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一路飛馳,司機專心盯著前檔玻璃,貝貝在副駕睡覺,金剛則把臉貼著玻璃之上,一根根數著路過的電線桿。
在無人注意的地方,在車門與車座的那一點點狹窄的空間裏,有人在偷偷牽手,一點點描繪對方掌心的紋路。
時應的智慧線和生命線都很縱橫交錯,但唯獨感情線,細細的一條,像是長流的溪水。
程思敏反覆撫摸他的右手,每一根修長的手指,每一快伶仃的骨節,每當路燈投下的一小片昏黃照亮車內,程思敏就會迴過頭,用視線摹繪時應的側臉。
心生歡喜的感覺如此強烈,竟然讓她有些惆悵。
出門前她應該多帶一根潤唇膏的,在室外烤了幾個小時的火,她的嘴唇幹燥到可以媲美撒哈拉大沙漠。
二十分鍾的車程,車子重新停迴黃河苑門外的免費車位,金剛帶著貝貝走在前麵,程思敏扶著時應的腰,慢悠悠地跟在後麵。
時應醉酒後的模樣算是乖巧,她說往東,他絕不往西,但是舌頭短了少,說話不再那麽犀利,思考的時間被拉長,尾音輕軟。
路過樓下的綠化帶時,時應不知道想起了什麽有趣的事情,突然低下頭對程思敏說:「程思敏,我背你吧。就在著這顆白楊樹前麵。」
程思敏瞧著他眼角緋紅的模樣啼笑皆非,「你喝成這樣怎麽背我?我一跳上去,你非得摔進花池子。」
時應也捲起唇角跟著她笑,胸腔震動,像個孩子,他抬頭看了看 12 樓自己的陽台,指給程思敏看,「夏天時我在陽台,看到有人在這裏談戀愛。」
「女生叫男生背,男生背了半天背不起來。然後他們倆就靠在這棵樹上接吻。」
「幹嘛,羨慕人家有吻接?」程思敏眼底有嘲弄的成分。
「嗯。」但時應迴答得很認真,他望著程思敏的眼睛,伸手鬆了鬆自己的領帶,「羨慕,當時我就想啊,要是程思敏讓我背她,十個我都能背得起來。才不會像他那麽軟蛋。」
「可惜我的初戀結婚了,不僅結婚了,嫁了個文盲,還生了倆孩子買我的高低床。」
「喂!」程思敏右手用力掐了他胳膊一把,謊明明是她撒得,自己倒是先不好意思起來,繼續拖著他往六號樓的方向加快腳步,「那不是買二手家具不方便嘛,要是賣家是壞人呢,我肯定要偽裝一下的。」
「別把自己說的那麽可憐好不好,我算什麽你的初戀啊?充其量是玩伴,小時候不懂事,那些感情哪裏算數。」
「怎麽不算?」推開單元門,金剛和貝貝等在電梯口,時應旁若無人地申訴:「不懂的是你,我老早就發現我自己喜歡你了。怕你覺得我噁心,隻敢偷偷做些小動作。」
絕交之後,時應一直在等著程思敏跟他主動和好,以前他們也經常吵架,大大小小,他習慣了每一次程思敏都會找他示弱。
冷戰這方麵,程思敏根本沒勝算。
但是一周過去,程思敏穩如老狗,根本不拿正眼瞧他,於是時應心一橫,去春暉商城賣銀飾的攤位上給自己的左耳上打了個耳洞。
耳釘選了最誇張的款式,八分的鋯石,嵌在耳骨裏,沒引起程思敏的注意,反倒是被班主任請到了教務處。
午後他在樓道裏被罰站,程思敏拎著打掃教室的拖布從他身邊經過。
他故意把左臉迎著她,腳下踢踢踏踏,陽光下,耳釘閃閃發光,跟他的五官一樣醒目,可是她頭都不抬,像是躲瘟神似的迅速從他身邊跑過。
後來還做了許多這種蠢事,故意出風頭,在全年級麵前顯眼,但拳拳打在棉花上,才發覺程思敏是真的不在意他了。
轉學後,左耳的創口久久不能自愈,屢次因為洗澡進水而流膿發炎,每每用雙氧水清理時疼痛鑽心,後來不得不放棄,任由傷口閉合,在軟骨上留下一個小小的凹陷。
這種感覺怎麽會不是初戀?即便過去再多年,隻要春風吹,老舊的骨頭都會生出嫩芽。
程思敏笑了笑,也抬頭問他:「那你知道我是什麽時候發現自己喜歡你的嗎?」
「我那時候確實笨,比你晚一步,是在我們絕交之後。」
怎麽可能注意不到那枚耳釘,即便物件再廉價,質感再塑料,隻要是戴在少年的身上,就有種桀驁的風流。他難道不知道,他是所有人矚目的對象,她總是在他沒注意到的地方看著他。
越不想,就越想,越不看,眼前就越是要浮現。
程思敏的初戀是一場聲勢浩大的地殼運動,內裏山崩地裂,岩漿噴湧,但表麵上卻處之泰然,靜得可怕。暗戀者因為自卑而飽受酸楚,但這種獨角戲的折磨也成為了孤芳自賞的一部分。
好像在和自己的感情做躲貓貓的遊戲,隻要壓抑著,不被對方發現,那麽暗無天日的情緒中就有一絲隱秘的歡愉。
青春是厚厚的蛹,總要有醜陋的,苦痛的,破繭而出的過程。
此時此刻的程思敏已經不屑那種迴避式的感情了,她在今晚得到了勇敢的底氣,想光明正大的向時應表達喜歡。
電梯在 12 層打開,金剛打著哈欠用掛在脖子上的鑰匙開門迴家,程思敏朝著 1202 的方向揮揮手道別,應該讓時應迴家好好休息的,但她沒有,反倒帶著他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路過 1201,時應踉蹌了一下,迴過頭提醒程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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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人注意的地方,在車門與車座的那一點點狹窄的空間裏,有人在偷偷牽手,一點點描繪對方掌心的紋路。
時應的智慧線和生命線都很縱橫交錯,但唯獨感情線,細細的一條,像是長流的溪水。
程思敏反覆撫摸他的右手,每一根修長的手指,每一快伶仃的骨節,每當路燈投下的一小片昏黃照亮車內,程思敏就會迴過頭,用視線摹繪時應的側臉。
心生歡喜的感覺如此強烈,竟然讓她有些惆悵。
出門前她應該多帶一根潤唇膏的,在室外烤了幾個小時的火,她的嘴唇幹燥到可以媲美撒哈拉大沙漠。
二十分鍾的車程,車子重新停迴黃河苑門外的免費車位,金剛帶著貝貝走在前麵,程思敏扶著時應的腰,慢悠悠地跟在後麵。
時應醉酒後的模樣算是乖巧,她說往東,他絕不往西,但是舌頭短了少,說話不再那麽犀利,思考的時間被拉長,尾音輕軟。
路過樓下的綠化帶時,時應不知道想起了什麽有趣的事情,突然低下頭對程思敏說:「程思敏,我背你吧。就在著這顆白楊樹前麵。」
程思敏瞧著他眼角緋紅的模樣啼笑皆非,「你喝成這樣怎麽背我?我一跳上去,你非得摔進花池子。」
時應也捲起唇角跟著她笑,胸腔震動,像個孩子,他抬頭看了看 12 樓自己的陽台,指給程思敏看,「夏天時我在陽台,看到有人在這裏談戀愛。」
「女生叫男生背,男生背了半天背不起來。然後他們倆就靠在這棵樹上接吻。」
「幹嘛,羨慕人家有吻接?」程思敏眼底有嘲弄的成分。
「嗯。」但時應迴答得很認真,他望著程思敏的眼睛,伸手鬆了鬆自己的領帶,「羨慕,當時我就想啊,要是程思敏讓我背她,十個我都能背得起來。才不會像他那麽軟蛋。」
「可惜我的初戀結婚了,不僅結婚了,嫁了個文盲,還生了倆孩子買我的高低床。」
「喂!」程思敏右手用力掐了他胳膊一把,謊明明是她撒得,自己倒是先不好意思起來,繼續拖著他往六號樓的方向加快腳步,「那不是買二手家具不方便嘛,要是賣家是壞人呢,我肯定要偽裝一下的。」
「別把自己說的那麽可憐好不好,我算什麽你的初戀啊?充其量是玩伴,小時候不懂事,那些感情哪裏算數。」
「怎麽不算?」推開單元門,金剛和貝貝等在電梯口,時應旁若無人地申訴:「不懂的是你,我老早就發現我自己喜歡你了。怕你覺得我噁心,隻敢偷偷做些小動作。」
絕交之後,時應一直在等著程思敏跟他主動和好,以前他們也經常吵架,大大小小,他習慣了每一次程思敏都會找他示弱。
冷戰這方麵,程思敏根本沒勝算。
但是一周過去,程思敏穩如老狗,根本不拿正眼瞧他,於是時應心一橫,去春暉商城賣銀飾的攤位上給自己的左耳上打了個耳洞。
耳釘選了最誇張的款式,八分的鋯石,嵌在耳骨裏,沒引起程思敏的注意,反倒是被班主任請到了教務處。
午後他在樓道裏被罰站,程思敏拎著打掃教室的拖布從他身邊經過。
他故意把左臉迎著她,腳下踢踢踏踏,陽光下,耳釘閃閃發光,跟他的五官一樣醒目,可是她頭都不抬,像是躲瘟神似的迅速從他身邊跑過。
後來還做了許多這種蠢事,故意出風頭,在全年級麵前顯眼,但拳拳打在棉花上,才發覺程思敏是真的不在意他了。
轉學後,左耳的創口久久不能自愈,屢次因為洗澡進水而流膿發炎,每每用雙氧水清理時疼痛鑽心,後來不得不放棄,任由傷口閉合,在軟骨上留下一個小小的凹陷。
這種感覺怎麽會不是初戀?即便過去再多年,隻要春風吹,老舊的骨頭都會生出嫩芽。
程思敏笑了笑,也抬頭問他:「那你知道我是什麽時候發現自己喜歡你的嗎?」
「我那時候確實笨,比你晚一步,是在我們絕交之後。」
怎麽可能注意不到那枚耳釘,即便物件再廉價,質感再塑料,隻要是戴在少年的身上,就有種桀驁的風流。他難道不知道,他是所有人矚目的對象,她總是在他沒注意到的地方看著他。
越不想,就越想,越不看,眼前就越是要浮現。
程思敏的初戀是一場聲勢浩大的地殼運動,內裏山崩地裂,岩漿噴湧,但表麵上卻處之泰然,靜得可怕。暗戀者因為自卑而飽受酸楚,但這種獨角戲的折磨也成為了孤芳自賞的一部分。
好像在和自己的感情做躲貓貓的遊戲,隻要壓抑著,不被對方發現,那麽暗無天日的情緒中就有一絲隱秘的歡愉。
青春是厚厚的蛹,總要有醜陋的,苦痛的,破繭而出的過程。
此時此刻的程思敏已經不屑那種迴避式的感情了,她在今晚得到了勇敢的底氣,想光明正大的向時應表達喜歡。
電梯在 12 層打開,金剛打著哈欠用掛在脖子上的鑰匙開門迴家,程思敏朝著 1202 的方向揮揮手道別,應該讓時應迴家好好休息的,但她沒有,反倒帶著他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路過 1201,時應踉蹌了一下,迴過頭提醒程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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