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頁
六零,當炮灰親媽覺醒後 作者:二月三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咱們這虧了你知道嗎?身子白白交出去,必須要撈點錢。」
宋倩倩,「那老闆這兒還能撈到嗎?」
宋母,「咱們看情況,你倆是在這店裏洗手間發生過吧?」
「..嗯。」宋倩倩點頭。
就一次,趁眾人午睡的時候。
她對象過來找她,店裏也沒其他客人,他們倆就進洗手間做了。
蘇荷去公安局報公安,宋母宋倩倩當然也得跟去。
蘇荷把情況如實跟公安說了。
公安問宋倩倩,「他長什麽樣?你記得嗎?」
宋倩倩,「我認得他,他常來我們店裏打球,他叫嚴誌斌。」
公安:「他具體身份你知道嗎?」
宋倩倩,「他是紡織廠副廠長兒子。」
嚴誌斌,紡織廠副廠長兒子,蘇荷咋覺這個名字聽著有點耳熟,哦對,想起來了,他不是何苗苗那個前男友嗎?
後來倆人又好上,何苗苗還為他離婚了!
「他一直在追求我,見我不答應,直接在洗手間搶了我。」
要是沒有名字,沒有身份,這人還不好找,這有名有姓,還是紡織廠副廠長兒子,一抓一個準。
公安直接上嚴家抓嚴誌斌去了。
接下來蘇荷看了一齣好戲。
在公安局,嚴誌斌跟宋倩倩倆人撕起來了。
嚴誌斌大罵,「什麽我搶你,咱倆正兒八經的男女朋友關係,發生關係都是自願的。」
「在撞球廳衛生間之前,咱倆在招待所睡了不知道幾宿了。」
嚴誌斌氣啊!
這女人居然還敢報警說他搶她?
「你你,就手上戴那手錶,還有脖子上戴的項鍊,那不都是我給你買的?」
「你不就是想要錢嗎?你說你還想要多少?」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他跟她分手時,給了她兩千塊錢打胎錢了,她居然還不知足!
經過倆人這麽一鬧,公安,還有蘇荷差不多知道是咋迴事了。
倆人之前男女朋友關係,但是男方嚴誌斌結婚了,談戀愛的時候沒告訴宋倩倩自己已婚,後來宋倩倩懷孕,去找他,他提分手並給了她兩千塊錢,讓她打掉孩子。 。
第296章 還有顧梨的手筆?
宋倩倩覺得自己虧了整了這麽一出。
要說誰最氣,當然是蘇荷。
你跟男友上床懷孕了,非得說是店裏客人強了你,還嚇唬她,找她訛錢?
她冷聲,「宋倩倩宋媽媽,你們這樣的行為,我可以直接告你們敲詐勒索,讓你們坐牢。」
宋母不以為意,「什麽玩意,我姑娘不是在你們店洗手間被搶的?」
違背婦女意願就是搶,當時願意,現在不願意,也算是搶!
「強你媽啊,你閨女自己拉著我去的!撞球廳店裏所有人都知道,我在跟她處對象。」嚴誌斌罵罵咧咧。
對於這事公安也不好定案,因為聽倆人說辭,當時發生關係的時候確實是在戀愛期間,隻是因為後麵懷孕,給錢不到位,女方才報警。
不過訛老闆這事,確實不對,這跟老闆有啥關係,你跟你對象睡了懷孕了,找老闆要錢,這是什麽邏輯。
公安把宋倩倩宋母倆人叫過去好好教育了一頓。
宋母還說,「那我閨女在她店裏被強,她不應該賠我們點錢?」
公安也是見過大風大浪的,比宋母不要臉的人還見過,所以很淡定的迴覆。
「首先你閨女跟這位嚴同誌關係很複雜,以前是男女朋友關係,談戀愛期間發生的關係,不被定義為搶,如果你們堅持這個說辭,可以去法院上訴,看法官怎麽判!」
宋母,「還要去法院上訴?這麽麻煩,那要你們公安幹嘛?」
「我們公安有公安的工作,如果你們不想私下協調,堅持這套說辭,就去法院上訴,看最後法官怎麽判。」公安同誌刀槍不入。
宋母聽的有點雲裏霧裏,在這兒解決不行嗎?為啥還要去法院?
嚴誌斌倒是明白,「說吧,你們還想要多少錢?你們不就是想要錢嗎?」
這話沒錯,她們母女確實想要錢,不僅想跟蘇荷這個老闆要錢,還想跟嚴誌斌再要錢。
隻是她閨女老闆不吃這一套,直接報公安了,要換做別人,肯定被嚇的乖乖掏錢了。
宋母想了想開口,「兩萬,我們要兩萬!」
「你不給我們就上訴!」
嚴誌斌一聽要兩萬,直接揮手,「你上訴吧!」
特麽真敢開口啊,要兩萬,她咋不去搶錢呢!
宋倩倩,「你要是不給,我就把這孩子生下來!」
嚴誌斌,「你愛生生,誰知道那孩子是不是我的?你那麽浪.....」
聽這話宋倩倩氣的破口大罵,「要不是你騙我你沒結婚,我能和你處對象嗎?你都快四十歲了,比我大將近二十歲!」
公安哪容得他們這麽吵鬧,直接把他們趕出去了,真是什麽事都要找公安,這種事他們私下解決就好了,還找他們。
本以為是一起強剪案,沒想到結果是這樣的!
像蘇荷這種開好幾家店的免不了跟各單位的人打交道,所以得會來事。
她去外頭買了一兜子水果,遞給公安,
「公安同誌,今天真是麻煩你們了,我也沒想到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宋倩倩,「那老闆這兒還能撈到嗎?」
宋母,「咱們看情況,你倆是在這店裏洗手間發生過吧?」
「..嗯。」宋倩倩點頭。
就一次,趁眾人午睡的時候。
她對象過來找她,店裏也沒其他客人,他們倆就進洗手間做了。
蘇荷去公安局報公安,宋母宋倩倩當然也得跟去。
蘇荷把情況如實跟公安說了。
公安問宋倩倩,「他長什麽樣?你記得嗎?」
宋倩倩,「我認得他,他常來我們店裏打球,他叫嚴誌斌。」
公安:「他具體身份你知道嗎?」
宋倩倩,「他是紡織廠副廠長兒子。」
嚴誌斌,紡織廠副廠長兒子,蘇荷咋覺這個名字聽著有點耳熟,哦對,想起來了,他不是何苗苗那個前男友嗎?
後來倆人又好上,何苗苗還為他離婚了!
「他一直在追求我,見我不答應,直接在洗手間搶了我。」
要是沒有名字,沒有身份,這人還不好找,這有名有姓,還是紡織廠副廠長兒子,一抓一個準。
公安直接上嚴家抓嚴誌斌去了。
接下來蘇荷看了一齣好戲。
在公安局,嚴誌斌跟宋倩倩倆人撕起來了。
嚴誌斌大罵,「什麽我搶你,咱倆正兒八經的男女朋友關係,發生關係都是自願的。」
「在撞球廳衛生間之前,咱倆在招待所睡了不知道幾宿了。」
嚴誌斌氣啊!
這女人居然還敢報警說他搶她?
「你你,就手上戴那手錶,還有脖子上戴的項鍊,那不都是我給你買的?」
「你不就是想要錢嗎?你說你還想要多少?」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他跟她分手時,給了她兩千塊錢打胎錢了,她居然還不知足!
經過倆人這麽一鬧,公安,還有蘇荷差不多知道是咋迴事了。
倆人之前男女朋友關係,但是男方嚴誌斌結婚了,談戀愛的時候沒告訴宋倩倩自己已婚,後來宋倩倩懷孕,去找他,他提分手並給了她兩千塊錢,讓她打掉孩子。 。
第296章 還有顧梨的手筆?
宋倩倩覺得自己虧了整了這麽一出。
要說誰最氣,當然是蘇荷。
你跟男友上床懷孕了,非得說是店裏客人強了你,還嚇唬她,找她訛錢?
她冷聲,「宋倩倩宋媽媽,你們這樣的行為,我可以直接告你們敲詐勒索,讓你們坐牢。」
宋母不以為意,「什麽玩意,我姑娘不是在你們店洗手間被搶的?」
違背婦女意願就是搶,當時願意,現在不願意,也算是搶!
「強你媽啊,你閨女自己拉著我去的!撞球廳店裏所有人都知道,我在跟她處對象。」嚴誌斌罵罵咧咧。
對於這事公安也不好定案,因為聽倆人說辭,當時發生關係的時候確實是在戀愛期間,隻是因為後麵懷孕,給錢不到位,女方才報警。
不過訛老闆這事,確實不對,這跟老闆有啥關係,你跟你對象睡了懷孕了,找老闆要錢,這是什麽邏輯。
公安把宋倩倩宋母倆人叫過去好好教育了一頓。
宋母還說,「那我閨女在她店裏被強,她不應該賠我們點錢?」
公安也是見過大風大浪的,比宋母不要臉的人還見過,所以很淡定的迴覆。
「首先你閨女跟這位嚴同誌關係很複雜,以前是男女朋友關係,談戀愛期間發生的關係,不被定義為搶,如果你們堅持這個說辭,可以去法院上訴,看法官怎麽判!」
宋母,「還要去法院上訴?這麽麻煩,那要你們公安幹嘛?」
「我們公安有公安的工作,如果你們不想私下協調,堅持這套說辭,就去法院上訴,看最後法官怎麽判。」公安同誌刀槍不入。
宋母聽的有點雲裏霧裏,在這兒解決不行嗎?為啥還要去法院?
嚴誌斌倒是明白,「說吧,你們還想要多少錢?你們不就是想要錢嗎?」
這話沒錯,她們母女確實想要錢,不僅想跟蘇荷這個老闆要錢,還想跟嚴誌斌再要錢。
隻是她閨女老闆不吃這一套,直接報公安了,要換做別人,肯定被嚇的乖乖掏錢了。
宋母想了想開口,「兩萬,我們要兩萬!」
「你不給我們就上訴!」
嚴誌斌一聽要兩萬,直接揮手,「你上訴吧!」
特麽真敢開口啊,要兩萬,她咋不去搶錢呢!
宋倩倩,「你要是不給,我就把這孩子生下來!」
嚴誌斌,「你愛生生,誰知道那孩子是不是我的?你那麽浪.....」
聽這話宋倩倩氣的破口大罵,「要不是你騙我你沒結婚,我能和你處對象嗎?你都快四十歲了,比我大將近二十歲!」
公安哪容得他們這麽吵鬧,直接把他們趕出去了,真是什麽事都要找公安,這種事他們私下解決就好了,還找他們。
本以為是一起強剪案,沒想到結果是這樣的!
像蘇荷這種開好幾家店的免不了跟各單位的人打交道,所以得會來事。
她去外頭買了一兜子水果,遞給公安,
「公安同誌,今天真是麻煩你們了,我也沒想到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