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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動物世界裏養崽[快穿] 作者:醍醐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看到念茲醒來,朝夕高興的用頭拱了拱他,然後跑到不遠處,拍了拍它吃完一半的獵物:「嗷嗚~」
「我抓的,念茲,來吃。」
「原來是你啊,嚇我一跳。」念茲甩甩腦袋,迴過神後慢慢往那走。
也不知道朝夕捕到了什麽獵物,看體型挺大一隻,已經被開膛破肚,血淌出來流到草地上變成了暗紅色。
雪豹湊過去一看,驚訝得耳朵後撇:「嗷嗚~」
居然是一隻灰褐色的豬!
聞起來還有些熟悉,和他們第一次來時被念茲放跑的那隻豬崽有些像。
朝夕叼著豬翻了個麵,露出它專門給念茲剩下的,最好吃的地方,然後再一次勸道:「念茲,吃。」
「不不不,我不吃。」念茲連連搖頭,不過他對這隻豬很感興趣,在旁邊繞來繞去的研究。
「這是你抓到的?」
「嗷嗚!」朝夕昂著腦袋,準備得到誇獎。
念茲果不其然誇了它:「真厲害!才過去多久,我們銅錢已經是能自己抓到豬崽的小豹子了!」
朝夕不好意思地舔了舔自己。
其實,它已經不能算是一隻小豹子了。
動物園的夥食太好,還時不時把他們帶出來放風加餐,如今,朝夕已經和剛來的時候判若兩豹。
它還不到一歲,就已經成長得有模有樣,不論是體型、肌肉,還是捕獵能力都遠遠超過了同齡豹。
奈何,缺乏遠東豹知識的人類並不了解這一點,還以為朝夕沒怎麽學會捕獵,因為它的捕獵成功率比起念茲來說並不算高。
念茲雖然性格跳脫,在捕獵方麵卻是個穩重型選手。
沒有充足的把握,他一般不會發起進攻,更別說去挑戰一些看著就很難抓到的獵物。
而朝夕不同,它年紀小,好奇心也強,不管看到什麽獵物都想去嚐試一下。
嚐試得多了,成功率自然就降下去了。
今天能成功捉到豬崽,算是意外驚喜。
朝夕專門把獵物拖迴了念茲身邊,就等著他醒來討要誇獎呢。
可惜的是,念茲依舊拒絕了進食邀請,並沒有因為這是它抓住的第一個大型獵物而賞臉的意思。
「真的,不吃?」朝夕又問了一次。
「真不吃。」念茲坐在旁邊,抬起了一隻毛絨絨的後腿:「你自己吃吧,我舔舔毛。」
接著就梳理起毛髮來。
好吧,朝夕遺憾的放棄了。
在念茲醒來之前,它就已經吃了七分飽,現在隻好挑挑揀揀,把豬崽比較好吃地方撕咬成肉塊,慢慢填滿胃中剩下的空隙。
餘下的部位則被丟棄在原地,等待不知是否存在的獵食動物分食。
撕咬的時候,脂肪和血水不可避免淌了一地,被朝夕嫌棄地避開了。
念茲說的果然是對的,它一臉認真地想。
豬這種動物不好吃,除了個別部位還湊合,其他地方都因為脂肪太多而口感油膩,不值得豹子大費周章去捕食。
它決定,以後都不抓這種動物了,還是抓點好吃,念茲也喜歡吃的獵物吧。
朝夕撕下最後一塊瘦肉,咀嚼的時候,餘光中忽然閃過了一個黑白色的東西。
那是什麽?
敏銳的遠東豹立即捕捉到了那抹身影,淺綠色的眼睛追蹤過去。
那似乎……是一隻落單的小羊羔?
「嗷嗚~」
小豹子忽然叫自己一聲,舔毛中的念茲分出神,看了它一眼:「啊嗚~怎麽了?」
朝夕舔了舔嘴巴,若無其事道:「我去,走一走。」
以前吃完獵物,朝夕也經常會在活動區溜達一會兒,當做飯後消食。
念茲沒太在意:「好,你去吧,記得早一點迴來啊嗚~」
「嗷嗚。」
遠東豹應了一聲,腳步輕盈,無聲地跑開了。
【作者有話說】
偷雞摸羊去了
第12章 豹豹要抱抱12
雪豹舔毛是個大工程。
不僅要將又厚又密的毛毛全都撫平梳順,還要舔掉過多的浮毛,以防形成難以解開的毛結。
好在貓科都有一個梳毛利器——那就是長有倒刺的舌頭!
念茲把頭埋在腿間,粉紅色的舌頭在後腿毛上舔舔咬咬,整隻豹幾乎蜷成一個球,展現出了貓科動物驚人的柔軟度。
他這麽勤快的舔毛是有原因的。
剛剛穿來的時候,因為覺得梳理毛髮很費勁,念茲經常偷懶,三四天才舔一次毛。
當時的他自信認為:隻要一次舔得徹底一點,再去水裏洗洗涮涮兩圈,肯定不會有問題!
結果不出十天,他就在屁股後方發現了一個大毛結!
由於坐姿,雪豹後臀經常會和各個地方摩擦接觸,不僅容易亂,還會粘上髒東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毛結。
念茲舔藝不精,嚐試了半天也沒能舔開毛結,最後惱羞成怒,直接找飼養員把那片毛給推了。
……因此屁股還禿了一塊,好長時間才長迴來。
當然,因為懶而不舔毛已經是過去的他了!
念茲耳朵挺立,尾巴高豎,神氣十足地跳起來,他盡情舒展身體,向大自然展現他柔順的毛髮。
今時不同往日,現在,請稱本豹為雪·舔毛高手·鴻!
不論是梳理毛髮、清理顆粒,還是舔開毛結,他全都不在話下!
「我抓的,念茲,來吃。」
「原來是你啊,嚇我一跳。」念茲甩甩腦袋,迴過神後慢慢往那走。
也不知道朝夕捕到了什麽獵物,看體型挺大一隻,已經被開膛破肚,血淌出來流到草地上變成了暗紅色。
雪豹湊過去一看,驚訝得耳朵後撇:「嗷嗚~」
居然是一隻灰褐色的豬!
聞起來還有些熟悉,和他們第一次來時被念茲放跑的那隻豬崽有些像。
朝夕叼著豬翻了個麵,露出它專門給念茲剩下的,最好吃的地方,然後再一次勸道:「念茲,吃。」
「不不不,我不吃。」念茲連連搖頭,不過他對這隻豬很感興趣,在旁邊繞來繞去的研究。
「這是你抓到的?」
「嗷嗚!」朝夕昂著腦袋,準備得到誇獎。
念茲果不其然誇了它:「真厲害!才過去多久,我們銅錢已經是能自己抓到豬崽的小豹子了!」
朝夕不好意思地舔了舔自己。
其實,它已經不能算是一隻小豹子了。
動物園的夥食太好,還時不時把他們帶出來放風加餐,如今,朝夕已經和剛來的時候判若兩豹。
它還不到一歲,就已經成長得有模有樣,不論是體型、肌肉,還是捕獵能力都遠遠超過了同齡豹。
奈何,缺乏遠東豹知識的人類並不了解這一點,還以為朝夕沒怎麽學會捕獵,因為它的捕獵成功率比起念茲來說並不算高。
念茲雖然性格跳脫,在捕獵方麵卻是個穩重型選手。
沒有充足的把握,他一般不會發起進攻,更別說去挑戰一些看著就很難抓到的獵物。
而朝夕不同,它年紀小,好奇心也強,不管看到什麽獵物都想去嚐試一下。
嚐試得多了,成功率自然就降下去了。
今天能成功捉到豬崽,算是意外驚喜。
朝夕專門把獵物拖迴了念茲身邊,就等著他醒來討要誇獎呢。
可惜的是,念茲依舊拒絕了進食邀請,並沒有因為這是它抓住的第一個大型獵物而賞臉的意思。
「真的,不吃?」朝夕又問了一次。
「真不吃。」念茲坐在旁邊,抬起了一隻毛絨絨的後腿:「你自己吃吧,我舔舔毛。」
接著就梳理起毛髮來。
好吧,朝夕遺憾的放棄了。
在念茲醒來之前,它就已經吃了七分飽,現在隻好挑挑揀揀,把豬崽比較好吃地方撕咬成肉塊,慢慢填滿胃中剩下的空隙。
餘下的部位則被丟棄在原地,等待不知是否存在的獵食動物分食。
撕咬的時候,脂肪和血水不可避免淌了一地,被朝夕嫌棄地避開了。
念茲說的果然是對的,它一臉認真地想。
豬這種動物不好吃,除了個別部位還湊合,其他地方都因為脂肪太多而口感油膩,不值得豹子大費周章去捕食。
它決定,以後都不抓這種動物了,還是抓點好吃,念茲也喜歡吃的獵物吧。
朝夕撕下最後一塊瘦肉,咀嚼的時候,餘光中忽然閃過了一個黑白色的東西。
那是什麽?
敏銳的遠東豹立即捕捉到了那抹身影,淺綠色的眼睛追蹤過去。
那似乎……是一隻落單的小羊羔?
「嗷嗚~」
小豹子忽然叫自己一聲,舔毛中的念茲分出神,看了它一眼:「啊嗚~怎麽了?」
朝夕舔了舔嘴巴,若無其事道:「我去,走一走。」
以前吃完獵物,朝夕也經常會在活動區溜達一會兒,當做飯後消食。
念茲沒太在意:「好,你去吧,記得早一點迴來啊嗚~」
「嗷嗚。」
遠東豹應了一聲,腳步輕盈,無聲地跑開了。
【作者有話說】
偷雞摸羊去了
第12章 豹豹要抱抱12
雪豹舔毛是個大工程。
不僅要將又厚又密的毛毛全都撫平梳順,還要舔掉過多的浮毛,以防形成難以解開的毛結。
好在貓科都有一個梳毛利器——那就是長有倒刺的舌頭!
念茲把頭埋在腿間,粉紅色的舌頭在後腿毛上舔舔咬咬,整隻豹幾乎蜷成一個球,展現出了貓科動物驚人的柔軟度。
他這麽勤快的舔毛是有原因的。
剛剛穿來的時候,因為覺得梳理毛髮很費勁,念茲經常偷懶,三四天才舔一次毛。
當時的他自信認為:隻要一次舔得徹底一點,再去水裏洗洗涮涮兩圈,肯定不會有問題!
結果不出十天,他就在屁股後方發現了一個大毛結!
由於坐姿,雪豹後臀經常會和各個地方摩擦接觸,不僅容易亂,還會粘上髒東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毛結。
念茲舔藝不精,嚐試了半天也沒能舔開毛結,最後惱羞成怒,直接找飼養員把那片毛給推了。
……因此屁股還禿了一塊,好長時間才長迴來。
當然,因為懶而不舔毛已經是過去的他了!
念茲耳朵挺立,尾巴高豎,神氣十足地跳起來,他盡情舒展身體,向大自然展現他柔順的毛髮。
今時不同往日,現在,請稱本豹為雪·舔毛高手·鴻!
不論是梳理毛髮、清理顆粒,還是舔開毛結,他全都不在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