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對麵像是能等到他鬆口已經很高興了,忙不迭地應下了。
等掛斷了電話,林不琢才想起來去翻那本寶典,翻了兩頁後便覺得索然無味。
看來馬修說得也不完全對嘛,他之前還以為主動跟alpha打交道是件多難的事呢,沒想到也是小事一樁。
林不琢哼著歌走出房門,準備去自己的衣帽間好好挑選下明天的衣物。
雖然明天那頓飯是絕對吃不成的,可無論怎麽說也得給對方留下個好印象嘛。—
第二天早上六點,莫知義準時起床,先去健身遊泳,沖涼換衣,七點半時準時坐下來吃早飯。
他的飲食習慣早就西化了,一個很直白的表現便是他吃可樂雞翅醬肘子燒肉都不會覺得在吃肉,而隻有在吃牛排羊扒時才覺得自己補充了蛋白質。
他這次帶隊落地海市,其實也想過要去住自家的別墅,隻是那別墅不在市中心,而且他也不喜歡和其他人同住在一個屋簷下,便隻是通知了家裏的酒店包下了頂層。
如今這樣的優勢倒也凸顯出來了。
華平的西餐主廚都是老人了,難得的是並沒有入鄉隨俗地開發華國口味的西餐,所有的餐點甚至是一道蝴蝶酥都是地道的英格蘭口味。
他吃完飯照例過了一邊今日的待辦事項,抽出半個小時跟家族辦公室的經理人碰頭聽了個匯報會,再抽出就抽出半個小時,進行他每日雷打不動地鍛鍊項目——玩悠悠球。
其實他成為典型的反科技盧德主義者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他不喜歡跟人簡訊往來,隻喜歡打電話的原因主要是因為——他手笨。
這三個說出來莫知義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
他明明寫得一首好字,無論是西式字體還是中式硬幣都是很出挑的存在,這雙手平日玩-槍玩刀甚至是握方向盤打冰球時都是好手。
唯有在一個時刻例外那就是打字。
莫知義打字的速度大概比村口半瞎的八十歲老大爺還慢,他嚐試過無數種方法提高自己的打字速度卻皆是無果。
他時常覺得自己大概是全華國哦不全世界,除了銀山打字公司內部員工外最熟悉他們家打字通的人,畢竟那個抓小偷和打地鼠的遊戲,他自打開始玩就一次沒贏過。
莫知義是典型的完美主義者,同時也好強。
他一麵努力提高,一麵找著藉口遮擋自己的這塊短板。
而就在三年前,他的私人醫生突然建議他開始學習悠悠球,並表示自家智障的兒子在開始練習悠悠球後,左右腦開發的程度有了明顯的提升。
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莫知義也開始了。
隻是他從來沒想過控製那麽小的一個球會是那麽難的一件事。
剛上手時,他總砸到自己的臉,因為不想如希曼之流八卦人士問東問西,隻能拚了命地去做實操演練,給自己臉上的傷一個合適的藉口。
他也不是沒想過找一個老師,結果那位拿了三年北美冠軍的日裔,指導了他三十分鍾就委婉表示:莫桑,要是做基礎練習的話,是不用付這麽多的錢請我來的噢。
莫知義覺得丟臉,自己日日苦練,到如今,也算是有了幾分成果。
[你今天穿什麽顏色的衣服啊?]叮咚一聲,簡訊到來,正是等會兒要去見的那個人。
「我...穿...酒紅色...的...外套」
莫知義一邊念一邊打,每當這時他都無比慶幸自己當初堅持了練球的決定。
要不然就憑藉他那原始手速,隻怕是會讓對方覺得自己是個喜歡晾人的浪蕩子。
而就在他這條簡訊剛剛發出去時,對方已經又發來了。
[你的正在輸入時間好長啊,是在想該怎麽迴復我嗎?]明明是句親昵撩人的話,但在莫知義這兒卻完全變了一個味道。
他沉眸望著不遠處的小球,心中怒吼:
「加訓!加訓!從明天開始再早起半個小時加訓練手速!」
【作者有話說】
久等!周五見!
第11章 我不需要你護著
其實在開什麽車上,莫知義還短暫地犯了難,他雖然平時性格沉穩些,可到底是二十多歲的大小夥子,在這樣的事情上還是挺要麵子的。
eos標配的奧迪太商務,而且也不能無形之中襯托出他的氣質,可是開跑車好像有些浮誇,他還記得自己上過的禮儀課中曾經強調過:[男性alpha在第一次約會時盡量不要開跑車,因為跑車的底盤低、速度快、聲音吵且外型顯眼,在大多數時候會給緊張的omega帶來更緊張的情緒。]他搖了搖頭,想要開吉普又覺得底盤太高了,磨蹭了五分鍾後他果斷撥通了希曼的電話。
「餵有事說事,沒事滾蛋。」
希曼語氣不善,顯然是一副被鈴聲吵醒起床氣上頭的模樣。
「是我。」
莫知義沒有像平時那樣懟她一句,反而蹙眉,有些溫吞。
「你平時出去約會開什麽車接omega?」
「張揚外向的開阿斯頓馬丁,溫柔優雅的開賓利飛馳,酷颯性感的開銀色巴博斯。」
對方語速這麽快,明顯是八卦之魂還沒衝破起床氣的皮冒出來。
「行知道了。」
莫知義聽完後唰得一下掛了電話。他盯著車庫裏停著的車越看越不順眼,覺得自己當初是有多愣,才會在國內隻配了四輛車。
等掛斷了電話,林不琢才想起來去翻那本寶典,翻了兩頁後便覺得索然無味。
看來馬修說得也不完全對嘛,他之前還以為主動跟alpha打交道是件多難的事呢,沒想到也是小事一樁。
林不琢哼著歌走出房門,準備去自己的衣帽間好好挑選下明天的衣物。
雖然明天那頓飯是絕對吃不成的,可無論怎麽說也得給對方留下個好印象嘛。—
第二天早上六點,莫知義準時起床,先去健身遊泳,沖涼換衣,七點半時準時坐下來吃早飯。
他的飲食習慣早就西化了,一個很直白的表現便是他吃可樂雞翅醬肘子燒肉都不會覺得在吃肉,而隻有在吃牛排羊扒時才覺得自己補充了蛋白質。
他這次帶隊落地海市,其實也想過要去住自家的別墅,隻是那別墅不在市中心,而且他也不喜歡和其他人同住在一個屋簷下,便隻是通知了家裏的酒店包下了頂層。
如今這樣的優勢倒也凸顯出來了。
華平的西餐主廚都是老人了,難得的是並沒有入鄉隨俗地開發華國口味的西餐,所有的餐點甚至是一道蝴蝶酥都是地道的英格蘭口味。
他吃完飯照例過了一邊今日的待辦事項,抽出半個小時跟家族辦公室的經理人碰頭聽了個匯報會,再抽出就抽出半個小時,進行他每日雷打不動地鍛鍊項目——玩悠悠球。
其實他成為典型的反科技盧德主義者有主觀因素也有客觀因素,他不喜歡跟人簡訊往來,隻喜歡打電話的原因主要是因為——他手笨。
這三個說出來莫知義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
他明明寫得一首好字,無論是西式字體還是中式硬幣都是很出挑的存在,這雙手平日玩-槍玩刀甚至是握方向盤打冰球時都是好手。
唯有在一個時刻例外那就是打字。
莫知義打字的速度大概比村口半瞎的八十歲老大爺還慢,他嚐試過無數種方法提高自己的打字速度卻皆是無果。
他時常覺得自己大概是全華國哦不全世界,除了銀山打字公司內部員工外最熟悉他們家打字通的人,畢竟那個抓小偷和打地鼠的遊戲,他自打開始玩就一次沒贏過。
莫知義是典型的完美主義者,同時也好強。
他一麵努力提高,一麵找著藉口遮擋自己的這塊短板。
而就在三年前,他的私人醫生突然建議他開始學習悠悠球,並表示自家智障的兒子在開始練習悠悠球後,左右腦開發的程度有了明顯的提升。
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莫知義也開始了。
隻是他從來沒想過控製那麽小的一個球會是那麽難的一件事。
剛上手時,他總砸到自己的臉,因為不想如希曼之流八卦人士問東問西,隻能拚了命地去做實操演練,給自己臉上的傷一個合適的藉口。
他也不是沒想過找一個老師,結果那位拿了三年北美冠軍的日裔,指導了他三十分鍾就委婉表示:莫桑,要是做基礎練習的話,是不用付這麽多的錢請我來的噢。
莫知義覺得丟臉,自己日日苦練,到如今,也算是有了幾分成果。
[你今天穿什麽顏色的衣服啊?]叮咚一聲,簡訊到來,正是等會兒要去見的那個人。
「我...穿...酒紅色...的...外套」
莫知義一邊念一邊打,每當這時他都無比慶幸自己當初堅持了練球的決定。
要不然就憑藉他那原始手速,隻怕是會讓對方覺得自己是個喜歡晾人的浪蕩子。
而就在他這條簡訊剛剛發出去時,對方已經又發來了。
[你的正在輸入時間好長啊,是在想該怎麽迴復我嗎?]明明是句親昵撩人的話,但在莫知義這兒卻完全變了一個味道。
他沉眸望著不遠處的小球,心中怒吼:
「加訓!加訓!從明天開始再早起半個小時加訓練手速!」
【作者有話說】
久等!周五見!
第11章 我不需要你護著
其實在開什麽車上,莫知義還短暫地犯了難,他雖然平時性格沉穩些,可到底是二十多歲的大小夥子,在這樣的事情上還是挺要麵子的。
eos標配的奧迪太商務,而且也不能無形之中襯托出他的氣質,可是開跑車好像有些浮誇,他還記得自己上過的禮儀課中曾經強調過:[男性alpha在第一次約會時盡量不要開跑車,因為跑車的底盤低、速度快、聲音吵且外型顯眼,在大多數時候會給緊張的omega帶來更緊張的情緒。]他搖了搖頭,想要開吉普又覺得底盤太高了,磨蹭了五分鍾後他果斷撥通了希曼的電話。
「餵有事說事,沒事滾蛋。」
希曼語氣不善,顯然是一副被鈴聲吵醒起床氣上頭的模樣。
「是我。」
莫知義沒有像平時那樣懟她一句,反而蹙眉,有些溫吞。
「你平時出去約會開什麽車接omega?」
「張揚外向的開阿斯頓馬丁,溫柔優雅的開賓利飛馳,酷颯性感的開銀色巴博斯。」
對方語速這麽快,明顯是八卦之魂還沒衝破起床氣的皮冒出來。
「行知道了。」
莫知義聽完後唰得一下掛了電話。他盯著車庫裏停著的車越看越不順眼,覺得自己當初是有多愣,才會在國內隻配了四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