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誰主張誰舉證\’(求五星)
四合院之從迎娶婁曉娥開始的日常 作者:金之天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實不然當管事大爺每個月有一定物資的補貼不說,例如三大爺閻埠貴做門神是每個月都有一定金額的工資可拿的,而且先進模範四合院管事大爺們是會有街道辦像其所在工作的領導有表揚信過去的。別小看表揚信,不是現代那樣的樣子貨。
在這個什麽都是起步階段的時代,表揚信和榮譽錦旗有可能就是你某一次晉升的時候的勝過競爭對手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三位管事大爺才會那麽上心,也積極的開所謂的全院大會。
而且別以為這個是南鑼鼓巷95號四合院的特色,而是這個年代的所有的大雜院都會有的現象而已。當然舉辦的次數多與少就不一定了,畢竟各家還有各家的情況不是嗎?四合院大雜院更是如此!!
言歸正傳,在四合院大部分人的叫好聲過後三大爺閻埠貴站了起來。
閻埠貴:“具體情況有三大爺我來說明!今天上午的事情應該是很多人都見過,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我們的二大爺劉海中同誌聽說了這段時間夜間何雨柱同誌的房間時不時地傳出類似貓叫的奇怪聲音,再結合有些人提出的秦淮筎同誌的氣色變的特別好來結合;
於是到賈家訪問了賈家張翠花同誌。劉海中同誌與張翠花同誌諮詢的時候,賈東旭同誌從裏屋出來!劉海中同誌就把跟張翠花同誌諮詢的問題重複了一邊。結果賈東旭同誌誤會劉海忠同誌是故意到賈家找麻煩,所以有了上午的事情。
後來大家都知道事發當時的幾個參與者與管事大爺就去一大爺家做了一次座談會,最後就是當時何雨柱同誌和秦淮筎同誌不在四合院而不了了之。
可能是因為劉海中同誌諮詢的問題導致了賈家張翠花同誌的情緒激動,晚上何雨柱同誌和秦淮筎同誌迴到四合院的時候就出現了剛才大家看到的一幕。
這就是現在為止的所有事情,現在有請右邊何雨柱同誌和秦淮筎同誌先做解釋!!”
何雨柱皺了皺眉說道:“三位管事大爺晚上好,事情的前因我已經聽明白了,可是有一個事情我不是很認同三大爺的發言!!!”
大家都是一愣!不該是何雨柱解釋的嗎??三大爺閻埠貴也是一愣,自己隻是敘述啊!他咋衝著自己來了啊???
閻埠貴:“傻柱,你有什麽不認同我說的???”
何雨柱:“現在是新社會!我們的領導說過但凡有糾紛的時候提出主張的一方需要出示證據也就是‘誰主張誰舉證’!而不是想三大爺說的那樣直接讓作為被告人的我來解釋!!!”
<誰主張誰舉證”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舉證規則,其完整含義是: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對於自己所主張的事實,負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麵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91年4月9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於2023年9月1日通過並實施?。>
三大爺閻埠貴也是不知道法律裏有沒有這一項,隻是聽何雨柱說的振振有詞被唬住了。而且四合院的大家也是被何雨柱說的覺得很有道理確實是既然有人反映了肯定是有證據的啊!所以有人開始起哄起來了。
“對啊!既然反映了就應該是有證據的吧!!”
“可不是嗎?直接把證據拿出來讓傻柱認罪就是了大冬天的打什麽啞謎呀!!”
“媽媽什麽是打啞謎啊???”
“我記得說的是二大爺去諮詢的吧??二大爺證據呢??”
“對”“對啊!”“沒錯!!”“快點!!!”
“二大爺你說的依據是什麽拿出來啊!”
“二大爺不是自己瞎想出來的吧???”
“二大爺不會是看秦淮筎漂亮就開始yy的吧?”
“二大爺不會是看上秦淮筎了吧?”
“什麽二大爺看上秦淮筎了!”
“啊?二大爺偷看秦淮筎?”
“什麽?真的?二大爺偷窺秦淮筎??”
“什麽什麽?真的假的?二大爺偷窺秦淮筎洗澡???”
一大爺易中海看著二大爺劉海中的臉從一臉嘚瑟到慢慢的變成了一臉通紅。當然不知道是氣的還是氣的!!
一大爺易中海重重的放下搪瓷缸茶杯,‘嘭嘭嘭’三聲後大家看是一大爺易中海都停下了議論之聲。
易中海:“好了,大家也別瞎猜了。二大爺您出來說一說吧!!”
二大爺劉海中也是別弄蒙了?以前不都是有人提出問題,被問的人坐立不安的找證據嗎??怎麽到自己這裏就變了呢???
劉海中:“好吧,事情是這樣的。我聽說秦淮筎嫁進賈家的時候,開始傻柱就眼饞秦淮筎!我相信這一點很多人都看到過!以前傻柱是不是有事沒事站在自家門口看著秦淮筎洗衣服啊?
而且秦淮筎她去何家是為了看小當對吧?可為什麽要現在還要跟著去外邊,離開了四合院之後發生什麽事情誰能說得準??
況且大家仔細看看秦淮筎的氣色是不是現在好多了?隻是吃東西吃迴來的嗎??還有就是確實有人晚上聽見何雨柱家傳出奇怪的貓叫聲。在座的老少爺們兒們作為過來人能不知道夜裏傳出迴來的奇怪的貓叫聲是什麽情況嗎???
我既然知道了這些,作為管事大爺不應該詢問一下嗎?這可關係到我們整個四合院的先進模範的榮譽啊!!!”
在這個什麽都是起步階段的時代,表揚信和榮譽錦旗有可能就是你某一次晉升的時候的勝過競爭對手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三位管事大爺才會那麽上心,也積極的開所謂的全院大會。
而且別以為這個是南鑼鼓巷95號四合院的特色,而是這個年代的所有的大雜院都會有的現象而已。當然舉辦的次數多與少就不一定了,畢竟各家還有各家的情況不是嗎?四合院大雜院更是如此!!
言歸正傳,在四合院大部分人的叫好聲過後三大爺閻埠貴站了起來。
閻埠貴:“具體情況有三大爺我來說明!今天上午的事情應該是很多人都見過,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我們的二大爺劉海中同誌聽說了這段時間夜間何雨柱同誌的房間時不時地傳出類似貓叫的奇怪聲音,再結合有些人提出的秦淮筎同誌的氣色變的特別好來結合;
於是到賈家訪問了賈家張翠花同誌。劉海中同誌與張翠花同誌諮詢的時候,賈東旭同誌從裏屋出來!劉海中同誌就把跟張翠花同誌諮詢的問題重複了一邊。結果賈東旭同誌誤會劉海忠同誌是故意到賈家找麻煩,所以有了上午的事情。
後來大家都知道事發當時的幾個參與者與管事大爺就去一大爺家做了一次座談會,最後就是當時何雨柱同誌和秦淮筎同誌不在四合院而不了了之。
可能是因為劉海中同誌諮詢的問題導致了賈家張翠花同誌的情緒激動,晚上何雨柱同誌和秦淮筎同誌迴到四合院的時候就出現了剛才大家看到的一幕。
這就是現在為止的所有事情,現在有請右邊何雨柱同誌和秦淮筎同誌先做解釋!!”
何雨柱皺了皺眉說道:“三位管事大爺晚上好,事情的前因我已經聽明白了,可是有一個事情我不是很認同三大爺的發言!!!”
大家都是一愣!不該是何雨柱解釋的嗎??三大爺閻埠貴也是一愣,自己隻是敘述啊!他咋衝著自己來了啊???
閻埠貴:“傻柱,你有什麽不認同我說的???”
何雨柱:“現在是新社會!我們的領導說過但凡有糾紛的時候提出主張的一方需要出示證據也就是‘誰主張誰舉證’!而不是想三大爺說的那樣直接讓作為被告人的我來解釋!!!”
<誰主張誰舉證”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舉證規則,其完整含義是: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對於自己所主張的事實,負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麵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91年4月9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於2023年9月1日通過並實施?。>
三大爺閻埠貴也是不知道法律裏有沒有這一項,隻是聽何雨柱說的振振有詞被唬住了。而且四合院的大家也是被何雨柱說的覺得很有道理確實是既然有人反映了肯定是有證據的啊!所以有人開始起哄起來了。
“對啊!既然反映了就應該是有證據的吧!!”
“可不是嗎?直接把證據拿出來讓傻柱認罪就是了大冬天的打什麽啞謎呀!!”
“媽媽什麽是打啞謎啊???”
“我記得說的是二大爺去諮詢的吧??二大爺證據呢??”
“對”“對啊!”“沒錯!!”“快點!!!”
“二大爺你說的依據是什麽拿出來啊!”
“二大爺不是自己瞎想出來的吧???”
“二大爺不會是看秦淮筎漂亮就開始yy的吧?”
“二大爺不會是看上秦淮筎了吧?”
“什麽二大爺看上秦淮筎了!”
“啊?二大爺偷看秦淮筎?”
“什麽?真的?二大爺偷窺秦淮筎??”
“什麽什麽?真的假的?二大爺偷窺秦淮筎洗澡???”
一大爺易中海看著二大爺劉海中的臉從一臉嘚瑟到慢慢的變成了一臉通紅。當然不知道是氣的還是氣的!!
一大爺易中海重重的放下搪瓷缸茶杯,‘嘭嘭嘭’三聲後大家看是一大爺易中海都停下了議論之聲。
易中海:“好了,大家也別瞎猜了。二大爺您出來說一說吧!!”
二大爺劉海中也是別弄蒙了?以前不都是有人提出問題,被問的人坐立不安的找證據嗎??怎麽到自己這裏就變了呢???
劉海中:“好吧,事情是這樣的。我聽說秦淮筎嫁進賈家的時候,開始傻柱就眼饞秦淮筎!我相信這一點很多人都看到過!以前傻柱是不是有事沒事站在自家門口看著秦淮筎洗衣服啊?
而且秦淮筎她去何家是為了看小當對吧?可為什麽要現在還要跟著去外邊,離開了四合院之後發生什麽事情誰能說得準??
況且大家仔細看看秦淮筎的氣色是不是現在好多了?隻是吃東西吃迴來的嗎??還有就是確實有人晚上聽見何雨柱家傳出奇怪的貓叫聲。在座的老少爺們兒們作為過來人能不知道夜裏傳出迴來的奇怪的貓叫聲是什麽情況嗎???
我既然知道了這些,作為管事大爺不應該詢問一下嗎?這可關係到我們整個四合院的先進模範的榮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