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拱手下跪道:「是。」
巫山雲道:「十二,這幾日便留在朕身邊侍候。」
十二下跪道:「是。」
巫山雲不欲多管閑事,可曾倉卻和十二搭上了話。
十二穿著侍衛的寬大衣袍跟在巫山雲身後,曾倉和十二同行,他認得這人。
巫山雲批閱奏摺時特許十二和曾倉聊天解悶。
就這樣,幾日過後曾倉逐漸熟稔,居然問了十二:「你有...有心上人嗎?」
十二不會對主子撒謊,也不會對這個傻子撒謊。
「我有。」十二道。
「誰...啊?」曾倉饒有趣味地問道。
「林一。」十二說出這兩個字時,麵上火燒火燎。
「不認...認識。」曾倉嘆氣道,「我也...也有喜歡的人。」
「他叫什麽?」十二難得開口問道。
「她叫秦言音!」曾倉笑道,「我...我真的,很喜歡她!她...她也喜歡我!」
十二低聲道:「我以為,你喜歡主子。」
「我也...也喜歡他啊!」曾倉道。「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十二難得地唇角掛笑,他似乎知道了什麽不得了的東西卻無心與他人分享。
林一喜歡女子,這無聲的拒絕,他又怎會不明白。
十二在當晚輪值時喝了酒,他酒量極差,不過三杯兩盞酒,便不省人事。
一個男子自南風館出來,拍了拍身上的胭脂水粉俗味,瞧見了酩酊大醉的十二。
他用扇骨挑起了十二的下巴,模樣倒是周正,比那些個不男不女令人作嘔的做作玩意兒好多了。
男子欲將他抱迴家,卻不想隻走了一段路,頸間一涼,再看時,腦袋緩緩掉落,他甚至還眨著眼,便已人首分離,懷中的人不見蹤影。
林一收起長刀,抱住了十二。
十二天生便是做影衛的料,他骨架極小,體力好,行動靈便,縱然不過隻在巫山雲身旁待了三年,也依舊成為了巫山雲的左膀右臂,足以見得其能力之強悍。
十二也是林一帶進來的,隻是在楚七之後。
林一將十二帶迴臥房擦洗了一番,十二卻突然醒來,眼神迷茫地看著眼前的人,林一身子一僵,不知如何是好。
十二笑道:「林哥,又夢見你了。」
林一不語,十二便抬手捂住眼睛,道:「這次的夢有點真……」
第三十七章 十二(番外·第一人稱,劇情無關,不喜可跳)
我是一個,戰亂時爹娘離散,隻餘下個五歲的我,四處流浪。
我從小就死心眼,按主子的話來說,我這叫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主子抬舉我了。
我十三歲那年遇到了林一,他那時,也不過十八歲。
他比主子還要年長三歲,在主子十二歲時他便跟著主子了。
林一是一個老乞丐養大的,老乞丐將他養到了十四歲,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個孩子,那孩子叫楚青。
楚青比林一小一歲,他自覺高人一等,從不願叫林一哥哥。
林一後來將楚青也介紹給主子了,好在老乞丐有些見識,自小就教他們練基本功,主子見他身手不錯,便也留下了,改名叫做楚七。
主子給了他們衣食住行,樣樣都是頂好的,漸漸,漸漸,楚七忘了自己的出身,以為自己生來便富貴,他看不起後麵兒來的我也就罷了,後來,居然也看不起了林一。
我一直以為林一是喜歡楚七的,因為他待林一太過包容,我從沒見過嚴於律己的林一對別人如此縱容。
我十三歲瞎了眼那年偷了林一的錢袋子。
我那時憤世嫉俗,被林一揪著脖子也不吐出一個好字。
我仇富,見不得別人比我好。
我心眼兒壞,會去偷瞎眼老太太擺賣的菜和魚幹。
我曾因別人一句話而咬掉那人的鼻子,也曾為了一個承諾油米不進苦等三日。
林一那時笑著,說我蔫兒壞的。
說我平時不吭聲,隻要一說話就能正中靶心。
他抓到了我,沒有打我,沒有罵我,先把我帶到了城外樹林深處,我以為他要殺我,嚇得嘴唇發白,緊咬著嘴唇,猶豫要不要開口討饒。
最後,他把我扔進了一個溫泉,溫泉水滑,我從沒來過這裏,據傳聞,這裏有磨牙吮血,殺人如麻的野獸。
他讓我洗澡,他教我武功,他給我吃的,住的,半年後,我管他叫哥哥。
他一直叫我小賴子,後來,他問了我姓名。
姓名?
隻有需要被人唿喚時,人們才需要姓名。
我的悲慘命運導致我無親無故,我的沉悶較真性格導致我沒有朋友。
久而久之,沒有人認識我,沒有人唿喚我的名字,我也就沒有了名字。
我搖了搖頭,他顯然一愣,最後道:「那……就叫主子給你起吧。」
又過了半年,他帶我去見了一個人,那人便是他口中的主子。
那人雍容華貴,看起來燁然若神人。
他給我起了名,他叫我十二,因為我是第十二個追隨他的人。
他很厲害,身上流淌著皇族的血脈。
我跟隨著主子,目光卻總是不自知地放在林一身上。
我這輩子沒和別人那麽親近過,我一直叫林一大哥。
我以為,他知道我的心意。
巫山雲道:「十二,這幾日便留在朕身邊侍候。」
十二下跪道:「是。」
巫山雲不欲多管閑事,可曾倉卻和十二搭上了話。
十二穿著侍衛的寬大衣袍跟在巫山雲身後,曾倉和十二同行,他認得這人。
巫山雲批閱奏摺時特許十二和曾倉聊天解悶。
就這樣,幾日過後曾倉逐漸熟稔,居然問了十二:「你有...有心上人嗎?」
十二不會對主子撒謊,也不會對這個傻子撒謊。
「我有。」十二道。
「誰...啊?」曾倉饒有趣味地問道。
「林一。」十二說出這兩個字時,麵上火燒火燎。
「不認...認識。」曾倉嘆氣道,「我也...也有喜歡的人。」
「他叫什麽?」十二難得開口問道。
「她叫秦言音!」曾倉笑道,「我...我真的,很喜歡她!她...她也喜歡我!」
十二低聲道:「我以為,你喜歡主子。」
「我也...也喜歡他啊!」曾倉道。「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十二難得地唇角掛笑,他似乎知道了什麽不得了的東西卻無心與他人分享。
林一喜歡女子,這無聲的拒絕,他又怎會不明白。
十二在當晚輪值時喝了酒,他酒量極差,不過三杯兩盞酒,便不省人事。
一個男子自南風館出來,拍了拍身上的胭脂水粉俗味,瞧見了酩酊大醉的十二。
他用扇骨挑起了十二的下巴,模樣倒是周正,比那些個不男不女令人作嘔的做作玩意兒好多了。
男子欲將他抱迴家,卻不想隻走了一段路,頸間一涼,再看時,腦袋緩緩掉落,他甚至還眨著眼,便已人首分離,懷中的人不見蹤影。
林一收起長刀,抱住了十二。
十二天生便是做影衛的料,他骨架極小,體力好,行動靈便,縱然不過隻在巫山雲身旁待了三年,也依舊成為了巫山雲的左膀右臂,足以見得其能力之強悍。
十二也是林一帶進來的,隻是在楚七之後。
林一將十二帶迴臥房擦洗了一番,十二卻突然醒來,眼神迷茫地看著眼前的人,林一身子一僵,不知如何是好。
十二笑道:「林哥,又夢見你了。」
林一不語,十二便抬手捂住眼睛,道:「這次的夢有點真……」
第三十七章 十二(番外·第一人稱,劇情無關,不喜可跳)
我是一個,戰亂時爹娘離散,隻餘下個五歲的我,四處流浪。
我從小就死心眼,按主子的話來說,我這叫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主子抬舉我了。
我十三歲那年遇到了林一,他那時,也不過十八歲。
他比主子還要年長三歲,在主子十二歲時他便跟著主子了。
林一是一個老乞丐養大的,老乞丐將他養到了十四歲,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個孩子,那孩子叫楚青。
楚青比林一小一歲,他自覺高人一等,從不願叫林一哥哥。
林一後來將楚青也介紹給主子了,好在老乞丐有些見識,自小就教他們練基本功,主子見他身手不錯,便也留下了,改名叫做楚七。
主子給了他們衣食住行,樣樣都是頂好的,漸漸,漸漸,楚七忘了自己的出身,以為自己生來便富貴,他看不起後麵兒來的我也就罷了,後來,居然也看不起了林一。
我一直以為林一是喜歡楚七的,因為他待林一太過包容,我從沒見過嚴於律己的林一對別人如此縱容。
我十三歲瞎了眼那年偷了林一的錢袋子。
我那時憤世嫉俗,被林一揪著脖子也不吐出一個好字。
我仇富,見不得別人比我好。
我心眼兒壞,會去偷瞎眼老太太擺賣的菜和魚幹。
我曾因別人一句話而咬掉那人的鼻子,也曾為了一個承諾油米不進苦等三日。
林一那時笑著,說我蔫兒壞的。
說我平時不吭聲,隻要一說話就能正中靶心。
他抓到了我,沒有打我,沒有罵我,先把我帶到了城外樹林深處,我以為他要殺我,嚇得嘴唇發白,緊咬著嘴唇,猶豫要不要開口討饒。
最後,他把我扔進了一個溫泉,溫泉水滑,我從沒來過這裏,據傳聞,這裏有磨牙吮血,殺人如麻的野獸。
他讓我洗澡,他教我武功,他給我吃的,住的,半年後,我管他叫哥哥。
他一直叫我小賴子,後來,他問了我姓名。
姓名?
隻有需要被人唿喚時,人們才需要姓名。
我的悲慘命運導致我無親無故,我的沉悶較真性格導致我沒有朋友。
久而久之,沒有人認識我,沒有人唿喚我的名字,我也就沒有了名字。
我搖了搖頭,他顯然一愣,最後道:「那……就叫主子給你起吧。」
又過了半年,他帶我去見了一個人,那人便是他口中的主子。
那人雍容華貴,看起來燁然若神人。
他給我起了名,他叫我十二,因為我是第十二個追隨他的人。
他很厲害,身上流淌著皇族的血脈。
我跟隨著主子,目光卻總是不自知地放在林一身上。
我這輩子沒和別人那麽親近過,我一直叫林一大哥。
我以為,他知道我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