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嫌疑人再次消失
罪案之源:詭案十三宗 作者:沈不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秦頌和焦傑聯係,梅香蘭手術很成功,已經轉入了普通病房,二人又往醫院裏走了一趟。
案子的進展很快,蔣芸很配合的告知了自己所知道的細節,可是關於這個大彪,她沒聽蔣德海提起過。梅香蘭醒來後,倒是給了大家一個線索。
他們二人每天晚上都會散步,最早見到這個大彪是在不久前,他因為一個空瓶子正在和一個老太太爭吵,差點撞到了蔣德海,蔣德海看他身上髒,往旁邊躲了一下,大彪立刻轉移了火力,故意往他身上蹭,蔣德海不想多事,拉著梅香蘭就走了。要說爭執,隻能說大彪單方麵的找茬。
後來他們又見到了幾次這個家夥,他隻是安靜的翻著垃圾桶,沒有做出過分的舉動。
秦頌想起,在蔣德海被襲擊的路上也發現了大彪,那晚他們是否起了爭執?
蔣德海身上除了那一處刀傷,沒有其他損傷的痕跡,大彪不到一米七,蔣德海一米七八。大彪長時間在外流浪,身體瘦弱,還有殘疾,正常來說,他不是蔣德海的對手。
他是怎麽做到讓蔣德海一擊斃命,倒在地上再也沒有起來過。
離開醫院,二人再次走到了案發現場,模擬當晚的情況。
秦頌比方平高一些,秦頌扮演蔣德海,方平扮演大彪。
秦頌從醫院方向走來,方平在垃圾箱附近翻找,現場就在垃圾箱前幾米。
秦頌正常走在路上,方平忽然朝他靠近,秦頌躲開,方平故意撞他,秦頌正準備發火,趁他不注意,方平拿著手裏的筆飛快的在秦頌脖子上畫了一下。
試了幾次都沒有成功,不是高了,就是低了,要不就是位置偏了。
一個流浪漢,用刀片割喉,能一擊必中,這裏有些奇怪。如果沒有經驗,他為什麽能一擊必中,如果說他有經驗,作案結束,逃離現場時,又很慌亂,現場留下慌亂的足跡,到監控下也不知道躲避。
還有殺人動機,他到底是為了錢,為了泄憤,還是什麽,根據走訪的結果來看,他才到澄西沒多長時間,應該不會與人結下死仇,因為一點爭執,也許這還算不上是爭執。
要麽,他就是故意針對蔣德海。除了那一次接觸,大彪和蔣德海壓根沒有交集,難不成是激情殺人,再或者,像有些人說的那樣,他就是個神經病。
可是如果不是練習過很多次,他怎麽可能一擊必中。再看蔣德海隻是被割開氣管,刀口不算太深。
秦頌托著下巴認真思考:“會不會,大彪割開蔣德海的喉嚨後,沒有離開,而是停留在現場,看著蔣德海不在掙紮,才離開,並且躲在沒人注意的地方,直到確認他死亡,才離開?”
說著他搖頭又說:“還有種可能,他隻是想給他一個懲罰,割開了他的喉嚨,刀口不深,然後他離開,如果有人能及時把他送去醫院救治他也許不會死,這就看他的造化了。”
“結果路過的幾個人,並沒有人把他送去醫院,耽誤了最佳搶救時機,血流進氣管導致他窒息而亡。”
結合現場的線索,監控,腳印,以及蔣德海丟失的手機,所有的線索都指向這個流浪漢大彪。已經可以鎖定嫌疑人就是大彪,接下來就是找到他,逮捕他。
案子僅僅一天時間就有了眉目,所有人都覺得這個案子很快就能偵破,算是個好消息。
可是在搜索大彪的蹤跡時,這個家夥似乎人間蒸發了,怎麽都找不到這個人的蹤跡,詢問了不少曾經見過大彪的人,依然沒有人見過他。
他在作案後逃跑了麽?
一種不好的預感襲來,秦頌低聲問方平:“師父,他該不會跑路了,他想要跑路可是非常方便的,我們還不確定他究竟住在什麽地方,想跑可是非常容易的。”
原本以為抓住這個家夥非常簡單,沒想到依然是困難重重。
秦頌再次想到那個殺死梁峰後,大搖大擺乘火車離開,到現在還沒有抓到的唐嬌嬌。
他憤怒的踢了一腳垃圾桶:“該死。”
“還等什麽,市裏麵繼續尋找他的蹤跡,火車站,汽車站,我們也要排查,人少,壓力大,抓緊時間。”
這個案子太過順利,現場簡單,作案手法簡單,嫌疑人明確,證據也明確,現場血足跡除了施救人員,警察,隻剩下一個人的腳印,在現場附近的監控畫麵中也找到了嫌疑人的蹤跡。
方平想的更多,他和秦頌的想法一樣,覺得這個案子太過順利,所有線索好像是有人故意拋給他們一樣,生怕他們查不到,然後是待拆遷房的那片廢墟裏的一把火,很明顯是人為縱火,加了助燃劑。
痕檢在殘留的布料中提取到了死者蔣德海的血跡,嫌疑人確實在這裏銷毀了當晚作案時穿的衣服。
這一晚上他去了什麽地方,夜裏放火大家入睡很少有人看見,白天縱火燒掉血衣,不是會有更多人看見。他的目的又是什麽?他們幾乎在著火的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卻沒有在附近發現縱火的人。
看似簡單的案子,卻處處透著奇怪。
還有,他的作案動機到底是什麽?財?仇,激情殺人?師徒倆想了許久都沒有想明白,再次把所有線索羅列出來,除了那一次衝突還是找不到蔣德海和大彪之間的聯係。
秦頌歎氣道:“不是有人說,這個大彪精神不太正常,也許,他就是個神經病,無差別攻擊,什麽作案動機,壓根沒有,就是看誰不爽,上去給他一刀。”
方平的看法卻不一樣:“我不這麽認為,雖然我不知道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麽,可是看他作案後的一些行為,可不像是精神有問題的人做出來的。”
方平頓了頓繼續說:“割喉的行為,一擊必中,我們兩個嚐試過,沒有成功,所以這一動作他肯定練習過很多次,還有他焚燒血衣的行為,逃離的行為。”
“可是他掏走錢包手機,又把錢包丟了的行為,他去賣手機的行為這些又怎麽解釋?”
說到這裏,兩個矛盾的點,方平按著腦袋,隻覺得又是一陣腦袋疼,所以,真相到底是什麽?
案子的進展很快,蔣芸很配合的告知了自己所知道的細節,可是關於這個大彪,她沒聽蔣德海提起過。梅香蘭醒來後,倒是給了大家一個線索。
他們二人每天晚上都會散步,最早見到這個大彪是在不久前,他因為一個空瓶子正在和一個老太太爭吵,差點撞到了蔣德海,蔣德海看他身上髒,往旁邊躲了一下,大彪立刻轉移了火力,故意往他身上蹭,蔣德海不想多事,拉著梅香蘭就走了。要說爭執,隻能說大彪單方麵的找茬。
後來他們又見到了幾次這個家夥,他隻是安靜的翻著垃圾桶,沒有做出過分的舉動。
秦頌想起,在蔣德海被襲擊的路上也發現了大彪,那晚他們是否起了爭執?
蔣德海身上除了那一處刀傷,沒有其他損傷的痕跡,大彪不到一米七,蔣德海一米七八。大彪長時間在外流浪,身體瘦弱,還有殘疾,正常來說,他不是蔣德海的對手。
他是怎麽做到讓蔣德海一擊斃命,倒在地上再也沒有起來過。
離開醫院,二人再次走到了案發現場,模擬當晚的情況。
秦頌比方平高一些,秦頌扮演蔣德海,方平扮演大彪。
秦頌從醫院方向走來,方平在垃圾箱附近翻找,現場就在垃圾箱前幾米。
秦頌正常走在路上,方平忽然朝他靠近,秦頌躲開,方平故意撞他,秦頌正準備發火,趁他不注意,方平拿著手裏的筆飛快的在秦頌脖子上畫了一下。
試了幾次都沒有成功,不是高了,就是低了,要不就是位置偏了。
一個流浪漢,用刀片割喉,能一擊必中,這裏有些奇怪。如果沒有經驗,他為什麽能一擊必中,如果說他有經驗,作案結束,逃離現場時,又很慌亂,現場留下慌亂的足跡,到監控下也不知道躲避。
還有殺人動機,他到底是為了錢,為了泄憤,還是什麽,根據走訪的結果來看,他才到澄西沒多長時間,應該不會與人結下死仇,因為一點爭執,也許這還算不上是爭執。
要麽,他就是故意針對蔣德海。除了那一次接觸,大彪和蔣德海壓根沒有交集,難不成是激情殺人,再或者,像有些人說的那樣,他就是個神經病。
可是如果不是練習過很多次,他怎麽可能一擊必中。再看蔣德海隻是被割開氣管,刀口不算太深。
秦頌托著下巴認真思考:“會不會,大彪割開蔣德海的喉嚨後,沒有離開,而是停留在現場,看著蔣德海不在掙紮,才離開,並且躲在沒人注意的地方,直到確認他死亡,才離開?”
說著他搖頭又說:“還有種可能,他隻是想給他一個懲罰,割開了他的喉嚨,刀口不深,然後他離開,如果有人能及時把他送去醫院救治他也許不會死,這就看他的造化了。”
“結果路過的幾個人,並沒有人把他送去醫院,耽誤了最佳搶救時機,血流進氣管導致他窒息而亡。”
結合現場的線索,監控,腳印,以及蔣德海丟失的手機,所有的線索都指向這個流浪漢大彪。已經可以鎖定嫌疑人就是大彪,接下來就是找到他,逮捕他。
案子僅僅一天時間就有了眉目,所有人都覺得這個案子很快就能偵破,算是個好消息。
可是在搜索大彪的蹤跡時,這個家夥似乎人間蒸發了,怎麽都找不到這個人的蹤跡,詢問了不少曾經見過大彪的人,依然沒有人見過他。
他在作案後逃跑了麽?
一種不好的預感襲來,秦頌低聲問方平:“師父,他該不會跑路了,他想要跑路可是非常方便的,我們還不確定他究竟住在什麽地方,想跑可是非常容易的。”
原本以為抓住這個家夥非常簡單,沒想到依然是困難重重。
秦頌再次想到那個殺死梁峰後,大搖大擺乘火車離開,到現在還沒有抓到的唐嬌嬌。
他憤怒的踢了一腳垃圾桶:“該死。”
“還等什麽,市裏麵繼續尋找他的蹤跡,火車站,汽車站,我們也要排查,人少,壓力大,抓緊時間。”
這個案子太過順利,現場簡單,作案手法簡單,嫌疑人明確,證據也明確,現場血足跡除了施救人員,警察,隻剩下一個人的腳印,在現場附近的監控畫麵中也找到了嫌疑人的蹤跡。
方平想的更多,他和秦頌的想法一樣,覺得這個案子太過順利,所有線索好像是有人故意拋給他們一樣,生怕他們查不到,然後是待拆遷房的那片廢墟裏的一把火,很明顯是人為縱火,加了助燃劑。
痕檢在殘留的布料中提取到了死者蔣德海的血跡,嫌疑人確實在這裏銷毀了當晚作案時穿的衣服。
這一晚上他去了什麽地方,夜裏放火大家入睡很少有人看見,白天縱火燒掉血衣,不是會有更多人看見。他的目的又是什麽?他們幾乎在著火的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卻沒有在附近發現縱火的人。
看似簡單的案子,卻處處透著奇怪。
還有,他的作案動機到底是什麽?財?仇,激情殺人?師徒倆想了許久都沒有想明白,再次把所有線索羅列出來,除了那一次衝突還是找不到蔣德海和大彪之間的聯係。
秦頌歎氣道:“不是有人說,這個大彪精神不太正常,也許,他就是個神經病,無差別攻擊,什麽作案動機,壓根沒有,就是看誰不爽,上去給他一刀。”
方平的看法卻不一樣:“我不這麽認為,雖然我不知道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麽,可是看他作案後的一些行為,可不像是精神有問題的人做出來的。”
方平頓了頓繼續說:“割喉的行為,一擊必中,我們兩個嚐試過,沒有成功,所以這一動作他肯定練習過很多次,還有他焚燒血衣的行為,逃離的行為。”
“可是他掏走錢包手機,又把錢包丟了的行為,他去賣手機的行為這些又怎麽解釋?”
說到這裏,兩個矛盾的點,方平按著腦袋,隻覺得又是一陣腦袋疼,所以,真相到底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