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應皺著眉,剛彎腰把她的鞋別於其他人擺正,餘光看到程思敏歪歪歪扭扭在後麵套旱冰鞋,金雞獨立差點摔倒,又立刻直起腰,伸出一隻胳膊叫她扶著自己。
等到程思敏終於將髒兮兮的旱冰鞋套在自己的雙腳上,球場中場休息結束,哨聲大作,時應不太放心程思,手指還搭在她單薄的肩膀上,「你一個人能滑嗎?要不我陪著你。」
「哎呀,不用,這東西還不簡單。看我的。」程思敏話沒說完就俯身蓄力,向前蹬腿。
確實,她從小就有使不完的牛勁兒,跑步,爬樹,甩雙槓,均不在話下,說話的功夫,人已經滑倒了二十米外,朝著剛才齊劉海女生的方向去了。
當晚,時應打完了比賽,程思敏提前還掉了旱冰鞋和那個留著齊劉海,名叫喬羽思的女生一起坐在台階上聊天。
時應送程思敏迴家時,程思敏一路上在路燈下蹦跳,張口閉口全是關於「思思」的情報。
思思最喜歡的音樂是英國地下搖滾樂團,思思最喜歡的食物是日本料理,思思之所以會輟學,不是因為她學習不好,相反,她 iq 很高本來成績名列前茅。但她曾經有一個患有先天性心髒病的初戀,她非常愛他,男孩死後她悲痛欲絕,覺得生活沒有意義,於是整天在網吧,酒吧這些地方尋歡作樂。
當年 y2k 的風格還在宛如時尚荒漠的半山市流行著。
喬羽思長相柔美身材高挑,右耳打著成串的鋯石耳釘,水藍色的蝴蝶抹胸配破洞牛仔裙,再加上不同色的小腿襪,這些元素堆疊起來,程思敏眼花繚亂,直流口水,簡直覺得對方就是千禧女神般的存在。
偏偏女神說願意和她做朋友,她怎麽會不激動?
可時應對「思思」的故事嗤之以鼻,在程思敏又一次張嘴說話時,時應轉頭問她:「程思敏,你不覺得她跟你講的故事很假嗎?」
「什麽地下搖滾樂團?既然是地下的,不公開發售唱片,她怎麽知道這個樂團的?」
「還有日本料理,我都懶得說。別說半山了,整個西城哪有一家正經的日料店啊?她說的不會是中學門口賣的三無壽司卷吧。」
「更離譜的是她死掉的男朋友,先天性心髒病那麽好得的,是不是看言情小說把人看傻了?你去書店裏找找,肯定有一模一樣的書。」
程思敏被時應一頓求追猛打氣得叉腰反駁,「時應,你煩不煩啊!人家爸爸在英國做生意,媽媽在日本旅居,你以為就你一個人出過國啊!」
「再說人家男朋友都去世了,你竟然還這麽說。簡直沒人性。」
小升初後因為個性迥然,他倆經常拌嘴。
時應本來已經走到了路燈的前麵,看到程思敏沒跟上來,又調轉方向走迴來繼續嘚吧:「謔!什麽家庭條件呀,父母長期分居異國,隻把她一個人扔在半山這破地方?怎麽著,這位大小姐是不是還告訴你她每天早上從八百平方米的大床上醒來,十個管家伺候她穿衣洗漱,然後開車在一億平方米的城堡裏遨遊?」
「我沒人性?我這叫理性思考。程思敏,你才是,別傻天真了,這種人主動要跟你做朋友能有好事?你最好少跟這種太妹混在一起。被人賣了還跟著數錢。」
「不聽不聽,黃狗念經!」程思敏捂著耳朵,猛搖頭,等到腦仁兒晃得發暈,她還是不忿。
「什麽太妹啊,說話真難聽。人家朋友那麽多,能圖我什麽?」程思敏粉色的球使勁兒蹬地,超過時應時瞪了他一眼說:「是我主動要和她做朋友的,這幾天我一直在觀察她,她朋友可多了!每天晚上都有好多小夥伴和她一起過來玩。」
「她每天都換不一樣的衣服,審美好好!」
「沒想到她長得漂亮,性格還那麽善良,竟然很樂意跟我做朋友,她說我們倆名字裏麵都有思,肯定是上天安排的緣分。」
「思思可不像某些人,性格差勁,動不動就愛教訓人。」
兩人一前一後走到程思敏家樓下,聽到程思敏說自己性格差,時應臉色即刻冷了,他先是盯著程思敏的臉看了幾秒鍾,確定程思敏不是開玩笑,而後,他把急躁的顏色從麵孔上剔除,露出一副滿不在意的樣子,假模假式地微笑著說:「好,隨你,和你心地善良性格又好的新朋友玩去吧,你喜歡就好。」
當日不歡而散,次日兩人都有些後悔。
程思敏隻是單純不喜歡時應露出的那種盛氣淩人的架勢,她以前都不知道,原來在時應眼裏朋友是有三教九流之分。
雖然她的目的是為了新朋友思思而辯解,但思來想去,之所以會吵起來還是她反應過激,時應說的話其實也沒有在辱罵她,所以她的後悔較多。
時應也後悔了,但這種悔過的力道相比程思敏來講非常淺顯。
他可沒為自己的出言不遜而後悔,那都是出自於真心實意的。相反,他倒是後悔放任自己對程思敏交友這件事滋長不必要的情緒。他又不是隻有程思敏一個朋友,犯得著非要因為對方又有了新朋友而爭風吃醋嗎?
沒人規定交朋友這件事情是一對一的,友誼再親密也不是獨占的,他的憤怒是完全不合理的。
不合理的煩惱,必須盡量清除。無論是遊戲,手機,或是體育和動漫,少年不曾對任何事長期上癮,他有一套自己的防沉迷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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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程思敏終於將髒兮兮的旱冰鞋套在自己的雙腳上,球場中場休息結束,哨聲大作,時應不太放心程思,手指還搭在她單薄的肩膀上,「你一個人能滑嗎?要不我陪著你。」
「哎呀,不用,這東西還不簡單。看我的。」程思敏話沒說完就俯身蓄力,向前蹬腿。
確實,她從小就有使不完的牛勁兒,跑步,爬樹,甩雙槓,均不在話下,說話的功夫,人已經滑倒了二十米外,朝著剛才齊劉海女生的方向去了。
當晚,時應打完了比賽,程思敏提前還掉了旱冰鞋和那個留著齊劉海,名叫喬羽思的女生一起坐在台階上聊天。
時應送程思敏迴家時,程思敏一路上在路燈下蹦跳,張口閉口全是關於「思思」的情報。
思思最喜歡的音樂是英國地下搖滾樂團,思思最喜歡的食物是日本料理,思思之所以會輟學,不是因為她學習不好,相反,她 iq 很高本來成績名列前茅。但她曾經有一個患有先天性心髒病的初戀,她非常愛他,男孩死後她悲痛欲絕,覺得生活沒有意義,於是整天在網吧,酒吧這些地方尋歡作樂。
當年 y2k 的風格還在宛如時尚荒漠的半山市流行著。
喬羽思長相柔美身材高挑,右耳打著成串的鋯石耳釘,水藍色的蝴蝶抹胸配破洞牛仔裙,再加上不同色的小腿襪,這些元素堆疊起來,程思敏眼花繚亂,直流口水,簡直覺得對方就是千禧女神般的存在。
偏偏女神說願意和她做朋友,她怎麽會不激動?
可時應對「思思」的故事嗤之以鼻,在程思敏又一次張嘴說話時,時應轉頭問她:「程思敏,你不覺得她跟你講的故事很假嗎?」
「什麽地下搖滾樂團?既然是地下的,不公開發售唱片,她怎麽知道這個樂團的?」
「還有日本料理,我都懶得說。別說半山了,整個西城哪有一家正經的日料店啊?她說的不會是中學門口賣的三無壽司卷吧。」
「更離譜的是她死掉的男朋友,先天性心髒病那麽好得的,是不是看言情小說把人看傻了?你去書店裏找找,肯定有一模一樣的書。」
程思敏被時應一頓求追猛打氣得叉腰反駁,「時應,你煩不煩啊!人家爸爸在英國做生意,媽媽在日本旅居,你以為就你一個人出過國啊!」
「再說人家男朋友都去世了,你竟然還這麽說。簡直沒人性。」
小升初後因為個性迥然,他倆經常拌嘴。
時應本來已經走到了路燈的前麵,看到程思敏沒跟上來,又調轉方向走迴來繼續嘚吧:「謔!什麽家庭條件呀,父母長期分居異國,隻把她一個人扔在半山這破地方?怎麽著,這位大小姐是不是還告訴你她每天早上從八百平方米的大床上醒來,十個管家伺候她穿衣洗漱,然後開車在一億平方米的城堡裏遨遊?」
「我沒人性?我這叫理性思考。程思敏,你才是,別傻天真了,這種人主動要跟你做朋友能有好事?你最好少跟這種太妹混在一起。被人賣了還跟著數錢。」
「不聽不聽,黃狗念經!」程思敏捂著耳朵,猛搖頭,等到腦仁兒晃得發暈,她還是不忿。
「什麽太妹啊,說話真難聽。人家朋友那麽多,能圖我什麽?」程思敏粉色的球使勁兒蹬地,超過時應時瞪了他一眼說:「是我主動要和她做朋友的,這幾天我一直在觀察她,她朋友可多了!每天晚上都有好多小夥伴和她一起過來玩。」
「她每天都換不一樣的衣服,審美好好!」
「沒想到她長得漂亮,性格還那麽善良,竟然很樂意跟我做朋友,她說我們倆名字裏麵都有思,肯定是上天安排的緣分。」
「思思可不像某些人,性格差勁,動不動就愛教訓人。」
兩人一前一後走到程思敏家樓下,聽到程思敏說自己性格差,時應臉色即刻冷了,他先是盯著程思敏的臉看了幾秒鍾,確定程思敏不是開玩笑,而後,他把急躁的顏色從麵孔上剔除,露出一副滿不在意的樣子,假模假式地微笑著說:「好,隨你,和你心地善良性格又好的新朋友玩去吧,你喜歡就好。」
當日不歡而散,次日兩人都有些後悔。
程思敏隻是單純不喜歡時應露出的那種盛氣淩人的架勢,她以前都不知道,原來在時應眼裏朋友是有三教九流之分。
雖然她的目的是為了新朋友思思而辯解,但思來想去,之所以會吵起來還是她反應過激,時應說的話其實也沒有在辱罵她,所以她的後悔較多。
時應也後悔了,但這種悔過的力道相比程思敏來講非常淺顯。
他可沒為自己的出言不遜而後悔,那都是出自於真心實意的。相反,他倒是後悔放任自己對程思敏交友這件事滋長不必要的情緒。他又不是隻有程思敏一個朋友,犯得著非要因為對方又有了新朋友而爭風吃醋嗎?
沒人規定交朋友這件事情是一對一的,友誼再親密也不是獨占的,他的憤怒是完全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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