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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 給所有美少年一個家 作者:金色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先不說沒有漏洞,未成年被保護得很死。就算有,我也不會告訴你的,阮樺你別想不開。」煙緋嘆了口氣重新坐了迴去。
阮樺憂鬱了:「可是這是救命之恩欸。」
-
「你先給我說清楚到底怎麽迴事,你為什麽要和重雲結婚,結婚的原因為什麽還是他喜歡你而不是你喜歡他?難道就是因為這個救命之恩?」煙緋皺眉嚴肅地問道。
阮樺點頭:「嗯,姐姐說過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雖然我之前是為了吸引姐姐的注意才故意這麽說的,但是在我發現重雲喜歡我後我覺得和他結婚也不失為一種好選擇。」
「那你快點給我解釋清楚為什麽他喜歡你就一定要和他結婚啊?不應該你喜歡他才想要和他結婚嗎?!」煙緋感到了深深的無力,開始了,這種有點道理又說不通的情況開始了。
「因為救命之恩。」阮樺認真地說道。
煙緋試圖理解:「所以其實是你認為救命之恩必須要報答,然後發現重雲喜歡你,於是你打算和他結婚報答他?」
阮樺:「嗯。」
原來是這樣,阮樺也太認真了,隻要和他解釋清楚根本就不需要用這種方式報答就好了……不對!還有一個問題!
煙緋的眼神變得犀利了起來:「不對吧,你怎麽知道重雲喜歡你,這種事情你能肯定嗎?」如果阮樺真的有這麽敏銳的話她也不至於在這裏和他掰扯這麽多了!
阮樺答:「重雲看我的眼神和蒂瑪烏斯看姐姐是一樣。」
這句話槽點太多了,先不說你這個傢夥根本就沒有那種可以看出別人眼神含義的敏銳度。原來你還是知道蒂瑪烏斯喜歡你姐姐的嗎?!那你還這麽不待見他,該說不愧是姐控嗎?
煙緋無情道:「理由不成立,我勸你放棄這種想法。否則到時候就算我們是朋友,我也不會幫你的。」
阮樺低頭:「我知道不能和未成年結婚……所以我可以先當重雲的童養媳,以後再和他結婚。」
「……童養媳在璃月是不提倡的,而且這也得經過雙方家長同意、你們自己的同意才行!」煙緋瞪他。
「現在你同意了,你們家長呢?重雲本人呢?他們同意嗎?」
阮樺弱弱的「哦」了一聲。
-
-
另一邊,重雲清醒後就立刻和行秋他們道別,朝著來時奔跑,一路都在找阮樺。
終於讓他看見了熟悉的人影。
「阮樺先生!我想了一下,既然你是來找我的,那我不應該把你丟下……」重雲撐著雙膝喘著氣說道。
「誒?」重雲迷茫,好不容易找到阮樺,但是現在情況好像有些不對勁。
煙緋拽著阮樺的衣領拖著他走:「你的想法太危險了,和我去一趟千岩軍那裏吧……嗯?重雲?」
重雲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正撇著嘴生悶氣的阮樺,然後問煙緋:「煙緋小姐,發生什麽了?阮樺先生他……?」
「你說這個啊,」煙緋右手拎著阮樺左手叉腰道,「這傢夥死腦筋的想要和未成年結婚,我得把他送進去吃幾天牢飯,讓他好好清醒一下。」
「……」未成年本人的重雲,「煙緋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麽誤會啊……」
「誤會?我已經問得很清楚了,沒有誤會,這個傢夥知道自己在幹什麽。」
「還是說你說的誤會是那個未成年不願意和他結婚,是他一直在難為人家?」煙緋眯著眼睛道。
重雲深吸一口氣,這……該怎麽迴答?!如果說他確實不願意和阮樺先生和結婚,那阮樺先生是不是就要被關進大牢了?這是絕對他不願意看到的!但如果說他願意和阮樺先生結婚……想到這重雲臉又染上了緋色。
煙緋挑眉:「你臉紅什麽?難道說你就是那個未成年?」
「是、是的,」重雲害羞地點頭,「煙緋小姐我沒有怪阮樺先生的意思,你可不可以放了他?」
這麽看來重雲對阮樺好像真的不太簡單呀,煙緋沒想到阮樺居然真的看準了。沒辦法了,她可不是那種不知變通的人,在律法和情理允許的範圍內靈活變通才是她的作風。更何況她本身也就隻是想嚇唬一下阮樺而已,誰知道阮樺沒嚇到,反而嚇到了另一個。
「哎呀,這樣嗎?既然重雲你作為當事人都不介意的話,那我也就不追究了。不過結婚的事還是得到你們都成年了才行哦,還有親密的事也要注意分寸!」
……親密的事?!
重雲紅臉道:「煙緋小姐你誤會了,我和阮樺先生不是那種關係!阮樺先生他是開玩笑的!」
「沒有開玩笑,」撇著嘴的阮樺轉過頭看他,一副怎麽你還是不懂的委屈模樣,「我是認真的,非常認真。」
煙緋危險地微笑道:「看來你還不知悔改,還是關幾天吧。」都說了不要強迫人家!
「等等啊!煙緋小姐,你就放了阮樺先生吧……!」
第29章 火辣辣(三)
阮樺有氣無力地拍了拍重雲的背:「重雲,我肚子疼。」
「放我下來。」
他正被重雲扛在肩上,而重雲在跑動的過程中肩膀還一顛一顛地頂到了他的胃。
重雲著急地避開前方的行人,他分神安慰阮樺:「阮樺先生,請你再忍耐一下,不然我們會被追上的。」
「站住!不許走!」
阮樺憂鬱了:「可是這是救命之恩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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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給我說清楚到底怎麽迴事,你為什麽要和重雲結婚,結婚的原因為什麽還是他喜歡你而不是你喜歡他?難道就是因為這個救命之恩?」煙緋皺眉嚴肅地問道。
阮樺點頭:「嗯,姐姐說過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雖然我之前是為了吸引姐姐的注意才故意這麽說的,但是在我發現重雲喜歡我後我覺得和他結婚也不失為一種好選擇。」
「那你快點給我解釋清楚為什麽他喜歡你就一定要和他結婚啊?不應該你喜歡他才想要和他結婚嗎?!」煙緋感到了深深的無力,開始了,這種有點道理又說不通的情況開始了。
「因為救命之恩。」阮樺認真地說道。
煙緋試圖理解:「所以其實是你認為救命之恩必須要報答,然後發現重雲喜歡你,於是你打算和他結婚報答他?」
阮樺:「嗯。」
原來是這樣,阮樺也太認真了,隻要和他解釋清楚根本就不需要用這種方式報答就好了……不對!還有一個問題!
煙緋的眼神變得犀利了起來:「不對吧,你怎麽知道重雲喜歡你,這種事情你能肯定嗎?」如果阮樺真的有這麽敏銳的話她也不至於在這裏和他掰扯這麽多了!
阮樺答:「重雲看我的眼神和蒂瑪烏斯看姐姐是一樣。」
這句話槽點太多了,先不說你這個傢夥根本就沒有那種可以看出別人眼神含義的敏銳度。原來你還是知道蒂瑪烏斯喜歡你姐姐的嗎?!那你還這麽不待見他,該說不愧是姐控嗎?
煙緋無情道:「理由不成立,我勸你放棄這種想法。否則到時候就算我們是朋友,我也不會幫你的。」
阮樺低頭:「我知道不能和未成年結婚……所以我可以先當重雲的童養媳,以後再和他結婚。」
「……童養媳在璃月是不提倡的,而且這也得經過雙方家長同意、你們自己的同意才行!」煙緋瞪他。
「現在你同意了,你們家長呢?重雲本人呢?他們同意嗎?」
阮樺弱弱的「哦」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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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重雲清醒後就立刻和行秋他們道別,朝著來時奔跑,一路都在找阮樺。
終於讓他看見了熟悉的人影。
「阮樺先生!我想了一下,既然你是來找我的,那我不應該把你丟下……」重雲撐著雙膝喘著氣說道。
「誒?」重雲迷茫,好不容易找到阮樺,但是現在情況好像有些不對勁。
煙緋拽著阮樺的衣領拖著他走:「你的想法太危險了,和我去一趟千岩軍那裏吧……嗯?重雲?」
重雲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正撇著嘴生悶氣的阮樺,然後問煙緋:「煙緋小姐,發生什麽了?阮樺先生他……?」
「你說這個啊,」煙緋右手拎著阮樺左手叉腰道,「這傢夥死腦筋的想要和未成年結婚,我得把他送進去吃幾天牢飯,讓他好好清醒一下。」
「……」未成年本人的重雲,「煙緋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麽誤會啊……」
「誤會?我已經問得很清楚了,沒有誤會,這個傢夥知道自己在幹什麽。」
「還是說你說的誤會是那個未成年不願意和他結婚,是他一直在難為人家?」煙緋眯著眼睛道。
重雲深吸一口氣,這……該怎麽迴答?!如果說他確實不願意和阮樺先生和結婚,那阮樺先生是不是就要被關進大牢了?這是絕對他不願意看到的!但如果說他願意和阮樺先生結婚……想到這重雲臉又染上了緋色。
煙緋挑眉:「你臉紅什麽?難道說你就是那個未成年?」
「是、是的,」重雲害羞地點頭,「煙緋小姐我沒有怪阮樺先生的意思,你可不可以放了他?」
這麽看來重雲對阮樺好像真的不太簡單呀,煙緋沒想到阮樺居然真的看準了。沒辦法了,她可不是那種不知變通的人,在律法和情理允許的範圍內靈活變通才是她的作風。更何況她本身也就隻是想嚇唬一下阮樺而已,誰知道阮樺沒嚇到,反而嚇到了另一個。
「哎呀,這樣嗎?既然重雲你作為當事人都不介意的話,那我也就不追究了。不過結婚的事還是得到你們都成年了才行哦,還有親密的事也要注意分寸!」
……親密的事?!
重雲紅臉道:「煙緋小姐你誤會了,我和阮樺先生不是那種關係!阮樺先生他是開玩笑的!」
「沒有開玩笑,」撇著嘴的阮樺轉過頭看他,一副怎麽你還是不懂的委屈模樣,「我是認真的,非常認真。」
煙緋危險地微笑道:「看來你還不知悔改,還是關幾天吧。」都說了不要強迫人家!
「等等啊!煙緋小姐,你就放了阮樺先生吧……!」
第29章 火辣辣(三)
阮樺有氣無力地拍了拍重雲的背:「重雲,我肚子疼。」
「放我下來。」
他正被重雲扛在肩上,而重雲在跑動的過程中肩膀還一顛一顛地頂到了他的胃。
重雲著急地避開前方的行人,他分神安慰阮樺:「阮樺先生,請你再忍耐一下,不然我們會被追上的。」
「站住!不許走!」