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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環視現場,深吸口氣,仔細考慮這裏麵的古怪之處,兇手不嫌費事自帶顏料和籃球,用這樣殘忍的方式將受害人殺死,又把現場弄成這個樣子,看上去匪夷所思,但有前麵幾樁案子做鋪墊,就不那麽難理解了——他們必須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複仇的意思。
必須把現場弄得跟曾經發生過某樁命案一樣。
即使不能一模一樣也至少要差不多,要在最大程度上複原。
跟“開膛案”一樣,都是必須,對執行者來說再困難再下不去手也得硬著頭皮幹。
因為“必須”。
我對複仇的判斷越來越堅定,再看老懶的目光,就有點不屑了,他肯定還在堅持他的反社會人格論。
老懶問我以前到底在哪裏見過這個現場。
問這話的時候他迴頭看了一眼大門的方向,說:“就算你沒蒙我,以前真的發生過同樣的案件,也肯定不是在乾州,你想,劉毅民是土生土長的乾州人,又當了三十年的警察,他沒覺得這個現場很麵熟。而且,也肯定不會是在江城,付宇新來乾州之前是在江城,聽說是從底層爬起的,年頭也應該不少,他也沒覺得眼熟。所以,你隻要想你在別的城市接觸過命案,就很好迴憶了。”
他這是在幫我做記憶啟發,可是沒用。
我跟他說:“我記憶裏是有這個畫麵,但我肯定沒有親自在現場過,所以那個畫麵隻可能來自畫、照片,或者文字一類的材料。”
說到這裏,我心裏突一下跳,對,文字,我剛才沒考慮過文字的情況,也許我在哪裏讀過一段描述這個現場的文字。
對,文字描述的可能性很大。
因為我對眼前這畫麵的熟悉感並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既然間接獲取又能達到如此強烈的畫麵感,最有可能就是文字。有人曾經詳細描述過這樣一個命案現場,環境是怎樣的,光線是怎樣的,屍體是怎樣的,諸如此類。優秀的文字能激發人的想象力,激發出潛在的構圖能力,所以我腦子裏就有一幅和眼前這幕十分十分像的畫。
那會是哪裏呢?報紙?雜誌?還是懸疑?太混亂,真的太混亂,我活得太久了,看過的書和材料又多,腦子裏塞滿有用沒用的東西,估計跟個硬盤很大文件夾分類又不明晰的電腦差不多,一時要從中精準找出點什麽東西來真的很困難,特抓狂。
老懶還想啟發啟發我,我嫌他吵,擾亂思路,就叫他閉嘴。
他這次居然很聽話,讓閉嘴就閉嘴,還乖乖往後退了幾步,不吵我。
我又繞著屍體走兩圈,仔細查看每個細節,光、姿態、顏色、死人泣血的空眼睛。
屍體嘴角那灘黑紅色的是血,因為不想她出聲,兇手把她舌頭割掉,血從嘴角淌出來,淌得有點誇張,反倒不真實了,乍看像顏料。
我扭過頭問老懶第一次屍檢的時候有沒有查過死者的舌頭。
他答:“查過,舌頭不見了,這裏沒有,廠房周圍也都沒有找到。”
於是我感覺肚子裏麵轟隆隆一陣亂響,緊接著胃裏翻江倒海一陣惡心,眼睛不由往屍體的肚子看去。我對眼前的血腥畫麵沒多大感覺,但難以忍受想象中受害人死前遭遇的殘酷折磨。
我不確定那條割下來的舌頭到哪裏去了,但是,我終於想起,有個人曾經很認真地對此做過猜測,她猜測那條消失的舌頭,被兇手強行喂受害人自己咽進肚子裏去了。
作這個猜測的人,說起來,還真的不能算不熟。
代芙蓉!
我終於想起為什麽對眼前的畫麵有如此強烈的熟悉感了,代芙蓉的名字在腦袋裏炸響,我的臉色就有點發白,顫著嘴唇往後退幾步,扭臉看外麵,拉扯喉嚨大聲喊劉毅民。
喊了一聲,他沒聽見。再喊一聲,還是沒聽見。他正站在警戒帶外麵跟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說話。我拔高音量再喊,站在門口的付宇新和胡海蓮都覺出我的喊聲古怪,近乎尖銳,所以胡海蓮狂奔幾步去拍劉毅民的肩膀。劉毅民受了驚嚇般跑過來,差點把警戒帶給扯翻掉。
他跑進來,呆呆地看我,右手按在腰間,隨時要拔槍的樣子,這是當慣警察的人的應急本能。
我咽口唾沫,狠狠從牙縫裏擠出三個字給他。
代芙蓉。
這三個字好像根本不是從喉嚨裏滾出來的,而是從骨頭裏麵竄出來的,冒著嘶嘶的冷氣,透著股特別駭人的勁道。
劉毅民完全沒聽懂我的意思。
我指著屍體一字一頓跟他說:“去把代芙蓉找來,問她,仔細問她。她以前見過這種現場,見過,還報道過,差不多一樣,但有幾處細節不同。你去把她找來問,那件原版的案子,發生在什麽地方,什麽時間!”
我用了“原版”這個詞,而且咬字很重,一字一個坑。
我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曾經有人用這樣的方式殺害了某個人,然後現在,當初那樁命案的受害者遺族用了同樣的方式來複仇,也就是複製出了眼前這樁血案。
老懶說得對,既然劉毅民和付宇新都沒覺得這樁命案眼熟,說明原版案件不是發生在乾州也不是在江城,而是在別的什麽城市,這也就是為什麽這些天胡海蓮查來查去都查不到類似舊案的原因。
那隻“上帝之手”選擇在乾州實施這一連串複仇謀殺,恐怕有部分原因就是為了避免警察太快追蹤到原版案件。
劉毅民話沒聽完就已經掏出手機來撥號碼了。局裏麵應對媒體那塊工作基本由他在負責,所以找代芙蓉是分分鍾的事情,加上那女人跟我一樣又是個哪裏有血腥味有犯罪現場就往哪裏奔的死變態,我敢保證,不出一個鍾頭,久聞其名不見其人的代芙蓉就會趕到這裏。
代大記者!
劉毅民出去以後,我重新走到屍體前麵,感覺全身心都漸漸放鬆了下來,神經不像之前那麽緊繃了。
然後,記憶反而從容地清晰起來。
代芙蓉曾經報道過的原版案件裏麵更多內容和細節都泉水樣從記憶深處冒出來,那樁案子的死者也是女性,三十六歲,小學教師,為人溫善,丈夫是冶煉廠工人,夫妻關係很和睦,有個十歲的女兒。當時有嫌疑人,但因證據不足,根本沒有上庭。好像是說證據不足而不是完全沒有證據,據代芙蓉稱,死者十歲的女兒親眼目擊兇手,到警局做過筆錄,並且在不久之後的某天,無意中在街上撞見兇手,當場指認,可惜十歲女孩的證詞隻能作很小的參考作用,不能作為定罪的直接證據。在那樁案件中,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起到作用。
突然之間條理更明晰了,甚至恍惚觸摸到了兇手的影子。
死者的女兒目擊到兇手。這點應該很關鍵。母親被害那年,她十歲,那麽現在……現在應該是幾歲來著?我想想,那篇報道是在網上看見的,應該是三年前的事情,但這不意味著命案發生的時間就是三年前,可惜這會又怎麽都想不起報道中的時間和地點了。
我就是這樣,對文字性的東西特別敏感,記憶力很強,對數字性的東西以及一些自己認為無關緊要的細節,經常看過算過不往心裏麵放,到著急的時候就抓瞎。
不過沒關係,代芙蓉很快就會到,一問便知。她那個個人網站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沒有存在多久就被強行關閉再也找不到,但她的記憶還在。並且,像她那樣的人,估計還保存著最原始的材料。
突然覺得,這世界上有代芙蓉這樣的人物存在,真好。
簡直是救星。
三年前代芙蓉學歐美國家那些彪悍記者的作風,建了個自己的主頁,租的是美國的域名和空間,把所有她調查追蹤後寫下卻因為各種敏感問題和高壓力而不能公開發表的報道都發在那個主頁上。
我當時因為查一件別的事情時無意間看到她的主頁,仔細瀏覽過其中幾篇報道,不得不承認,真的是個非常厲害的記者,調查方式和文字功底都是一流,報道涉及麵非常廣,刑案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塊,其次是經濟案件。
我記得她還有個跟我很像的習慣,就是喜歡給重大刑案取代號,我印象較深的幾樁案子是“紅舞鞋案”、“戒指疑雲”和“油畫案”,搞得好像在寫懸疑類似的。
代芙蓉所稱的“油畫案”就是從前不知道在哪發生過的、和眼前這樁一模一樣的案件,女性死者,挖眼、割舌、懸掛、塗滿顏色。
我在想代芙蓉報道中的那個死者的女兒,現在多大,十三歲?十四歲?或者十五歲?
不管那孩子今年幾歲,我都能感覺到這裏命案發生的時候,她就在這個現場。
眼前這樁案件,就是那個當年十歲、目睹母親被兇手擄走但最終沒能將兇手繩之以法的女孩子犯下的。
她是整起連環兇殺案這一環節中的執行者,在背後給她撐腰替她善後的,就是“上帝之手”。
她有別人的陪同和幫助,我能感覺到,陪同她的人裏麵,有個十分鎮定冷靜的年輕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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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環視現場,深吸口氣,仔細考慮這裏麵的古怪之處,兇手不嫌費事自帶顏料和籃球,用這樣殘忍的方式將受害人殺死,又把現場弄成這個樣子,看上去匪夷所思,但有前麵幾樁案子做鋪墊,就不那麽難理解了——他們必須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複仇的意思。
必須把現場弄得跟曾經發生過某樁命案一樣。
即使不能一模一樣也至少要差不多,要在最大程度上複原。
跟“開膛案”一樣,都是必須,對執行者來說再困難再下不去手也得硬著頭皮幹。
因為“必須”。
我對複仇的判斷越來越堅定,再看老懶的目光,就有點不屑了,他肯定還在堅持他的反社會人格論。
老懶問我以前到底在哪裏見過這個現場。
問這話的時候他迴頭看了一眼大門的方向,說:“就算你沒蒙我,以前真的發生過同樣的案件,也肯定不是在乾州,你想,劉毅民是土生土長的乾州人,又當了三十年的警察,他沒覺得這個現場很麵熟。而且,也肯定不會是在江城,付宇新來乾州之前是在江城,聽說是從底層爬起的,年頭也應該不少,他也沒覺得眼熟。所以,你隻要想你在別的城市接觸過命案,就很好迴憶了。”
他這是在幫我做記憶啟發,可是沒用。
我跟他說:“我記憶裏是有這個畫麵,但我肯定沒有親自在現場過,所以那個畫麵隻可能來自畫、照片,或者文字一類的材料。”
說到這裏,我心裏突一下跳,對,文字,我剛才沒考慮過文字的情況,也許我在哪裏讀過一段描述這個現場的文字。
對,文字描述的可能性很大。
因為我對眼前這畫麵的熟悉感並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既然間接獲取又能達到如此強烈的畫麵感,最有可能就是文字。有人曾經詳細描述過這樣一個命案現場,環境是怎樣的,光線是怎樣的,屍體是怎樣的,諸如此類。優秀的文字能激發人的想象力,激發出潛在的構圖能力,所以我腦子裏就有一幅和眼前這幕十分十分像的畫。
那會是哪裏呢?報紙?雜誌?還是懸疑?太混亂,真的太混亂,我活得太久了,看過的書和材料又多,腦子裏塞滿有用沒用的東西,估計跟個硬盤很大文件夾分類又不明晰的電腦差不多,一時要從中精準找出點什麽東西來真的很困難,特抓狂。
老懶還想啟發啟發我,我嫌他吵,擾亂思路,就叫他閉嘴。
他這次居然很聽話,讓閉嘴就閉嘴,還乖乖往後退了幾步,不吵我。
我又繞著屍體走兩圈,仔細查看每個細節,光、姿態、顏色、死人泣血的空眼睛。
屍體嘴角那灘黑紅色的是血,因為不想她出聲,兇手把她舌頭割掉,血從嘴角淌出來,淌得有點誇張,反倒不真實了,乍看像顏料。
我扭過頭問老懶第一次屍檢的時候有沒有查過死者的舌頭。
他答:“查過,舌頭不見了,這裏沒有,廠房周圍也都沒有找到。”
於是我感覺肚子裏麵轟隆隆一陣亂響,緊接著胃裏翻江倒海一陣惡心,眼睛不由往屍體的肚子看去。我對眼前的血腥畫麵沒多大感覺,但難以忍受想象中受害人死前遭遇的殘酷折磨。
我不確定那條割下來的舌頭到哪裏去了,但是,我終於想起,有個人曾經很認真地對此做過猜測,她猜測那條消失的舌頭,被兇手強行喂受害人自己咽進肚子裏去了。
作這個猜測的人,說起來,還真的不能算不熟。
代芙蓉!
我終於想起為什麽對眼前的畫麵有如此強烈的熟悉感了,代芙蓉的名字在腦袋裏炸響,我的臉色就有點發白,顫著嘴唇往後退幾步,扭臉看外麵,拉扯喉嚨大聲喊劉毅民。
喊了一聲,他沒聽見。再喊一聲,還是沒聽見。他正站在警戒帶外麵跟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說話。我拔高音量再喊,站在門口的付宇新和胡海蓮都覺出我的喊聲古怪,近乎尖銳,所以胡海蓮狂奔幾步去拍劉毅民的肩膀。劉毅民受了驚嚇般跑過來,差點把警戒帶給扯翻掉。
他跑進來,呆呆地看我,右手按在腰間,隨時要拔槍的樣子,這是當慣警察的人的應急本能。
我咽口唾沫,狠狠從牙縫裏擠出三個字給他。
代芙蓉。
這三個字好像根本不是從喉嚨裏滾出來的,而是從骨頭裏麵竄出來的,冒著嘶嘶的冷氣,透著股特別駭人的勁道。
劉毅民完全沒聽懂我的意思。
我指著屍體一字一頓跟他說:“去把代芙蓉找來,問她,仔細問她。她以前見過這種現場,見過,還報道過,差不多一樣,但有幾處細節不同。你去把她找來問,那件原版的案子,發生在什麽地方,什麽時間!”
我用了“原版”這個詞,而且咬字很重,一字一個坑。
我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曾經有人用這樣的方式殺害了某個人,然後現在,當初那樁命案的受害者遺族用了同樣的方式來複仇,也就是複製出了眼前這樁血案。
老懶說得對,既然劉毅民和付宇新都沒覺得這樁命案眼熟,說明原版案件不是發生在乾州也不是在江城,而是在別的什麽城市,這也就是為什麽這些天胡海蓮查來查去都查不到類似舊案的原因。
那隻“上帝之手”選擇在乾州實施這一連串複仇謀殺,恐怕有部分原因就是為了避免警察太快追蹤到原版案件。
劉毅民話沒聽完就已經掏出手機來撥號碼了。局裏麵應對媒體那塊工作基本由他在負責,所以找代芙蓉是分分鍾的事情,加上那女人跟我一樣又是個哪裏有血腥味有犯罪現場就往哪裏奔的死變態,我敢保證,不出一個鍾頭,久聞其名不見其人的代芙蓉就會趕到這裏。
代大記者!
劉毅民出去以後,我重新走到屍體前麵,感覺全身心都漸漸放鬆了下來,神經不像之前那麽緊繃了。
然後,記憶反而從容地清晰起來。
代芙蓉曾經報道過的原版案件裏麵更多內容和細節都泉水樣從記憶深處冒出來,那樁案子的死者也是女性,三十六歲,小學教師,為人溫善,丈夫是冶煉廠工人,夫妻關係很和睦,有個十歲的女兒。當時有嫌疑人,但因證據不足,根本沒有上庭。好像是說證據不足而不是完全沒有證據,據代芙蓉稱,死者十歲的女兒親眼目擊兇手,到警局做過筆錄,並且在不久之後的某天,無意中在街上撞見兇手,當場指認,可惜十歲女孩的證詞隻能作很小的參考作用,不能作為定罪的直接證據。在那樁案件中,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起到作用。
突然之間條理更明晰了,甚至恍惚觸摸到了兇手的影子。
死者的女兒目擊到兇手。這點應該很關鍵。母親被害那年,她十歲,那麽現在……現在應該是幾歲來著?我想想,那篇報道是在網上看見的,應該是三年前的事情,但這不意味著命案發生的時間就是三年前,可惜這會又怎麽都想不起報道中的時間和地點了。
我就是這樣,對文字性的東西特別敏感,記憶力很強,對數字性的東西以及一些自己認為無關緊要的細節,經常看過算過不往心裏麵放,到著急的時候就抓瞎。
不過沒關係,代芙蓉很快就會到,一問便知。她那個個人網站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沒有存在多久就被強行關閉再也找不到,但她的記憶還在。並且,像她那樣的人,估計還保存著最原始的材料。
突然覺得,這世界上有代芙蓉這樣的人物存在,真好。
簡直是救星。
三年前代芙蓉學歐美國家那些彪悍記者的作風,建了個自己的主頁,租的是美國的域名和空間,把所有她調查追蹤後寫下卻因為各種敏感問題和高壓力而不能公開發表的報道都發在那個主頁上。
我當時因為查一件別的事情時無意間看到她的主頁,仔細瀏覽過其中幾篇報道,不得不承認,真的是個非常厲害的記者,調查方式和文字功底都是一流,報道涉及麵非常廣,刑案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塊,其次是經濟案件。
我記得她還有個跟我很像的習慣,就是喜歡給重大刑案取代號,我印象較深的幾樁案子是“紅舞鞋案”、“戒指疑雲”和“油畫案”,搞得好像在寫懸疑類似的。
代芙蓉所稱的“油畫案”就是從前不知道在哪發生過的、和眼前這樁一模一樣的案件,女性死者,挖眼、割舌、懸掛、塗滿顏色。
我在想代芙蓉報道中的那個死者的女兒,現在多大,十三歲?十四歲?或者十五歲?
不管那孩子今年幾歲,我都能感覺到這裏命案發生的時候,她就在這個現場。
眼前這樁案件,就是那個當年十歲、目睹母親被兇手擄走但最終沒能將兇手繩之以法的女孩子犯下的。
她是整起連環兇殺案這一環節中的執行者,在背後給她撐腰替她善後的,就是“上帝之手”。
她有別人的陪同和幫助,我能感覺到,陪同她的人裏麵,有個十分鎮定冷靜的年輕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