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孩子就沒有錢給女兒看病,她將餘冬至趕迴雲港,又懇求田瑞龍夫婦給她重新找房子住。


    龐珊就這樣搬進了她死前住的那棟別墅。餘冬至再無妻子下落,又擔心妻子身體吃不消,十一放假,何星迴家,餘冬至買了一堆孕婦保養品,讓何星帶去南城給妻子。


    何星說:「奶粉和保養品不可能有問題,我從來沒拆開過,除非它們出廠時就有問題。」


    淩霜又問:「田瑞龍夫婦沒有給她營養費嗎?」


    「給了的,但是龐珊捨不得花,說自己營養夠,全部拿來給女兒買衣服玩具了,她兒女心很重。」


    「那之後,餘冬至有再來南城嗎?」淩霜問。


    「這我就不知道了,我和龐珊聯繫不多,而且我和她無冤無仇,沒有殺她的理由。」


    淩霜半晌沒說話,龐珊接受代孕是因為走投無路,生活讓她變成「有錢能使鬼推磨」裏的鬼。


    這一切的因,還在田瑞龍夫婦身上。


    南城警方找到田瑞龍夫婦,並強製要求夫妻二人和龐珊誕下的死嬰做親子鑑定。


    鑑定結果與調查一致,死嬰係田瑞龍夫婦親生,死者龐珊確實是一位代孕媽媽。


    目前懷疑對象有三個:田瑞龍、餘冬至還有岑麗曉。


    *


    兩地警方分別對三人分別進行了審訊。


    餘冬至審訊在雲港進行,結束後,雲港警方把相關結果同步給了南城警方。


    「你之前說你迴國後,沒有見過你妻子龐珊。」


    「當時我撒了謊。」餘冬至說。


    「為什麽撒謊?」


    「因為我去南城那次,有和我老婆吵架,我怕警方懷疑是我殺了她。」餘冬至說著哽咽起來,「我雖然生她的氣,恨她不聽勸,但絕對不會殺她,說到底,是我沒用,賺不到錢,她才跑去做代孕,我當時不該和她吵架,我很後悔……」


    「你在南城待了幾天?」警方問。


    餘冬至說:「兩天。」


    「有見到什麽人嗎?」


    餘冬至一五一十交待:「我見到了那個丈夫,他對我老婆很好,我因為這個事特別生氣才和我老婆吵架……」


    淩霜聽完,關閉了設備。餘冬至存在一定作案動機,而且他是最有可能接觸到胰島素的人,暫時不能排除嫌疑。


    趙小光過來敲門,「田瑞龍夫婦已經到達傳喚室。」


    幾句簡短溝通後,淩霜問:「別墅是誰租的?」


    田瑞龍想也不想,答:「肯定是我太太租的,我已經很久沒見到龐珊了,我猜是我太太殺了龐珊,她就是不想我有孩子……」


    淩霜有些驚訝,田瑞龍竟然這麽恨自己妻子,審問還沒進行,他就立刻將鍋甩給了妻子。


    「你和你太太感情不好?」


    田瑞龍表情冷淡說:「貌合神離罷了。」


    「我看她對你挺真心。」淩霜說。


    「真心?真心她就不會害死我的孩子,知道我盼望這個孩子多久了嗎?她居然把他們害死了……」


    「你怎麽知道是岑麗曉做的?」淩霜問。


    「八月份之前,我常常去看龐珊,八月下旬,龐珊丈夫不同意代孕,來南城大鬧,岑麗曉讓我暫時不要和龐珊見麵。九月份時,她又和我說,龐珊把孩子拿掉了,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龐珊。」


    田瑞龍越說越生氣:「之前我每次去看龐珊,岑麗曉都要給我甩臉子,現在來看,她根本就不想我有孩子,怕我和孩子分走她的家產,南城的女人一個比一個精,根本比不上我們雲港的女人……」


    淩霜聽到這句,再結合餘冬至的話,猜想田瑞龍和龐珊之間可能有些不尋常,她問:「你對龐珊有沒有產生過什麽曖昧情感?」


    田瑞龍咬了下後槽牙說:「我對她是有點不一樣,但那都是因為孩子,她一個孕婦,我能對她怎麽樣?」


    「你多久見她一次?」


    「一周兩次。」田瑞龍說。


    「你知道她有妊娠糖尿病嗎?」


    「知道,我是最不願意她死的,警察同誌,我千辛萬苦才找到人給我生孩子,我幹嘛要殺她?」


    *


    岑麗曉和田瑞龍說的恰恰相反。


    「我丈夫這個人,表麵看著溫和好說話,其實非常有心眼。八月份龐珊體檢時,查出妊娠糖尿病。他當時就讓我和龐珊說把孩子打掉換人。他說五十萬不能白花,必須要生下一個健康的寶寶。」


    岑麗曉看淩霜沒有話要問,便繼續說:「龐珊肚子裏的孩子,雖然不是我懷的,但我已經看過寶寶長什麽樣子了,我不同意把孩子打掉,龐珊本人也不願意,他丈夫鬧,我丈夫也鬧,我隻好背著所有人給她租下一套別墅方便照顧她。」


    「田瑞龍那麽好騙?」


    岑麗曉說:「他跟蹤過我,也知道別墅在哪裏,我也很奇怪,之前龐珊由我照顧時,母子健康,怎麽我才去滬城出趟差,龐珊人就沒了。」


    淩霜抬了抬眉梢問:「所以,你懷疑是你丈夫殺害了龐珊?」


    「是的,他不僅想殺害龐珊,還企圖把這件事嫁禍到我頭上,以便他能獨吞我的財產。」


    「獨吞財產?」


    岑麗曉苦笑道:「當年,我和他一起開公司時,他身無分文,我父親出資讓我做了大股東。我和他結婚時,有簽訂婚前協議,如果他在外麵亂搞,他就淨身出戶,他殺害龐珊再嫁禍給我,就可以獨吞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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