分信任自己的丈夫,在上次得到叔叔的保證後,就沒再幹涉叔叔的行程了,這讓叔叔大大鬆了口氣,往外麵跑的次數越來越多了。一天,叔叔出門前,太太喊住他說,今晚是我們結婚十周年的紀念日,你早點迴家,我做頓好菜,咱們慶祝一下。
「由於結當了全職家庭主婦,太太早就放棄了鋼琴,而她原本漂亮無瑕的雙手也因為常年操持家務變得粗糙難看起來。叔叔嘴裏應了好,心裏卻想著今晚他約了網紅見麵,哪來的空早迴家。不過沒關係,反正太太也不知道他在外麵幹什麽,叔叔就打算去網紅那裏玩一場再迴家。然而,當叔叔下班聯繫網紅的時候,對麵卻怎麽都不接聽電話。叔叔一連打了好幾個電話,覺得自己很沒麵子,一怒之下便直接迴了家。
「迴到家中一推開門,叔叔便看到了滿桌的飯菜,屋子裏播放著優美動聽的鋼琴曲,穿著圍裙的太太戴著隔熱手套,端上來最後一道菜。她招唿叔叔說,快來吃,做了你最愛吃的蠔汁鳳爪。叔叔剛剛起的怒意又煙消雲散了,心想到底還是家裏這個老婆貼心,於是便坐下來,兩人開了支紅酒邊喝邊聊天。太太的手藝非常好,尤其是今晚的這道蠔汁鳳爪,鳳爪燉得又酥又入味,放進嘴裏稍稍一抿,便能將整根骨頭完整脫下來。吃在嘴裏,皮滑肉嫩,有種難以形容的美味。
「叔叔本來就餓了,一口氣吃了十多根才想起來問太太說,今天你怎麽把鳳爪切這麽細?一般做鳳爪都是一隻爪子一塊鹵,最多切成兩半,但太太是把每一根爪子都完整切了下來還拔掉了指甲,而且這次她用的鳳爪特別大,肉也更飽滿,吃起來十分過癮。太太就說是為了更好地入味。叔叔也不疑有他,很快就把整盤鳳爪都吃了幹淨。叔叔打了個飽嗝這才發現剛剛一直都是他一個人在吃,太太麵前的筷子根本都沒動過,他就問,你怎麽不吃呀?
「太太不答反問,說今晚的鳳爪好吃嗎?叔叔一個勁點頭,說特別好吃。太太說,那就好,也不枉費我花那麽大力氣去弄來的食材。叔叔就隨口問,你這個鳳爪哪裏買的,肉質比以前吃過的所有鳳爪都好。太太說,那當然了,我可是挑了你最喜歡的指頭來做的呢。說著,太太將什麽東西放到了桌上,叔叔一看,頓時嚇得從座位上摔下去,原來那是一隻被剁去了手指的女人手掌,其中一隻手指的根部還套著叔叔親手送給網紅的戒指。
「原來叔叔吃的並不是什麽鳳爪而是那個外遇對象的人指,難怪叔叔今晚怎麽也聯繫不上她。更讓叔叔感到心驚的是,太太此時笑得嬌媚動人,她說,隻要你肯迴家,這樣的菜我可以繼續為你做哦。她說著,脫掉了自己戴著的隔熱手套,叔叔驚恐地發現,太太的十根手指居然也全都被剁掉了,手上隻留下了十根指根而已。就這樣,叔叔瘋啦,送到醫院裏來以後,他每天都在那兒數手指嘿嘿。」
樸青山的注意力不由得轉移到了少年身上:「你是怎麽知道這些的?」
「阿良告訴我的。」
「阿良?」
「我的守護神啊。」少年說著甩了下自己那隻空握的手,「他就在這兒,哥哥你看不到嗎?」
樸青山的眼光移過去,他隻看到空氣而已。
「啊,怎麽會這樣,我是看哥哥也有守護神,才把這個故事告訴你的呢。」少年撒嬌一樣地抱怨。
「我?守護神?」樸青山一臉茫然。
「對啊,哥哥你看不到嗎,是個很溫柔的高高瘦瘦的大哥哥呢,對了,他的左眼眼角還有顆痣。」
樸青山渾身一震,伸手一把抓住少年的肩膀:「你說什麽,你怎麽知道我哥長什麽樣!」
「啊疼疼,好疼!」少年猛地踹了樸青山一腳脫開身,跟著從口袋裏掏出了什麽,也就是這個時候,護士長的耐心告罄,她大吼道:「你根本就沒有出門條,你們是一夥的,就是想溜出去。我不允許、決不允許!」
說到最後四個字時,原本就粗啞的嗓音更是變得宛如魔鬼一般沙啞難聽,她肥大的身軀想要擠進屋裏抓住馬罕馬爾泰,但因為門寬過窄,被卡了一下,也就是耽擱了這麽一秒,少年突然把什麽東西往外一丟,拍著巴掌喊:「手指,誰的手指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