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寫與隨筆》


    茅盾的這本書,是我去年買的,先看作者名氣才買的此書,去年經常帶著它在清晨或是夕陽西下的時候去大聲朗讀,昨天把它看完了,竟然懷疑後麵是不是還沒有寫完。


    這本書是有作者發表幾篇類似的文章,經過出版社的催促,而作者收集所編成一本最初的散文體,那個時代,魯迅雜文,呐喊,覺得好像跟這些文體很相似,相仿,原因有二,一出自同一個時代背景的文章,感到相似也屬正常,二散文集,還屬於過渡文體,作者隻說用心去寫,去發展它,但是我們並不可以把這種散文當初永恆或者固定體。


    這本書上的故事,如作者所講,大題小講,來自生活的方方麵麵,平淡,真實,不幽默,也不古板,不華麗,也不誇張,隻是平平淡淡的談,寫,所以讀起來如白開水一樣,毫無味道,也許,這就是我在二手書店發現它的原因,它上一個主人並不認為它有價值,沒有華麗的詞藻,沒有深動的故事情節,沒有政治的激進思想,沒有任何的私人情緒,沒有過度的感悟人生,沒有直說一切一切,隻是作者自己的風格來寫一些簡單明了的事情,其實這邊也正說明,散文的發源地體就如此。


    有時候,在思考,人類為什麽會想要寫散文,最初是看見優美想環境,想讓它留著腦海,便會簡單,漂亮的形容詞來留住它,而後從散文中看到人類最真誠的感情,所以無法用嘴表達的感情,就用文字代替,而古文大多不會用,白話文便是大多數的選擇,而散文是一種自由體,隨意,不用注意格式,跟著感覺走便對了,最後現在我有點迷茫,因為我覺得我的生活已經留下大多散文的蹤跡,現在放棄它,就會覺得生命因此而變得不完整。


    我假設一下,當別人都幹著自己感興趣的事的時候,最想幹什麽,看書,當自己自己最困擾的時候,我還是告訴自己,看書吧!書中自己最安靜,也隻有認真看書的時候,才能保持那一份寧靜。


    曾經考試的時間最容易達到忘我的境界,而現在看書也能讓我達到忘我的境界,是的,認真幹一件事情是快樂,讀這本書讓我想起童年趣事,我數了數我的童年很多豐富多彩 原來自己要求的太多,(抓蝴蝶,小灰兔,鴨,狗,烏龜,蟬,刺蝟,鳥,蝦,畫,舞,唱,魚,桃…)童年的自己很開心,幸福,隻要記住這些便足夠了。


    在想意義到底是什麽,寫一些文章又能怎樣,是為社會做貢獻,提供後人研究前人的背影,錯誤,讓社會發展盡力不走彎路,原來文字,文體是跟隨王朝的步伐一起前進,意義在於對自己沒有太大意義,隻是為人生尋找一個小小的目標,打發,懦弱有缺點的自己,給自己更多一點嚐試,多一點事情,便多一點寄托,以免空虛泛濫,人會變成無可救藥的惡人,原來什麽隻是一種簡單的循環。


    就像這本書,你說它有價值,意義,那它在你心中就有,要是你認為它毫無價值,那你的觀點就也有可能對的,那你的對錯又有什麽價值,意義,是的,沒有任何意義,正如,一種東西,有無價值那是對自己而言,而對別人而言並不一定重要,此刻,才真正明白,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看吧!


    2009.3.7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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