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遺體損毀嚴重,目前身份不明,警方正加急調查,確認死者身份……
第119章 繭
解剖室光線明亮,混合了消毒水、清潔劑和一股淡淡的說不清的味道,隔著口罩也不太好聞。
法醫帶張逐走過屋子中間的解剖台,進入更裏麵一個房間,在拉開冷藏櫃之前對他說道:「你真要看?我已經和你說過了,你確定能夠承受這種場麵?」張逐點頭。
櫃門拉出,森冷的白氣裏,露出一雙男人的腿。法醫撥動殘體,給他指點腳趾特徵,和大腿上的痣,以便他更好辨認身份。
張逐仔細看了很久,他沒注意過周明赫的指甲蓋是否分裂,更沒注意他大腿上是否有痣。這兩條腿青紫腫脹,凍得硬邦邦,他也無法確定實際的腿圍。
看不出個所以然。他突然想起當初周明赫叫他去紋身,說是為了警方找他認屍時,可以通過圖案辨別。如果這雙腿真是周明赫的,那可有點諷刺。要是能想到今天這情景,他當初會不會把圖案紋在腿上?
張逐豁然開朗,原來在紋身時,周明赫就已經在想死了。
「死者是在28到三十歲之間,其他信息,他留下的……東西太少了,目前還無法確定。」
張逐點頭:「我弟28歲。」
「可以採集你血液或毛髮,做個基因檢測,確定他是不是你弟。」
「我們沒有血緣關係。」
「那可難辦了。」法醫勸慰他,「不定就是你弟弟呢,先別擔心,等結果出來,我們會通知你,電話留了吧?」
「留了。」
「那就行。」法醫送他出門,不由感嘆,「小夥你幹啥的,你這心理素質真不耐。」見多識廣的法醫也是第一次看見非專業人士這麽平淡地麵對這一幕,他更習慣的還是崩潰嘔吐或者幹脆暈倒。
自此張逐每天來警局等結果,開始都勸他迴去,有結果會打電話,他也不聽。鑑於他可能是死者家屬,心理受創,加上他都隻安靜等待,後麵就沒再趕他。
等到第五天,通過跟其他疑是死者家屬的基因對比,確認了那人不是周明赫。他離開警局時,剛好碰到死者的母親被親人攙扶著過來,一路哭嚎。
不是周明赫,則意味著他尋找還要繼續。
前兩天黃曼玲給他打電話,讓他元旦前後再去香港一趟,有個富豪收藏家看中了他的作品,想和他吃頓飯。
張逐迴絕了,將賣畫的事全權委託給黃曼玲。他眼前隻有一件事,就是找到周明赫。在做完這件事之前,其他的他什麽也做不了。
既然從昆明又迴到麗江,這次張逐打算重走滇西線。大理已經去過了,他準備直接到保山,再到騰衝。
已經找了快三月,之前走過的地方,張逐這些日子馬不停蹄走了七七八八,騰衝是最後一站。若是還沒找到,他就要調整策略,擴大範圍。
已經是十二月,這個和緬甸接壤的小城依舊溫暖如春。
記得去年他和周明赫來是夏季,天也不熱,隻有二十多度。周明赫還特別喜歡吃餌絲,像個本地人一樣每天早上都要來一碗。
原本行程計劃隻留給這座小城三天,周明赫拖拖拉拉呆了十幾天。這地方冬暖夏涼,綠水青山,吃的喜歡,他計劃過一直在這裏生活。
隻是他想過要留下生活的地方,是不是也想過要在這裏死去?
當初他們隻住過一家古鎮裏的客棧。張逐目標明確,長驅直入,找到店主說明來意。
店主一聽名字,就眼神古怪地打量張逐,問他找這人做什麽,又說:「就算是這人在我們這兒住過,我們也不能隨便泄露客人的隱私。」
張逐拿出兩人的合照,以示他們親密的關係:「他是我弟,有精神疾病,離家出走,我找他迴去。你見過他嗎?」
店主仔細看那照片,眉頭皺緊,喃喃自語:「精神疾病這倒是像,人不是這個人啊,入住登記的名字是這名字,會不會是重名啊?」
「不是重名。」張逐肯定地,「現在他在哪裏?」
「我不知道他在哪裏,十天前就讓他搬出去了。」說起這個,店主還有氣,「他整夜不睡在房間唱歌,惹得別人投訴。去叫他別唱還不服氣,把我房間的桌子電視都打壞了,我就叫他走了。」
「他賠償你了嗎?」
「賠啥呀賠,我看他四個兜裏都掏不出什麽錢。」店主從櫃檯下的抽屜裏甩出來一部手機,「這他抵給我的,屏幕都摔爛了也不值錢。」同時甩出一張身份證,「他把這也落房間了。」
身份證和手機都是周明赫的,張逐掏出錢包:「這些我拿走,該賠你多少?」
店主說了個數,收到足夠的賠償後,被損失壓下的同情又冒了出來:「你找他就快點吧,我看他身上沒什麽錢,身體狀態也差得很,跟照片裏完全是兩個人。」
「我去哪裏找他?」
「都說我不知道他在哪裏。不過你可以去下麵的村子裏問問,那裏租金低,最便宜兩百塊就能住一個月。」
剛好周明赫住過的那個房間空著,時間晚了,他就住了進去。電視已經換了新的,被砸壞的桌子被店主重新釘好接著用,還能看見桌麵上的裂痕。
他躺在床上將周明赫的手機開機,大致翻開了一下,並沒有什麽幫助。
根據眼前已知的消息,張逐推測,周明赫十天前應該是狂躁期,所以他現在應該還活著。他身上沒什麽錢,身體狀態很糟糕,從金錢和身體兩方麵來說,他想走遠都困難。所以他大概率還在這地方,正如店主所建議,是換了個更便宜的農民房,等待錢花完,也等待生命耗盡。
第119章 繭
解剖室光線明亮,混合了消毒水、清潔劑和一股淡淡的說不清的味道,隔著口罩也不太好聞。
法醫帶張逐走過屋子中間的解剖台,進入更裏麵一個房間,在拉開冷藏櫃之前對他說道:「你真要看?我已經和你說過了,你確定能夠承受這種場麵?」張逐點頭。
櫃門拉出,森冷的白氣裏,露出一雙男人的腿。法醫撥動殘體,給他指點腳趾特徵,和大腿上的痣,以便他更好辨認身份。
張逐仔細看了很久,他沒注意過周明赫的指甲蓋是否分裂,更沒注意他大腿上是否有痣。這兩條腿青紫腫脹,凍得硬邦邦,他也無法確定實際的腿圍。
看不出個所以然。他突然想起當初周明赫叫他去紋身,說是為了警方找他認屍時,可以通過圖案辨別。如果這雙腿真是周明赫的,那可有點諷刺。要是能想到今天這情景,他當初會不會把圖案紋在腿上?
張逐豁然開朗,原來在紋身時,周明赫就已經在想死了。
「死者是在28到三十歲之間,其他信息,他留下的……東西太少了,目前還無法確定。」
張逐點頭:「我弟28歲。」
「可以採集你血液或毛髮,做個基因檢測,確定他是不是你弟。」
「我們沒有血緣關係。」
「那可難辦了。」法醫勸慰他,「不定就是你弟弟呢,先別擔心,等結果出來,我們會通知你,電話留了吧?」
「留了。」
「那就行。」法醫送他出門,不由感嘆,「小夥你幹啥的,你這心理素質真不耐。」見多識廣的法醫也是第一次看見非專業人士這麽平淡地麵對這一幕,他更習慣的還是崩潰嘔吐或者幹脆暈倒。
自此張逐每天來警局等結果,開始都勸他迴去,有結果會打電話,他也不聽。鑑於他可能是死者家屬,心理受創,加上他都隻安靜等待,後麵就沒再趕他。
等到第五天,通過跟其他疑是死者家屬的基因對比,確認了那人不是周明赫。他離開警局時,剛好碰到死者的母親被親人攙扶著過來,一路哭嚎。
不是周明赫,則意味著他尋找還要繼續。
前兩天黃曼玲給他打電話,讓他元旦前後再去香港一趟,有個富豪收藏家看中了他的作品,想和他吃頓飯。
張逐迴絕了,將賣畫的事全權委託給黃曼玲。他眼前隻有一件事,就是找到周明赫。在做完這件事之前,其他的他什麽也做不了。
既然從昆明又迴到麗江,這次張逐打算重走滇西線。大理已經去過了,他準備直接到保山,再到騰衝。
已經找了快三月,之前走過的地方,張逐這些日子馬不停蹄走了七七八八,騰衝是最後一站。若是還沒找到,他就要調整策略,擴大範圍。
已經是十二月,這個和緬甸接壤的小城依舊溫暖如春。
記得去年他和周明赫來是夏季,天也不熱,隻有二十多度。周明赫還特別喜歡吃餌絲,像個本地人一樣每天早上都要來一碗。
原本行程計劃隻留給這座小城三天,周明赫拖拖拉拉呆了十幾天。這地方冬暖夏涼,綠水青山,吃的喜歡,他計劃過一直在這裏生活。
隻是他想過要留下生活的地方,是不是也想過要在這裏死去?
當初他們隻住過一家古鎮裏的客棧。張逐目標明確,長驅直入,找到店主說明來意。
店主一聽名字,就眼神古怪地打量張逐,問他找這人做什麽,又說:「就算是這人在我們這兒住過,我們也不能隨便泄露客人的隱私。」
張逐拿出兩人的合照,以示他們親密的關係:「他是我弟,有精神疾病,離家出走,我找他迴去。你見過他嗎?」
店主仔細看那照片,眉頭皺緊,喃喃自語:「精神疾病這倒是像,人不是這個人啊,入住登記的名字是這名字,會不會是重名啊?」
「不是重名。」張逐肯定地,「現在他在哪裏?」
「我不知道他在哪裏,十天前就讓他搬出去了。」說起這個,店主還有氣,「他整夜不睡在房間唱歌,惹得別人投訴。去叫他別唱還不服氣,把我房間的桌子電視都打壞了,我就叫他走了。」
「他賠償你了嗎?」
「賠啥呀賠,我看他四個兜裏都掏不出什麽錢。」店主從櫃檯下的抽屜裏甩出來一部手機,「這他抵給我的,屏幕都摔爛了也不值錢。」同時甩出一張身份證,「他把這也落房間了。」
身份證和手機都是周明赫的,張逐掏出錢包:「這些我拿走,該賠你多少?」
店主說了個數,收到足夠的賠償後,被損失壓下的同情又冒了出來:「你找他就快點吧,我看他身上沒什麽錢,身體狀態也差得很,跟照片裏完全是兩個人。」
「我去哪裏找他?」
「都說我不知道他在哪裏。不過你可以去下麵的村子裏問問,那裏租金低,最便宜兩百塊就能住一個月。」
剛好周明赫住過的那個房間空著,時間晚了,他就住了進去。電視已經換了新的,被砸壞的桌子被店主重新釘好接著用,還能看見桌麵上的裂痕。
他躺在床上將周明赫的手機開機,大致翻開了一下,並沒有什麽幫助。
根據眼前已知的消息,張逐推測,周明赫十天前應該是狂躁期,所以他現在應該還活著。他身上沒什麽錢,身體狀態很糟糕,從金錢和身體兩方麵來說,他想走遠都困難。所以他大概率還在這地方,正如店主所建議,是換了個更便宜的農民房,等待錢花完,也等待生命耗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