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學義決定背上劉詩妍走起來,至於狼或者其他野獸,隻能憑運氣了,遇上了可能就是他倆的死期。


    “丫頭,我倆必須走動起來,不然熬不過這個夜晚。”顧學義像個神經病一樣和沒有知覺的劉詩妍商量。


    他沒想要對方的迴複,但這樣自己踏實,膽壯。


    性格內向,喜歡安靜的顧學義現在非常非常害怕這種安靜。


    這種安靜就像生命的死氣,他想活,活的生龍活虎。


    人在這種無奈的情況下,一切都隻能聽天由命,死和活隻是兩個書寫不同的字,沒啥區別。


    他經常活動在這樣的地方,狼也遇到過,但那時他都在車裏,也不是一個人,所以沒有害怕的感覺,狼也從沒主動襲擊過他


    他從沒單獨遇到過狼,更別說跟狼戰鬥,他覺得就算有武器自己也不是狼的對手。


    從心理來說,狼給他的印象就是兇猛,吃人的動物,所以他懼怕狼。


    顧學義又開始仔細辨別方向,努力扭轉腦子裏那根出了故障的筋。


    參照物昆侖山仍在那兒,不論那根筋如何執著,他這次都要沿著右側走。


    常年在這一帶活動,剛才本不應該迷路,隻是睡了一會兒,大腦有些混沌,又著急迴去,盲目的往前走,導致迷了路。


    這一迷路,腦子就混亂了,再扭轉不過來了。


    如果不迷路可能也發現不了這個女人,說明這個女人命不該絕,更應該把她救迴去。


    也說明這是他們的緣分,沒有平白無故的發生,每件事的發生都有一定的哲理。


    隻是人的智商達不到那個境界。


    這次認真了,顧學義解下脖間的長圍脖,說是圍脖其實多半時候都是栓在大衣外麵腰間,當腰帶使用的,寬約六七十厘米,長有兩米多三米。


    他要把劉詩妍固定在背部,就像背小孩那樣,騰出自己的雙手以防萬一。


    “丫頭,走起。”


    脫掉大衣顧學義上身隻剩薄薄的單衣和裏麵一件線衣。


    女人冰涼的肌膚貼在後背,就像背著一坨冰疙瘩,冷的顧學義直發抖。


    被他折騰來折騰去,劉詩妍始終沒醒來,顧學義非常擔心此人會不會變成一具屍體。


    就算成一具屍體他也要把人背出去,好像覺得兩人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在這個了無邊境的空間裏,起碼現在是唯一的相伴。兩人像被世間遺棄的孤魂遊蕩在外。


    “丫頭,大叔的背脊雖然不那麽寬厚,但隻要你堅強活著,大叔就能把你背迴去。”顧學義有些吹牛,也是心裏話。


    顧學義把劉詩妍的頭拉過來搭在肩頭,溫暖著她的側臉,女人微弱的唿吸輕佛,擦過他的脖頸。


    顧學義不懂什麽叫吐氣如蘭,但知道這是生的氣息,癢癢的,很舒服。


    又把兩條細長嫩滑的胳膊塞入胸前的衣襟裏,能讓她暖和些。


    兩個大衣袖子也被拉到胸前栓起,徹底成了二合一的整體。


    一米八個頭的男人,體重一百四背著一百斤的重物並不艱難。


    一開始顧學義還兩手端槍注意著周圍,空曠的沙漠使他非常緊張害怕。


    越是這種時候越會想到老人們講的那些鬼故事,越想就越害怕,但也得硬著頭皮往前走。


    他很後悔看那麽多鬼故事的小說,現在置身其中隻剩了害怕,每一根神經都繃緊了。


    走了段時間,別說狼群就連動物的叫聲都沒有,也就漸漸放鬆下來。


    這樣的沙漠裏因為沒草沒水源,犛牛、駱駝、羚羊等野生動物無法生存,沒有食物鏈,也就沒有肉食動物。


    活動起來的顧學義渾身都在冒汗,再沒冷的感覺,但也累的夠嗆,唿吸也變得粗重。


    這兒畢竟是海拔三千米左右的地方,又有一百斤的負重,走的時間長了就有些累,感覺背著的人也越來越重。


    貼在背後的人好像也沒那麽涼了,不知是他溫暖了她,還是她自身體溫升高,反正是個好現象。


    這會兒那支小口徑步槍也成了拐杖,拄著走路。感覺走了很長時間,可就是看不到一點亮光。


    晴朗墨藍的天幕綴滿繁星,眨呀眨,顧學義歇歇走走,他不敢停下來,一旦停下來他就走不動了。


    這片沙漠裏沒水源,出來時隻帶了一罐頭瓶水,剛還給女孩涮口鼻用了一小半。


    能忍住他就不喝水,水可是救命用的,現在也不知自己在哪裏?如果沒人接應,迴去要用多少時間?


    剛才還坦然的心,這會兒也緊張了,他對生死看得不重可也不想這樣死去。


    母親老了,哥哥不管家,弟妹還小,自己的兒女也未成人,還有那個病殃殃的媳婦。


    想想自己的擔子還挺重,在家裏的作用也大,算是個有用之人吧?


    顧學義脖子都快伸斷了也看不到那代表希望的光亮,白天盤旋的直升機晚上也不出來。


    顧學義累的走不動了,就坐在沙堆上休息一會兒。


    放鬆下來的人腦子也開始胡思亂想,顧學義突然想到了家中那個女人,他們結婚也有十年出頭了。


    書上說婚姻是靈與肉的結合,顧學義不懂這麽深奧的知識,隻是覺得年齡到了就應該結婚。


    人這一輩子就是這樣,娶妻生子,生老病死。


    為什麽要活著?他從沒想過,也沒時間想。


    靈是一種很高尚的東西,他認為這些都不是他們這些土包子能明白的東西。


    每年迴到家,看到炕上躺著一個女人,這是自己家的證明,卻是每年待的最少的地方。


    就像個諷刺,有家不能迴,必須去奔波。


    迴家隻是為了把錢送迴去,去醫院、去還賬。


    從年頭苦到年尾,口袋空空如也,這就是他的生活,像個陀螺不能停下,一但停下就預示著死亡。


    隻有死亡了,才會停下。


    他們之間的靈是什麽?不知道;他想不到,也沒人告訴他。他們之間的肉,和諧嗎?


    單單洞房花燭夜,就差點嚇的他終身陽痿。


    “洞房花燭”讓人多麽興奮的字眼,充滿著激情、幸福,每個人都有這樣的一次。


    顧學義十二歲開始步入江湖,也是父親去世那年,初中隻讀了一年。


    父親的離開預示著他們的天塌了,別說學費連肚子都吃不上了,母親一人掙工分養活他們姐妹兄弟六人。


    小小的他不得不輟學加入生產隊的勞動,掙工分幫母親解決一家人的溫飽問題,養活自己。


    一家人飽半年餓半年,艱難度日。


    隻挨到長大娶妻,那時他覺得自己是個大人了,興奮的幾晚都沒睡好。


    那時特盼望自己長大,大人的世界奇妙又充滿著美好,讓人有種仰慕的強大。


    新婚夜對他來說是兵荒馬亂的一個夜晚,待親朋好友散盡,他美滋滋的爬上炕。


    第一次見麵的新娘子像個小學女生,小小的個頭,青澀的像未成熟的冬果,那一刻顧學義懵圈了。


    誰能告訴他,這女孩子幾歲了?很想跑出去問問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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