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頁
刑警本色[九零刑偵] 作者:豆子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真是了解的夠多的,但孟思期覺得這不能確信鍾延彬和白麵人的真實關係,路鶴說:「行,謝謝你的配合。」
問詢後,路鶴讓嚴春和梁雲峰去鍾延彬所說的相好那確認。
中午嚴春、梁雲峰迴來了,細節是能對上的,甚至連內衣顏色還有一些可能忽略的細節也對得上。孟思期總是充滿懷疑,忙說:「路鶴,如果鍾延彬和相好的提前串通了細節,這不能證明他完全不在場。」
路鶴說:「這些細節太小了,對得上確實不簡單。不過也確實不能完全排除他的嫌疑。」
嚴春忽然神秘說:「路隊,一些小見解,那個相好的,可能是一位性工作者,就是自己個人開館子那種,有固定客戶,很有可能,這就是鍾延彬選擇下雨天去那的原因,好隱藏身份。」
孟思期蹙著眉,不做評價,路鶴說:「這樣吧,下午我們再審訊孟庭哲看看情況吧。」
當天下午,孟庭哲被傳喚到了警局,但路鶴讓孟思期迴避審訊,因為孟庭哲是她法律意義上的哥哥,必須要做迴避。
路鶴親自參加審訊,孟思期一點也不擔心。
也是湊巧,就在審訊孟庭哲期間,一個名叫高晗的二十五歲男子忽地來警局報案,自稱是孟庭哲的朋友,說大前天晚上,孟庭哲要殺他,他有對方要殺他的證據。
路鶴臨時從孟庭哲的審訊中抽身,考慮孟思期避嫌,讓羅肖國和嚴春對高晗進行問詢。
在問詢室門口,孟思期看到了那名二十五歲的男子,他人較高挑,劍眉星目,長相也很漂亮,在他脖頸處,仍然能看見一道用繩子似的物品勒出的紅痕。
她第一時間就確認了他的右手手腕,好像有繩子勒出的道道傷痕。那會不會是語婷口中的「疤」?
如果是孟庭哲的「男朋友」,他應該和孟庭哲拍過那種親昵照吧。
孟思期仔細迴想,在孟庭哲暗室的梳妝檯抽屜裏,相冊裏有許多男子的照片,但好像沒有高晗的身影。
他們到底什麽關係,他為什麽來報案,聲稱孟庭哲在大前天晚上要殺他呢。
孟思期無法參加問詢和審訊,她焦慮地坐在一隊辦公室等待審訊結果,一個多小時後,路鶴和羅肖國他們都迴來了。
兩人也把審訊的情況一一告訴她。路鶴說,孟庭哲至始至終都保持了一種高冷的態度,不太配合,但是聽說高晗來報案後,他做出了妥協,供認了那天晚上他為什麽出現在富平區。
原來他的愛好和正常男人不同,他說他是雙性,也喜歡男孩子,而高晗就是他新交的「男朋友」。
他們喜歡做一些sm(性虐待)遊戲,那天晚上可能玩得有點嗨,高晗哭著喊著要他用力,他一時手重了些,被高晗誤以為他要殺他,實際上他很喜歡高晗。而且他強調高晗也虐待了他,他的小手手指被他咬傷了,差點斷掉。
最後孟庭哲還請求警局為他保守這些秘密,特別是孟思期,他知道自己的興趣愛好比較特殊,父母無法接受,所以一直都在隱瞞,即便外出也是偷偷摸摸,大前天晚上,正逢大雨,他就是藉此機會隱瞞父親去外麵玩了玩。
孟思期說:「你們放心吧,孟庭哲的隱私我肯定不會私下告訴父母。」雖然孟庭哲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個人隱私她必須尊重。
羅肖國又介紹了高晗的問詢情況,高晗承認了和孟庭哲的關係很親密,他在一次晚會上被孟庭哲相中,孟庭哲喜歡扮成女裝,與他進行一些私密遊戲,對他占有欲很強。孟庭哲手段強硬,又加上很有錢,他也是半推半就接受了孟庭哲的愛意。
但是大前天晚上,他提出孟庭哲給他母親治病,想要一筆錢,孟庭哲沒同意,所以高晗假裝威迫他會把兩人的事情告訴對方父母,兩人因此吵了一架,孟庭哲當時非常氣憤,要勒死他,要不是當時屋外有警笛響,他定然被孟庭哲勒死。
孟思期想起,大前天晚上的警笛很可能是蔡雙璽他們尋找孟庭哲蹤跡時發出的,因此高晗可能並沒有撒謊。
高晗也說明了為什麽時隔兩天才來報警的原因,他說自己很害怕,越想越怕,他了解孟庭哲的為人,睚眥必報,心狠手辣,他知道孟庭哲遲早要殺了他,因此隻能選擇報警。
路鶴最後說,兩人的證詞沒有漏洞,因此孟庭哲那天晚上很可能沒有去過大世界撞球館。而高晗手腕上深深的傷痕,就是sm導致的。
孟思期卻覺得不對勁,她說:「路隊,有沒有可能這就是孟庭哲的把戲,他就是刻意安排高晗來報警,洗脫他的嫌疑。」
如果要徹底洗脫他的嫌疑,那麽這種方法雖然有點「自損」的感覺,但是卻十分奏效。
路鶴和羅肖國也陷入了沉思,羅肖國說:「小孟,你別急,我派林滔去高晗家收集證據了,我相信很快就能有結果。」
末了,路鶴也說了,兩人都看過白色麵具,但都聲稱不知道是什麽,看表情並不假,因此路鶴也沒有繼續在麵具上追問他們。
一個多小時後,林滔來了電話,說是在高晗家確實收集到孟庭哲的隨身物品,還有他的指紋。在晚上十點半左右,家裏突然停電,高晗去鄰居家借保險絲,鄰居的證詞,那晚看見了高晗,也隱隱約約看到高晗背後有個男人的身影,但是沒看清。
這說明那天晚上孟庭哲確有大世界撞球館的不在場證明。再加上沒有證據證明孟庭哲去過大世界撞球館,所以孟庭哲傷害趙語婷的嫌疑等於是被動消除了。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問詢後,路鶴讓嚴春和梁雲峰去鍾延彬所說的相好那確認。
中午嚴春、梁雲峰迴來了,細節是能對上的,甚至連內衣顏色還有一些可能忽略的細節也對得上。孟思期總是充滿懷疑,忙說:「路鶴,如果鍾延彬和相好的提前串通了細節,這不能證明他完全不在場。」
路鶴說:「這些細節太小了,對得上確實不簡單。不過也確實不能完全排除他的嫌疑。」
嚴春忽然神秘說:「路隊,一些小見解,那個相好的,可能是一位性工作者,就是自己個人開館子那種,有固定客戶,很有可能,這就是鍾延彬選擇下雨天去那的原因,好隱藏身份。」
孟思期蹙著眉,不做評價,路鶴說:「這樣吧,下午我們再審訊孟庭哲看看情況吧。」
當天下午,孟庭哲被傳喚到了警局,但路鶴讓孟思期迴避審訊,因為孟庭哲是她法律意義上的哥哥,必須要做迴避。
路鶴親自參加審訊,孟思期一點也不擔心。
也是湊巧,就在審訊孟庭哲期間,一個名叫高晗的二十五歲男子忽地來警局報案,自稱是孟庭哲的朋友,說大前天晚上,孟庭哲要殺他,他有對方要殺他的證據。
路鶴臨時從孟庭哲的審訊中抽身,考慮孟思期避嫌,讓羅肖國和嚴春對高晗進行問詢。
在問詢室門口,孟思期看到了那名二十五歲的男子,他人較高挑,劍眉星目,長相也很漂亮,在他脖頸處,仍然能看見一道用繩子似的物品勒出的紅痕。
她第一時間就確認了他的右手手腕,好像有繩子勒出的道道傷痕。那會不會是語婷口中的「疤」?
如果是孟庭哲的「男朋友」,他應該和孟庭哲拍過那種親昵照吧。
孟思期仔細迴想,在孟庭哲暗室的梳妝檯抽屜裏,相冊裏有許多男子的照片,但好像沒有高晗的身影。
他們到底什麽關係,他為什麽來報案,聲稱孟庭哲在大前天晚上要殺他呢。
孟思期無法參加問詢和審訊,她焦慮地坐在一隊辦公室等待審訊結果,一個多小時後,路鶴和羅肖國他們都迴來了。
兩人也把審訊的情況一一告訴她。路鶴說,孟庭哲至始至終都保持了一種高冷的態度,不太配合,但是聽說高晗來報案後,他做出了妥協,供認了那天晚上他為什麽出現在富平區。
原來他的愛好和正常男人不同,他說他是雙性,也喜歡男孩子,而高晗就是他新交的「男朋友」。
他們喜歡做一些sm(性虐待)遊戲,那天晚上可能玩得有點嗨,高晗哭著喊著要他用力,他一時手重了些,被高晗誤以為他要殺他,實際上他很喜歡高晗。而且他強調高晗也虐待了他,他的小手手指被他咬傷了,差點斷掉。
最後孟庭哲還請求警局為他保守這些秘密,特別是孟思期,他知道自己的興趣愛好比較特殊,父母無法接受,所以一直都在隱瞞,即便外出也是偷偷摸摸,大前天晚上,正逢大雨,他就是藉此機會隱瞞父親去外麵玩了玩。
孟思期說:「你們放心吧,孟庭哲的隱私我肯定不會私下告訴父母。」雖然孟庭哲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個人隱私她必須尊重。
羅肖國又介紹了高晗的問詢情況,高晗承認了和孟庭哲的關係很親密,他在一次晚會上被孟庭哲相中,孟庭哲喜歡扮成女裝,與他進行一些私密遊戲,對他占有欲很強。孟庭哲手段強硬,又加上很有錢,他也是半推半就接受了孟庭哲的愛意。
但是大前天晚上,他提出孟庭哲給他母親治病,想要一筆錢,孟庭哲沒同意,所以高晗假裝威迫他會把兩人的事情告訴對方父母,兩人因此吵了一架,孟庭哲當時非常氣憤,要勒死他,要不是當時屋外有警笛響,他定然被孟庭哲勒死。
孟思期想起,大前天晚上的警笛很可能是蔡雙璽他們尋找孟庭哲蹤跡時發出的,因此高晗可能並沒有撒謊。
高晗也說明了為什麽時隔兩天才來報警的原因,他說自己很害怕,越想越怕,他了解孟庭哲的為人,睚眥必報,心狠手辣,他知道孟庭哲遲早要殺了他,因此隻能選擇報警。
路鶴最後說,兩人的證詞沒有漏洞,因此孟庭哲那天晚上很可能沒有去過大世界撞球館。而高晗手腕上深深的傷痕,就是sm導致的。
孟思期卻覺得不對勁,她說:「路隊,有沒有可能這就是孟庭哲的把戲,他就是刻意安排高晗來報警,洗脫他的嫌疑。」
如果要徹底洗脫他的嫌疑,那麽這種方法雖然有點「自損」的感覺,但是卻十分奏效。
路鶴和羅肖國也陷入了沉思,羅肖國說:「小孟,你別急,我派林滔去高晗家收集證據了,我相信很快就能有結果。」
末了,路鶴也說了,兩人都看過白色麵具,但都聲稱不知道是什麽,看表情並不假,因此路鶴也沒有繼續在麵具上追問他們。
一個多小時後,林滔來了電話,說是在高晗家確實收集到孟庭哲的隨身物品,還有他的指紋。在晚上十點半左右,家裏突然停電,高晗去鄰居家借保險絲,鄰居的證詞,那晚看見了高晗,也隱隱約約看到高晗背後有個男人的身影,但是沒看清。
這說明那天晚上孟庭哲確有大世界撞球館的不在場證明。再加上沒有證據證明孟庭哲去過大世界撞球館,所以孟庭哲傷害趙語婷的嫌疑等於是被動消除了。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